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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中语文泛化现象比较严重,本文分析了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实施条件及高中语文泛化的介入性学科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关键词】高中语文 泛化 学科审理
一、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实施条件
1审理人员的构成与专业进修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人员构成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第一,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经常参加语文课题研讨活动,重视对语文学科的先进观念与实践创新体例的吸收与探索;第二,对本校语文课程的开展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比如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资源与师资优势,以及教职人员的专业层次等;第三,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素养,能和教师协作对话,共同面对教学问题。由此可见,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人员最好以学校语文教研组为选择单元,并确保有语文教研组的骨干成员与负责人加入,除此之外参加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人员均应经过专业的学校培训与在职进修。学校培训是对审理人员进行相关介入性教学审理的操作指导,包括操作原则 (比如“以学导教”原则)、审理人员之间的分工 (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具体审理标准与步骤 ,以及审理结果的处理等;在职培训是针对语文课程的理论学习、学科知识拓展(比如语言学、语用学、文化语言学)、业务研讨等,旨在提升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2审理介入的“以学导教”原则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坚持“以学导教”原则,一是面向课程标准与学校整体教学规划对“学”的基础设定,如知识储备、应用技能学习、审美探究等固定框架结构。二是面向学生“学”的具体问题,比如学生认知发展规律。高中生的能力增长呈现阶段性变化,以语言知识习得为例,高一年级学生的逻辑抽象思维初现,在语文复合句分析方面出现一个整体高峰期;高二年级学生的想象思维已接近成人水平,教师情境创设可减少对辅助工具的依赖;高三年级学生的抽象思维进一步完善,能够概括说明现实,深入理解事物本质,有利于母语学科的文化传承,是奠定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可见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观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有利于教师扬长避短、因材施教。三是面向语文外延中的“学”,即重视社会对语文教学的应用性要求,近到学生日常读书看报、兴趣爱好,远到自荐求职、社会交际,努力构建高中生语文学习与生活外延的对等联系,为学生学科深造、社会生活以及自身发展夯实基础。
3对审理时段与时机的恰当把握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需要选择恰当的时段与时机才能保障审理质量。一是对时段的把握。时段是指语文教学在宏观发展方向上的阶段时期,比如新型语文教学理念的推广时期、语文学科研究领域提出优秀教学成果的时期。这些时段往往是教师重新整合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素材、建设教学路径的探究时期,属于介入性学科审理的长线时段,一般伴随着语文课题研究、抽样实验课以及相关调查活动等,出现在新语文教学理念正式投入常规教学实践之前。二是对时机的把握。时机是针对日常语文教学活动而言,即对教师某一课时或某一单元的教学筹备进行审理介入的时期,一般为教学开展的前一个星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这份书面审理结果必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对教师创新性教学设计以及劳动成果表示鼓励与肯定;二是具体指出教学设计的优势与缺憾;三是附上教学建议,并敦促改进。
二、高中语文泛化的介入性学科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1 语文教学目标的审理---在滿足学科标准状况下进行层次划分
对语文学科介入性审理体系进行科学构建,首先需做的是对相应的教学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审理,对教师所制定的语文教学目标进行评定,评定其是否符合相关的学科标准,以此对高中语文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观念性泛化起到有效的解决作用。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主要将整体的教学任务分为三大块:知识理论及能力.过程及方式策略以及情感与价值观念。但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此教学目标存在着过于抽象化的问题,无法将语文课程思路理顺。所以,对高中语文教学任务进行科学审理应在对目标设置取向进行充分把握的同时要求教学目标尽可能包含更多的基本类教学任务。从课程的相关标准层次进行划分,语文学科主要被划分为文字摹形的操作层面.语文知识情.意表达的技术层面以及对语文内涵实质进行充分反映的素养层面。在文字摹形的操作层面中,对其所进行的教学任务的审理工作应将重点放置在对语文知识的听说读写四方面进行科学细化。如规则方面的词汇目标.文章结构目标;经验方面的对具体语义的理解目标,对写作背景的了解目标。而在语文知识情.意表达的技术层中面对其所进行的教学任务的审理工作应将重点放置在对思维方式的细化上。如语文基础练习方面背诵.书写目标,心智方面的表达目标等。素养层面中则应将审理工作的重点放置在对教材内容的内涵.科学观点的提取标准细化上。如人文目标究竟是对尊重.珍惜生命的人文提取还是指一些生活历练,又或者是文化底蕴。由此可见,对课堂标准进行科学划分分类的细化工作不只是对基础教学任务进行完美达成,还需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科学梳理。
2语文教学内容的审理---教学材料与目标相结合
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监督以此实现对语文教学的有效保护。此工作进行的主要方式是对语文教学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将教学目的与内容进行完美融合,从而有效遏制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泛化现象。第一,高中语文教学材料应包括必修及选修,而审理体系的建立则应做到对材料进行明确区分。而语文教师所配备的教材则应符合逻辑分类的相关标准,如按照文章文体或所属流派进行划分。第二,除却必修及选修教材,语文教学材料还应包括一些具有特殊知识点的范文。此类范文通常是含有较为丰富的内涵及思想。因此,相应的审理方式主要是对知识块进行审理,如基础词汇知识块.语法知识块.写作知识块等。对教师所选取的范围是否与知识块内容相对应进行考量。最后,由于语文知识与其余学科的融合性不断增强,对其进行审理应将重点放置在考量其是否与语文学科的内涵相统一,对材料的育人性进行充分考量分析。
【参考文献】
[1]乔桂英.泛化和绝对化:语文探究性学习的两根软肋———兼评陈成龙老师的《最后一课》[J].语文建设,2008(7):47-48.
[2]俞发亮.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实践的反思[J].中学语文教学,2009(12):14-18.
