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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订出台《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确保对发生事故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及时作出暂扣处罚,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修订办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谁发证、谁立案、谁暂扣”的原则,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实施暂扣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