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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 公允价值 新准则
引言
公允价值计量能更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符合配比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与现实高度相关的信息,从而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公认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也是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
2007年开始,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属性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生物资产等17个具体准则中应用,并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2014年,我国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行业标准实施准则,进一步推广及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效果如何?运用中又遇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這些问题?基于此,以国元证券为例,分析公允价值在企业中的计量及应用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是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会计行业标准实施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规定“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是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人所有者权益。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在持有期间的变化,只会影响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最终处置时才会影响当期损益。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因此,这一举措会对那些拥有大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这里选择国元证券作为实例进行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实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属于金融行业中的证券业,主要经营范围是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因此国元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计算表中列示。
从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看出,国元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其在2014年的第三季度报告中做出说明,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新的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没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其公允价值依据公认的估值模型确认。因此,将2013年与2014年,即应用新准则前后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希望以此体现出公允价值计量的执行效果,并找出所产生的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国元证券在2014-年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允价值变动为收益,由25,979,683.00至73,250,441.17,而这正是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上升所致。另一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有所上升,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从137,874,783.52提高至283,876,134.96,增长百分比高达105.89%。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的涨幅也有84.66%,2014年9月止达到了1,226,609,637.12。
而且,公司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使递延所得税资产由135,476,229.42变为65,910,255.21,降幅为51.35%。递延所得税负债82,708,032.67上升至126,400,146.00。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同时也导致了纳税差异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利润总额也随之被提升,这也导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但总的来说,公司依旧是实现了净利润的增加。
总结
从国元证券公司的实例来看,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使得当年的利润增加。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提升增加了企业的收益,最后处置时将原计人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入利润表,也对利润表起到了间接地调节作用。
但同时,这样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允价值计量面临会计信息可靠性难以保证的问题。报告中提到金融资产需要以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没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其公允价值依据公认的估值模型确认。但不管是估值方法的复杂性,判断估计的人为性还是市场经济的多样性,都会对计量可靠性带来影响。二是可能成为操纵利润的工具。公允价值的获得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或多或少都受到主观选择与判断的影响,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被人为操纵,容易出现人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状况。三是与税收有关。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折旧和摊销的抵税功能丧失,以及在公允价值上升时,公司的资产增值将导致应交的所得税的增加,意味着公司缴纳的税额会相应攀升,这将直接导致公司的现金流出量的增长。
对此,应从各方面注意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与应用。一是建立良好的活跃市场和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活跃的市场利于我们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而无法获得时要利用估值技术来进行确认,建议逐步建立一个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使相关人员可以依据公开的大数据来进行相对可靠的估值。二是规范公允价值运用条件,加强监督体系。企业滥用公允价值行为主要是违反准则规定条件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并由此对企业损益形成调节甚至操纵。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实务操作专门形成法规条文,不仅要明确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而且要对条件的判断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同时使企业外部审计、监管等人员和机构有据可依。三是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别所产生的差异给税务机关和企业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一方面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对这种税收与会计计量之间的差异进行一定的协调,以此减少相应的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会计人员教育,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及公允价值计量观念和计量的专门技能,帮助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会计各方面的处理方法和程序。
引言
公允价值计量能更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符合配比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与现实高度相关的信息,从而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公认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也是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
2007年开始,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属性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生物资产等17个具体准则中应用,并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2014年,我国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行业标准实施准则,进一步推广及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效果如何?运用中又遇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這些问题?基于此,以国元证券为例,分析公允价值在企业中的计量及应用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是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会计行业标准实施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规定“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是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人所有者权益。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在持有期间的变化,只会影响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最终处置时才会影响当期损益。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因此,这一举措会对那些拥有大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这里选择国元证券作为实例进行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实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属于金融行业中的证券业,主要经营范围是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因此国元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计算表中列示。
从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看出,国元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其在2014年的第三季度报告中做出说明,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新的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没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其公允价值依据公认的估值模型确认。因此,将2013年与2014年,即应用新准则前后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希望以此体现出公允价值计量的执行效果,并找出所产生的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国元证券在2014-年9月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允价值变动为收益,由25,979,683.00至73,250,441.17,而这正是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上升所致。另一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有所上升,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从137,874,783.52提高至283,876,134.96,增长百分比高达105.89%。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的涨幅也有84.66%,2014年9月止达到了1,226,609,637.12。
而且,公司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使递延所得税资产由135,476,229.42变为65,910,255.21,降幅为51.35%。递延所得税负债82,708,032.67上升至126,400,146.00。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同时也导致了纳税差异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利润总额也随之被提升,这也导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但总的来说,公司依旧是实现了净利润的增加。
总结
从国元证券公司的实例来看,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使得当年的利润增加。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提升增加了企业的收益,最后处置时将原计人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入利润表,也对利润表起到了间接地调节作用。
但同时,这样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允价值计量面临会计信息可靠性难以保证的问题。报告中提到金融资产需要以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没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其公允价值依据公认的估值模型确认。但不管是估值方法的复杂性,判断估计的人为性还是市场经济的多样性,都会对计量可靠性带来影响。二是可能成为操纵利润的工具。公允价值的获得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或多或少都受到主观选择与判断的影响,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被人为操纵,容易出现人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状况。三是与税收有关。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折旧和摊销的抵税功能丧失,以及在公允价值上升时,公司的资产增值将导致应交的所得税的增加,意味着公司缴纳的税额会相应攀升,这将直接导致公司的现金流出量的增长。
对此,应从各方面注意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与应用。一是建立良好的活跃市场和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活跃的市场利于我们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而无法获得时要利用估值技术来进行确认,建议逐步建立一个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使相关人员可以依据公开的大数据来进行相对可靠的估值。二是规范公允价值运用条件,加强监督体系。企业滥用公允价值行为主要是违反准则规定条件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并由此对企业损益形成调节甚至操纵。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实务操作专门形成法规条文,不仅要明确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而且要对条件的判断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同时使企业外部审计、监管等人员和机构有据可依。三是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别所产生的差异给税务机关和企业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一方面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对这种税收与会计计量之间的差异进行一定的协调,以此减少相应的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会计人员教育,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及公允价值计量观念和计量的专门技能,帮助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会计各方面的处理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