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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文就如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平的有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希望能对同行业的施工实践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不足;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耗费都相当大,投资者付出巨大的投资,要求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建筑产品是合情合理的。而工程质量监督的作用是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用品生产厂家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满足用户的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起制约、参与、预防、促进、查处、仲裁和反馈等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
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存在的不足
1.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法规不完善
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各种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程等。然而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1.2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监理机构依靠“自收自支”方式解决经费问题。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交付给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不会按有关标准确定监理费用,要求监理公司优惠,优惠的比例有的还相当大,造成监理公司接到任务后无法派出足够的监理人员和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经费困难,甚至发不出监理人员工资,使得监理公司无法正常监理工程,最终使工程质量受损。
1.3监督管理意识差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没有与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有效挂钩,企业管理意识普遍偏低,诚信体制差,导致工程质量监督的弱化。
1.4监督系统人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有些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一些包工头或企业投其所好,这样不合格可能变合格,合格可能变成优良的现象屡见不鲜。 虽然近年来国家已经在培养整顿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各种培训和考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存在问题仍然很多。因此,整顿和提高监理队伍迫在眉捷、刻不容缓,政府部门责任重大。
2.提升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明显的提高,整体水平得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就现阶段如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探讨。
2.1依法進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首先要认识到监督的法律地位,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执法行为。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例如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程序上的有效监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要加强监督,这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更明确地说就是要做到: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工程监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2.2加强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
2.2.1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要与本单位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和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2.2.2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理的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并配合责任单位审查处理。
2.2.4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对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查;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对其验收程序、内容、方法和重要部位或系统全部完成后的试验,可采取现场监督抽查或实物测试的方法实施监督;施工工程完成后,监督机构对设备安装工程应按各专业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进行使用安全和功能的必要测试,判定其使用安全和功能能否满足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3加强人才培养和监理的作用
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人才培养,以适应当今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发展的趋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工程质量牵扯到多种因素,监理工程师应当对这些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对人,要从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对材料,要把好检查验收这一关,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并检查确认,督促做好收、发、储、运等技术管理工作;对机械,要根据工艺和技术要求,确认是否选用了合适的机械设备,是否建立了各种管理制度;对方法,在确认可行的基础上确定应采用的优化方案、设计和措施;对环境,要通过指导、督促、检查建立良好的技术环境、管理环境、劳动环境,以确保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良好条件。监理工程师把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自己的控制系统之中,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结语
根据国内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践经验,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我国对此问题研究也尚在初步探索阶段。通过加强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努力构筑坚强的执法堡垒,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整改是前提,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服务是宗旨”的执法理念,全民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引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我国的建设市场行业发展将会乘风破浪,一往直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也会不断减少,建筑业也必定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续贡献强劲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候志明.探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实施措施[J].建材与装饰,2007
[2]王坚.论我国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发展[J].建筑技术开发,2009
[3]柯凌.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责任[J].工程质量,2005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不足;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耗费都相当大,投资者付出巨大的投资,要求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建筑产品是合情合理的。而工程质量监督的作用是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用品生产厂家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满足用户的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起制约、参与、预防、促进、查处、仲裁和反馈等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
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存在的不足
1.1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法规不完善
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各种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程等。然而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1.2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监理机构依靠“自收自支”方式解决经费问题。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交付给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不会按有关标准确定监理费用,要求监理公司优惠,优惠的比例有的还相当大,造成监理公司接到任务后无法派出足够的监理人员和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经费困难,甚至发不出监理人员工资,使得监理公司无法正常监理工程,最终使工程质量受损。
1.3监督管理意识差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没有与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有效挂钩,企业管理意识普遍偏低,诚信体制差,导致工程质量监督的弱化。
1.4监督系统人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有些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一些包工头或企业投其所好,这样不合格可能变合格,合格可能变成优良的现象屡见不鲜。 虽然近年来国家已经在培养整顿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各种培训和考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存在问题仍然很多。因此,整顿和提高监理队伍迫在眉捷、刻不容缓,政府部门责任重大。
2.提升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明显的提高,整体水平得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就现阶段如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探讨。
2.1依法進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首先要认识到监督的法律地位,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执法行为。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例如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程序上的有效监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要加强监督,这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更明确地说就是要做到: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工程监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2.2加强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
2.2.1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要与本单位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和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2.2.2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理的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并配合责任单位审查处理。
2.2.4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对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查;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对其验收程序、内容、方法和重要部位或系统全部完成后的试验,可采取现场监督抽查或实物测试的方法实施监督;施工工程完成后,监督机构对设备安装工程应按各专业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进行使用安全和功能的必要测试,判定其使用安全和功能能否满足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3加强人才培养和监理的作用
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人才培养,以适应当今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发展的趋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工程质量牵扯到多种因素,监理工程师应当对这些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对人,要从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对材料,要把好检查验收这一关,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并检查确认,督促做好收、发、储、运等技术管理工作;对机械,要根据工艺和技术要求,确认是否选用了合适的机械设备,是否建立了各种管理制度;对方法,在确认可行的基础上确定应采用的优化方案、设计和措施;对环境,要通过指导、督促、检查建立良好的技术环境、管理环境、劳动环境,以确保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良好条件。监理工程师把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自己的控制系统之中,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结语
根据国内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践经验,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我国对此问题研究也尚在初步探索阶段。通过加强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努力构筑坚强的执法堡垒,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整改是前提,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服务是宗旨”的执法理念,全民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引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我国的建设市场行业发展将会乘风破浪,一往直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也会不断减少,建筑业也必定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续贡献强劲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候志明.探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实施措施[J].建材与装饰,2007
[2]王坚.论我国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发展[J].建筑技术开发,2009
[3]柯凌.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责任[J].工程质量,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