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艳歌

来源 :新青年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ongtu2009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楔子
  过了鬼门关,便是黄泉了。一路的彼岸花铺陈着饱满且惊心的血色,泼洒在三途河畔,像千年化不开的积怨哀愁。顺着花的指引,沿火照之路一路下去,那浮云掠不过、飞鸟渡不过的地方,就是滚滚忘川河。忘川河水血黄,虫蛇满布,腥涛翻滚,里面尽是不肯投胎、抛却千年,守候泡影情仇的孤魂。
  河上有桥,名唤奈何。桥畔有亭庐,无名,是沈默的居所。
  万事万代的尘劫下来,早已经打磨掉她所有的棱角。佛说历劫使她性情圆润是为了让她滚得更远。可惜,她亦懒得再滚。就守在这里吧,守着这亭,守着这桥,挺好。
  每天看川流不息有来无回的亡魂面无表情的从黄泉走来,面无表情的登上奈何桥,面无表情的爬上望乡台,嚎啕大哭。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汤碗,哽咽着情愿或不情愿的喝下,继续去赶轮回,面无表情,像从来不曾哭过一般。
  “呵呵”,她冷笑:“所谓情仇,连一碗汤水都敌不过,谈什么铭心刻骨。”
  一
  沈墨说,我决定要写我的小说。在另一个时空,另一个年代。
  短信发送完毕,放下手机,拿起盛满了温热白水的剔透杯子,微微皱眉,呷了一小口,开始吃面前的一堆中药。
  她与药物的诀别已有时日,不想最终还是要相聚的,所谓“孽缘”。
  自小体弱,少有间断的药物,无期的隐忍,终于在她高三的一场生病中爆发。她再也无法忍受那种无休无止的折磨,如同一场诅咒。闭上眼,她会看到她的身体、她的血脉里,满满堆砌着药物,这让她前所未有的绝望。她恶狠狠地扔掉了所有药物,说,要死就让我死好了,我再也不吃药。
  许多年后回想起来,她才蓦地发现了自己骨子里一直潜埋不露的狠绝。
  亦或许她天生就是狠绝的人,只是在那一场与药物的生死格斗里,第一次暴露了行藏。
  冥界《有典》记载:彼岸花,又名鬼擎火。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生生不得相见。
  沈默来到冥界那一年,恰逢秋彼岸,遍野的花肆虐地染红了整整一座地狱。绚烂、夺目,却又阴冷、湿仄、绝望,像幽灵举着火把,专为指引亡魂。
  在这里,她果然再也不曾梦见过那个男人。
  冥王的銮驾偶尔会从这里经过,喧嚣热闹,是与地狱极不相称的景致。
  随驾的女子偶尔也会瞥向沈默的草庐,带着茫惑的兴味。
  没有人知道沈默是谁,从哪里来,未来会去向哪里。她只是冥王碍于毗蓝婆的面子所收留的一只精灵,不笑,不理人,就只是煮汤,煮汤。恍惚她就是为了煮汤而来,亦是为了煮汤而生。
  她把汤分给每个往来的魂魄,他们唤她梦婆。因为喝下了那碗汤,所有这里的一切,都会成为一场回不去也记不来的梦。
  梦婆,梦婆,也许谁觉得她该有个姓氏,于是就演化成了孟婆。
  没人见过她的脸。
  她躲在比黑夜更黑黯的巫袍下,终日,终年。
  沈墨从浓郁的药味中醒过神来,玻璃窗外的天,正氤氲着一场雨。
  这沉闷了太久的北方小城,让人怀疑春天都把这里遗忘了。
  春天把这里遗忘,故而迟迟不来,而寒冷竟也恋恋不舍不肯离去。
  沈默对X说,也许是春天生病了,在南方的潮湿里输着吊瓶,所以不能及时赶来。
  她是怕冷的,她在好几个飞雨的夏天里曾紧紧裹着棉衣,慵懒的人偏偏有冷冽的眼神。
  Y说,初见她的那日,雨还未晴,抽抽搭搭地像个怨妇。她裹着宽大的男款迷彩棉服,蹬着细高的跟鞋,少言语,礼貌柔和,却无端有种母仪天下的气质。
  其实,沈墨说,那日我高烧刚退,在发着低热。
  二
  琐琐碎碎漫漫长长幽幽暗暗的地狱生活,让沈默平复且安宁。
  有时候她会对着三生石上终年不褪的苔藓片刻失神。
  这里很好,见不到光。她想,就是这里了,是时候给自己煮一碗汤。
  她走回亭子,毒草琼花一一配比,临下锅时骤然发觉,她没有最重要的原料——为谁而流的眼泪。是的,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哪怕一滴。
  她仰起头,又在下雨了,这里的雨几时才会断绝。
  “这雨不会停的。”
  沈默回头,看见红衣女子俏丽明艳的脸,这张脸时常随驾銮舆。
  “我是曼珠。”那张脸说,“这雨不会停,那是人间‘有情人’的眼泪,他们的泪不停,这里的天就不晴——你以为,你煮汤用的只是雨水么?”
