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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我儿子走了3年,现在终于领到了补助金!”近日,綦江县篆塘镇的周开珍老太太拉着仲裁员的手,老泪纵横。
2004年,周开珍的儿子病故,按规定,她可以领取一笔遗属困难补助金。可她多次去找涉及的单位,要么找不到人,要么被“踢皮球”。后又因企业停业,一拖就是3年。
前不久,老人委托他人向綦江县劳动仲裁办公室提请仲裁申诉。考虑到周开珍老人年近九旬,不便往返劳累,立案后,仲裁办立即采取“流动仲裁”方式,派出仲裁员和书记员奔走于当事双方了解案情,经耐心调解,用人单位答应一次性支付老人1800元。从立案到结案不到10天时间,这起长达3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陈年老案催生新机制
为什么要设立流动仲裁?这还得从一个陈年老案的调查、仲裁说起。
2001年,綦江县郭扶镇一村办砖厂因砖窑垮塌致使烧窑工人赵有权全身大面积烧伤,双下肢切除,一个好端端的家庭陷入了绝境。
2002年,经劳动仲裁,由砖厂承包人李某向赵有权支付工伤赔偿10万元。然而李某为了支付赵有权的医疗费,早已变卖了全部家产。面对巨额的工伤赔偿,李某一家只好外出打工,仲裁裁决书成了一纸空文。
迫于生活的压力,赵有权的父亲只好背着残疾的儿子带着一家老小四处求助。2004年春季,綦江县仲裁委员会经过讨论分析,发现原裁决有误,于是立即启动监督程序。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再审裁决由该村村委会承担主要责任,协议由该村村委会分期支付赵有权相应的工伤赔偿,并将赵有权一家列为特困家庭。
透过这个案子,綦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开始了思索。如何简化办案程序,给当事人创造方便快捷的维权途径?2005年12月,一种新的仲裁办案机制,全市第一个“流动仲裁庭”在綦江应运而生。
企业改制的“润滑剂”
2007年4月26日,松藻煤电公司一煤矿办公室被临时布置成“流动仲裁庭”,屋子里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群。随着劳动争议双方委托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起严重影响企业深化改革的群体纠纷终于化解。
两年前,该煤矿将若干个企业整合,改制成了一家新公司。今年3月,新公司再次推出以减员增效为主要措施的深化企业改革方案,引发了涉及77名职工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发生在企业坚持以新公司成立为起点,按职工在新公司工作年限计发经济补偿,而职工则认为应将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经济补偿。
仲裁办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认为本案争议并不复杂,如果按常规办案方式,单是通知这77名职工出庭参加庭审调查,再加上代理人,就要坐满两大客车,加之争议发生地又远离县城80多公里。为此,仲裁办当即决定组成流动仲裁庭,指派仲裁员奔赴企业处理。
在流动仲裁庭主持下,仅用了1天时间争端就化解了。其处理结果是职工胜诉,对辞退的46人,公司依法支付补偿金共计45万元;对继续留用的31名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特事特办解民怨
除了下乡式的流动服务,綦江县劳动仲裁办对劳动争议双方情绪比较大的申请,也会启动流动仲裁机制,简化程序,快速处置。
去年2月下旬的一天,20余名民工拉扯着一对中年夫妇,群情激昂地要求劳动仲裁办为他们撑腰。
原来这对中年夫妇中的男子是这批民工的包工头。2005年冬天,包工头在外地承揽了某建筑工地的挖井劳务,回家乡组织了这批劳务工。任务完成后,民工们只领了路费就急着回家过年。结果包工头以业主对完成的作业量打了折扣为由,少发了6400元钱。于是,这批民工找到包工头,将其扭送到仲裁办讨说法。
了解情况后,基于这起纠纷的特殊性,仲裁办立即决定采用流动仲裁机制,为他们主持调解。当晚,仲裁办的同志坚持将21位民工所差的工资进行了一一核对,然后通过协调,按照各让一半的协商意见,将实际应兑现的3200多元工钱落实到了每个民工手上。
看着一个个民工满意地离去,包工头夫妇深情地说:“谢谢你们为我们解了难,虽然出了钱,但心里踏实了。”
