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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实施以来,广大教育工作者似乎形成了一个共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光表扬怎么行呢?这样学生的是非观念从何而来?教师偶尔适度惩罚教育孩子有何不可?我想对于小学生而言,需要让教育插上奖励与惩罚这一双翅膀,让心智还未成熟的孩子们飞得更高更远,最重要的是飞得更稳。
如何用好奖励和惩罚呢?既需要我们面对取得的成绩把准脉搏,找准时机,给予有效奖励,又要我们以宽容的胸怀,立足学生角度,着眼学生发展,对出现的错误进行适度惩罚。
一、对小学生的奖励要有的放矢
斯金纳有关强化与奖励的基本原理认为,奖励是一种肯定的裁决,意图积极诱导某人做某事,在人的内心形成一种激励作用。并认为奖励是对行为的积极强化,起到保持已获得行为和促进获得新行为的作用。在我看来,我们劝勉一个人,说他一定能改过自新,未必真的日日督促他,那个人就改掉了恶习。我们鼓励一个人,说他有潜力可挖,未必真的动手挖掘,那个人却自然而然进步了。这就是奖励的力量。怎样才能在学生中做到有效奖励呢?明代教育家颜元主张:“数子十过,莫如奖子一长。”说明奖励是扬长教育,是激励教育。目的在于为孩子提示努力方向,并鼓励孩子克服缺点、发扬优点。
1.面对学生,奖励对象要全面。
我们的教育往往只奖励学习优异者,而忽略一般学生,这些学生在班里占绝大多数。这就要求教师平时既肯定学习优异者,又照顾那些没那么优秀,平时少有机会,考试又取不到好成绩的一般学生,不能因为奖励的缺失而伤害他们的学习热情。可以多设立一些进步奖,鼓励他们向前迈出一小步。
2.颁发的奖品要有意义。
记得有篇文章说老师奖励学生拍照,我想家长和孩子一起欣赏照片时,学生会被老师的鼓励打动,更努力达到老师的要求和期望。岂不是给学生插上了精神鼓励的翅膀?奖励并不以金额大小、奖品优劣作为衡量标准,只要富含老师心意的奖励,都能打动学生,学生也就亲其师信其道了。
3.奖励的指向要明确。
奖励的目的是什么,奖励要起到怎样的作用,这是奖励时老师必须思考的,还要把这些明确告诉学生,以期奖励实效。
4.奖励要及时。
奖励是对行为的积极强化,起到保持已获得行为和促进获得新行为的作用。奖励如果迟到了,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因为学生已获得的行为已经在思维中淡化了,不利于保持,不能很好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获得新行为。
二、人性化的惩罚才最有效
惩罚也是教育的一种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有助于孩子形成坚强的性格,而且能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培养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法国伟大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
1.为了教育有效,惩罚是必要的手段。
惩罚是让学生改错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对某些学生实施惩罚时,一定要讲清楚他(她)错在哪里,为什么要罚,罚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把犯的错误讲清楚,罚的目的讲透彻,使学生明白惩罚是自己错误行为的必然结果,惩罚自然会被接受,学生接受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这样的罚,不是学校或老师为出气而罚,为杀一儆百而罚,而是教师在一定方式约束下让学生达到改正错误,吸取教训之目的的惩罚教育。
惩罚是教育者说服无效情况下的一种选择,但绝不是一种失败。一个学生犯了错误,只要承认错误,可以既往不咎,但是,如果他认识不到错误呢?或者只是承认错误,而没有改过之意呢?或者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呢?如果不采取措施,校规班纪就成了儿戏,无疑是对未犯错误者的一种打击,我认为这种姑息和软弱才是教育的真正失败。学生就是正在成长的树苗,需要家长和教师呵护,同样需要家长和教师“修枝剪杈”,促使其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为此,我认为教师给予学生惩罚教育是必要的,是有效的教育手段之一。
2.惩罚后要及时疏导。
惩罚使受罚者得到痛苦的体验,为了回避痛苦,必须及时停止错误行为。但受罚者不一定知道应有的正确行为,弄不好就有可能使其钻牛角尖,出现事与愿违的局面。因此,惩罚前必须进行细致而耐心的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一旦制定惩罚措施,对每个成员都有强制作用及充分认识自己的过错;罚后必须留心观察其情绪,应及时疏导。如果说被罚的学生情绪正常,说明惩罚目的达到了,教师应及时鼓励其吸取深刻教训,改正错误,超越自我;如果学生出现了反常情况,一时解不开思想包袱,自卑自贱、自暴自弃,与老师产生敌对情绪等,教师要积极疏导,帮其尽快走出误区,杜绝不良后果出现。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惩罚教育发挥应有作用,使学生心服口服。
3.要就错论错,有针对性地惩罚。
惩罚教育是对不能自我控制的学生从外部施加控制的一种做法,有助于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体验过错给自己带来的后果,有助于教会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教师不可随心所欲事事惩罚,一定要罚在错误重复出现时,罚在明显错误之处,如不交作业或作业不认真的,罚他补上作业;损坏公物的,罚他经济赔偿;乱吐痰、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的,罚他一定的经济惩罚或经济赔偿等。就错论错,就错而罚,还是有一定必要的,决不能用过量的劳动、体育活动、作业等惩罚学生,也不能数错累加。惩罚要力图惩前毖后,切勿负气泄愤。要记住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