  沈默一直以为,凡人的汤,只是雨水煮的,她不知道凡人也会哭。她以为,三界五行里,只有她一个人品尝过眼泪的滋味。
  从高中那次与药物的决斗以后,沈墨只吃两种药——止痛药和退烧药。说来也许顺理成章,她的身体本质上或者并未曾更加健壮起来,然而总也没有更坏过。
  她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头痛起来如同山倒天塌凶猛,脸色惨白的像被揉皱又抚平的白玉兰花,冷汗涔涔渗透滴落。那头痛让她恶心并且寒冷,整个人瘫坐在马桶旁,为随时而来的呕吐待命,像个中蛊的幽灵。
  然而一觉过后,一切会像从没有发生过。除了,偶然浮现在脑海里的,她呕吐后扶病起来,镜子照见的冷冽眼神,尖刀一般地眼神,仿佛随时会刺向谁,随时会沾血。那样嗜血的眼神,她不只一次怀疑过那是不是自己。大病中的人,眼光不该是哀楚缠绵的么。
  曼珠说:“我见过你。”一边抚弄着三生石上湿仄的苔藓。
  “是,我见到过你不止一次望向我的草庐。”
  “不,不是那些,我是说,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你知道欧丝之野么,大踵东。”
  “你到底是谁?”沈默与曼珠忽然双脸相对,同时发问,语气却都沉静,仿佛本就知道答案一般。
  沈默说:“我是煮汤的”。
  曼珠说:“好,我陪你煮汤。”
  三
  就这样被惊醒了,一段讳莫如深的往事。   那只是沈墨的头痛,不是她经久不愈的胃寒,更不是她的高热。
  一年总会有那么一两次,她高热超过39度。
  “那是心火燃爆了灵魂的温度,是以魂魄做燃料的。某一时我不再患高热了,便是我的灵魂已燃尽成了死灰。”沈墨说。
  X说:“那只是有炎症才会发热而已。”
  沈墨说:“谁说不是——魂魄都溃烂了呢,怎么会不发炎?”
  X摇头不语。
  这女子的偏执,任谁都要无言。
  曼珠于是便日日到草庐来陪伴沈默。尽管沈默根本不需要陪伴,甚至厌恶有人陪伴。
  终于忍不住的一天,她问:“你为什么纠缠不休?”
  “为了解开一个谜团。”
  “什么谜团?”
  “无病。”
  那个曾经刺得沈默的心血淋淋的名字,就这样被毫无防备的赤裸裸地拎了出来。
  无病。
  无病。
  “他死了。”
  “不可能死。”血红的樱唇里吐出断定的字眼,犹如盛开的曼陀罗。
  “他的确死了,大踵东有他的坟,杏花树下边,你可以刨出来验证尸骨。”
  “你不介意有人刨他的坟墓?”
  “那是他的坟,又不是我的,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曼珠幽幽叹了口气。曼陀罗花再一次开放:“但是你还是介意了,若你不介意,你什么都不会解释——一个字都不会解释。”
  语毕,拂袖而去。
  沈默看去时,彼岸花已经有了凋败的症兆——开得太盛的时候,就是凋败的前奏。
  快一千年了。
  沈默仰起头,雨水打在她脸上,顺着脸庞的弧度,滑落。
  这无根的冥界的雨,曼珠说破了它的根在有情人眼里。
  何时会停呢?
