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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现有总人口2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45万人,农村从业人员26万人,农业人口外出打工15万人)。近些年来,随着出国和进城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农村劳动力资源逐步减少,在延边州一些村屯几乎没有劳动力,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业与农民增收越来越难。针对延边州农村的状况,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出发,延边州委、州政府于2008年提出并开始了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工作的探索,先后下发了许多文件。2011年,在总结过去三年发展专业农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延边州制定下发了《中共延边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试行)》(延州发[2011]6号),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在全州掀起以专业农场为载体,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高潮。其目标是:2011年发展专业农场100个,2012—2015年期间每年至少发展200个,力争到 “十二五”时期末,全州一半以上的村实现由专业农场集中耕种土地,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超过60%。2012年,延边州被列入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单位。
延边州的专业农场,是指承租农民以土地为主,经营水田、蔬菜、经济作物面积达到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达到5公顷以上,经农业部门认定并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的最终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承租农户的承包地来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主要成效
延边州自2011年全面开展专业农场建设以来,已取得了较大成效。到2012年末,全州专业农场已经发展到451个。今年,延边州又发展专业农场234个,专业农场总数达到685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0771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14.1%,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4公顷。流转土地面积占经营面积的85%,涉及土地流转农户22605户,平均每个专业农场流转33个农户土地。专业农场按照种植作物分类,经营旱田作物的492个,水田作物的127个,蔬菜作物的20个,经济作物的46个。专业农场类型:一是农民种粮大户领办类型384个,占农场总数56.1%。主要指种植大户、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专业农场; 二是农民合伙类型180个,占农场总数的26.3%;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类型65 个,占农场总数的9.5%;四是城镇个人创办类型38个,占农场总数的5.5%;五是城乡企业带动创办类型18 个,占农场总数的2.6%。专业农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全州农村土地的流转,今年,全州流转土地农户54469户,占全州农户数的24%,流转土地面积77911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22%。
实行专业农场规模经营土地,一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专业农场通过平整土地、打掉户与户之间的土地隔界、扩大水田田块面积等措施,使土地面积增加5%。由于实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以及较多运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使粮食产量增加15%左右,平均每公顷耕地增收1000元至3000元。图们市白龙种植专业农场、珲春市松哲专业农场等耕种土地较多的农场每年都积极参加省农博会,拿出4至5公顷耕地进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真正把种地当做增产增收的主业进行研究。二是提高了租金,增加了土地流转农户收入。土地流转价格从过去每公顷2000元至3000元提高到5000元左右,有些已达到6000元以上。2012年,珲春市英安村村委会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把农户零星流转的290公顷土地收回统一对外发包,实行规模经营,办起了3个专业农场,土地流转价格平均每公顷较前一年增加1000余元。三是提高了规模经营户收入。去年,全州451个专业农场中99%实现了盈利,共实现净利润2.04亿元,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盈利45万元。四是促进了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和城镇化率的提高。2011年,延边州土地流转面积比前一年增加37.4%,城镇化率达到67.04%,较前一年提高0.84个百分点。2012年,延边州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6517公顷,较2011年增幅30.7%,城镇化率为68.1%,较前一年增加1.06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坚持两个原则。即农场风险最小化及农民利益最大化原则。农场风险最小化,就是要让专业农场有稳定的利益回报、充足的效益支撑,得以健康发展。农民利益最大化,就是要让农民既不丧失土地收益权,又能获得更大劳动力价值,实现双重收益。
(一)扶持专业农场的主要政策
1.对专业农场贷款贴息。州、县财政对专业农场贷款各贴息30%(敦化市出台文件要求对专业农场贷款贴息40%)。2011年州、县(市)财政贴息总额75.35万元。2012年州、县财政贴息总额为272.15万元,其中,州财政贴息134万元,县市财政贴息138.45万元。
2.注册登记的专业农场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含农机具购置补贴、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
3.根据专业农场土地经营面积大的情况,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专业农场,在原一次性3台套农机具享受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扩大到可以一次性5台套农机具享受购置补贴。
4.对专业农场农作物保险保费给予补贴。根据专业农场较一般农户农业生产物化成本高的特点,提高保额和理赔额。延边州在原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对专业农场又增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相应提高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即水田增加3000元,旱田增加2000元,保费增加部分由州、县财政补贴三分之二。2011年延边州共有106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7684公顷,州、县财政各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5万元。2012年全州共有257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18013公顷,州、县财政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36.92万元。2013年全州共有459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31090公顷,州、县财政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04.48万元。 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2011年,全州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467.4万元,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直接受益的专业农场有23个。2012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延边调研,对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工作给予了指导和强有力的支持。省政府还在延边召开了现场会,从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中拿出1200万元对延边州77个专业农场进行了项目扶持。
