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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人员,对公众、股东和监管机构承担审计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已成为公认的维护健康经济秩序的“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合理界定对其自身健康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审计责任相关理论出发,分析了会计师在雅百特审计失败中的责任界定,以及证监会与众华会计事务所的争议原因,透过案例探讨了审计责任界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审计责任界定的建议,以期为今后审计失败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厘清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