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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一纸罚单,引起家电圈热议:海尔在上海的三家子公司因与经销商签订限价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被上海市物价局罚款1234.8万元。这在业界还是第一次。
此次受罚的经营主体为海尔旗下的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开设的分公司。上海市物价局认定,这三家公司从2012年起,通过发布销售政策、向经销商发送市场秩序管理公函、与经销商签订含有限价要求的经销协议等行为,并通过发布零售限卖价指导书、收取经销商乱价罚款、对屡次乱价的经销商暂停供货、停止合作等方式,实施垄断协议。
上海市发改委称,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海尔表示,尊重并执行该项处罚决定,并将加强子公司管理。虽然海尔低头认罚,但不少业内人士却对该处罚的合理性存在异议。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更是指出,“在家电行业,企业对经销商的价格管控是常态,不只是海尔,几乎所有家电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其实,在很多行业,生产企业对产品售价都是有所约束的,毕竟企业的终端客户是消费者,经销商只是扮演销售渠道的角色。在市场竞争中,一个企业某款产品的定价除了受成本和利润影响外,还至少涉及三方面因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相对于其他厂商产品的竞争力:对品牌形象的影响。所以,企业虽然一般只给出产品的“建议零售价”,而不做统一规定,但肯定是不希望经销商胡乱定价的。
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由于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家电企业对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价格政策。有的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正常利润,便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俗称的“窜货”),严重扰乱了企业的价格体系。企业限定经销商的最低售价,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窜货。
在市场上,我们鼓励的主要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并非经销商与经销商间的竞争。企业之间展开竞争,有利于产品技术、质量的改进以及价格的下降,而经销商之间竞争过度,则有可能损害上游企业的利益,并造成市场倾轧、价格混乱。
像茅台酒业、宝马汽车等强势企业管控经销商价格,确实可能涉嫌利用“垄断”地位来维持产品高价,但海尔等家电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十分残酷,并没有“垄断”能力,其限制經销商价格的行为也谈不上“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家电企业不损害经销商的正当利益,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此次受罚的经营主体为海尔旗下的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开设的分公司。上海市物价局认定,这三家公司从2012年起,通过发布销售政策、向经销商发送市场秩序管理公函、与经销商签订含有限价要求的经销协议等行为,并通过发布零售限卖价指导书、收取经销商乱价罚款、对屡次乱价的经销商暂停供货、停止合作等方式,实施垄断协议。
上海市发改委称,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海尔表示,尊重并执行该项处罚决定,并将加强子公司管理。虽然海尔低头认罚,但不少业内人士却对该处罚的合理性存在异议。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更是指出,“在家电行业,企业对经销商的价格管控是常态,不只是海尔,几乎所有家电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其实,在很多行业,生产企业对产品售价都是有所约束的,毕竟企业的终端客户是消费者,经销商只是扮演销售渠道的角色。在市场竞争中,一个企业某款产品的定价除了受成本和利润影响外,还至少涉及三方面因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相对于其他厂商产品的竞争力:对品牌形象的影响。所以,企业虽然一般只给出产品的“建议零售价”,而不做统一规定,但肯定是不希望经销商胡乱定价的。
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由于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家电企业对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价格政策。有的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正常利润,便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俗称的“窜货”),严重扰乱了企业的价格体系。企业限定经销商的最低售价,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窜货。
在市场上,我们鼓励的主要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并非经销商与经销商间的竞争。企业之间展开竞争,有利于产品技术、质量的改进以及价格的下降,而经销商之间竞争过度,则有可能损害上游企业的利益,并造成市场倾轧、价格混乱。
像茅台酒业、宝马汽车等强势企业管控经销商价格,确实可能涉嫌利用“垄断”地位来维持产品高价,但海尔等家电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十分残酷,并没有“垄断”能力,其限制經销商价格的行为也谈不上“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家电企业不损害经销商的正当利益,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