  “何时会停呢?”
  “什么?”
  “无限不循环的噩梦啊。”沈墨说。“我总是做噩梦,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我总是梦见被人追杀,或者,我在杀人。”
  在忘了什么时候开始,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的赋闲与等待的日子里,沈墨开始做女红。她设计、绘画、刺绣、缝纫,在一针一线里放逐自己,可以什么都不想。
  她的手机总是静音着,或者干脆关机。
  就像一只失魂落魄的猫,蜷缩在垃圾环围的角落里,瑟缩,哪怕一声鸟鸣都能让她战栗。
  她是个乖戾的人,然而,几乎没有人知道。
  那就像《夜访吸血鬼》的桥段——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吸血鬼,只有他们自己。
  她会无端的大发脾气,会无休无止的索取物质、宽恕和爱,对于她认同的个别人。
  她从不让不相干的人察觉出她的乖戾,她让他们看到她是乖巧的、妖冶的、大气的、坚定的,抑或柔弱的,让他们以为她也是普通人类,她也常常就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类那样活。
  在做一只羊的时候,她便信自己是一只羊。
  四
  欧丝之野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
  沈墨读《山海经》的时候还很小,断简残编里,总隐隐觉得夹杂了自己某一世的记忆,譬如“欧丝之野”,譬如“三桑无枝”。
  那的确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了。
  有个地方叫做“三桑无枝”,它西边的地方叫做“欧丝之野”,东边的地方叫“范林”。
  欧丝之野从前不叫欧丝之野,叫白杏。那里有大片大片的杏花,白色的,秋霜一样。
  有个女子,叫抚烟。
  杏花雪一样纷纷飘落的时候,她见到一个男人乘文虎而来,后来知道这个男人叫“无病”。
  彼岸花开得如此绚烂奢靡,地狱沁在它的味道里。
  秋分前后三天,人间唤作“秋彼岸”,是上坟的日子。
  又是一个秋彼岸了。
  这一夜沈默梦见了那座坟冢,杏花血红,片片凋落在她的发上、她的肩上、她的裙上,拂了一身还满,拂了一身还满。
  《有典》载:鬼擎火花香妖媚,闻之可忆前世。
  “沈墨,催眠可以让人记起前世,你想不想试试?”
  “不想。”
  “为什么?”
  “已经过去了,没必要知道。”
  男人乘文虎而来,毛发凌乱,络腮胡子里藏着的嘴如同伺机捕猎的兽。
  行走的兽不可怕,奔跃的兽不可怕,甚至撕咬猎物的兽也不可怕,可怕是沉默的兽——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发起攻击,不知道他看中的猎物是谁。
  他在文虎上叫她:“范林怎么去?”声如沉雷。
  她失语,尴尬地指向东方。
  他和文虎于是顺着她指的方向走去。
  “喂!”她终于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叫他,说:“别去那儿,有猛兽,很多很多猛兽。”
  他不答话,径自去了,无视她的忠告,或者根本就是无视她这个人,好像她就只是个路标。
  黄昏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黄昏开始,冥界的雨就小了,淅淅沥沥,滴滴答答。
  沈默听见一只鬼婴问另一只鬼婴:“你说,这世上有‘人类’存在吗?”
  曼珠站到她面前,手里拈着一支彼岸花。
  沈默忽然明白彼岸花为什么又叫“鬼擎火”了,还真是阴魂不散。
  沈默不理她,继续煮汤,曼珠忽然把手里的彼岸花扔进汤锅里。
  沈默端起汤锅顺手泼到忘川河里。
  曼珠大叫“你干什么?”
