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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还有三年,党的十九大的召开非常关键。法治应如何响应时代的需求?答案是唯一的,要坚持用良法善治为新的历史起点保驾护航。不断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塑造完备的良法,特别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我国立法备案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精细执法推行善治,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加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纠正一切重大冤假错案。
关键词: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129-02
作者简介:王芳(1986-),女,安徽芜湖人,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共繁昌县委党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一、用良法善治为新起点保驾护航是时代的选择
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1]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2]成功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的如期胜利完成。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还有三年,党的十九大的召开非常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和历史作出的重要承诺,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首个百年奋斗目标,将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的重要里程碑。此时的法治应如何响应时代的需求?答案是唯一的,要坚持用良法善治为新的历史起点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自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就在不断致力于用良法善治治理国家。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后法律体系时代,然而,这只是法治建设走完的第一步,我们的法律体系仍然问题很多,亟待落地开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这“五个体系”正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非常务实的实施细则。随着良法和善治的不断完善,我们的中国梦变得越来越清晰真实,但是未达终点,仍需不断发力。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塑造完备的良法
(一)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多年以来我国立法实践中存在的“行政主导”“部门本位”等突出立法问题并没有彻底清除,立法权去行政化、部门化,加强立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仍然是我们立法工作不断努力的目标。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同时加强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机构力量,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让人大和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地位回归到本应有的主导和从属的正途上来。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要及时反映,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订、修改。[4]特别是要转变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陈旧立法模式,不能等到社会急需立法才去考量立法的需要和意义,要科学统筹各项资源和社会需求,做好立法的顶层设计工作,把握住立法的重要节点,特别要明晰政府职能部门在新法规中的地位,避免出现“一事多管,最终不管”的尴尬局面。
(三)及时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
民法是写满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是每个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活动的判断依据。世界上很多国家把民法典的编撰看成该国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比如《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等。2012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把编纂民法典确立为重要的立法任务,这是我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曾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的编撰工作,从最初的盲目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到后来不断实事求是分步骤进行编撰。2017年3月15日,随着宣读投票结果的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了,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山之作,从此翻开了“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重要的一页,按照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一致。
(四)不断完善我国立法备案制度
规范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机制,避免法律规章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自1982年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备案审查权以来,我国在立法备案的体制建设方面就在不断增强。2000年,隨着立法法的出台,法规备案制度得以最初确立。但立法实践中,立法审查制度并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立法审查制度早已“荒废”。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立法备案审查制度正在不断的更新和落实,特别是15年修订了《立法法》,我国立良法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三、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精细执法推行善治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完备的良法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治国理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被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推行依法行政,不仅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治中国的前提“有法可依”基本解决,为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并将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计划和任务中。
(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众多场合强调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清除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加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一直被视为司法改革的基石,入额就要真办案,办案就要终身负责,改变过去混乱的法官管理制度,落实办案责任,让法官职业向更专业的方向进步。2014年开始建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为研究中国司法制度提供了重要数据源。坚决纠正一切重大冤假错案,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障司法权威,重塑司法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虽然纠正冤假错案,司法公正已经迟到,但是错案冤案必须坚决纠正,补偿每位受害者和家属。陈光中教授认为冤假错案的发生正是由于我国司法和审判长期不能独立的现实所致,因此公正司法重点要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无端违规干预司法的行为,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让司法去“行政化”,确保司法独立审判权的最终实现。
(三)精细执法,真正实现全民守法
我国自1986年开始进行五年一周期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今年已进入“七五”普法第二年,人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普法不只是政府的事情,受教育的也不应该只有群众,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率先学法、知法和守法,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法、用法大氛围,让人民看到和相信法治的力量,遇事不再是找人说情,而是找法护权,最终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社会自觉,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完成。
[ 参 考 文 献 ]
[1]杨凯.习近平重要讲话为十九大把向定调[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07-29(1).
[2]陈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意义与改革攻坚[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
[4]张忠军,张立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论纲[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7-12-01.
关键词: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129-02
作者简介:王芳(1986-),女,安徽芜湖人,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共繁昌县委党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一、用良法善治为新起点保驾护航是时代的选择
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1]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2]成功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的如期胜利完成。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还有三年,党的十九大的召开非常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和历史作出的重要承诺,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首个百年奋斗目标,将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的重要里程碑。此时的法治应如何响应时代的需求?答案是唯一的,要坚持用良法善治为新的历史起点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自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就在不断致力于用良法善治治理国家。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后法律体系时代,然而,这只是法治建设走完的第一步,我们的法律体系仍然问题很多,亟待落地开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这“五个体系”正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非常务实的实施细则。随着良法和善治的不断完善,我们的中国梦变得越来越清晰真实,但是未达终点,仍需不断发力。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塑造完备的良法
(一)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多年以来我国立法实践中存在的“行政主导”“部门本位”等突出立法问题并没有彻底清除,立法权去行政化、部门化,加强立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仍然是我们立法工作不断努力的目标。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同时加强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机构力量,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让人大和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地位回归到本应有的主导和从属的正途上来。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要及时反映,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订、修改。[4]特别是要转变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陈旧立法模式,不能等到社会急需立法才去考量立法的需要和意义,要科学统筹各项资源和社会需求,做好立法的顶层设计工作,把握住立法的重要节点,特别要明晰政府职能部门在新法规中的地位,避免出现“一事多管,最终不管”的尴尬局面。
(三)及时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
民法是写满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是每个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活动的判断依据。世界上很多国家把民法典的编撰看成该国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比如《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等。2012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把编纂民法典确立为重要的立法任务,这是我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曾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的编撰工作,从最初的盲目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到后来不断实事求是分步骤进行编撰。2017年3月15日,随着宣读投票结果的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了,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山之作,从此翻开了“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重要的一页,按照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一致。
(四)不断完善我国立法备案制度
规范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机制,避免法律规章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自1982年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备案审查权以来,我国在立法备案的体制建设方面就在不断增强。2000年,隨着立法法的出台,法规备案制度得以最初确立。但立法实践中,立法审查制度并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立法审查制度早已“荒废”。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立法备案审查制度正在不断的更新和落实,特别是15年修订了《立法法》,我国立良法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三、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精细执法推行善治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完备的良法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治国理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被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推行依法行政,不仅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治中国的前提“有法可依”基本解决,为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并将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计划和任务中。
(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众多场合强调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清除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加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一直被视为司法改革的基石,入额就要真办案,办案就要终身负责,改变过去混乱的法官管理制度,落实办案责任,让法官职业向更专业的方向进步。2014年开始建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为研究中国司法制度提供了重要数据源。坚决纠正一切重大冤假错案,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障司法权威,重塑司法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虽然纠正冤假错案,司法公正已经迟到,但是错案冤案必须坚决纠正,补偿每位受害者和家属。陈光中教授认为冤假错案的发生正是由于我国司法和审判长期不能独立的现实所致,因此公正司法重点要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无端违规干预司法的行为,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让司法去“行政化”,确保司法独立审判权的最终实现。
(三)精细执法,真正实现全民守法
我国自1986年开始进行五年一周期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今年已进入“七五”普法第二年,人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普法不只是政府的事情,受教育的也不应该只有群众,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率先学法、知法和守法,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法、用法大氛围,让人民看到和相信法治的力量,遇事不再是找人说情,而是找法护权,最终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社会自觉,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完成。
[ 参 考 文 献 ]
[1]杨凯.习近平重要讲话为十九大把向定调[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07-29(1).
[2]陈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意义与改革攻坚[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
[4]张忠军,张立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论纲[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