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正式确立。从程序正义原理考量,新出台的规则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对比应从强化审前程序对证据排除的筛选机能、赋予审前准备程序具备确认证据排除效力、确立权衡法则作为个案裁判衡量的基准、建立类型化的证据排除判断标准、建立实时且独立的异议抗告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