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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提议五一小长假去爬山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下定决心,这次一定和父母好好商量让他们同意我参加。从小生活在一个做生意的家庭里,很多时间都是不能由自己支配的,我从小就特别羡慕别的同学,周末可以到处疯玩,而我却只能待在家里看店,隔三差五还要挨上一顿莫名其妙的骂。每当这样的时候我都会偷偷地发誓,以后我长大了绝对不做生意,我不要让我的孩子和我有同样的委屈。
以往父母很少同意我出去玩,渐渐的我也就习惯了默默地待在家里,这次他们爽快地答应下来倒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日子过得飞快,五一当天,我们一行人骑着各自的单车向目的地出发。冀山是我们这里比较有名的一座山。我们风风火火地骑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冀山脚下的小村庄。我们把单车放在同学家里,然后分配人员拿东西,按照之前商量好的,中午要在山顶野炊,所以带了锅米油盐之类的东西。听说要在山上待到下午,我妈妈在我的背包里塞了很多水果和牛奶,特别重,这还让不让我爬山了,真是的,我忍不住抱怨。
估计爬了五分之一吧,我们就停下来歇了一阵。我把背包放在地上,用手背抹掉额头渗出的汗,我说:“不行了,真的很沉,要不大家分了吧,我实在是不想把这些东西背到山顶上去。”几个女生看见我背包里的水果牛奶之后一脸羡慕地说:“你爸妈对你真好,来爬个山还帮你准备了这么多吃的。”我特别郁闷地吹了下刘海儿,敢情没累着她们呢。
最后一个苹果,我递给了莫小森。
???
第一次看到莫小森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小时候他家人帮他算过命,命里缺木,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肯定是这么回事儿。
我喜欢莫小森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我悄悄观察过,莫小森是那种很内敛的男生,很少主动和女生说话。这次爬山活动是一个人缘很好的男生发起的,在学校朋友比较多,所以不同班的莫小森也出现在我们的队伍里。其实我们的队伍人也不多,很多本来说好要一起来的同学都因为这样那样的琐事退出了。
中途我们歇了几次,登上山顶的时候,每个人都如释重负,有几个女生双手扩成喇叭状对着天空大喊,我微笑看着她们洒脱的样子,心里有几分羡慕。我想,在莫小森面前我应该装得斯文一些,那我就在心里悄悄地喊一下好了,莫小森我喜欢你,但是我不敢让你知道。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的野炊开始了,拾柴火的,炒菜的各司其职。我们一边做着手头的事情一边轮流唱歌,这次活动的发起人唱了一首《怒放的生命》,到高潮部分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跟着唱了起来,这澎湃的感觉,真的好久都没有过了。莫小森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他会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呢?
???
因为盘碗什么的比较重又都是易碎品,所以我们直接在商店里买了一次性饭盒,吃完饭之后,白色饭盒被扔得到处都是。莫小森说:“我们总是在说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但实际上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呢?把这些收起来吧,带到山下的村子里再扔掉。”真是好好学生范儿呀,看来我的眼光还不错。
准备下山的时候,几个人提议说,来次这里总得留下些什么吧,最后决定由字写得最好看的莫小森写下我们所有人的名字,以“到此一游”结尾,不得不承认这做法真的很老土,但除此之外也实在找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我看见莫小森郑重其事地在纸上写着一个又一个的名字,最后一个是他自己,倒数第二个是我。这让我的内心充盈起无数的快乐来,我们两个靠得最近,真好,真是太好了。
这张纸只用几个小石子压住了,山顶上风太大,也许过一会儿就会被风吹走了吧,如果不被风吹走以后下雨也会被淋得字迹都看不清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有些难过,难道就不能长长久久地这样保持下去吗?
