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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一名施工现场的取样员,通过多个工程项目的实践来分析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重要性,结合工程实践从七个方面浅谈建筑工程常用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并提出了具体做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资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取样程序方法 职责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几年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迅速开展,各类建筑施工队伍的不断出现,以及当前建筑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少建筑施工队伍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一些施工单位在原材料取样及砼、砂浆试块制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砼试块,部分施工单位直接将商品砼公司制作的试块拿来就用,对施工现场的结构构件根本是心中无数,导致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不能真实反映材料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时发现,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由于监理人员及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见证取样知识,把见证取样工作作为一种形式注意,开开见证取样单就作为是有见证取样,更有甚者直接把盖好见证取样章的空白见证取样单交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自己取样自己见证,这样的见证取样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本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扭转这种不良的局面,本人认为不管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检测单位多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具体做法:
一了解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建设任务的人
员;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含相近专业)施工专业知识的中级岗位(施工员、专职质量检察员)证书的人员;
3、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取样人员证书”
4、必须具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见证授权书”、“取样授权书”并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人员变动时,应事先重新办理;
二明确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
1、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共同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2、取样后可马上送检测试的试件,必须立即封样送检取是检测报告;取样后尚需时日才能试验的试件,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监护,试验前见证、取样人员应对封样情况进行鉴别,双方确认无异后,共同送检并取回报告;
3见证、取样人员取回报告后,应及时交资料员归档,如发
生不合格试样,必须分别向各自技术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由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及时妥善处理。
三 明确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是有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证明的,材料进场后对要送检的材料及时通知监理单位或见证取样人员,共同取样,做好标记,并由见证人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盖好见证取样章,共同送至检测机构。
(4)、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结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四明确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单位的职责:
1、在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授权承担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任务期间,按有关规定要求,保证组织健全、设备状况良好、秉公办事、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定效力认真按标准操作记录、字迹清楚、数据可靠,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誓言,检测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没有见证取样单或未盖章的应该拒收,当试样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2、对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 工作的“见证授权书”、“取样授权书”管理使用,封样鉴别、试样外观检查、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填审发等全过程进行严密的管理;
3、除因龄期等技术性原因外,一般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样人旁观试验过程,并随即填发报告;
4、发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保管资料不少于五年。
五明确建设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的职责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该向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各项备案工作,并参与材料进场取样的见证工作,对应该检测的材料取样送检。
六明确监理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的职责
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刁难施工单位,更不能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来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做到客观、公正,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必须坚持现场取样见证,要求取样方法按规定进行操作,使样品具有较充分的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应该与施工单位共同送样。
七取样送检程序
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授权书”和“取样授权书”,共查核存档;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指正;
3、见证人员应和取样人员一道及时试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并共同送样;
4、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应及时接受并查验试样外观、尺寸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并由收样人在有取样人、见证人已共同签名的“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收样人签名”栏内签名,并查验取样、见证人员证书;
5、检测单位对可以立即测试(含钢材,混凝土、砂浆已有
龄期28天的试块)的,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样人旁观试验,并填发报告,报告应字迹清楚、数据齐全、签章完备,结论用语准确。报告应由见证人签收;
6、检测单位对不能立即测试,尚须进行标准养护至28天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水泥性能检测等,施工企业又无标准养护条件的,检测单位可另行收取标准养护成本费(除水泥)。待至龄期到达后,再通知取样,见证人到场验证封样后进行测试,出具报告。
7、在检测报告中必须注明见证单位名稱、见证人员姓名,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名称、取样人员姓名。发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监督站发出试验报告。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分析,如果各个单位严格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执行材料的见证取样,加上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操作程序的责任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以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相信最终能真正起到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培训教材》 主编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培训教材
2、建筑材料试验员培训主编:筑龙网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资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取样程序方法 职责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几年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迅速开展,各类建筑施工队伍的不断出现,以及当前建筑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少建筑施工队伍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一些施工单位在原材料取样及砼、砂浆试块制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砼试块,部分施工单位直接将商品砼公司制作的试块拿来就用,对施工现场的结构构件根本是心中无数,导致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不能真实反映材料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时发现,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由于监理人员及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见证取样知识,把见证取样工作作为一种形式注意,开开见证取样单就作为是有见证取样,更有甚者直接把盖好见证取样章的空白见证取样单交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自己取样自己见证,这样的见证取样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本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扭转这种不良的局面,本人认为不管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检测单位多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具体做法:
一了解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建设任务的人
员;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含相近专业)施工专业知识的中级岗位(施工员、专职质量检察员)证书的人员;
3、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取样人员证书”
4、必须具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见证授权书”、“取样授权书”并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人员变动时,应事先重新办理;
二明确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
1、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共同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2、取样后可马上送检测试的试件,必须立即封样送检取是检测报告;取样后尚需时日才能试验的试件,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监护,试验前见证、取样人员应对封样情况进行鉴别,双方确认无异后,共同送检并取回报告;
3见证、取样人员取回报告后,应及时交资料员归档,如发
生不合格试样,必须分别向各自技术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由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及时妥善处理。
三 明确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是有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证明的,材料进场后对要送检的材料及时通知监理单位或见证取样人员,共同取样,做好标记,并由见证人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盖好见证取样章,共同送至检测机构。
(4)、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结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四明确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单位的职责:
1、在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授权承担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任务期间,按有关规定要求,保证组织健全、设备状况良好、秉公办事、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定效力认真按标准操作记录、字迹清楚、数据可靠,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誓言,检测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没有见证取样单或未盖章的应该拒收,当试样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2、对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 工作的“见证授权书”、“取样授权书”管理使用,封样鉴别、试样外观检查、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填审发等全过程进行严密的管理;
3、除因龄期等技术性原因外,一般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样人旁观试验过程,并随即填发报告;
4、发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保管资料不少于五年。
五明确建设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的职责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该向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各项备案工作,并参与材料进场取样的见证工作,对应该检测的材料取样送检。
六明确监理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的职责
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刁难施工单位,更不能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来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做到客观、公正,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必须坚持现场取样见证,要求取样方法按规定进行操作,使样品具有较充分的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应该与施工单位共同送样。
七取样送检程序
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授权书”和“取样授权书”,共查核存档;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指正;
3、见证人员应和取样人员一道及时试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并共同送样;
4、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应及时接受并查验试样外观、尺寸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并由收样人在有取样人、见证人已共同签名的“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收样人签名”栏内签名,并查验取样、见证人员证书;
5、检测单位对可以立即测试(含钢材,混凝土、砂浆已有
龄期28天的试块)的,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样人旁观试验,并填发报告,报告应字迹清楚、数据齐全、签章完备,结论用语准确。报告应由见证人签收;
6、检测单位对不能立即测试,尚须进行标准养护至28天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水泥性能检测等,施工企业又无标准养护条件的,检测单位可另行收取标准养护成本费(除水泥)。待至龄期到达后,再通知取样,见证人到场验证封样后进行测试,出具报告。
7、在检测报告中必须注明见证单位名稱、见证人员姓名,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名称、取样人员姓名。发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监督站发出试验报告。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分析,如果各个单位严格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执行材料的见证取样,加上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操作程序的责任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以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相信最终能真正起到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培训教材》 主编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培训教材
2、建筑材料试验员培训主编:筑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