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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三十岁时,结束了一段长达5年的爱情,正失意时,她在丽江的小酒吧里邂逅了到中国旅游的美国人Sam。Sam年近四十,风度翩翩,是美国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相当投契,随后,Sam对Lynn展开猛烈追求。Lynn一边享受着意外的浪漫,一边盘算着,既然5年的爱情都不可靠,还不如找个爱自己又能带给自己新生活的人。
半年后,Lynn嫁给了Sam。她辞别父母,只身随丈夫远赴美国生活。一段浪漫的异国恋情似乎有了童话般的结局,但实际上,这只是这桩跨国婚姻的开始。
婚前,Sam向Lynn坦陈自己离过一次婚,并育有两个孩子,均由前妻抚养。Lynn对此并不介意,但让她没想到的是,Sam每个月需要支付一大笔抚养费。另外,离婚时Sam把房、车留给了前妻和孩子,他自有的房、车都是贷款购买的。虽然Sam收入不错,但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和贷款之后,实际所余并不多。
到美国之后,Lynn惊讶地发现,美国的生活完全不同于自己所想。在Lynn的想象中,美国太太应该穿梭于纽约繁华大街,享受现代时尚的生活,而Sam的家乡是一个美国小城市,生活虽然安逸,却没有灯红酒绿,也不常去奢侈品店购物,主要消费是旅游度假,完全没有美国土豪范儿。
尽管如此,Lynn还是想着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她总是盘算着存钱、生孩子、养老等事。与国内大多数妻子的想法一样,Lynn也想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但一直没有成功,她和Sam经济上保持独立。这一切,让很快适应美国生活并找到工作的Lynn感到巨大的落差,她开始不由自主地抱怨。
两人最大的冲突发生在Lynn怀孕之后。Lynn要求把母亲接来照顾自己,Sam极力反对。在Sam看来,Lynn应该能照顾自己,而且她母亲来了会打扰两人的生活——他从不认为Lynn的母亲是他们小家庭的成员。Lynn不顾丈夫反对,把母亲接到美国,从此两人的摩擦越来越多。
就在孩子满一岁时,Sam向Lynn提出离婚,原因是她的抱怨让他生厌,外来者(Lynn的母亲)让他觉得自己的私人空间被侵占,他在这段婚姻中已经无法获得快乐。Lynn一时傻了。她与Sam协商,请他为了孩子保持这段婚姻,并重申自己是为了他才来美国的。Sam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认为不快乐的婚姻应该结束而不是拖延。很快,Lynn收到了Sam的离婚书。但直到离婚,她也没搞清楚自己到底错在何处。
律师意见
陈豪俊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国人在婚姻上重人情,“一日夫妻百日恩”,往往存在着忽视契约和法律的问题,把签订婚前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等行为视为“破坏感情”。
但西方国家讲的是契约精神,结婚离婚都按契约、按法律走。它反映的是一种理性的法治观念,强调独立、平等和自由。这样的婚姻家庭并不意味着双方不讲感情,离婚的前提是感情已破裂,故而他们会理性地假设双方在没有感情的前提下如何处置婚姻。而且在感情破裂时,西方人会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不会考虑小孩、财产等其他因素。
因此,在跨国婚姻中,中国女性应当明白婚姻并不意味着可以永久地绑定住彼此,婚前一定要考虑清楚结婚的理由,衡量一旦离婚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
近年来跨国婚姻不断增加,但跨国离婚案件也居高不下。值得注意的是,国外法律制度和我国差异较大,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且各个州的法律又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具体规定美国本土人都弄不清楚。中国人若想通过国外法律保护自己,比较好的方式是,在正式结婚前,找当地律师(华裔律师更好)进行法律咨询,了解该国的婚姻法律规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度,如果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都应一 一办理。
