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生涯及《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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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野,本名李福生,男,大专学历,六十年代出生在广东罗定某山村,七十年代全家迁往广东阳江谋生,八十年代到地质队当工人,九十年代失业后在工厂打工至今。现居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曾当过农民、炊事员、钻探工、机修工、宣传干事、工厂办公室秘书主任等。业余读书学习写小说,参加过《人民文学》鲁迅文学院培训班。作品散见各级报纸杂志。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失业后就到工厂去打临时散工,拉开了我打工生涯的序幕。幸好我还能吃得消,因为我在乡下种过田,又在地质队住过几年的帐篷,风餐露宿都过来了。因而我在工厂里日日夜夜地加班加点,重活累活都要干,也都能接受得了。至于老板、主管们的辱骂,我也能孙子地忍耐着,因为这一切都关系到我的生计问题。在厂里,我很快就融入到打工底层生活群体里去了,我成为底层生活群体的一分子。
  有一天,我到厂医疗室去看病,听到这样的一件事,一位云南出来的农民工,他是看炉工房的,得了一种怪病绝症,医疗室的医生知道了就婉言将其劝退了。当时听那胖胖的谢医生跟几个正式工说得有声有色,好像自己为厂立下了大功劳,挽回了一笔钱财损失似的。我却听得不是滋味。虽然我本来不是农民工,只是失业后出来打工的临时工,但也就是农民工一样的待遇。人事部给我的几份表格,他们要我填,写的就是农民工。农民工和临时工到医疗室看病是要收钱的。如果我是个真真正正的农民工,没有做过正式工,不懂得城市里的工人干部那一套待遇,也就罢了。可我在单位里做过正式工,又坐过几年的办公室,读过点书,懂得什么就是歧视,就是城乡差别。我于是担心自己有一天会像云南那位农民工一样,得了个绝症,最后也会被莫名其妙辞退!
  后来,我脑海里就产生了要写一篇叫做《绝症》的小说,无非想泄泄愤罢了,不过,我要让自己的作品充满着悲悯情怀。老板厂长经理不会悲悯的,他们只会敲骨吸髓,比《白毛女》的黄世仁还要黄世仁。于是,我编了一个名字叫朱涛的打工仔,用我乡下贵龙坳作为写作生活背景,他到城里来,一下子就被城市的好光景吸引住了,他一心想在城里扎根,最后却累得得了绝症,不得不回乡下去的悲剧故事。小说写好后,自己读读觉得有点意思,就送给我以前在地质队做宣传干事时认识的一个纯文学杂志副主编,他看后说写得很真实,很朴素,观察生活也很细致,对于现实生存中的一些问题的感觉也很敏锐,思想内容也好,文学感觉也好,是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就是觉得平直了些。他要我读读契诃夫的作品,进一步提炼情节的紧凑性和节奏感,其次读读卡夫卡、伍尔夫和劳伦斯的作品,能够吸取一些新的写作技法,利用这些新的写作方式,表达现代人内心的情感等等。有朋友说,写得让人看不懂就不平直了。但我最终没有运用象征、隐喻、夸张的手法。
  现在,已时隔10年,我连这篇叫做《绝症》的小说底稿都弄掉了,打工的厂子也转换了10多家,苦头吃了不少,伤痕累累。期间我也写过一些打工文学作品,故事相近,好些都写失败了。我也研读过卡夫卡的《判决》,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等。我在第二次决定构思重写《绝症》的时候,就开始考虑思想深度问题,让作品浸透着自然而深刻的悲剧精神。我没有刻意为之,只是以我最熟悉的生活,发生在我身边的小事作基础,然后给它套上了小标题,让小标题的概括力提起读者的兴趣罢了。再次就是作品的语言,让语言最先打动人,是否达到轻快生动、调侃敏锐,而不是平板无味。这得益于我很多的时候,会将现代小说那些精彩生动词语写在纸片上,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偷偷看。
  我因为要上班,并且日夜地加班,小说断断续续写了三四个月才写好,又改了几次,抄了两次,才变成现在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成功与否?
  我是个穷人,没有电脑,也不会打字,也许我这样用笔杆来写来抄已经过时了。
  我自己感觉《绝症》在有限的空间里安排了很多的故事内容,又将小说主人公朱涛的命运和形象推向极致,是激烈冷酷的行为,它是呼喊,是鲜明强烈的控诉,是直指人心的。这一点我是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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