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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依据老龄群体对于养老服务和养老模式的不同需求,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业进行供给侧改革,是当下的必然选择。以社会力量为依托打造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为基础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多方位多层次满足老龄群体的需求,以使老年人能够“乐享晚年”。
关键词:供给侧;老龄群体;养老服务;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存在巨大压力的同时,养老服务市场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却处于一种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的状态,一面是养老机构床位闲置得不到充分利用,另一面却是很多老人因养老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而不能乐享晚年。究其原因,我国的养老服务仍然处于旧有的模式,未能依据市场需求即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及时进行改革和转型。
从2015年国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16年1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足见这一改革方向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方向相一致。作为“十三五”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作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中之重,养老也必须进行供给侧改革,“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改变以往由市场单向供给的模式,即改变以往仅为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简单解决其吃、住问题的低端市场产品供给,需要适应老人对养老服务的多元需求提供多层次养老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这既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保障,更是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二、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老年人已不再满足于生存这个最基本的层次,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有着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养老需求。
过去,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居家养老,后实现了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但社会养老一直处于弱勢。社会养老不景气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以前主要是由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人们在心理上不认可;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越来越多的老人愿意选择社会养老,但是社会养老的供给质量却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呈现出空巢、高龄的特点,往往因为子女不在身边,老人们的养老需求表现出多元化的迫切需求。
针对我国老龄化的现状,我们可以把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的需求集中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所有老人的基本日常照护,包括衣、食、住、行等;第二,对于孤寡老人、失独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体在基本养老照护的基础上提供心理慰藉、精神救助等;第三,对于患病老人和年迈老人的就医陪护和病后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等。第四,对于老年人在情感、社交、娱乐休闲、法律服务等自我保障及自我发展方面的关怀与满足。此外,不同类型的老龄群体对于养老模式的需求也存在差异,如女性老龄群体、收入与财富水平较高的老年人主要倾向于居家养老,单身老人、患病老人尤其是无劳动能力的患病老人则更依赖于社会化养老模式。
三、以供给侧指引建立多方位养老服务体系
(一)以社会力量为依托打造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
长期以来,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养老机构数量及硬件水平都有了极大的增长和进步,但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这些养老机构在服务的供给、输送方面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与老龄化社会的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在社会化养老方面,我们应该在政府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主导下,调动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于老龄群体的多方面需求,在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的同时,还要做好创新,实现养老服务业与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激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业中,打造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最终满足寄托于社会化养老方式的老龄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以社区为基础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事实上,在传统思想的作用下,持有居家养老意愿的老年人还是占大多数的。目前我国在家庭层次上能够实现的居家养老功能是相当薄弱的,所以亟需所在社区的参与。从居家养老所需的服务种类来看,很多都是可以由社区提供的,比如为患病老人和残疾人的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为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等等。可见,社区在满足老龄人口需求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是当前这些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鉴于此,我们应着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人在物质供给、生活照护、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需求。首先,在老龄人口的日常照护方面,社区可以建立家政服务中心,以老年人餐桌、提供钟点工服务等形式来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第二,在老龄人口急需的的就医及康复服务方面,社区可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并吸引社会力量建立医疗保健机构,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可以实现日常健康管理、就医治病、病后护理及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医疗专业服务。第三,为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社区可探索成立老年文娱休闲中心、老年学校等。第四,为保障老龄群体的权益,社区亦可为老年人提供情感与婚介服务、法律援助与庇护等等。以上服务的服务形式可以分为无偿、低偿和较高收费三种,老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在这一过程中,社区也必须考虑到辖区内的贫困老龄群体,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扶持下,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基本服务,这是社会底线公平的体现。
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以供给侧改革为指引,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是当下的必然选择;使每一个老年人都能“乐享晚年”,提高民生福祉,是全面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简介:张 莉(1979-),博士研究生,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社会政策与思想政治。
关键词:供给侧;老龄群体;养老服务;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存在巨大压力的同时,养老服务市场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却处于一种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的状态,一面是养老机构床位闲置得不到充分利用,另一面却是很多老人因养老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而不能乐享晚年。究其原因,我国的养老服务仍然处于旧有的模式,未能依据市场需求即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及时进行改革和转型。
从2015年国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16年1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足见这一改革方向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方向相一致。作为“十三五”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作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中之重,养老也必须进行供给侧改革,“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改变以往由市场单向供给的模式,即改变以往仅为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简单解决其吃、住问题的低端市场产品供给,需要适应老人对养老服务的多元需求提供多层次养老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这既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保障,更是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二、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老年人已不再满足于生存这个最基本的层次,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有着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养老需求。
过去,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居家养老,后实现了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但社会养老一直处于弱勢。社会养老不景气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以前主要是由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人们在心理上不认可;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越来越多的老人愿意选择社会养老,但是社会养老的供给质量却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呈现出空巢、高龄的特点,往往因为子女不在身边,老人们的养老需求表现出多元化的迫切需求。
针对我国老龄化的现状,我们可以把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的需求集中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所有老人的基本日常照护,包括衣、食、住、行等;第二,对于孤寡老人、失独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体在基本养老照护的基础上提供心理慰藉、精神救助等;第三,对于患病老人和年迈老人的就医陪护和病后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等。第四,对于老年人在情感、社交、娱乐休闲、法律服务等自我保障及自我发展方面的关怀与满足。此外,不同类型的老龄群体对于养老模式的需求也存在差异,如女性老龄群体、收入与财富水平较高的老年人主要倾向于居家养老,单身老人、患病老人尤其是无劳动能力的患病老人则更依赖于社会化养老模式。
三、以供给侧指引建立多方位养老服务体系
(一)以社会力量为依托打造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
长期以来,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养老机构数量及硬件水平都有了极大的增长和进步,但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这些养老机构在服务的供给、输送方面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与老龄化社会的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在社会化养老方面,我们应该在政府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主导下,调动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于老龄群体的多方面需求,在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的同时,还要做好创新,实现养老服务业与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激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业中,打造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最终满足寄托于社会化养老方式的老龄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以社区为基础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事实上,在传统思想的作用下,持有居家养老意愿的老年人还是占大多数的。目前我国在家庭层次上能够实现的居家养老功能是相当薄弱的,所以亟需所在社区的参与。从居家养老所需的服务种类来看,很多都是可以由社区提供的,比如为患病老人和残疾人的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为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等等。可见,社区在满足老龄人口需求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是当前这些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鉴于此,我们应着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人在物质供给、生活照护、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需求。首先,在老龄人口的日常照护方面,社区可以建立家政服务中心,以老年人餐桌、提供钟点工服务等形式来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第二,在老龄人口急需的的就医及康复服务方面,社区可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并吸引社会力量建立医疗保健机构,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可以实现日常健康管理、就医治病、病后护理及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医疗专业服务。第三,为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社区可探索成立老年文娱休闲中心、老年学校等。第四,为保障老龄群体的权益,社区亦可为老年人提供情感与婚介服务、法律援助与庇护等等。以上服务的服务形式可以分为无偿、低偿和较高收费三种,老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在这一过程中,社区也必须考虑到辖区内的贫困老龄群体,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扶持下,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基本服务,这是社会底线公平的体现。
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以供给侧改革为指引,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是当下的必然选择;使每一个老年人都能“乐享晚年”,提高民生福祉,是全面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简介:张 莉(1979-),博士研究生,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社会政策与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