我承认我是故意掉队的,趁着他们不注意,我返回去把那张纸拿了回来慌乱地塞进了背包里。
???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迷上了篮球。我觉得一个女孩子打篮球是件特别帅的事情,而且听说可以长高。
学校的设施比较落后,每天下午放了学都要跑去食堂旁边那个所谓的其实只有两个球架的篮球场抢位置。还好学校玩篮球的人不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能在那里恣意地玩上一段时间。有些女生刚开始学的时候还会觉得好玩,渐渐的,球场上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影子。我理解她们,谁都希望在别人眼里留下淑女的印象。
有那么一段时间,当我抱着篮球回教室的时候,总能听到楼上一群男生不怀好意地鬼吼鬼叫,夹杂着那种肆无忌惮的笑声。我装作什么也没听见径直往教室走去,心情却莫名其妙地变得愉悦起来。是一直以来都缺乏存在感所以才会这么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吧。
我不知道莫小森和陶谦是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的,当我正准备投篮的时候,陶谦叫住我说:“一起玩怎么样?”
陶谦和莫小森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每次看见莫小森的时候,他身边必定站着一个陶谦。陶谦是那种成绩好到全校上下皆知的人,之前对他印象挺不错的,怎么说也是莫小森的朋友啊,不过后来听说陶谦有事没事爱翘兰花指,我瞬间就有了那种强烈的危机感与厌恶感,一个大男生,怎么可以那样。
不过,我还是和他们在一起玩了会儿篮球。有些人的语言和行为有着天壤之别,比如说我,好吧,我承认我是行动上的矮子。
???
我没想到第二天就收到了陶谦的情书。这封信之所以被我认定为情书,是因为信末写的那句英文,年少怎么能轻易言爱呢。可毕竟是处于爱慕虚荣的年纪,我把那封情书和上次爬山的那张名单放在一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就是两张纸而已,竟然每次都能带给我莫大的安慰。
偶尔会傻傻地想一想,要是能和陶谦在一起,我在学校应该也会变得很有名吧,每次这样的念头一出现,我就开始鄙视自己怎么可以见异思迁,明明一直喜欢的人是莫小森。
我没有给陶谦任何回复,在这之后,他也没有任何举动。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过着,闲来无事的我总爱胡思乱想,我想,陶谦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啊,怎么情书过后就没有任何表示了呢,有时都觉得自己有些恼怒,这算什么呀!
从这以后,每次在路上碰到莫小森和陶谦,我就跑得远远的。看见他们两人就让我觉得特别尴尬,虽然每次他们俩脸上都是那种云淡风轻的表情,从表面来看从始至终好像是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要不然为什么每次逃跑的人都是我啊。
我为自己叫屈,琢磨着再这么下去真不是个事儿。后来再碰到莫小森和陶谦的时候我没有跑掉,而是走到陶谦身边,叽哩咕噜地说:“陶谦啊,我觉得有些事情我们必须得说清楚,那什么,我们大家还是做朋友吧,这样对谁都好,你说对吗?”在陶谦还在沉默的时候,莫小森说:“嗯,没错。大家以后都是朋友。”
???
随着高考的逼近,我们每个人都无心再想别的事情。每天吃饭睡觉看书写作业,似乎再也腾不出时间来聊天逛街爬山做这些与高考无关的事情,虽然细想一下那也只不过是一次考试而已,但这考试,关乎我们的未来啊。
毕业没有想象之中那么轰轰烈烈,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考完的那个夜晚每个人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酒后吐真言,说着自己讨厌的老师,喜欢的男孩或者女孩,大声叫着“今晚不醉不归”或者是“解放了,我们终于解放了”这类的话,这些都没有。在我看来,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考完最后一场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像被抽干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还在拼命想着不会就这样结束的。但确确实实,真真正正,我们三年的高中时光,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莫小森高考失利留在了本省,陶谦去了武汉,我读了师范,有的同学去了广东,有的同学去了上海。我们就这样,之前还都坐在一个学校里上课的人,转眼就分散到地图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版块里。
渐渐的,每个人都有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那些住在记忆里的人,也就慢慢地淡忘了,就算是曾经喜欢的人。这年少的感情是经不起时光沉淀的,如今我只觉得当初自己满脑子自以为是信仰的东西变得特别荒唐可笑,这,就是成长吧。
有一次陶谦在QQ上找我,我觉得挺意外的,毕竟这么久都没有联系过的人。他说:“有时间吗?我们聊聊吧。”我给了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他说:“其实当年那封信里的最后一句英文不是我写的。”
我追问:“那是谁?”