在跨国婚姻中如果遇到对方涉嫌违法的情况,如重婚、家庭暴力等,不要因害怕而不敢反抗,应当勇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时,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选择,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也应聘请律师,防止因自己不懂当地法律而使权益受损。当财产分割、赡养费、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一般要走诉讼程序。此时应当优先考虑能否回国诉讼,如果不属于我国法院受理范围,只能由当地法院管辖的,也应聘请当地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强调的是,中国籍女性外嫁后如果面临离婚问题,最有利的保护方式是在中国境内起诉离婚,用中国法律保护自己。但并非所有外嫁的中国女性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两种情况我国法院不会受理:(1)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未提供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离婚案件;(2)结婚缔结地不在中国,一方是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家庭婚姻专家支招
朱雪琴 女性主义心理咨询师、性与性别研究者
婚姻关系本身就是复杂的,是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的人的结合。跨国婚姻更是来自于两个不同文化、社会的人的结合,婚姻双方所持的婚姻观可能差异更大,就如同案例中Lynn和Sam对婚姻的看法。Lynn将婚姻看成人生中最重要乃至是改变命运的一件事情,而Sam只是把婚姻当做人生关系和生活方式的一种,而且以主观感受为重要出发点。
对西方社会的刻板印象也很容易造成中国人在婚姻中的盲区。他们可能没看清自己对婚姻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会把对方放在一个预设的框里:“你怎么会是这样想的?外国人不都是认为……的吗?”——问题就这样出现了。
而且,我们认为西方人对待婚姻更“随便”而中国人更“慎重”,但现实中可能恰好相反。西方基督教文化对待婚姻的慎重表现在:以爱情为婚姻的出发点,当不再相爱了,就果断离婚,这是对婚姻的尊重。中国人更多是对“家”的重视,为了“家”,婚前可以降低标准,婚后可以妥协一辈子。这在西方人看来,恰恰是很不尊重婚姻的表现。这种差异主要是中西方文化中对婚姻内核的认识不一样所致。 不同文化、社会背景的两个人要在婚姻中走下去,最重要的是彼此包容。你可能很难理解对方,但是要学会包容这种差异、尊重这种差异。而Lynn和Sam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恰恰难以包容彼此的差异。Lynn带着光辉的想象远嫁异国他乡,随之而来的失望让她对丈夫有了不够信任的感受,由此也就难以认真理解Sam的处境;Sam伴随着对东方女性的想象展开爱情,但在双方发生冲突后,他没能够真正把对方看成一个值得尊重的伴侣,而更多地从自身出发去处理婚姻。他们本身并不懂得经营婚姻,即便不是跨国婚姻,问题也会很大。
同时,跨国婚姻在一些生活细节上也需要更多的协商与斡旋,比如对待节日、原生家庭、孩子等。如果把所有这些困难都简单归结于“跨国婚姻的文化差异”,婚姻中的问题就很难解决了。因此,在跨国婚姻中,必须有自己经营婚姻的能力和方法,其他人的意见只能参考。如果实在协商不了,也不要把离婚看做是天塌下来。
邓文迪也许会对默多克提出离婚感到很震惊,但这并不代表邓文迪在离婚后的情况会很糟糕。现代社会的婚姻规则让很多人都开始明白,离婚和结婚一样,已经越来越简单,如何生活得更好才是真正重要的。
心理建议
费嘉 上海关怀咨询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师
东、西方人在看待人际关系上有所不同。西方人的关系可以用“薯条”来比喻,即人与人之关间是相互独立的;中国人的关系则更像“土豆泥”,人与人之间的界线往往是模糊的。因此,Lynn觉得把母亲接到美国生活是顺其自然的事,在Sam看来,就是侵占了其个人的空间。
心理学上有核心家庭和原生家庭的概念。在案例中,核心家庭是指Lynn与Sam组成的新家庭,原生家庭是Lynn与母亲的家庭。西方文化看重核心家庭,中国人习惯把代际关系(与父母的关系)放在核心关系之上。这样一来,核心家庭中家庭成员的关系就容易受到影响。
其实,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一旦走进婚姻都会面临心理上断奶的问题。以女性来说,其身份从女儿变成了妻子,角色就必须转变过来,学习如何经营新的家庭,这样才利于婚姻的发展。
无论是跨国婚姻还是国内普通婚姻,都要求女性必须成长起来。在跨国婚姻当中,婚姻初期的心理调试显得更为重要。新的家庭在成立之初,往往需要两个人去磨合和协商,以重新建立起有别于原生家庭的规则,这是任何一个新家庭组合的必经阶段。中国女性善于忍受,但也往往把磨合的过程看成是委曲求全,这使她们更容易抱怨。如果换一个角度,把探索新的家庭规则的过程看成共同商量、共同努力的过程,这样的磨合就是具有成长性和建设性的,而不是单方面的忍让。显然Lynn在这个过程中的表现并不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婚姻关系。
女性面对婚姻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她应该弄清楚自己在婚姻中的核心需求是什么。由于对婚姻持有期待,人们的欲望会在婚姻中不断衍生出来,并倾向于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总是希望对方能不断地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以“我要”为中心的思维会阻碍婚姻关系的发展。女性应该明白,只有婚姻关系得以持续,婚姻中两个人的需求才有可能被满足。因此,应该学会把婚姻关系放在第一位,把“我”放在第二位,先经营好婚姻,再寻求需求的满足。
