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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卓、颜慧娟撰文《法治视域下的社会治理:区域实践与创新路径》指出,在法治视域看来,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在形式上彰显法律的权威与作用,在程序法治上规范社会治理各项事务,在实质法治上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在民生法治上尊重民众根本权益。目前,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已逐渐形成了一些地方经验,特别是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以及法治责任等方面形成了共识,同时在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层执行以及基层落实中呈现出许多相同的做法,以至于区域社会治理的雷同倾向较为突出,本地优势资源的开发与本地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尚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