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媛》阅读私享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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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读书的人只会独自看书,因为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如果有面镜子映衬,你会爱上自己突然向上扬起,来自远方的柔和眼神,会意其中对人生和自我的认知。正因为阅读有如此大的乐趣,《淑媛》的编辑们更加愿意去分享各自虽不见得鞭辟入里,但绝对发自内心的感悟。
  看过《淑媛》的人说,这是本有点文艺、有点小资。有点高级八卦的杂志:也有没看过杂志内容的人,指着“淑媛”两个字,摇头喃喃说真矫情,太“端”着了。当编辑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要做个有“文艺范儿”的年度阅读专题时,余大编辑得瑟地摆出她颓而不衰的“‘扭腰客’文青”书单,信誓旦旦地说要妙语连珠;雪梅依旧眯着小眼,皱着她百年难解的眉头,一如既往地苦大仇深……于是,这一场名为“阅读私享”的“头脑风暴”,着实成了旧历除夕前,《淑媛》一干编辑的狂欢。
  
  陈思蒙:书,非顺时节心情不可读也
  
  读书要分季节、时令与温度、湿度,我是这样以为的。
  2009年,从蜀地到故都,刚好平分了我的四季。在成都温软可爱的春天里,小风一吹,骨头都要酥掉了。这时候要读那种美丽又有趣的文章,好像清少纳言的《枕草子》,看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大才女怎样把日本平安时代的幽然爱情娓娓道来,听她讲怎么在夏天会情人,坐在四处都敞着的凉亭里,只说话,不睡,天一下子就亮了;又看她的情人怎样在月光明亮的晚上差人送来一张红纸,上面只写着四个字:“并无别事”。借用清少纳言自己的话说,那时候我倒真是觉得“很有意思的”。于是又找来《王朝女性日记》对照着读,可更是好看得紧,在看到大名鼎鼎的紫式部对着清少纳言与和泉式部刻薄批判的时候,再一并想想她那张没有后两人美,还总是拉得板长的素脸,真是叫人忍俊不禁,原来大才女之间也是免不了这样的人情艳羡啊。
  到了夏天,街道两旁都爬满了深绿沃若却不开出花来的植物,一个人低头慢慢走,也不说话,累了停下来坐,包里是松尾芭蕉的散文和俳句。读他的《奥州小道》,任何时候心里都是静寂的,看他笔下的云岸寺“初夏木啄鸟啄 唯草庵不破”,又看他眼里的日光(山名)“绿叶新香嫩叶阳天山日光”,再想起他的名俳:“古池塘呀,青蛙跳入水声响”,真像是深夏时节午后的悠长静谧中那种禅味与人情的和谐。相似的感觉还能在永井荷风的《断肠亭记》中找到,而读这样的美文,真须得安静且安静得有些游移和漂离的夏日才行。