6.实施税收优惠政策。(1)专业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专业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3)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而占用农村集体林地、牧业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4)直接用于农、林、牧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7.专业农场经县(市)城乡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许可,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建设农产品仓库、晾晒场、农机具仓库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二)对流转土地农户采取的主要优惠政策
1.固定农民土地收益权。确保现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离乡进城即使把户口迁出,其承包土地不收回、不调整,依附于土地的各项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并可继承或有偿转让。
2.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进城定居。进城农民原来参加“新农保”的,可以继续保留其原保险关系,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进城农民,也可以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进程,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进城农民在创业就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农民进城后仍可以到农村从事各种产业经营。
3.专业农场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和采用新技术等实现超额利润时(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位面积产量为基数计算),收益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给予农户不低于农场超额利润的20%的利益补偿。
4.进城农民仍然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量化到农民个人股份,发给股权证,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失。
5.政府每年通过实施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等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解决住房问题,并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减轻农民购房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土地流转的农民整村迁到城镇建房,成立新的社区。
6.原用于农村的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转用于农民进城新建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对流转土地生活困难农民,纳入民政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三)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营造宽松环境
州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职能,研究落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的有关意见、规定和办法,先后研究制定了《专业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专业农场政策性农作物保险意见》、《专业农场贷款利息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办法》、《专业农场担保贷款工作办法》、《专业农场申请土地经营权他项权证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印制了《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他项权证》等,为专业农场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业、工商、财政、供销、银行等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对专业农场的认定、注册、发放贷款卡及贷款、落实补贴政策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及时为专业农场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四)纳入立法保障范围
2012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纳入2012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立法工作机构。经过近一年的研究论证及广泛征求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草案)》在第十四届州人民代表大会上予以通过,并报请省人大批准。该《条例》5月30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在法律上为专业农场发展给予了更加充分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生产资金仍然是制约和束缚专业农场发展的关键。由于专业农场刚刚起步,农场在支付土地流转费及购买农机具后普遍缺少生产资金,而农房、农机具又不能抵押,专业农场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较难。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不够,财政给予家庭农场的项目资金只是杯水车薪,目前还没有固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三是专业农场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主要是缺少粮食晾晒、烘干、仓储等设施,不少专业农场粮食损失较大。四是由于农户土地零星细碎,以及相当一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束缚还存在着即使不把土地当主业也不愿放弃土地而对付经营的思想,使土地流转不是很畅通。
四、对促进专业农场发展的想法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宣传国家、省、州实行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帮助农民研究问题,分析利弊,解决农民自身难以解决的诸如地块零星细碎而又难以互换等问题,引导更多的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从事其他产业。鼓励扶持种粮大户特别是乡村干部流转土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创办专业农场。
(二)完善政策,促进专业农场健康发展
在项目资金扶持方面,充分利用好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农业补贴等涉农资金,更多地向专业农场倾斜。在财政政策方面,各级财政每年应该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专业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专业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在金融政策方面,创新金融服务和抵(质)押担保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集体林权抵押、信用担保、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多种借贷形式,尽可能满足专业农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产品收购、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要通过开展土地抵押、库存商品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解决专业农场抵押不足的问题,化解融资瓶颈难题。探索农产品保险质押贷款,即将专业农场种植的农产品,在办理好农业保险的前提下,按保险额一定的比例进行质押贷款,出现自然灾害损失后,农业保险的理赔资金直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上,本着提高专业农场保障程度和降低保险成本的原则完善专业农场保险政策。
