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刑法》将金融诈骗罪独立设节的立法模式,是对传统刑法基本分类理论的突破。无论从我国关于金融犯罪的立法发展过程来看,还是从现行刑法的立法思路、立法结构、立法必要性以及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有关立法趋势来看,这种突破都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协调问题。从科学立法的角度出发,将"金融诈骗罪"并入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更有利于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