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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国呈现逐年不断上升趋势,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将商业险保险公司作为由当事人请求参加的共同被告引入诉讼,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一次性解决纠纷的、高效率的诉讼机制。非医保用药问题成为处理商业三者险时当事人之间的主要争议焦点,非医保用药的核减范围及数额的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