(三)统筹兼顾,确保土地流转农民利益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等确保土地流转农民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对土地流转农民进行培训,使他们留在农村可以搞其他产业,走出农村可以从事二、三产业,并愿意成为城镇居民,切实把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与农民工进城落户、推进城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汤星颐
延边州的专业农场,是指承租农民以土地为主,经营水田、蔬菜、经济作物面积达到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达到5公顷以上,经农业部门认定并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的最终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承租农户的承包地来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主要成效
延边州自2011年全面开展专业农场建设以来,已取得了较大成效。到2012年末,全州专业农场已经发展到451个。今年,延边州又发展专业农场234个,专业农场总数达到685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0771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14.1%,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4公顷。流转土地面积占经营面积的85%,涉及土地流转农户22605户,平均每个专业农场流转33个农户土地。专业农场按照种植作物分类,经营旱田作物的492个,水田作物的127个,蔬菜作物的20个,经济作物的46个。专业农场类型:一是农民种粮大户领办类型384个,占农场总数56.1%。主要指种植大户、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专业农场; 二是农民合伙类型180个,占农场总数的26.3%;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类型65 个,占农场总数的9.5%;四是城镇个人创办类型38个,占农场总数的5.5%;五是城乡企业带动创办类型18 个,占农场总数的2.6%。专业农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全州农村土地的流转,今年,全州流转土地农户54469户,占全州农户数的24%,流转土地面积77911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22%。
实行专业农场规模经营土地,一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专业农场通过平整土地、打掉户与户之间的土地隔界、扩大水田田块面积等措施,使土地面积增加5%。由于实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以及较多运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使粮食产量增加15%左右,平均每公顷耕地增收1000元至3000元。图们市白龙种植专业农场、珲春市松哲专业农场等耕种土地较多的农场每年都积极参加省农博会,拿出4至5公顷耕地进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真正把种地当做增产增收的主业进行研究。二是提高了租金,增加了土地流转农户收入。土地流转价格从过去每公顷2000元至3000元提高到5000元左右,有些已达到6000元以上。2012年,珲春市英安村村委会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把农户零星流转的290公顷土地收回统一对外发包,实行规模经营,办起了3个专业农场,土地流转价格平均每公顷较前一年增加1000余元。三是提高了规模经营户收入。去年,全州451个专业农场中99%实现了盈利,共实现净利润2.04亿元,平均每个专业农场盈利45万元。四是促进了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和城镇化率的提高。2011年,延边州土地流转面积比前一年增加37.4%,城镇化率达到67.04%,较前一年提高0.84个百分点。2012年,延边州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6517公顷,较2011年增幅30.7%,城镇化率为68.1%,较前一年增加1.06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坚持两个原则。即农场风险最小化及农民利益最大化原则。农场风险最小化,就是要让专业农场有稳定的利益回报、充足的效益支撑,得以健康发展。农民利益最大化,就是要让农民既不丧失土地收益权,又能获得更大劳动力价值,实现双重收益。
(一)扶持专业农场的主要政策
1.对专业农场贷款贴息。州、县财政对专业农场贷款各贴息30%(敦化市出台文件要求对专业农场贷款贴息40%)。2011年州、县(市)财政贴息总额75.35万元。2012年州、县财政贴息总额为272.15万元,其中,州财政贴息134万元,县市财政贴息138.45万元。
2.注册登记的专业农场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含农机具购置补贴、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
3.根据专业农场土地经营面积大的情况,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专业农场,在原一次性3台套农机具享受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扩大到可以一次性5台套农机具享受购置补贴。
4.对专业农场农作物保险保费给予补贴。根据专业农场较一般农户农业生产物化成本高的特点,提高保额和理赔额。延边州在原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对专业农场又增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相应提高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即水田增加3000元,旱田增加2000元,保费增加部分由州、县财政补贴三分之二。2011年延边州共有106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7684公顷,州、县财政各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5万元。2012年全州共有257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18013公顷,州、县财政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36.92万元。2013年全州共有459个专业农场参加了土地承租费保险,参保面积31090公顷,州、县财政为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04.48万元。 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2011年,全州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467.4万元,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直接受益的专业农场有23个。2012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延边调研,对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工作给予了指导和强有力的支持。省政府还在延边召开了现场会,从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中拿出1200万元对延边州77个专业农场进行了项目扶持。
6.实施税收优惠政策。(1)专业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专业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3)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而占用农村集体林地、牧业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4)直接用于农、林、牧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7.专业农场经县(市)城乡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许可,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建设农产品仓库、晾晒场、农机具仓库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二)对流转土地农户采取的主要优惠政策
