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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对周围环境认识的变化,视觉传达设计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传统的视觉传达方式已不能满足信息传达的需求,社会的发展要求视觉传达设计必须有相应的进步。艺术和科技的发展为视觉传达提供了新的形式——新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以其创作虚拟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互动性等诸多优点影响着视觉传达设计并推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新媒体艺术在今天已被谈论得够多,也制作和展示得够多,但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所谓的新媒体艺术家)对新媒体艺术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因此只有了解了新媒体艺术的概念和特征,我们才能更好的去欣赏当今的新媒体艺术[1]。
新媒体艺术.就是以数字技术或网络手段所创作的艺术作品,包括网络广播、数字录像艺术、网络电影、手机电视、网络动画等。有论者认为,衡量一件艺术品是否为新媒体艺术,只要看它的传播手段,而不在于它的创意与观念。这个看法是不确切的,只借助数字技术而没有任何创造力的作品,我们只能称之为新媒体表现。而不能称之为艺术。如果把一张油画扫描到计算机里,再刻录入光盘中来发表,这是不是新媒体艺术?把拍的照片,放到网站上供人欣赏。那算不算网络艺术?因此新媒体艺术应是画家利用数字媒体手段将自己的创意和观念进行表现,而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粘贴[2]。
“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Design)是指具有视觉传达功能的设计,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及其他印刷宣传物、影视片、广告牌等大众媒体(Mass Media)均成为视觉传达的载体,这是一种通过上述载体把有关信息传达给眼睛,从而进行造型的表现性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这一术语,在世界上开始流行是在1960年,当时在日本东京举行世界设计会议,与会者认识到,在不断扩大的映像媒体之中,视觉和映像已作为独立的传达手段而存在,它们与其他传达手段(如语言等)不同,是一种更能得到充分表现的设计。
新媒体艺术具有连接性和互动性。超越时空限制、将全球各地的人连系在一起的电信网络中,在这个网络中使用者随时扮演各种不同的身份。找寻远方的信息档案,渗透到各国文化中,产生新的社群。现在的艺术家在虚空中、网络中密切地合作联系;无论是显示在屏幕上的多媒体、机械操控的系统、或环境式结构,使用者或关于经由作品的直接互动,参与改变了作品的影像、造型、甚至定义。艺术家不再是创作人的内容、而是设计环境、空间、让关系能够参与其中[1]。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说: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了解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五个阶段:连结、融入、互动、转化、出现。首先必须连结,并全身融人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触摸、空间移动、发声等,不论与作品之间的接口为键盘、鼠标、灯光或声音感应器、抑或其它更复杂精密、甚至是看不见的“板机”,欣赏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主要还是互动。这将导致作品与意识转化,最后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因此,沟通与互动,成为艺术家在新媒体艺术创作中关注的焦点。
新媒体艺术是一种观念艺术。在新媒体艺术家看来,只有观念驱使的媒体创作才称得上艺术性创作,仅仅通过技术实现的作品就难以称其为艺术作品。借助新技术的手段表达思想和观念,这才是新媒体艺术家向我们传达的意义。新媒体艺术家们用新的媒介、艺术语言来阐述自我,或者把哲学家、思想家的思想、哲理具象化。
新媒体艺术的互动性趣味体验给视觉传达设计注入活力,融人互动的视觉传达设计使作品成为一个起点,引导受众参与,并解读新的信息内容,从而促成了信息的完整传达。例如许多录像艺术家刻意强调摄录事实的存在,组织起镜头与观众相互依存的关系,观者与镜头建立心理认同。部分以印刷和二维空间表现为主的视觉传达设计受此启发创作出具突破性的作品:悉尼街头一则绝对伏特加酒的橱窗广告发扬了录像艺术的互动性魅力,在玻璃橱窗上设计了一个酒瓶形状的偷窥孔,下面的标题“绝对偷窥(ABSOLuT YOYEUR)”几个字引导路人参与偷窥,当路人发现从偷窥孔中看到的竟然是自己被藏好的摄像机拍摄到 的偷窥画面时,惊诧之余倍感有趣。
在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中,比较重要的互动设计形式是网络设计,它的信息传播方式是双向沟通。受众坐在电脑前浏览大量信息,屏幕上出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后,点击鼠标就能了解更详细的信息,通过进一步“体验”产品与服务形成对信息更深刻的认识。互动性的视觉传达设计呈现的是一个创造性的设计,而不再是设计师的独自告白。在整个环节里,设计师是信息的整合者,创造一种新的人际关系,链接不同背景下的人.他提供的是一个作品的“部分”,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完成品,脱离受众的参与设计作品就不能表达完整、精确的概念。所以,视觉传达设计的互动性在理念上要求人和作品必须整合为一体,也就是受众以何种状态接触到作品,或是设计师期待受众如何参与,这些都是设计构想的内容[4]。(3)
正像艺术设计的风格历来深受绘画、雕塑的艺术风格的影响一样,新媒体艺术正对现代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随着照相技术、录影技术、电子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在设计中的广泛应用,视觉图像资源的范围得到空前拓展。随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正走出“平面设计”的樊篱,也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都离不开新科技、新媒体的发展,两者具有相关性。而新媒体艺术虽自成一派独立发展,但却对视觉传达设计产生深刻影响,其连结性、互动性、趣味性、高科技等特点能启发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意思维,能深化和扩展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今天的视觉传达设计逐步向虚拟信息形象的多媒体传达、多维空间表现、动态交互式信息传达大步迈进。
【参考文献】
[1]张燕燕,王秀峰.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对艺术设计的影响[J].电影评介,2010(2):82.
[2]胡明.浅谈新媒体艺术的特征 [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7,4(23):1288-1292.
[3]何忠.新媒体时代的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论新媒体艺术对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的影响 [J].美术大观,2009(7):112.
