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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2001年9月4日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指示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2002年11月1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部署如下:一、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农业供水、供电、农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