总之,奖励与惩罚都是教育的智慧,也是教育的艺术,只要本着教育目的善加运用,定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得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如何用好奖励和惩罚呢?既需要我们面对取得的成绩把准脉搏,找准时机,给予有效奖励,又要我们以宽容的胸怀,立足学生角度,着眼学生发展,对出现的错误进行适度惩罚。
一、对小学生的奖励要有的放矢
斯金纳有关强化与奖励的基本原理认为,奖励是一种肯定的裁决,意图积极诱导某人做某事,在人的内心形成一种激励作用。并认为奖励是对行为的积极强化,起到保持已获得行为和促进获得新行为的作用。在我看来,我们劝勉一个人,说他一定能改过自新,未必真的日日督促他,那个人就改掉了恶习。我们鼓励一个人,说他有潜力可挖,未必真的动手挖掘,那个人却自然而然进步了。这就是奖励的力量。怎样才能在学生中做到有效奖励呢?明代教育家颜元主张:“数子十过,莫如奖子一长。”说明奖励是扬长教育,是激励教育。目的在于为孩子提示努力方向,并鼓励孩子克服缺点、发扬优点。
1.面对学生,奖励对象要全面。
我们的教育往往只奖励学习优异者,而忽略一般学生,这些学生在班里占绝大多数。这就要求教师平时既肯定学习优异者,又照顾那些没那么优秀,平时少有机会,考试又取不到好成绩的一般学生,不能因为奖励的缺失而伤害他们的学习热情。可以多设立一些进步奖,鼓励他们向前迈出一小步。
2.颁发的奖品要有意义。
记得有篇文章说老师奖励学生拍照,我想家长和孩子一起欣赏照片时,学生会被老师的鼓励打动,更努力达到老师的要求和期望。岂不是给学生插上了精神鼓励的翅膀?奖励并不以金额大小、奖品优劣作为衡量标准,只要富含老师心意的奖励,都能打动学生,学生也就亲其师信其道了。
3.奖励的指向要明确。
奖励的目的是什么,奖励要起到怎样的作用,这是奖励时老师必须思考的,还要把这些明确告诉学生,以期奖励实效。
4.奖励要及时。
奖励是对行为的积极强化,起到保持已获得行为和促进获得新行为的作用。奖励如果迟到了,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因为学生已获得的行为已经在思维中淡化了,不利于保持,不能很好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获得新行为。
二、人性化的惩罚才最有效
惩罚也是教育的一种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有助于孩子形成坚强的性格,而且能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培养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法国伟大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
1.为了教育有效,惩罚是必要的手段。
惩罚是让学生改错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对某些学生实施惩罚时,一定要讲清楚他(她)错在哪里,为什么要罚,罚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把犯的错误讲清楚,罚的目的讲透彻,使学生明白惩罚是自己错误行为的必然结果,惩罚自然会被接受,学生接受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这样的罚,不是学校或老师为出气而罚,为杀一儆百而罚,而是教师在一定方式约束下让学生达到改正错误,吸取教训之目的的惩罚教育。
惩罚是教育者说服无效情况下的一种选择,但绝不是一种失败。一个学生犯了错误,只要承认错误,可以既往不咎,但是,如果他认识不到错误呢?或者只是承认错误,而没有改过之意呢?或者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呢?如果不采取措施,校规班纪就成了儿戏,无疑是对未犯错误者的一种打击,我认为这种姑息和软弱才是教育的真正失败。学生就是正在成长的树苗,需要家长和教师呵护,同样需要家长和教师“修枝剪杈”,促使其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为此,我认为教师给予学生惩罚教育是必要的,是有效的教育手段之一。
2.惩罚后要及时疏导。
惩罚使受罚者得到痛苦的体验,为了回避痛苦,必须及时停止错误行为。但受罚者不一定知道应有的正确行为,弄不好就有可能使其钻牛角尖,出现事与愿违的局面。因此,惩罚前必须进行细致而耐心的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一旦制定惩罚措施,对每个成员都有强制作用及充分认识自己的过错;罚后必须留心观察其情绪,应及时疏导。如果说被罚的学生情绪正常,说明惩罚目的达到了,教师应及时鼓励其吸取深刻教训,改正错误,超越自我;如果学生出现了反常情况,一时解不开思想包袱,自卑自贱、自暴自弃,与老师产生敌对情绪等,教师要积极疏导,帮其尽快走出误区,杜绝不良后果出现。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惩罚教育发挥应有作用,使学生心服口服。
3.要就错论错,有针对性地惩罚。
惩罚教育是对不能自我控制的学生从外部施加控制的一种做法,有助于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体验过错给自己带来的后果,有助于教会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教师不可随心所欲事事惩罚,一定要罚在错误重复出现时,罚在明显错误之处,如不交作业或作业不认真的,罚他补上作业;损坏公物的,罚他经济赔偿;乱吐痰、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的,罚他一定的经济惩罚或经济赔偿等。就错论错,就错而罚,还是有一定必要的,决不能用过量的劳动、体育活动、作业等惩罚学生,也不能数错累加。惩罚要力图惩前毖后,切勿负气泄愤。要记住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
总之,奖励与惩罚都是教育的智慧,也是教育的艺术,只要本着教育目的善加运用,定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得到很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