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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温县,当地人对郑军的普遍评价是:“有钱有势更有胆”。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调查了解到,郑军,真名郑小军,“郑军”只是一个“江湖称谓”。来自温县人事局的档案资料显示:郑小军,男,1954年生,从1972年起相继担任过温县城关供销社通讯员,温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温县法院副院长,温县县政府办主任,温县县长助理,温县土地局局长(2000年,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为国土资源局),温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等职,目前退居二线。
知情人透露,退居二线后,郑军很少去单位上班,“每天都在他的恒昌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办公室卖楼”。
据记者调查,恒昌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为任春旺,此人是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上一任村支书。郑军与任春旺是“合作”关系。
郑任二人的合作历史,有据可查的资料可追溯到1992年。知情人透露,这一年,时任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支部书记的任春旺,将该村一块面积为2.9亩的集体土地,廉价租给了时任温县法院副院长的郑军。郑军利用此地让其二弟郑健开办了“红星凉鞋厂”。1994年,温县法院在“红星凉鞋厂”的前方建起了两栋法院家属楼,郑军发现此家属楼后面还有2亩多的一块斜角地(仍属于西关二街的集体土地),于是便去抢占先机。他首先将“红星凉鞋厂”租来的2.9亩集体土地,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关村民王某搞房产开发,接着又授意郑健将那块斜角土地和临地的一条路占为己有。
2007年,郑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那块斜角土地上盖起了一栋5层20户的商品楼,结果遭遇西关二街村王新安等村民的阻挡。后经与村民代表谈判,郑健答应按商品楼楼层的竣工时间,分期付给每位村民5万元补偿款。2008年5月,商品楼竣工,款项也如约全部付给了王新安等村民。没想到的是,“当时郑军指使郑健哄骗我们打个收条,结果收条内写上了‘保护费’字样。”王新安说。
3个月后,郑健以受到黑恶势力敲诈为名向温县公安局报了案,王新安等村民随后受到了刑事追究,并被勒令退还了“赃款”。直到2009年10月,王国平(西关二街现任村支书)和任春旺出面,王新安等村民才得以“宽大处理”。“我们真的很冤枉,”王新安说:“郑军有权有势,我们还不敢告,害怕一告又该被抓了……”
郑军的“合伙人”并不限于任春旺一人。知情者透露,经过多年苦心经营,郑军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以利益为纽带的“关系网”。“这些人在温县都很有名气,也都特别胆大……用的都是任春旺的开发资质——‘子夏中学’、‘银苑小区’等六七个项目已经建好,目前在建和筹建的有‘帝苑·花园’等几个项目”。
“帝苑·花园”房产项目位于温县县城司马大道和振兴路交叉口,2009年11月22日中午,记者来到这里时,一位新乡获嘉县的施工者张国杰(音)告诉记者,这里沿街呈拐角形式建起的两栋大楼就是郑军所建的宾馆。“我跟着老丈人干,老丈人是从郑军手里接的活儿,”这位施工者还告诉记者,“这处房地产是温县前任县领导批的,那个领导(指温县原县委书记董安民——因受贿于2009年上半年落马)被抓后,新任领导不让再继续施工了,郑军就让我们偷着干……两栋综合大楼楼后面还有4栋已建好的住宅楼,也是郑军的……”
但记者调查发现,郑军的“帝苑·花园”项目也是借别人的名义在做。“郑军卖房子从没见过他给人开过发票,”一位知情者说,“光查偷漏税一项他就够罪了。”这与记者了解的情况吻合:包括张合义在内的“王秀琴号”楼购房者,郑军都没有给他们开具发票。
“帝苑·花园那块地大概有100亩,光地就值1000万元,郑军那帮人有钱得很啊……”温县国土局的那位知情者感叹。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调查了解到,郑军,真名郑小军,“郑军”只是一个“江湖称谓”。来自温县人事局的档案资料显示:郑小军,男,1954年生,从1972年起相继担任过温县城关供销社通讯员,温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温县法院副院长,温县县政府办主任,温县县长助理,温县土地局局长(2000年,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为国土资源局),温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等职,目前退居二线。
知情人透露,退居二线后,郑军很少去单位上班,“每天都在他的恒昌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办公室卖楼”。
据记者调查,恒昌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为任春旺,此人是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上一任村支书。郑军与任春旺是“合作”关系。
郑任二人的合作历史,有据可查的资料可追溯到1992年。知情人透露,这一年,时任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支部书记的任春旺,将该村一块面积为2.9亩的集体土地,廉价租给了时任温县法院副院长的郑军。郑军利用此地让其二弟郑健开办了“红星凉鞋厂”。1994年,温县法院在“红星凉鞋厂”的前方建起了两栋法院家属楼,郑军发现此家属楼后面还有2亩多的一块斜角地(仍属于西关二街的集体土地),于是便去抢占先机。他首先将“红星凉鞋厂”租来的2.9亩集体土地,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关村民王某搞房产开发,接着又授意郑健将那块斜角土地和临地的一条路占为己有。
2007年,郑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那块斜角土地上盖起了一栋5层20户的商品楼,结果遭遇西关二街村王新安等村民的阻挡。后经与村民代表谈判,郑健答应按商品楼楼层的竣工时间,分期付给每位村民5万元补偿款。2008年5月,商品楼竣工,款项也如约全部付给了王新安等村民。没想到的是,“当时郑军指使郑健哄骗我们打个收条,结果收条内写上了‘保护费’字样。”王新安说。
3个月后,郑健以受到黑恶势力敲诈为名向温县公安局报了案,王新安等村民随后受到了刑事追究,并被勒令退还了“赃款”。直到2009年10月,王国平(西关二街现任村支书)和任春旺出面,王新安等村民才得以“宽大处理”。“我们真的很冤枉,”王新安说:“郑军有权有势,我们还不敢告,害怕一告又该被抓了……”
郑军的“合伙人”并不限于任春旺一人。知情者透露,经过多年苦心经营,郑军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以利益为纽带的“关系网”。“这些人在温县都很有名气,也都特别胆大……用的都是任春旺的开发资质——‘子夏中学’、‘银苑小区’等六七个项目已经建好,目前在建和筹建的有‘帝苑·花园’等几个项目”。
“帝苑·花园”房产项目位于温县县城司马大道和振兴路交叉口,2009年11月22日中午,记者来到这里时,一位新乡获嘉县的施工者张国杰(音)告诉记者,这里沿街呈拐角形式建起的两栋大楼就是郑军所建的宾馆。“我跟着老丈人干,老丈人是从郑军手里接的活儿,”这位施工者还告诉记者,“这处房地产是温县前任县领导批的,那个领导(指温县原县委书记董安民——因受贿于2009年上半年落马)被抓后,新任领导不让再继续施工了,郑军就让我们偷着干……两栋综合大楼楼后面还有4栋已建好的住宅楼,也是郑军的……”
但记者调查发现,郑军的“帝苑·花园”项目也是借别人的名义在做。“郑军卖房子从没见过他给人开过发票,”一位知情者说,“光查偷漏税一项他就够罪了。”这与记者了解的情况吻合:包括张合义在内的“王秀琴号”楼购房者,郑军都没有给他们开具发票。
“帝苑·花园那块地大概有100亩,光地就值1000万元,郑军那帮人有钱得很啊……”温县国土局的那位知情者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