1.固定农民土地收益权。确保现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离乡进城即使把户口迁出,其承包土地不收回、不调整,依附于土地的各项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并可继承或有偿转让。
2.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进城定居。进城农民原来参加“新农保”的,可以继续保留其原保险关系,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进城农民,也可以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进程,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进城农民在创业就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农民进城后仍可以到农村从事各种产业经营。
3.专业农场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和采用新技术等实现超额利润时(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位面积产量为基数计算),收益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给予农户不低于农场超额利润的20%的利益补偿。
4.进城农民仍然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量化到农民个人股份,发给股权证,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失。
5.政府每年通过实施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等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解决住房问题,并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减轻农民购房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土地流转的农民整村迁到城镇建房,成立新的社区。
6.原用于农村的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转用于农民进城新建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对流转土地生活困难农民,纳入民政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三)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营造宽松环境
州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职能,研究落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的有关意见、规定和办法,先后研究制定了《专业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专业农场政策性农作物保险意见》、《专业农场贷款利息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办法》、《专业农场担保贷款工作办法》、《专业农场申请土地经营权他项权证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印制了《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他项权证》等,为专业农场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业、工商、财政、供销、银行等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对专业农场的认定、注册、发放贷款卡及贷款、落实补贴政策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及时为专业农场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四)纳入立法保障范围
2012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纳入2012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立法工作机构。经过近一年的研究论证及广泛征求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草案)》在第十四届州人民代表大会上予以通过,并报请省人大批准。该《条例》5月30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在法律上为专业农场发展给予了更加充分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延边州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生产资金仍然是制约和束缚专业农场发展的关键。由于专业农场刚刚起步,农场在支付土地流转费及购买农机具后普遍缺少生产资金,而农房、农机具又不能抵押,专业农场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较难。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不够,财政给予家庭农场的项目资金只是杯水车薪,目前还没有固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三是专业农场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主要是缺少粮食晾晒、烘干、仓储等设施,不少专业农场粮食损失较大。四是由于农户土地零星细碎,以及相当一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束缚还存在着即使不把土地当主业也不愿放弃土地而对付经营的思想,使土地流转不是很畅通。
四、对促进专业农场发展的想法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宣传国家、省、州实行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帮助农民研究问题,分析利弊,解决农民自身难以解决的诸如地块零星细碎而又难以互换等问题,引导更多的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从事其他产业。鼓励扶持种粮大户特别是乡村干部流转土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创办专业农场。
(二)完善政策,促进专业农场健康发展
在项目资金扶持方面,充分利用好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农业补贴等涉农资金,更多地向专业农场倾斜。在财政政策方面,各级财政每年应该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专业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专业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在金融政策方面,创新金融服务和抵(质)押担保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集体林权抵押、信用担保、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多种借贷形式,尽可能满足专业农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产品收购、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要通过开展土地抵押、库存商品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解决专业农场抵押不足的问题,化解融资瓶颈难题。探索农产品保险质押贷款,即将专业农场种植的农产品,在办理好农业保险的前提下,按保险额一定的比例进行质押贷款,出现自然灾害损失后,农业保险的理赔资金直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上,本着提高专业农场保障程度和降低保险成本的原则完善专业农场保险政策。
(三)统筹兼顾,确保土地流转农民利益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等确保土地流转农民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对土地流转农民进行培训,使他们留在农村可以搞其他产业,走出农村可以从事二、三产业,并愿意成为城镇居民,切实把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与农民工进城落户、推进城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汤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