半年后,Lynn嫁给了Sam。她辞别父母,只身随丈夫远赴美国生活。一段浪漫的异国恋情似乎有了童话般的结局,但实际上,这只是这桩跨国婚姻的开始。
婚前,Sam向Lynn坦陈自己离过一次婚,并育有两个孩子,均由前妻抚养。Lynn对此并不介意,但让她没想到的是,Sam每个月需要支付一大笔抚养费。另外,离婚时Sam把房、车留给了前妻和孩子,他自有的房、车都是贷款购买的。虽然Sam收入不错,但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和贷款之后,实际所余并不多。
到美国之后,Lynn惊讶地发现,美国的生活完全不同于自己所想。在Lynn的想象中,美国太太应该穿梭于纽约繁华大街,享受现代时尚的生活,而Sam的家乡是一个美国小城市,生活虽然安逸,却没有灯红酒绿,也不常去奢侈品店购物,主要消费是旅游度假,完全没有美国土豪范儿。
尽管如此,Lynn还是想着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她总是盘算着存钱、生孩子、养老等事。与国内大多数妻子的想法一样,Lynn也想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但一直没有成功,她和Sam经济上保持独立。这一切,让很快适应美国生活并找到工作的Lynn感到巨大的落差,她开始不由自主地抱怨。
两人最大的冲突发生在Lynn怀孕之后。Lynn要求把母亲接来照顾自己,Sam极力反对。在Sam看来,Lynn应该能照顾自己,而且她母亲来了会打扰两人的生活——他从不认为Lynn的母亲是他们小家庭的成员。Lynn不顾丈夫反对,把母亲接到美国,从此两人的摩擦越来越多。
就在孩子满一岁时,Sam向Lynn提出离婚,原因是她的抱怨让他生厌,外来者(Lynn的母亲)让他觉得自己的私人空间被侵占,他在这段婚姻中已经无法获得快乐。Lynn一时傻了。她与Sam协商,请他为了孩子保持这段婚姻,并重申自己是为了他才来美国的。Sam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认为不快乐的婚姻应该结束而不是拖延。很快,Lynn收到了Sam的离婚书。但直到离婚,她也没搞清楚自己到底错在何处。
律师意见
陈豪俊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国人在婚姻上重人情,“一日夫妻百日恩”,往往存在着忽视契约和法律的问题,把签订婚前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等行为视为“破坏感情”。
但西方国家讲的是契约精神,结婚离婚都按契约、按法律走。它反映的是一种理性的法治观念,强调独立、平等和自由。这样的婚姻家庭并不意味着双方不讲感情,离婚的前提是感情已破裂,故而他们会理性地假设双方在没有感情的前提下如何处置婚姻。而且在感情破裂时,西方人会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不会考虑小孩、财产等其他因素。
因此,在跨国婚姻中,中国女性应当明白婚姻并不意味着可以永久地绑定住彼此,婚前一定要考虑清楚结婚的理由,衡量一旦离婚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
近年来跨国婚姻不断增加,但跨国离婚案件也居高不下。值得注意的是,国外法律制度和我国差异较大,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且各个州的法律又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具体规定美国本土人都弄不清楚。中国人若想通过国外法律保护自己,比较好的方式是,在正式结婚前,找当地律师(华裔律师更好)进行法律咨询,了解该国的婚姻法律规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度,如果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都应一 一办理。
在跨国婚姻中如果遇到对方涉嫌违法的情况,如重婚、家庭暴力等,不要因害怕而不敢反抗,应当勇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时,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选择,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也应聘请律师,防止因自己不懂当地法律而使权益受损。当财产分割、赡养费、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一般要走诉讼程序。此时应当优先考虑能否回国诉讼,如果不属于我国法院受理范围,只能由当地法院管辖的,也应聘请当地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强调的是,中国籍女性外嫁后如果面临离婚问题,最有利的保护方式是在中国境内起诉离婚,用中国法律保护自己。但并非所有外嫁的中国女性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两种情况我国法院不会受理:(1)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未提供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离婚案件;(2)结婚缔结地不在中国,一方是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家庭婚姻专家支招