【关键词】高中语文 泛化 学科审理
一、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实施条件
1审理人员的构成与专业进修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人员构成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第一,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经常参加语文课题研讨活动,重视对语文学科的先进观念与实践创新体例的吸收与探索;第二,对本校语文课程的开展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比如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资源与师资优势,以及教职人员的专业层次等;第三,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素养,能和教师协作对话,共同面对教学问题。由此可见,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人员最好以学校语文教研组为选择单元,并确保有语文教研组的骨干成员与负责人加入,除此之外参加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人员均应经过专业的学校培训与在职进修。学校培训是对审理人员进行相关介入性教学审理的操作指导,包括操作原则 (比如“以学导教”原则)、审理人员之间的分工 (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具体审理标准与步骤 ,以及审理结果的处理等;在职培训是针对语文课程的理论学习、学科知识拓展(比如语言学、语用学、文化语言学)、业务研讨等,旨在提升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2审理介入的“以学导教”原则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坚持“以学导教”原则,一是面向课程标准与学校整体教学规划对“学”的基础设定,如知识储备、应用技能学习、审美探究等固定框架结构。二是面向学生“学”的具体问题,比如学生认知发展规律。高中生的能力增长呈现阶段性变化,以语言知识习得为例,高一年级学生的逻辑抽象思维初现,在语文复合句分析方面出现一个整体高峰期;高二年级学生的想象思维已接近成人水平,教师情境创设可减少对辅助工具的依赖;高三年级学生的抽象思维进一步完善,能够概括说明现实,深入理解事物本质,有利于母语学科的文化传承,是奠定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可见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观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有利于教师扬长避短、因材施教。三是面向语文外延中的“学”,即重视社会对语文教学的应用性要求,近到学生日常读书看报、兴趣爱好,远到自荐求职、社会交际,努力构建高中生语文学习与生活外延的对等联系,为学生学科深造、社会生活以及自身发展夯实基础。
3对审理时段与时机的恰当把握
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需要选择恰当的时段与时机才能保障审理质量。一是对时段的把握。时段是指语文教学在宏观发展方向上的阶段时期,比如新型语文教学理念的推广时期、语文学科研究领域提出优秀教学成果的时期。这些时段往往是教师重新整合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素材、建设教学路径的探究时期,属于介入性学科审理的长线时段,一般伴随着语文课题研究、抽样实验课以及相关调查活动等,出现在新语文教学理念正式投入常规教学实践之前。二是对时机的把握。时机是针对日常语文教学活动而言,即对教师某一课时或某一单元的教学筹备进行审理介入的时期,一般为教学开展的前一个星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高中语文介入性学科审理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这份书面审理结果必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对教师创新性教学设计以及劳动成果表示鼓励与肯定;二是具体指出教学设计的优势与缺憾;三是附上教学建议,并敦促改进。
二、高中语文泛化的介入性学科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1 语文教学目标的审理---在滿足学科标准状况下进行层次划分
对语文学科介入性审理体系进行科学构建,首先需做的是对相应的教学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审理,对教师所制定的语文教学目标进行评定,评定其是否符合相关的学科标准,以此对高中语文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观念性泛化起到有效的解决作用。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主要将整体的教学任务分为三大块:知识理论及能力.过程及方式策略以及情感与价值观念。但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此教学目标存在着过于抽象化的问题,无法将语文课程思路理顺。所以,对高中语文教学任务进行科学审理应在对目标设置取向进行充分把握的同时要求教学目标尽可能包含更多的基本类教学任务。从课程的相关标准层次进行划分,语文学科主要被划分为文字摹形的操作层面.语文知识情.意表达的技术层面以及对语文内涵实质进行充分反映的素养层面。在文字摹形的操作层面中,对其所进行的教学任务的审理工作应将重点放置在对语文知识的听说读写四方面进行科学细化。如规则方面的词汇目标.文章结构目标;经验方面的对具体语义的理解目标,对写作背景的了解目标。而在语文知识情.意表达的技术层中面对其所进行的教学任务的审理工作应将重点放置在对思维方式的细化上。如语文基础练习方面背诵.书写目标,心智方面的表达目标等。素养层面中则应将审理工作的重点放置在对教材内容的内涵.科学观点的提取标准细化上。如人文目标究竟是对尊重.珍惜生命的人文提取还是指一些生活历练,又或者是文化底蕴。由此可见,对课堂标准进行科学划分分类的细化工作不只是对基础教学任务进行完美达成,还需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科学梳理。
2语文教学内容的审理---教学材料与目标相结合
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监督以此实现对语文教学的有效保护。此工作进行的主要方式是对语文教学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将教学目的与内容进行完美融合,从而有效遏制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泛化现象。第一,高中语文教学材料应包括必修及选修,而审理体系的建立则应做到对材料进行明确区分。而语文教师所配备的教材则应符合逻辑分类的相关标准,如按照文章文体或所属流派进行划分。第二,除却必修及选修教材,语文教学材料还应包括一些具有特殊知识点的范文。此类范文通常是含有较为丰富的内涵及思想。因此,相应的审理方式主要是对知识块进行审理,如基础词汇知识块.语法知识块.写作知识块等。对教师所选取的范围是否与知识块内容相对应进行考量。最后,由于语文知识与其余学科的融合性不断增强,对其进行审理应将重点放置在考量其是否与语文学科的内涵相统一,对材料的育人性进行充分考量分析。
【参考文献】
[1]乔桂英.泛化和绝对化:语文探究性学习的两根软肋———兼评陈成龙老师的《最后一课》[J].语文建设,2008(7):47-48.
[2]俞发亮.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实践的反思[J].中学语文教学,2009(12):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