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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保障资金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用于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事业的一种专项资金。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虽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促进劳动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关系到整个改革、开放和大局的稳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怎样合理安排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已经成为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社保资金;使用问题;对策分析
1.社保资金概念
社会保障资金也称社保资金、社会劳动保障资金,也简称为“社保金”,是由国家和地方社会劳动保障局统筹的,通过国家、地方、单位集体和个人多渠道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参与社保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为参保人员的未来生活提供最基本保障的“养老金”和未来生命意外抢救或医治的“救命钱”。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按用途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企业保障基金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主要的是企业年金。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方式大体有三种:第一种是现收现付制,即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第二种是完全基金制,即为社会保险设立一种基金,这项基金在数量上能够满足今后向投保人支付保险津贴的需要;第三种是部分基金制,即缴费水平在满足一定阶段支出需要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使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创建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社保资金的使用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失业、年迈、生病、工伤、生育时期的收入和医疗有基本保障,没有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使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创建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通过社保资金的使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均,使人们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及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2.我国社保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困难。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社保资金的来源还比较单一,只靠征缴的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根本就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而且拖欠、不缴、少缴统筹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广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有很大难度。其次,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较弱。在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投资开放之前,大量的社会保障资金基本上都是用来购买国债以存入银行,用利率和利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这使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率及其增值保值功能低下。再次,社会保障资金使用中管理缺乏监督。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由政府的下属机构来征缴、管理和使用,项权利集于一身。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保险、乡政府等部门分别管理了其中的一部分,这样容易出现有利益时相互争管和有责任时相互推诿的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障的统筹规划和高效运转,更不利于该项基金的安全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出台的政策、法规、条例等约束力大大降低,宏观监控能力下降。
3.加强我国社保资金使用效果的对策
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是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佳选择。征收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强制性。征收社会保障税,最根本的就是把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推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筹资的强制性,扩大社保覆盖面,国家通过颁布税收法律,可以将不同企业、行政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都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的分配就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避免现行筹资统筹比例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避免筹资手段不当,统筹基金拖欠等问题,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规范性,使资金筹集更加有效率。加强立法,强化社保资金管理的法律规范。众所周知,法律制度相对完善和健全,有利于提高社保资金管理的立法层次。此外,加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有利于把对社保资金管理的监管提高到法制的程度,使人们提高重视。具体措施而言,可以尽快出台关于社保资金管理的相对权威和系统的法律规范。比如《中国社会保障法》、《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与社保资金管理的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规范社保资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等行为,将法律责任明确到个人,保证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效果。
第二,完善投资功能以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一方面,可以考虑对风险比较小的行业和对抗通胀行业进行投资,防止社会保障资金的价值缩水,对于银行存款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而对于国债则不需要那么高的比例限制,应该被允许优化投资组合和增加投资。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保险立法步伐,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的职责,明确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要用人单位用人,只要企业开业,就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这不仅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政府的行政职责,同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监督,确保全体劳动者公平享受社会保障。
第三,相关政府部门要定期对各项社保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杜绝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虚列虚支、挤占、弄虚作假、挪用的问题。要设立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参与的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团队,制定日常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制度,逐步实现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且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布到社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热线电话宣传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探索社会保障资金在筹集和使用情况方面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途径,及时为广大群众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的疑难问题,逐步使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处在不完善的阶段。因此,社会保障制度要从国情出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顾及长远利益,准确仔细的使用社会保障资金。我国社保资金的管理中,存在着空账现象。很多学者在此前都已提出很多解决办法。其实综合之后发现这些方法无外乎两类,即主动性偿还和被动型偿还。其中,前者还包括提高政府财政对社保资金的补助支出。中央或地方政府主要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筹资,通过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等方式偿还,或者通过变现国有资产或证券化,以及征收特种税的形式来偿还。被动性偿还方式主要通过全国社保资金的资金运作受益来偿还,以及其他开源节流的方法具体措施而言,可以采取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待遇的替代率、规范社保资金调整机制等方式。其实,这些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胜效果,因为可以通过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定程度的隐性的待遇降低来逐渐偿还。
【参考文献】
[1]陈子宁.对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的问题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2,(16):63-65.
