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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可持续理论,以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怒江中游峡谷地区人与环境的发展关系为研究对象,针对目前该地区已出现的“移民”现象及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而欲采取的“退耕还林”措施,综合环境、社会和文化诸方发展关系,指出:“移民”将可能导致移民民族文化的丧失及其它社会问题的产生:“退耕还林”在目前情况下有必要而无可能,可以通过“恢复并生产-重建并生产-协调发展”之路解决当地生态环境问题并充分体现实施环境保护的自然与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