他说:“秘密。”
当有人提议五一小长假去爬山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下定决心,这次一定和父母好好商量让他们同意我参加。从小生活在一个做生意的家庭里,很多时间都是不能由自己支配的,我从小就特别羡慕别的同学,周末可以到处疯玩,而我却只能待在家里看店,隔三差五还要挨上一顿莫名其妙的骂。每当这样的时候我都会偷偷地发誓,以后我长大了绝对不做生意,我不要让我的孩子和我有同样的委屈。
以往父母很少同意我出去玩,渐渐的我也就习惯了默默地待在家里,这次他们爽快地答应下来倒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日子过得飞快,五一当天,我们一行人骑着各自的单车向目的地出发。冀山是我们这里比较有名的一座山。我们风风火火地骑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冀山脚下的小村庄。我们把单车放在同学家里,然后分配人员拿东西,按照之前商量好的,中午要在山顶野炊,所以带了锅米油盐之类的东西。听说要在山上待到下午,我妈妈在我的背包里塞了很多水果和牛奶,特别重,这还让不让我爬山了,真是的,我忍不住抱怨。
估计爬了五分之一吧,我们就停下来歇了一阵。我把背包放在地上,用手背抹掉额头渗出的汗,我说:“不行了,真的很沉,要不大家分了吧,我实在是不想把这些东西背到山顶上去。”几个女生看见我背包里的水果牛奶之后一脸羡慕地说:“你爸妈对你真好,来爬个山还帮你准备了这么多吃的。”我特别郁闷地吹了下刘海儿,敢情没累着她们呢。
最后一个苹果,我递给了莫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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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莫小森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小时候他家人帮他算过命,命里缺木,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肯定是这么回事儿。
我喜欢莫小森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我悄悄观察过,莫小森是那种很内敛的男生,很少主动和女生说话。这次爬山活动是一个人缘很好的男生发起的,在学校朋友比较多,所以不同班的莫小森也出现在我们的队伍里。其实我们的队伍人也不多,很多本来说好要一起来的同学都因为这样那样的琐事退出了。
中途我们歇了几次,登上山顶的时候,每个人都如释重负,有几个女生双手扩成喇叭状对着天空大喊,我微笑看着她们洒脱的样子,心里有几分羡慕。我想,在莫小森面前我应该装得斯文一些,那我就在心里悄悄地喊一下好了,莫小森我喜欢你,但是我不敢让你知道。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的野炊开始了,拾柴火的,炒菜的各司其职。我们一边做着手头的事情一边轮流唱歌,这次活动的发起人唱了一首《怒放的生命》,到高潮部分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跟着唱了起来,这澎湃的感觉,真的好久都没有过了。莫小森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他会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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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盘碗什么的比较重又都是易碎品,所以我们直接在商店里买了一次性饭盒,吃完饭之后,白色饭盒被扔得到处都是。莫小森说:“我们总是在说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但实际上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呢?把这些收起来吧,带到山下的村子里再扔掉。”真是好好学生范儿呀,看来我的眼光还不错。
准备下山的时候,几个人提议说,来次这里总得留下些什么吧,最后决定由字写得最好看的莫小森写下我们所有人的名字,以“到此一游”结尾,不得不承认这做法真的很老土,但除此之外也实在找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我看见莫小森郑重其事地在纸上写着一个又一个的名字,最后一个是他自己,倒数第二个是我。这让我的内心充盈起无数的快乐来,我们两个靠得最近,真好,真是太好了。
这张纸只用几个小石子压住了,山顶上风太大,也许过一会儿就会被风吹走了吧,如果不被风吹走以后下雨也会被淋得字迹都看不清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有些难过,难道就不能长长久久地这样保持下去吗?
