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军品定价方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它既没有考虑社会必要的资金和劳动耗费价值的作用,也没有考虑有效劳动与形成价值量的关系。因此,必须对此进行改革。本文在对军品定价理论依据、军品价格形成中成本的再认识之后,提出了军品定价方法的改革应遵循三个原则:即只有有效的劳动才能形成价值;以定价成本制定军品价格;军品利润率不应成为定价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