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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央行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来加强对非银行电子支付机构的管理前夕,支付宝—这个中国电子支付第一品牌对资金的管理引起了我们的思考。企业如何规避金融风险,远离金融黑洞,成为不仅摆在支付宝面前,而且也摆在每个支付宝用户和整个电子支付行业面前的问题。
资金的安全性保障关系重大,必须要有合法的管理。
利息清算指日可待
陶:客户因进行网络交易而驻留在“支付宝”账号内的资金被我们称为“客户保证金”,其中包括交易双方因纠纷而滞留的款项。这些客户保证金是全额存放在我们的各个合作银行里的,每天大概有4千万。
封:这笔资金产生的利息一直是用户们关系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这就是支付宝之所以不收费的根源。
陶:作为在电子支付领域探索2年有余的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宝公司,我们郑重承诺不会将客户保证金用于投资等财务运作,以谋取其他利益。所得的利息也足额存放银行,并在其他应付款项中列支,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明确政策。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会对利息的发放有明确规定,我们会按照规定将支付宝从第一天运作到现在积累的300多万利息全部发放给相应的用户。
周:实际上,第三方机构这种开立支付结算账户,提供支付结算的服务已经突破了现有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使第三方机构成为了一种“半金融”机构,这也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了可能性和便利,形成了潜在的金融风险。此前,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列出支付体系建设的数条政策考虑,其中第一条就是加强对非银行电子支付机构的管理。
建立诚信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
用户有了工行“保镖”
高: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对于第三方支付并不陌生,尽管贝宝、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已经大大降低了电子交易中产生欺诈行为的概率,但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如果这个第三方没有人监管,则随时可以卷钱而逃,买家和卖家同样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周:在管理监测方面,支付宝与中国工商银行已签订了《支付宝客户保证金托管协议》。为什么是“托管”而不是“监管”?首先根据《商业银行法》相关管理规定和当前央行、银监局的规定,银行并不具备对第三方公司的交易行为和资金进行监管的权力。监管是具有处罚权的,而托管不具备,但是托管却有信息公布权。
陶:因此在政策出台前,我们会遵循资金托管的业务规则,对支付宝资金进行管理。支付宝也期盼国家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流程。
周: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有效管理办法,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中,对电子支付行业的资金管理、资金存放银行所得利息等监管进行了严密的规定。
为避免财务黑洞,我们一直在努力。
陶:在法律出台前,支付宝会本着自律、诚信、守法的原则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审计和信息披露。同时,支付宝也欢迎所有企事业和个人对支付宝客户保证金的非法用途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向社会公告。
信誉与牌照挂钩
周:据央行的计划,为规范支付清算行为而制定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根据《办法》规定,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这样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高的门槛,也拦住了一部分中小规模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的发展道路。
希望国家有关法规尽早出台,让用户更放心。
封:当然,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的信用也是央行的考察重点。信用不好的企业理应得不到牌照,相信像支付宝这样的企业应该不会做出因小失大的挪用资金的事情。
资金的安全性保障关系重大,必须要有合法的管理。
利息清算指日可待
陶:客户因进行网络交易而驻留在“支付宝”账号内的资金被我们称为“客户保证金”,其中包括交易双方因纠纷而滞留的款项。这些客户保证金是全额存放在我们的各个合作银行里的,每天大概有4千万。
封:这笔资金产生的利息一直是用户们关系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这就是支付宝之所以不收费的根源。
陶:作为在电子支付领域探索2年有余的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宝公司,我们郑重承诺不会将客户保证金用于投资等财务运作,以谋取其他利益。所得的利息也足额存放银行,并在其他应付款项中列支,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明确政策。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会对利息的发放有明确规定,我们会按照规定将支付宝从第一天运作到现在积累的300多万利息全部发放给相应的用户。
周:实际上,第三方机构这种开立支付结算账户,提供支付结算的服务已经突破了现有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使第三方机构成为了一种“半金融”机构,这也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了可能性和便利,形成了潜在的金融风险。此前,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列出支付体系建设的数条政策考虑,其中第一条就是加强对非银行电子支付机构的管理。
建立诚信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
用户有了工行“保镖”
高: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对于第三方支付并不陌生,尽管贝宝、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已经大大降低了电子交易中产生欺诈行为的概率,但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如果这个第三方没有人监管,则随时可以卷钱而逃,买家和卖家同样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周:在管理监测方面,支付宝与中国工商银行已签订了《支付宝客户保证金托管协议》。为什么是“托管”而不是“监管”?首先根据《商业银行法》相关管理规定和当前央行、银监局的规定,银行并不具备对第三方公司的交易行为和资金进行监管的权力。监管是具有处罚权的,而托管不具备,但是托管却有信息公布权。
陶:因此在政策出台前,我们会遵循资金托管的业务规则,对支付宝资金进行管理。支付宝也期盼国家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流程。
周: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有效管理办法,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中,对电子支付行业的资金管理、资金存放银行所得利息等监管进行了严密的规定。
为避免财务黑洞,我们一直在努力。
陶:在法律出台前,支付宝会本着自律、诚信、守法的原则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审计和信息披露。同时,支付宝也欢迎所有企事业和个人对支付宝客户保证金的非法用途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向社会公告。
信誉与牌照挂钩
周:据央行的计划,为规范支付清算行为而制定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根据《办法》规定,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这样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高的门槛,也拦住了一部分中小规模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的发展道路。
希望国家有关法规尽早出台,让用户更放心。
封:当然,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的信用也是央行的考察重点。信用不好的企业理应得不到牌照,相信像支付宝这样的企业应该不会做出因小失大的挪用资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