我承认我是故意掉队的,趁着他们不注意,我返回去把那张纸拿了回来慌乱地塞进了背包里。
???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迷上了篮球。我觉得一个女孩子打篮球是件特别帅的事情,而且听说可以长高。
学校的设施比较落后,每天下午放了学都要跑去食堂旁边那个所谓的其实只有两个球架的篮球场抢位置。还好学校玩篮球的人不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能在那里恣意地玩上一段时间。有些女生刚开始学的时候还会觉得好玩,渐渐的,球场上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影子。我理解她们,谁都希望在别人眼里留下淑女的印象。
有那么一段时间,当我抱着篮球回教室的时候,总能听到楼上一群男生不怀好意地鬼吼鬼叫,夹杂着那种肆无忌惮的笑声。我装作什么也没听见径直往教室走去,心情却莫名其妙地变得愉悦起来。是一直以来都缺乏存在感所以才会这么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吧。
我不知道莫小森和陶谦是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的,当我正准备投篮的时候,陶谦叫住我说:“一起玩怎么样?”
陶谦和莫小森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每次看见莫小森的时候,他身边必定站着一个陶谦。陶谦是那种成绩好到全校上下皆知的人,之前对他印象挺不错的,怎么说也是莫小森的朋友啊,不过后来听说陶谦有事没事爱翘兰花指,我瞬间就有了那种强烈的危机感与厌恶感,一个大男生,怎么可以那样。
不过,我还是和他们在一起玩了会儿篮球。有些人的语言和行为有着天壤之别,比如说我,好吧,我承认我是行动上的矮子。
???
我没想到第二天就收到了陶谦的情书。这封信之所以被我认定为情书,是因为信末写的那句英文,年少怎么能轻易言爱呢。可毕竟是处于爱慕虚荣的年纪,我把那封情书和上次爬山的那张名单放在一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就是两张纸而已,竟然每次都能带给我莫大的安慰。
偶尔会傻傻地想一想,要是能和陶谦在一起,我在学校应该也会变得很有名吧,每次这样的念头一出现,我就开始鄙视自己怎么可以见异思迁,明明一直喜欢的人是莫小森。
我没有给陶谦任何回复,在这之后,他也没有任何举动。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过着,闲来无事的我总爱胡思乱想,我想,陶谦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啊,怎么情书过后就没有任何表示了呢,有时都觉得自己有些恼怒,这算什么呀!
从这以后,每次在路上碰到莫小森和陶谦,我就跑得远远的。看见他们两人就让我觉得特别尴尬,虽然每次他们俩脸上都是那种云淡风轻的表情,从表面来看从始至终好像是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要不然为什么每次逃跑的人都是我啊。
我为自己叫屈,琢磨着再这么下去真不是个事儿。后来再碰到莫小森和陶谦的时候我没有跑掉,而是走到陶谦身边,叽哩咕噜地说:“陶谦啊,我觉得有些事情我们必须得说清楚,那什么,我们大家还是做朋友吧,这样对谁都好,你说对吗?”在陶谦还在沉默的时候,莫小森说:“嗯,没错。大家以后都是朋友。”
???
随着高考的逼近,我们每个人都无心再想别的事情。每天吃饭睡觉看书写作业,似乎再也腾不出时间来聊天逛街爬山做这些与高考无关的事情,虽然细想一下那也只不过是一次考试而已,但这考试,关乎我们的未来啊。
毕业没有想象之中那么轰轰烈烈,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考完的那个夜晚每个人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酒后吐真言,说着自己讨厌的老师,喜欢的男孩或者女孩,大声叫着“今晚不醉不归”或者是“解放了,我们终于解放了”这类的话,这些都没有。在我看来,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考完最后一场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像被抽干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还在拼命想着不会就这样结束的。但确确实实,真真正正,我们三年的高中时光,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莫小森高考失利留在了本省,陶谦去了武汉,我读了师范,有的同学去了广东,有的同学去了上海。我们就这样,之前还都坐在一个学校里上课的人,转眼就分散到地图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版块里。
渐渐的,每个人都有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那些住在记忆里的人,也就慢慢地淡忘了,就算是曾经喜欢的人。这年少的感情是经不起时光沉淀的,如今我只觉得当初自己满脑子自以为是信仰的东西变得特别荒唐可笑,这,就是成长吧。
有一次陶谦在QQ上找我,我觉得挺意外的,毕竟这么久都没有联系过的人。他说:“有时间吗?我们聊聊吧。”我给了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他说:“其实当年那封信里的最后一句英文不是我写的。”
我追问:“那是谁?”
他说:“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