[4]谭旭红. 当新媒体艺术邂逅视觉传达设计[J].文艺评论,2010(4):81-83.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新媒体艺术在今天已被谈论得够多,也制作和展示得够多,但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所谓的新媒体艺术家)对新媒体艺术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因此只有了解了新媒体艺术的概念和特征,我们才能更好的去欣赏当今的新媒体艺术[1]。
新媒体艺术.就是以数字技术或网络手段所创作的艺术作品,包括网络广播、数字录像艺术、网络电影、手机电视、网络动画等。有论者认为,衡量一件艺术品是否为新媒体艺术,只要看它的传播手段,而不在于它的创意与观念。这个看法是不确切的,只借助数字技术而没有任何创造力的作品,我们只能称之为新媒体表现。而不能称之为艺术。如果把一张油画扫描到计算机里,再刻录入光盘中来发表,这是不是新媒体艺术?把拍的照片,放到网站上供人欣赏。那算不算网络艺术?因此新媒体艺术应是画家利用数字媒体手段将自己的创意和观念进行表现,而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粘贴[2]。
“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Design)是指具有视觉传达功能的设计,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及其他印刷宣传物、影视片、广告牌等大众媒体(Mass Media)均成为视觉传达的载体,这是一种通过上述载体把有关信息传达给眼睛,从而进行造型的表现性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这一术语,在世界上开始流行是在1960年,当时在日本东京举行世界设计会议,与会者认识到,在不断扩大的映像媒体之中,视觉和映像已作为独立的传达手段而存在,它们与其他传达手段(如语言等)不同,是一种更能得到充分表现的设计。
新媒体艺术具有连接性和互动性。超越时空限制、将全球各地的人连系在一起的电信网络中,在这个网络中使用者随时扮演各种不同的身份。找寻远方的信息档案,渗透到各国文化中,产生新的社群。现在的艺术家在虚空中、网络中密切地合作联系;无论是显示在屏幕上的多媒体、机械操控的系统、或环境式结构,使用者或关于经由作品的直接互动,参与改变了作品的影像、造型、甚至定义。艺术家不再是创作人的内容、而是设计环境、空间、让关系能够参与其中[1]。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说: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了解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五个阶段:连结、融入、互动、转化、出现。首先必须连结,并全身融人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触摸、空间移动、发声等,不论与作品之间的接口为键盘、鼠标、灯光或声音感应器、抑或其它更复杂精密、甚至是看不见的“板机”,欣赏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主要还是互动。这将导致作品与意识转化,最后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因此,沟通与互动,成为艺术家在新媒体艺术创作中关注的焦点。
新媒体艺术是一种观念艺术。在新媒体艺术家看来,只有观念驱使的媒体创作才称得上艺术性创作,仅仅通过技术实现的作品就难以称其为艺术作品。借助新技术的手段表达思想和观念,这才是新媒体艺术家向我们传达的意义。新媒体艺术家们用新的媒介、艺术语言来阐述自我,或者把哲学家、思想家的思想、哲理具象化。
新媒体艺术的互动性趣味体验给视觉传达设计注入活力,融人互动的视觉传达设计使作品成为一个起点,引导受众参与,并解读新的信息内容,从而促成了信息的完整传达。例如许多录像艺术家刻意强调摄录事实的存在,组织起镜头与观众相互依存的关系,观者与镜头建立心理认同。部分以印刷和二维空间表现为主的视觉传达设计受此启发创作出具突破性的作品:悉尼街头一则绝对伏特加酒的橱窗广告发扬了录像艺术的互动性魅力,在玻璃橱窗上设计了一个酒瓶形状的偷窥孔,下面的标题“绝对偷窥(ABSOLuT YOYEUR)”几个字引导路人参与偷窥,当路人发现从偷窥孔中看到的竟然是自己被藏好的摄像机拍摄到 的偷窥画面时,惊诧之余倍感有趣。
在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中,比较重要的互动设计形式是网络设计,它的信息传播方式是双向沟通。受众坐在电脑前浏览大量信息,屏幕上出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后,点击鼠标就能了解更详细的信息,通过进一步“体验”产品与服务形成对信息更深刻的认识。互动性的视觉传达设计呈现的是一个创造性的设计,而不再是设计师的独自告白。在整个环节里,设计师是信息的整合者,创造一种新的人际关系,链接不同背景下的人.他提供的是一个作品的“部分”,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完成品,脱离受众的参与设计作品就不能表达完整、精确的概念。所以,视觉传达设计的互动性在理念上要求人和作品必须整合为一体,也就是受众以何种状态接触到作品,或是设计师期待受众如何参与,这些都是设计构想的内容[4]。(3)
正像艺术设计的风格历来深受绘画、雕塑的艺术风格的影响一样,新媒体艺术正对现代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随着照相技术、录影技术、电子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在设计中的广泛应用,视觉图像资源的范围得到空前拓展。随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正走出“平面设计”的樊篱,也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都离不开新科技、新媒体的发展,两者具有相关性。而新媒体艺术虽自成一派独立发展,但却对视觉传达设计产生深刻影响,其连结性、互动性、趣味性、高科技等特点能启发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意思维,能深化和扩展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今天的视觉传达设计逐步向虚拟信息形象的多媒体传达、多维空间表现、动态交互式信息传达大步迈进。
【参考文献】
[1]张燕燕,王秀峰.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对艺术设计的影响[J].电影评介,2010(2):82.
[2]胡明.浅谈新媒体艺术的特征 [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7,4(23):1288-1292.
[3]何忠.新媒体时代的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论新媒体艺术对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的影响 [J].美术大观,2009(7):112.
[4]谭旭红. 当新媒体艺术邂逅视觉传达设计[J].文艺评论,2010(4):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