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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秋季学期,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全部“两免”,农村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全部享受“一补”截至2010年秋季学期,全县共有30.7万人次享受到“两免一补”实惠,中央、省、州、县四级政府共投入资金近2.138亿元。为使“两免一补”的阳光照到贫困学生身上,富宁县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以“三个到位”、“三个确定”、“三个严格”,确保“两免一补”落到实处,巩固“两基”成果。
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组织到位。县级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贫困生基本情况管理系统,实施跟踪调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和学校加强了“两免一补”受助学生的动态管理,按年度以村完小为单位造册立卷归档,建立了受助学生档案,保存3年以上,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档案齐全、账目清楚,有据可查。二是确保宣传到位。县《八角飘香》编辑部、广电局、电子信息管理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在每个校点悬挂一块宣传布标和一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表》公示牌,长期悬挂在校门外和校园内显眼处;学校通过广播、板报、张贴“两免一补”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确保监督到位。县教育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由纪检监察室、计财股、教育股等相关股室组成监督组,严把“两免一补”的申请、初审、监督、审核等环节。首先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申请表;由学校初审,并将贫困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张榜公示,报请县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受助贫困生名单和受助标准后,再由学校、班主任组织填写花名册,学生、班主任签字,学校统一发放补助,确保补助金发放到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县发改、财政、纠风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两免一补”经费和发放过程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成工作组深入学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严格“三个确定”。一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指标。为确保最贫困学生确实享受到资助政策,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富宁县制定了《富宁县“两免一补”管理办法》,规范了操作程序,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学校在校学生数,结合省、州下达的指标,确定各学校受资助学生指标。在确定指标时,首先向边境乡镇倾斜,保证边境乡镇学校全部实现“两免一补”。二是严格确定享受对象。“两免一补”享受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子女不得享受“两免一补”资助。富宁县在确定享受“两免一补”对象时,主要依照以下条件来确定享受对象: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父母双亡,或一方长期患有重病的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其他如异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等贫困家庭的学生。三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各乡(镇)、各学校建立辖区贫困学生资料库,统筹管理所有渠道救助贫困学生的信息、资金等。每学年初由贫困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成立由乡、村领导、群团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对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审,乡(镇)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落实“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门建立了“两免一补”账户,实行“两免一补”工作定期报告、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通报以及举报等制度。上级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到学校专户,严禁截留、挤占、套用和挪用“两免一补”资金。二是严格补助标准,如数发放资金。2005年以来,富宁县享受“两免一补”的指标逐年增加,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县财政局足额、按时划拨“两免一补”经费。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的学生收取课本费、杂费,向享受“一补”的学生收取制卡费、燃料费等,定期把收费公示变为享受补助学生及补助金额公示。
作者单位
富宁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世赋◇
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组织到位。县级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贫困生基本情况管理系统,实施跟踪调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和学校加强了“两免一补”受助学生的动态管理,按年度以村完小为单位造册立卷归档,建立了受助学生档案,保存3年以上,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档案齐全、账目清楚,有据可查。二是确保宣传到位。县《八角飘香》编辑部、广电局、电子信息管理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在每个校点悬挂一块宣传布标和一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表》公示牌,长期悬挂在校门外和校园内显眼处;学校通过广播、板报、张贴“两免一补”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确保监督到位。县教育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由纪检监察室、计财股、教育股等相关股室组成监督组,严把“两免一补”的申请、初审、监督、审核等环节。首先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申请表;由学校初审,并将贫困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张榜公示,报请县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受助贫困生名单和受助标准后,再由学校、班主任组织填写花名册,学生、班主任签字,学校统一发放补助,确保补助金发放到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县发改、财政、纠风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两免一补”经费和发放过程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成工作组深入学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严格“三个确定”。一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指标。为确保最贫困学生确实享受到资助政策,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富宁县制定了《富宁县“两免一补”管理办法》,规范了操作程序,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学校在校学生数,结合省、州下达的指标,确定各学校受资助学生指标。在确定指标时,首先向边境乡镇倾斜,保证边境乡镇学校全部实现“两免一补”。二是严格确定享受对象。“两免一补”享受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子女不得享受“两免一补”资助。富宁县在确定享受“两免一补”对象时,主要依照以下条件来确定享受对象: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父母双亡,或一方长期患有重病的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其他如异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等贫困家庭的学生。三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各乡(镇)、各学校建立辖区贫困学生资料库,统筹管理所有渠道救助贫困学生的信息、资金等。每学年初由贫困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成立由乡、村领导、群团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对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审,乡(镇)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落实“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门建立了“两免一补”账户,实行“两免一补”工作定期报告、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通报以及举报等制度。上级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到学校专户,严禁截留、挤占、套用和挪用“两免一补”资金。二是严格补助标准,如数发放资金。2005年以来,富宁县享受“两免一补”的指标逐年增加,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县财政局足额、按时划拨“两免一补”经费。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的学生收取课本费、杂费,向享受“一补”的学生收取制卡费、燃料费等,定期把收费公示变为享受补助学生及补助金额公示。
作者单位
富宁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世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