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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科电器”)进行了预披露,拟上交所上市,发行不超过5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8亿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飞科电器的实际控制人李丐腾直接持有公司357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213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直接和间接控制飞科电器的股份将降至87.5%。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要产品。招股说明书显示,这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2011年至2013年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91.54%、91.10%和 90.98%,两类产品毛利占公司各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3.38%、92.93%和 92.81%。
飞科电器称,在可预见的未来相当长时期,公司的经营成果仍然将依赖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的销售。飞科电器也不得不表示,较为集中的产品销售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任何关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行业的不利变化或竞争加剧,都有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的下降。
事实上,飞科电器目前正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国家电网统计监控数据显示,电动剃须刀市场,2012年飞科电器综合市场占有率达21.1%,位居市场第一,但其最主要竞争对手菲利浦的市场占有率也有21%,几乎与其相同。而在吹风机市场,2013年,飞科电器位居第二,市场占有率为29.10%,而菲利浦则为32.61%。
雪上加霜的是,飞科电器的核心产品正遭到菲利浦的专利侵权诉讼,公司称,一旦公司败诉,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不仅如此,飞科电器长期不“给力”的研发投入,以及过度依赖外包生产的模式,都受到市场的质疑。
专利诉讼未决
在飞科电器积极筹措上市的同时,其与菲利浦的诉讼官司仍然悬而未决。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介绍,2012年8月,皇家菲利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飞科有限、浙江飞科及公司经销商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原告95190642.9号发明专利。
菲利浦的诉讼请求主要有四项:一、判令浙江飞科和飞科有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 95190642.9号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包括出口)、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剃须产品,并销毁专门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二、判令浙江飞科、飞科有限就其侵权行为,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三、判令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95190642.9号发明专利的剃须产品;四、判令浙江飞科、飞科有限、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招股说明书中称,截至2014年3月31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飞科电器表示,一旦公司在本案中败诉,皇家菲利浦的上述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支持,公司将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涉诉专利为菲利浦公司1999年12月22日获得正式授权的“剃须器”发明专利,保护期至2015年7月12日。
在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一系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飞科电器目前的情况与上述规定中的条款完全符合,在这种情况下,其上市之路恐遭延缓。这样的事情已有先例,北玻股份(002613.SZ)第一次申请IPO时,即因专利纠纷而被迫推迟上市,当时北玻股份的国外竞争对手Tamglass公司分别在英国和加拿大对其进行专利诉讼。
对此,飞科电器在接受本刊记者邮件采访时表示,诉讼案对其上市不会造成影响,但对案件进展并未透露。
研发能力存疑
正陷入竞争对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飞科电器,在其招股说明书中一再强调公司的研发能力,其中称,公司是电动剃须刀行业国家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在上海设有研发中心,围绕不同产品和核心零配件设置了十多个技术小组,坚持多方合作、原创研发与模仿研究、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等并举的方针,持续开展研发设计工作。
公司称,目前拥有自主研发专利104项,而研发设计的不断创新使得飞科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查阅其招股说明书发现,截至2014年3月31日,飞科电器拥有的104项专利中,只有5项是发明专利,其余99项均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众所周知的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多为外观、设计等方面做些改动,其创造性和经济价值要远小于发明专利,而发明专利才是“真功夫”,是企业的核心技术。
不得不提的是,飞科电器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着实有些“吝啬”。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注重对新产品、新功能、新技术的研发,注重产品的时尚创意设计,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2011年、2012年和 2013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33.46万元、1267.87万元和 1568.56万元。
查阅公司财务数据可见,2011年至2013年,飞科电器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4.88亿元、16.92亿元和20.72亿元,照此计算,2011年至2013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76%、0.75%和0.76%,这显然与公司自称的“注重对新产品、新功能、新技术的研发……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不符。