朱雪琴 女性主义心理咨询师、性与性别研究者
婚姻关系本身就是复杂的,是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的人的结合。跨国婚姻更是来自于两个不同文化、社会的人的结合,婚姻双方所持的婚姻观可能差异更大,就如同案例中Lynn和Sam对婚姻的看法。Lynn将婚姻看成人生中最重要乃至是改变命运的一件事情,而Sam只是把婚姻当做人生关系和生活方式的一种,而且以主观感受为重要出发点。
对西方社会的刻板印象也很容易造成中国人在婚姻中的盲区。他们可能没看清自己对婚姻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会把对方放在一个预设的框里:“你怎么会是这样想的?外国人不都是认为……的吗?”——问题就这样出现了。
而且,我们认为西方人对待婚姻更“随便”而中国人更“慎重”,但现实中可能恰好相反。西方基督教文化对待婚姻的慎重表现在:以爱情为婚姻的出发点,当不再相爱了,就果断离婚,这是对婚姻的尊重。中国人更多是对“家”的重视,为了“家”,婚前可以降低标准,婚后可以妥协一辈子。这在西方人看来,恰恰是很不尊重婚姻的表现。这种差异主要是中西方文化中对婚姻内核的认识不一样所致。 不同文化、社会背景的两个人要在婚姻中走下去,最重要的是彼此包容。你可能很难理解对方,但是要学会包容这种差异、尊重这种差异。而Lynn和Sam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恰恰难以包容彼此的差异。Lynn带着光辉的想象远嫁异国他乡,随之而来的失望让她对丈夫有了不够信任的感受,由此也就难以认真理解Sam的处境;Sam伴随着对东方女性的想象展开爱情,但在双方发生冲突后,他没能够真正把对方看成一个值得尊重的伴侣,而更多地从自身出发去处理婚姻。他们本身并不懂得经营婚姻,即便不是跨国婚姻,问题也会很大。
同时,跨国婚姻在一些生活细节上也需要更多的协商与斡旋,比如对待节日、原生家庭、孩子等。如果把所有这些困难都简单归结于“跨国婚姻的文化差异”,婚姻中的问题就很难解决了。因此,在跨国婚姻中,必须有自己经营婚姻的能力和方法,其他人的意见只能参考。如果实在协商不了,也不要把离婚看做是天塌下来。
邓文迪也许会对默多克提出离婚感到很震惊,但这并不代表邓文迪在离婚后的情况会很糟糕。现代社会的婚姻规则让很多人都开始明白,离婚和结婚一样,已经越来越简单,如何生活得更好才是真正重要的。
心理建议
费嘉 上海关怀咨询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师
东、西方人在看待人际关系上有所不同。西方人的关系可以用“薯条”来比喻,即人与人之关间是相互独立的;中国人的关系则更像“土豆泥”,人与人之间的界线往往是模糊的。因此,Lynn觉得把母亲接到美国生活是顺其自然的事,在Sam看来,就是侵占了其个人的空间。
心理学上有核心家庭和原生家庭的概念。在案例中,核心家庭是指Lynn与Sam组成的新家庭,原生家庭是Lynn与母亲的家庭。西方文化看重核心家庭,中国人习惯把代际关系(与父母的关系)放在核心关系之上。这样一来,核心家庭中家庭成员的关系就容易受到影响。
其实,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一旦走进婚姻都会面临心理上断奶的问题。以女性来说,其身份从女儿变成了妻子,角色就必须转变过来,学习如何经营新的家庭,这样才利于婚姻的发展。
无论是跨国婚姻还是国内普通婚姻,都要求女性必须成长起来。在跨国婚姻当中,婚姻初期的心理调试显得更为重要。新的家庭在成立之初,往往需要两个人去磨合和协商,以重新建立起有别于原生家庭的规则,这是任何一个新家庭组合的必经阶段。中国女性善于忍受,但也往往把磨合的过程看成是委曲求全,这使她们更容易抱怨。如果换一个角度,把探索新的家庭规则的过程看成共同商量、共同努力的过程,这样的磨合就是具有成长性和建设性的,而不是单方面的忍让。显然Lynn在这个过程中的表现并不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婚姻关系。
女性面对婚姻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她应该弄清楚自己在婚姻中的核心需求是什么。由于对婚姻持有期待,人们的欲望会在婚姻中不断衍生出来,并倾向于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总是希望对方能不断地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以“我要”为中心的思维会阻碍婚姻关系的发展。女性应该明白,只有婚姻关系得以持续,婚姻中两个人的需求才有可能被满足。因此,应该学会把婚姻关系放在第一位,把“我”放在第二位,先经营好婚姻,再寻求需求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