据綦江县劳动保障局局长李仁全介绍,自2005年以来,该县通过“流动仲裁庭”,有效调解处理了劳动争议案200余件,为涉及的群众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2004年,周开珍的儿子病故,按规定,她可以领取一笔遗属困难补助金。可她多次去找涉及的单位,要么找不到人,要么被“踢皮球”。后又因企业停业,一拖就是3年。
前不久,老人委托他人向綦江县劳动仲裁办公室提请仲裁申诉。考虑到周开珍老人年近九旬,不便往返劳累,立案后,仲裁办立即采取“流动仲裁”方式,派出仲裁员和书记员奔走于当事双方了解案情,经耐心调解,用人单位答应一次性支付老人1800元。从立案到结案不到10天时间,这起长达3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陈年老案催生新机制
为什么要设立流动仲裁?这还得从一个陈年老案的调查、仲裁说起。
2001年,綦江县郭扶镇一村办砖厂因砖窑垮塌致使烧窑工人赵有权全身大面积烧伤,双下肢切除,一个好端端的家庭陷入了绝境。
2002年,经劳动仲裁,由砖厂承包人李某向赵有权支付工伤赔偿10万元。然而李某为了支付赵有权的医疗费,早已变卖了全部家产。面对巨额的工伤赔偿,李某一家只好外出打工,仲裁裁决书成了一纸空文。
迫于生活的压力,赵有权的父亲只好背着残疾的儿子带着一家老小四处求助。2004年春季,綦江县仲裁委员会经过讨论分析,发现原裁决有误,于是立即启动监督程序。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再审裁决由该村村委会承担主要责任,协议由该村村委会分期支付赵有权相应的工伤赔偿,并将赵有权一家列为特困家庭。
透过这个案子,綦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开始了思索。如何简化办案程序,给当事人创造方便快捷的维权途径?2005年12月,一种新的仲裁办案机制,全市第一个“流动仲裁庭”在綦江应运而生。
企业改制的“润滑剂”
2007年4月26日,松藻煤电公司一煤矿办公室被临时布置成“流动仲裁庭”,屋子里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群。随着劳动争议双方委托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起严重影响企业深化改革的群体纠纷终于化解。
两年前,该煤矿将若干个企业整合,改制成了一家新公司。今年3月,新公司再次推出以减员增效为主要措施的深化企业改革方案,引发了涉及77名职工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发生在企业坚持以新公司成立为起点,按职工在新公司工作年限计发经济补偿,而职工则认为应将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经济补偿。
仲裁办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认为本案争议并不复杂,如果按常规办案方式,单是通知这77名职工出庭参加庭审调查,再加上代理人,就要坐满两大客车,加之争议发生地又远离县城80多公里。为此,仲裁办当即决定组成流动仲裁庭,指派仲裁员奔赴企业处理。
在流动仲裁庭主持下,仅用了1天时间争端就化解了。其处理结果是职工胜诉,对辞退的46人,公司依法支付补偿金共计45万元;对继续留用的31名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特事特办解民怨
除了下乡式的流动服务,綦江县劳动仲裁办对劳动争议双方情绪比较大的申请,也会启动流动仲裁机制,简化程序,快速处置。
去年2月下旬的一天,20余名民工拉扯着一对中年夫妇,群情激昂地要求劳动仲裁办为他们撑腰。
原来这对中年夫妇中的男子是这批民工的包工头。2005年冬天,包工头在外地承揽了某建筑工地的挖井劳务,回家乡组织了这批劳务工。任务完成后,民工们只领了路费就急着回家过年。结果包工头以业主对完成的作业量打了折扣为由,少发了6400元钱。于是,这批民工找到包工头,将其扭送到仲裁办讨说法。
了解情况后,基于这起纠纷的特殊性,仲裁办立即决定采用流动仲裁机制,为他们主持调解。当晚,仲裁办的同志坚持将21位民工所差的工资进行了一一核对,然后通过协调,按照各让一半的协商意见,将实际应兑现的3200多元工钱落实到了每个民工手上。
看着一个个民工满意地离去,包工头夫妇深情地说:“谢谢你们为我们解了难,虽然出了钱,但心里踏实了。”
据綦江县劳动保障局局长李仁全介绍,自2005年以来,该县通过“流动仲裁庭”,有效调解处理了劳动争议案200余件,为涉及的群众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