  这不应该是我问你的么。沈默抬起头来,目光冷冽。
  “疯子!”曼珠掷下这句话,拂袖而去。
  沈默继续煮汤。
  五
  我是曼珠。
  没错,当年爱沙华爱得死去活来的曼珠,如今冥王的膝上承欢人。
  那日銮驾过了奈何桥,经过草庐,我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不知道她怎么也沦落到了这里。   我的天生的好记性让我忘不掉任何人任何事,何况是她,莫说是几生几世,就是千世万世也不会忘。
  沈墨想去泰山,她说要让所有的愤懑压抑都变成汗水,洒满整个泰山,最后在一场日出里蒸发干净。
  病毒H不声不响的降临在这个国度。像一个操控着梦魇见不得光的采花贼,肆意地“临幸”一条又一条生命,把他们蹂躏至死。
  它像一阵风里藏着的影子。
  它的出现把沈墨的旅行碾成了粉末,落在尘埃里,发出一声叹息。
  “沈默,沈默,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说话。”
  “你究竟还记不记得我是谁,我是曼珠。”
  若干天以后,文虎驮着那具庞大的有着浓密毛发的男人回来。他瘫在它的背上,像一堆泥,遮羞的野兽皮已经碎烂,身上有腐臭的属于死亡的气息,殷红晦暗的血痂验证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的身份。
  彻头彻尾的失败——人生里像这样的失败,一次就足够了。
  文虎蹒跚走到抚烟的腿边,轰然倒下,它已经太累。
  抚烟把那具庞大的躯体从它身上拽下来,她感到他的脚一颤。
  他还没死。
  抚烟于是给他喂水,给文虎也喂水。
  抚烟采来野草嚼烂,用指甲剜掉他的腐肉,把草糊给他敷上,也给文虎敷上。
  她更期待醒来的是文虎。
  然而,文虎太累了,睡下去,就越睡越沉,再没有醒。
  毛发人却一天一天的清醒,并且健壮起来。他剥下文虎的皮来做了新的围裙,撕下它的肉来做了一餐又一餐的果腹之物。
  自始至终,没对抚烟说过一句话。
  他让抚烟感到恐惧。
  抚烟决定要走了,她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她醒来,看到自己已经肢体不全,而毛发人正在光影里大嚼着她的手脚,无数次她梦见她就是文虎。她决定要走了,她不能让自己无端忍受这样的恐惧威胁,只要安全,她宁愿让出自己的领地,退出本属于她的世界。
  她要到大踵国去。
  彼岸花终于开始枯萎了,曼珠必须得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去,度过下一个千年。
  她再一次来到草庐,站在沈默面前,看着她。
  看着她抱柴,看着她配药,看着她熬汤,看到星官传谕地府:“夜至。”
  这是冥界赖以知道晨昏的唯一途径。
  曼珠说:“你看,我得走了。”
  曼珠说:“沈默,不管发生过什么,你得知道,你是很好的。”
其他文献
假期与朋友相约于京城的南锣鼓巷,一个充满老式记忆的地方。几个人说说笑笑,便无意间谈到了两个城市——香港与上海。相较于香港,上海更像个一夜成名的暴发户,缺少了点世代沾染的贵族气。或许是英国的殖民统治为香港这座金碧辉煌的城市涂上本不应拥有的英伦风情,但我们都无法否认,或许也正是这可耻的历史才带给香港如今无可比拟的繁荣。  话题看似偏离了轨道,今日的主角依旧是南锣鼓巷这个仍然裹挟着清朝遗韵的地方。尽管巷
她是素净女子,亦有超凡脱俗的名字,莲。她是爱莲成癖的,发夹是一朵粲然开放的莲,衣襟前亦绣了大朵大朵的莲,而微笑着的她,亦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23岁,正是女子最美丽的年华,她在苏州一家公司,做人事。  女友曼丽,却与她二致,俗气而招摇。但,孤身女子身在城市,总归要结伴来往的,她们同在一个宿舍,自然而然便成了伴。每每走在公司里,男子们的目光总会在她们身上停留。曼丽自然是左顾右盼,烟视媚行;而