  来北京不久就遇见了“故都的秋”,虽然并未像郁达夫一样踏上那秋天的落蕊,但清阔悠远的天空和一下子就肃穆下来的城市突然让我很想焚香。袅袅烟气中翻看孟晖的《花间十六声》和《画堂香事》,敬仰之余也扼腕而叹:中国最美的时代果真早已过去。然后再找了白谦慎的《傅山的世界》来看,一个充满哀愁与矛盾的晚明文人书法家身上反映出的17世纪中国书法的嬗变。这是白谦慎1996年由耶鲁大学的博士论文改写而来的一本艺术史研究著作,本以为要下大决心来读,没想到一口气读到最后,只剩“临书涕零”,这大概也要多拜这“冷、清、秋”所赐的耐心与理性才得以达成的吧。
  冬天读书都是围在被窝里,床上架起小桌板,捧一杯滚烫的香茶,加上少许不发胖的零食便是更好的。这样的时候不能读太硬太冷太认真的书,于是读故事是最好的选择。我任自己埋首在天文与天心两姐妹的短篇里,时不时都要击节赞叹。好比看到那个人职场9年的女子,决心要用所有身家去给自己买一颗蒂凡尼的钻戒(《蒂凡尼的早餐》)。那个同样身为媒体从业者的女子为自己准备好了全身行头,甚至还去试过推门的轻重,最后如愿以偿地买到那颗“南方之星”后挤公车回到租住的地下室,当她最后掀开钻戒盒子的那一瞬,我仿佛感觉到是自己去冒了个大险一般,出了一头冷汗。而朱天文是我更偏爱的,她笔下那个住在顶层,会自己用花朵做纸笺的,只20出头便内心衰老若僧尼的米亚,大概会让很多喜欢对号入座的女人们心中一紧,而这些女人中也包括了我自己(《世纪末的华丽》)。
  同时需要专门提出来说明的书还有两类。其一便是阿加莎的侦探小说。我曾经十分认真地思考过,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存在阿婆和侦探小说,我将如何活下去,最后我发现答案是:我将活不下去。在每个月截稿之后的那个星期,我必须读至少两本阿婆的作品(尽管这其中大部分已属于重读),还舍不得一晚上看完,那个与阿婆同时“角力”和欲知答案的心情啊,真是又痛又快乐!同时阿婆文中那种精致的英式生活和被一个历经世事的老太太洞悉了的爱情与人性也让我流连忘返。她讲给我们的可绝非谋杀那么简单。
  另一类就是名著的重读。仔细想来我真是很少追看当下的流行新书,反而总是读着有些“不合时宜”的书籍。但很庆幸博尔赫斯曾称赞重读行为,他说最令他快乐的经验是阅读,而比阅读更好的便是重读。我赶紧拿这句子到自己这里附会一下,我在2009年重读了莫泊桑的《一生》和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讲,应该算作续读,因为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是2008年的春节,断断续续地读到暮春5月,突然碰上了大地震。那时候一家人在车里街上睡了好几天,我在自己的帐篷里抱着这本同样写灾难时期故事的书,突然就决定要放弃它。这个灾难背景中的爱情奇迹会让人产生幻觉,而同样身在大灾难中的我绝对不能再平添幻觉了。一年很快过去,到了2009年的6月,我再次把这本书翻出来,慢慢读,然后在新年来到之前顺利结果了它。于是我很高兴地跨进2010,旧事已过去,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我一贯看书很慢,属于连俄罗斯人名也要一字一字念清楚的类型,这自然会影响我阅读的数量。从前我对此颇为担心,但现在却怡然自得且十分满意,一切都慢一点、稳一点、长久一点,这是我信任且期待的感觉。希望我的2010年也能踏着这样扎实的脚步走在阅读的海浪上。
  
