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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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大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但当前大学生法律素质并不能完全适应法治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大学生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法律观念不强,法律信仰不坚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笔者提出了一些有效途径,以期提升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0(b)-0002-02
  
  高校是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进行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法治教育是高校公民道德建设的应有之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十条指出:“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进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有效的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从目前的高校德育工作来看,法治教育比较薄弱甚至缺位,这使得德育工作时代感不强,效率也不高。大学生作为社会公民,其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法治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成效。因此,高校必须以培育大学生法治理念为重点,切实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
  
  1 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
  尽管高校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已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各个高校也为此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学生法律素质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视和投入不够,加之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的大学生法律素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不合理
  我们不否认有些大学生拥有较完整的法律知识结构,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比较欠缺,尤其是不少学生对我国的基本法律知识了解程度相当低。笔者在对合肥市部分高校的调查中发现,认真阅读过宪法的大学生比例占被调查者的7%,有近79%的学生对民法不了解或仅仅略知一二,半数以上的学生不知道我国的审判制度为两审终审制,80%以上的学生不知道一般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为两年。作为一名现代化建设专业人才,要求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但调查结果显示89.6%的学生对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或只是略知一二,[2]这种情况不仅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甚至可能给企业、国家带来很大损失。
  1.2 大学生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滞后,违法犯罪现象逐渐增多
  当今的大学生中,相当一部分人法律观念淡漠,法律意识滞后,成为影响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主要方面。大学生中打架斗殴、偷盗学校图书资料、偷盗自行车的现象较为普遍;毕业生中任意撕毁就业协议而拒缴违约金的不乏其人,大学生中卖淫嫖娼现象时有发生。除上述违法现象外,仅几年日益增多的大学生恶性犯罪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近些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犯罪人数中的比例逐渐上升到75%左右,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3]。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大学生因违法乱纪受到学校处理。甚至触犯刑律锒铛入狱。2004年年初,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残忍杀害4名同学。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程春明正准备上课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名学生突然闯进教室,使用利器袭击老师,造成其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些事件也引起人们开设关注大学生的犯罪问题——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刻不容缓。
  1.3 大学生有强烈的正义感,但司法信心偏低,法律信仰缺失,法律参与热情不高
  大学生的司法信心是其思想意识中对现实生活做出法律抉择的潜在支配力量,是其法制观念的主要体现[4]。大学生个人本位意识有了较大提升,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有了强烈使命感。他们看不惯不公平现象,不能容忍司法不公正的事情。但是,虽然他们在思想上强调依法治国,生活中却不加以重视,遇到问题往往首先会想到通过行政途径或拉关系走后门来解决,其次才会寻求法律保护。虽然他们表现出对民主法制社会的向往,却又摆脱不了“人治”旧思想的影响,比较看重“权力”和“关系”,个别同学甚至认为“权大于法”;同时,多数学生对于学校和社会组织的讲座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关注程度较低,甚至有的学生没有参与过任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特别值得反思的问题。
  总之,当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在大学生的头脑中完全彻底地树立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仍然有不少的学生具有浓烈的忧患意识,对法律的渴求显得尤为强烈。他们深知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无所不在。无论是目前的生活、学习,还是将来参加工作,无一例外地都要受到来自法律的各方面的调整和约束。所以作为合格的大学生,就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各方面,都能成为全社会的楷模。
  
  2 影响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原因分析
  2.1 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不够重视,法律素质教育存在一些误区
  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认识存在着片面性。他们认为大学生应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等,而忽视了法律素质,有时还会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相混同,甚至用思想政治教育取代法律素质教育,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没有提到应有的认识高度[5]。多数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是通过开设《法学基础》、《法学概论》等公共课程实现的,但课时少、内容不系统、教学方法单一等,很难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学生平时也很轻视这门课。笔者在对合肥几所高校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对目前高校法制教育效果的评价认为基本无效和完全无效的高达48.7%。另外大学生自身对法律素质的培养也不够重视,他们大多数都不会主动了解、查阅法律知识。
  由于各种原因,高校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教学,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德育功能;二是把理论知识的多寡等同于法律素养的高低,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对学生法律参与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三是将法制教育局限于或主要依托于课堂教学,忽略了法制教育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6]。
  2.2 大学生自身心理不成熟,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關键时期,心理上介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有明显的成长情绪和烦恼,自控力差,看待问题容易偏激或者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抵触。
  2.3 外界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和一些不良的社会环境阻碍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
  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7]。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 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途径
  3.1 加强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随着改革在各个领域的推进,要求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都要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这个时代需要制定规则、建构秩序和按规则办事的法治精英,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面向全社会和各行业培养大批既具有法律专业,又具有本行业专业知识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高校和学生明确了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和肩负的神圣使命,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
  大学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应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作为基本目标,并以教学环节,教学手段,考试方法的观念更新作保证。教学方法的创新就是要拓展《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把课堂教学与课堂教学以外的教育的结合。提倡“案例法”教学和“讨论法”教学。课堂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重要场所课堂组织、课堂气氛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很重要。教师在课堂上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起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除注重理论讲解外,要更多地“理论联系实践”。法律条款一般是抽象的,难以理解的。老师多举相关的案例,以生动活泼的案例形式来教学,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辩论,不仅有助于同学之间在实践性教学中的知识交流,更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内容的理解和内涵的领悟。
  3.2 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对法有正确的认识、态度和行为习惯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上,变单纯的守法教育为手法与用法相结合,关注和尊重大学生自身的合法权利,促成大学生法定权利的积极实现。把权力和义务、知识和观念、法律思想和法律心理教育协调起来。法律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文化,更重要的是一种权力文化,我们只有在教育内容上兼顾权利和义务两方面,才能帮助大学生培养健康的法心理和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但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而与每个人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把利益作为法律教育的切入点,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观念问题。
  3.3 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若社会公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规范就不能内在化,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法律虽然是一些规则和条文,但法律规则和条文背后深深隐藏着道德关切,寄托着深切的信仰,当人们在对法律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遵守法律规则和条文就会形成自觉。不少学生之所以缺失信仰是因为他们看到的多是一些司法或执法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或正确执行的法律,这些失败的案例让他们看不到法律本身的美好和正确运行的威力。
  在实际的法律教学中,一方面,应当多用正面的法律案例和先进的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正面看待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得失,另一方面,也要告诉学生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可能完美,总会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只有让学生全面看待法律,才能客观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提升法律修养和素质。
  总之,培养当代大学生较高的法律素质,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事,也需要学校、教师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还依赖整个社会大环境。大学生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法律意识,不仅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打下基础,也为依法治国的方略的贯彻实施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本论文系承担安徽农业大学2008年度校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的课题任务.
  [2] 笔者根据对安徽省合肥市區四所高校内随机发放的调查问卷分析得来,包括: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和安徽中医学院.
  [3] 李春雷:大学生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2期.
  [4] 李小安.论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河西学院学报,2007年3月.
  [5] 张艳丽,张建新.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世纪桥,2007年4月.
  [6] 刘颖,邓华.和谐社会视野中的高校法制教育[J],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8年3月.
  [7] 田百军.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教育研究,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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