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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范,地方政府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支出,既不允许公开发行债券等方式举债,也不允许存在隐性负债。然而,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2003年,西部某省开展撤并乡镇工作.原来隐藏的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查明乡村两级负债达到75124.9万元。2001年,据农业部统计.中国乡级债务已达17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