工信部的《关于加快中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国内家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提高到3%。目前来看,飞科电器的研发投入与这一要求相距甚远。 在招股说明书中,飞科电器将九阳股份(002242.SZ)、苏泊尔(002032.SZ)等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记者查阅九阳股份和苏泊尔的财报发现,这两家公司对研发的重视远强于飞科电器。
2013年,九阳股份研发费用达到1.7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为53.28亿元,研发占营收比例约3.19%,同期苏泊尔的这一比例为3.14%,这两家都达到了工信部的上述要求。相比之下,飞科电器研发投入不足一提。
在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明显强于自己的情况下,飞科电器不得不在招股说明书提示,公司正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称,目前公司产品定位的主要受众为大众消费人群,部分国外品牌厂商正陆续推出相应的产品以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国内竞争对手也加大了营销力度,形成对公司产品的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下滑。一旦市场竞争加剧超出预期或者革命性的替代产品出现,公司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有可能会下降 50%以上甚至亏损。
核心产品外包
不仅在研发方面不“给力”,飞科电器的核心产品还主要依靠外包生产,在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上,难免令市场担忧。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称,报告期内,公司外包生产量占总产量比例比较高,2013年,公司电动剃须刀外包生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为78.66%,电吹风外包生产量占比为79.47%;且外包采购较为集中,2013年,公司向前五大外包厂家采购金额占公司外包采购总额的92.32%。
飞科电器承认,外包生产集中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公司经营带来潜在风险,若主要外包厂家由于各种原因终止与公司的合作,而公司又无法在短期内找到新的合格外包厂家,或者外包厂家提高产品售价而公司又无法向客户转移,均会给公司产品销售、品牌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飞科电器自有的负责生产的子公司有三家,飞别是飞科剃须刀、飞科美发器具和芜湖飞科。三家公司工厂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37%、91.96%和98.11%,已处于饱和状态。
为了提升自有产能,本次募集资金中,飞科电器将其中的1.75亿元用于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1.85亿元用于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总计3.6亿元,占本次计划募集资金的一半左右。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项目实施后,松江、芜湖生产基地共计将新增2,350万只个人护理电器产能,将有效提升公司自产产能,减少因外包厂家经营或其他问题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的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飞科电器的实际控制人李丐腾直接持有公司357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213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直接和间接控制飞科电器的股份将降至87.5%。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要产品。招股说明书显示,这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2011年至2013年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91.54%、91.10%和 90.98%,两类产品毛利占公司各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3.38%、92.93%和 92.81%。
飞科电器称,在可预见的未来相当长时期,公司的经营成果仍然将依赖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的销售。飞科电器也不得不表示,较为集中的产品销售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任何关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行业的不利变化或竞争加剧,都有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的下降。
事实上,飞科电器目前正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国家电网统计监控数据显示,电动剃须刀市场,2012年飞科电器综合市场占有率达21.1%,位居市场第一,但其最主要竞争对手菲利浦的市场占有率也有21%,几乎与其相同。而在吹风机市场,2013年,飞科电器位居第二,市场占有率为29.10%,而菲利浦则为32.61%。
雪上加霜的是,飞科电器的核心产品正遭到菲利浦的专利侵权诉讼,公司称,一旦公司败诉,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不仅如此,飞科电器长期不“给力”的研发投入,以及过度依赖外包生产的模式,都受到市场的质疑。
专利诉讼未决
在飞科电器积极筹措上市的同时,其与菲利浦的诉讼官司仍然悬而未决。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介绍,2012年8月,皇家菲利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飞科有限、浙江飞科及公司经销商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原告95190642.9号发明专利。
菲利浦的诉讼请求主要有四项:一、判令浙江飞科和飞科有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 95190642.9号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包括出口)、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剃须产品,并销毁专门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二、判令浙江飞科、飞科有限就其侵权行为,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三、判令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95190642.9号发明专利的剃须产品;四、判令浙江飞科、飞科有限、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招股说明书中称,截至2014年3月31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飞科电器表示,一旦公司在本案中败诉,皇家菲利浦的上述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支持,公司将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涉诉专利为菲利浦公司1999年12月22日获得正式授权的“剃须器”发明专利,保护期至2015年7月12日。
