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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证券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实际,进一步优化了中国表决权征集制度。但该制度在征集主体、征集资金方面,仍存在规范缺失及不合理的问题,这将严重影响其保护投资者功能的实现。为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改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证监会应当坚持“人财并重”理念,严格限定征集主体范围,妥善平衡上市公司治理中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并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