AIESEC:成立于1948年,是全球最大的,由青年领导的组织。致力于创造一个平台,使青年人可以通过亲自带领青年团队的领导力实践机会来培养领袖特质,通过参与国际交流项目、跨国商业实习,体验跨文化的工作学习环境来培养国际化思维方式,从而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成长。  如果不是因为AIESEC,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格外关注中亚这片古老的土地。为什么选择哈萨克斯坦?我想,答案只有经历了才知道。  哈国初体验  
为了做烘焙食物,去年我买了58升烤箱,因为日本有位叫三宅郁美的烘焙师写的书上说,烤箱越大越均匀,越容易烤出好味。赶在年底到货了,当时差一个专门的插座,我问安装工人,装好插座再给你打电话啊?工人说,你自己插上用就行了,坏了保修包换,一年哈尔滨也没几个人买,我们知道这事。工人走了,老W把工人的话翻译成,2011年度哈尔滨评选了几个傻子,你光荣当选。我刚刚被评为年度市级先进以后,老友Lisa买了一台意大
旧年的记忆里,吃花并不是一件多么雅致的事情,年龄稍长一些的人,大都有过吃花的经历,生长在乡野的人更是如此。  春天,槐花飘香,榆钱飞舞,诗意盎然的季节,却正是青黄不接之时。母亲总会挑选一些最新鲜、最饱满、最养眼的花朵,回家清洗干净,掺上一些玉米面,上笼屉蒸。  槐花白里透着淡绿,一串串,榆钱则一瓣瓣碧绿的圆,好看的花,却未必好吃,掺了花朵的发糕,有一种花粉的甜香,甜得让人腻味,甜得让人反胃。那时我
网购有风险,购买须谨慎,一不小心入错门,倾家荡产也可能。  当我犹豫不决的看着淘宝网页,最后还是闭上眼睛狠下心点了“确定”按钮,我那颗压抑许久的心,就像是突遭解放一般。  就在我的万分期盼中,我迎来了可爱的快递。可是就在打开快递看到实物的那一秒,我简直就想自剜双目,双膝跪地“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短暂的沉迷在伤痛中,我精神一抖擞,想着怎么也不能便宜那个卖家,然后就打开了聊天工具,开始了我
青春的时光这么短暂,而对人一生的影响又这么长足且深刻,前路已定,苏洁这才发现自己的好奇早就变成了感谢,感谢整个青春的“恋情”,感谢那个好心少年的“情书”曾经路过。  一  苏洁不喜欢镜子里的自己,小眼睛、大嘴巴,眉毛稀疏,脸庞暗淡无光,她怀疑造物主在创造自己的时候走了神,每个部位都潦草敷衍。对于十六岁的少女而言,长得不好看简直致命,因为那意味着没有观众、没有欣赏,永远处在暗恋的角色里,卑微又可怜。
盛夏光阴,七月流火,正是雨水充沛的季节,万物吸吮着天地甘霖,恣意生长,一片欣欣向荣。“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样原生态的草原,曾经只在古书里读到。  这个夏天,有幸行走赤峰,身临其境,感受那美若仙境的草原美景。当一片翠绿无垠的青青草原涌入眼帘的时候,内心竟微微颤动,就像前世一段美丽的尘缘,今生,不负时光的恩赐,终于相遇。  贡格尔草原:放牧心灵的原野  第一次,坐上
妈妈爱吃什么菜?  提出这个问题,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那天,大家聊得海阔天空,吃得大汗淋漓,都很尽兴。临近酒席结束,一位朋友忽然叫过服务员,叮嘱说:“再加一个酱烧鸡翅。”大家赶紧阻止:“都吃饱了,别浪费。”朋友笑笑,继续交待服务员:“鸡翅烧烂些,多放姜,加黄酒,烧好了给我打包。”  大家这才明白,原来他是要带回家去吃啊。朋友转回身来,笑问大家:“谁知道妈妈爱吃什么菜?”这意外的问话让大家都愣住了
1998年,我正在俄罗斯留学。那一年的情人节,莫斯科很冷,气温达到了零下38℃,而且天空飘满了雪。尽管如此,兜售玫瑰的小贩们依然不停地穿行于大街小巷,让这爱情的信物无止无息地燃烧,温暖着那些置身爱情中的人们。  我是个例外。那些玫瑰只会让我更加寒冷,因为我被失恋的旋风刮到了爱情的边缘。我开始怀疑,这漫天飞舞的雪花里到底搀杂着多少谎言的碎屑?  我从伤心的咖啡馆里走出来,我刚刚在那里跟叶分手。多么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