[2]王西西.建立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提高效率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和模式[J].企业导报,2010(11):28.
【关键词】社保资金;使用问题;对策分析
1.社保资金概念
社会保障资金也称社保资金、社会劳动保障资金,也简称为“社保金”,是由国家和地方社会劳动保障局统筹的,通过国家、地方、单位集体和个人多渠道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参与社保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为参保人员的未来生活提供最基本保障的“养老金”和未来生命意外抢救或医治的“救命钱”。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按用途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企业保障基金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主要的是企业年金。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方式大体有三种:第一种是现收现付制,即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第二种是完全基金制,即为社会保险设立一种基金,这项基金在数量上能够满足今后向投保人支付保险津贴的需要;第三种是部分基金制,即缴费水平在满足一定阶段支出需要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使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创建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社保资金的使用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失业、年迈、生病、工伤、生育时期的收入和医疗有基本保障,没有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使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创建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通过社保资金的使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均,使人们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及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2.我国社保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困难。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社保资金的来源还比较单一,只靠征缴的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根本就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而且拖欠、不缴、少缴统筹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广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有很大难度。其次,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较弱。在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投资开放之前,大量的社会保障资金基本上都是用来购买国债以存入银行,用利率和利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这使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率及其增值保值功能低下。再次,社会保障资金使用中管理缺乏监督。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由政府的下属机构来征缴、管理和使用,项权利集于一身。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保险、乡政府等部门分别管理了其中的一部分,这样容易出现有利益时相互争管和有责任时相互推诿的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障的统筹规划和高效运转,更不利于该项基金的安全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出台的政策、法规、条例等约束力大大降低,宏观监控能力下降。
3.加强我国社保资金使用效果的对策
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是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佳选择。征收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强制性。征收社会保障税,最根本的就是把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推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筹资的强制性,扩大社保覆盖面,国家通过颁布税收法律,可以将不同企业、行政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都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的分配就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避免现行筹资统筹比例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避免筹资手段不当,统筹基金拖欠等问题,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规范性,使资金筹集更加有效率。加强立法,强化社保资金管理的法律规范。众所周知,法律制度相对完善和健全,有利于提高社保资金管理的立法层次。此外,加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有利于把对社保资金管理的监管提高到法制的程度,使人们提高重视。具体措施而言,可以尽快出台关于社保资金管理的相对权威和系统的法律规范。比如《中国社会保障法》、《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与社保资金管理的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规范社保资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等行为,将法律责任明确到个人,保证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效果。
第二,完善投资功能以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一方面,可以考虑对风险比较小的行业和对抗通胀行业进行投资,防止社会保障资金的价值缩水,对于银行存款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而对于国债则不需要那么高的比例限制,应该被允许优化投资组合和增加投资。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保险立法步伐,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的职责,明确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要用人单位用人,只要企业开业,就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这不仅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政府的行政职责,同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监督,确保全体劳动者公平享受社会保障。
第三,相关政府部门要定期对各项社保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杜绝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虚列虚支、挤占、弄虚作假、挪用的问题。要设立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参与的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团队,制定日常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制度,逐步实现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且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布到社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热线电话宣传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探索社会保障资金在筹集和使用情况方面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途径,及时为广大群众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的疑难问题,逐步使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处在不完善的阶段。因此,社会保障制度要从国情出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顾及长远利益,准确仔细的使用社会保障资金。我国社保资金的管理中,存在着空账现象。很多学者在此前都已提出很多解决办法。其实综合之后发现这些方法无外乎两类,即主动性偿还和被动型偿还。其中,前者还包括提高政府财政对社保资金的补助支出。中央或地方政府主要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筹资,通过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等方式偿还,或者通过变现国有资产或证券化,以及征收特种税的形式来偿还。被动性偿还方式主要通过全国社保资金的资金运作受益来偿还,以及其他开源节流的方法具体措施而言,可以采取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待遇的替代率、规范社保资金调整机制等方式。其实,这些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胜效果,因为可以通过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定程度的隐性的待遇降低来逐渐偿还。
【参考文献】
[1]陈子宁.对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的问题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2,(16):63-65.
[2]王西西.建立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提高效率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和模式[J].企业导报,201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