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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1世纪开始,中国舞剧的文化艺术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文化演出市场越来越广阔。面对这种形势,创作意识与手法均要进行革新。在这种形势下舞剧创作,不但要强调编导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意识,还必须要从自我角色入手,关注舞剧创作的主观意识及通过这种意识完成的自我表达。本文是笔者结合自身体会,探究编导在创作过程中要表达的主观意识与个人表达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