在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一系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飞科电器目前的情况与上述规定中的条款完全符合,在这种情况下,其上市之路恐遭延缓。这样的事情已有先例,北玻股份(002613.SZ)第一次申请IPO时,即因专利纠纷而被迫推迟上市,当时北玻股份的国外竞争对手Tamglass公司分别在英国和加拿大对其进行专利诉讼。
对此,飞科电器在接受本刊记者邮件采访时表示,诉讼案对其上市不会造成影响,但对案件进展并未透露。
研发能力存疑
正陷入竞争对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飞科电器,在其招股说明书中一再强调公司的研发能力,其中称,公司是电动剃须刀行业国家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在上海设有研发中心,围绕不同产品和核心零配件设置了十多个技术小组,坚持多方合作、原创研发与模仿研究、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等并举的方针,持续开展研发设计工作。
公司称,目前拥有自主研发专利104项,而研发设计的不断创新使得飞科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查阅其招股说明书发现,截至2014年3月31日,飞科电器拥有的104项专利中,只有5项是发明专利,其余99项均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众所周知的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多为外观、设计等方面做些改动,其创造性和经济价值要远小于发明专利,而发明专利才是“真功夫”,是企业的核心技术。
不得不提的是,飞科电器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着实有些“吝啬”。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注重对新产品、新功能、新技术的研发,注重产品的时尚创意设计,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2011年、2012年和 2013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33.46万元、1267.87万元和 1568.56万元。
查阅公司财务数据可见,2011年至2013年,飞科电器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4.88亿元、16.92亿元和20.72亿元,照此计算,2011年至2013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76%、0.75%和0.76%,这显然与公司自称的“注重对新产品、新功能、新技术的研发……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不符。
工信部的《关于加快中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国内家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提高到3%。目前来看,飞科电器的研发投入与这一要求相距甚远。 在招股说明书中,飞科电器将九阳股份(002242.SZ)、苏泊尔(002032.SZ)等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记者查阅九阳股份和苏泊尔的财报发现,这两家公司对研发的重视远强于飞科电器。
2013年,九阳股份研发费用达到1.7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为53.28亿元,研发占营收比例约3.19%,同期苏泊尔的这一比例为3.14%,这两家都达到了工信部的上述要求。相比之下,飞科电器研发投入不足一提。
在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明显强于自己的情况下,飞科电器不得不在招股说明书提示,公司正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称,目前公司产品定位的主要受众为大众消费人群,部分国外品牌厂商正陆续推出相应的产品以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国内竞争对手也加大了营销力度,形成对公司产品的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下滑。一旦市场竞争加剧超出预期或者革命性的替代产品出现,公司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有可能会下降 50%以上甚至亏损。
核心产品外包
不仅在研发方面不“给力”,飞科电器的核心产品还主要依靠外包生产,在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上,难免令市场担忧。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称,报告期内,公司外包生产量占总产量比例比较高,2013年,公司电动剃须刀外包生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为78.66%,电吹风外包生产量占比为79.47%;且外包采购较为集中,2013年,公司向前五大外包厂家采购金额占公司外包采购总额的92.32%。
飞科电器承认,外包生产集中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公司经营带来潜在风险,若主要外包厂家由于各种原因终止与公司的合作,而公司又无法在短期内找到新的合格外包厂家,或者外包厂家提高产品售价而公司又无法向客户转移,均会给公司产品销售、品牌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飞科电器自有的负责生产的子公司有三家,飞别是飞科剃须刀、飞科美发器具和芜湖飞科。三家公司工厂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37%、91.96%和98.11%,已处于饱和状态。
为了提升自有产能,本次募集资金中,飞科电器将其中的1.75亿元用于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1.85亿元用于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总计3.6亿元,占本次计划募集资金的一半左右。
飞科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项目实施后,松江、芜湖生产基地共计将新增2,350万只个人护理电器产能,将有效提升公司自产产能,减少因外包厂家经营或其他问题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的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