  文颖:“手边书”的故事
  
  人生中的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书陪伴度过,每个人都如是。接到同事让列出书单的“命令”时,我在家里呆坐了半晌,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的“读书电”,似乎对我产生清晰影响的第一本书应该是《浮士德》。最初看它完全是为了完成大学里外国文学史老师布置的读后感作业,于是很实心眼地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厚厚的像个砖头。回家啃了三天,才读完一遍,但是没读懂,于是又很实心眼地读了第二遍,当看到末尾,浮士德把人们为他掘墓的声音当成了人们劳动的声音时,垂垂老矣的他终于喊出了那句“太美了,停一停吧”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于是我大学时的理想就变成了“成为像浮士德一样的人”。
  严歌苓曾说,她在写作时总有一部手边书陪伴她走过每一个艰辛的写作过程,比如惠特曼的诗集,她每天在写作前会先随手翻看几页,渐渐让诗歌带她进入一种文字的氛围中。做编辑也有自己的手边书,这两年我的手边书是艾米莉狄金森的《孤独是迷人的》,这还是摇滚歌手姜昕推荐给我的。前年因为“魔岩三杰”十年再聚 首的演唱会而采访了姜昕,两个小时的采访里跟姜昕从青春、感情一直扯到自由、诗歌和音乐。就在那时,姜昕向我极力推荐丁美国著名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这本秘密日记《孤独是迷人的》。这是她有一年在一家小咖啡馆里发现的,薄薄小小的一本,封面设计毫不起眼。当时吸引她的是书封上艾米莉的那张照片,她说照片中艾米莉的眼神像极了张楚,而真正打动她的是开篇那首《为美而死》的小诗。于是姜昕把这本《孤独是迷人的》买了回去,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书上密密麻麻写满了笔记。
  当时姜昕眼睛发亮的神情很感染我,回去后就开始寻找。很久后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这本书真的被我找到了,并且也已成了我的枕边书。在去年夏天,终于有机会从工作中抽身休了年假,躲到了杭州的上天竺中,在寺里过了几天寻佛问道、不问世事的日子,而随身除了经书,唯一带着的就是艾米莉-狄金森的这本秘密日记。每天晚上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寮房的床上,把书摊在膝上,听着蚊子忽远忽近地巡游的声音,一直看到眼皮低垂,困意袭来。这的确是一本需要沉下心来安静品读的书,因为只有在思绪不再为红尘奔腾之后,才能亲近艾米莉寂静深远的文字。
  我从未按从头到尾的次序看过这本书,每次都是随性翻到哪页就从哪页开始读下去,哪怕这一页前一天刚刚看过。我很能体会最初从狄金森家族的老宅墙缝中发现这本秘密日记,受到良心谴责却还是将其悄悄占为已有的那位木匠的心情,这就像贫穷饥饿的人突然偷得一块足以让他富足后半生的钻石一样。这位影响了美国后世诗坛的女诗人其实是一位自闭症患者,因为她从二十几岁起就从未离开过家族的老宅,很少与人交往,虽然有过几段精神恋爱,但终身未婚,甚至到后来,白色成了她衣服唯一的颜色。但是看过这本秘密日记后,却吃惊地发现这位足不出户的女子有着滚烫的情感,不仅有着对爱与美的惊人感触,而且对人生的思考深邃如夜空。看完这本书,终于能够理解艾米莉为什么会拒绝当地女权运动者请她为报纸撰写关于女权的文章,因为她终身最为关怀的是信仰和灵魂,和这种终极问题相比,其他的事情是如此苍白渺小。
  另外一本经常放在手边的是《金刚经》。最近几年这本经典似乎成为了一个文化热点,2007年王朔的《我的千岁寒》里有一部北京话版《金刚经》,去年《一只牡羊的金刚经笔记》也跻身图书网站的热销书榜之列。不过我的体会是,读经典还是要读原文,他人的解释也只是见山见水,而原著的深意远比这些要浩瀚。与之相关的是书单上的那本《当和尚遇到钻石》。这个名字听上去很酷,而实际上,这本书的作者也的确很“酷”。作者麦克尔-罗奇是一位取得“格西”学位的僧人,却隐瞒身份进入俗世,成为一名钻石商人以完成他的修行。而结果是,他从一个对钻石一窍不通的白丁,最终成为年收入过亿的钻石公司的全球总裁。这本《当和尚遇到钻石》就记录了他如何将《金刚经》中的道理融入俗世的工作和生活中,指引他超越冲突和挑战,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成功地用看似出世的规则圆满完成了俗世中的“修行”。
  朱丽叶·比诺什曾说过,为了不被无意义的琐碎的事情干扰,你必须确立一个远大的目标。这就是这本书成为我的手边书的原因,把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不仅当作是获取财富或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因为你如果仅仅这么想,那只会经常为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跌倒或停滞而烦恼——而是将每天的日子都看作灵魂的修行,就像那个笑话中所说的——“打怪升级”,那么还有什么事情会阻碍你的前进呢?
  
  每个人都需要一本“手边书” 文颖:编辑总监
  
  一说减肥,比谁都热衷,可是一见到甜品,眼睛就放精光……说话有一特点,一句话说完,无论有无回应,自己都会“嗯”一下,表示完结……口头禅是:“行不行啊,你太逗了!”但那个被调侃的人常常不明白自己哪儿逗了……
  
  雪梅:寓阅读于工作
  
  2009悦读散记
  雪梅:专题编辑
  编辑部里的大劳模,只有到累趴下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干了多少活……声音有时就像夏天夜里恼人的蚊子,忽远忽近,你得贴上耳朵才能完全听清。
  鱼妹在看到这份书单的第一时间,直接抗议:“雪梅列的书单简直都是工作用书!”悲哀啊,无奈啊,这就是事实啊,作为超级典型摩羯座,工作狂人注定只会为了工作而生活,其中当然也包括读书,即便是全英文的卡佛前妻回忆录……
  实际上,即便是从这一长串的工作用书书单中,仍然能够挑选出一些很能引人深思的书籍。2009年,我制作的最喜欢的一期“女人地理”就是《革命洪流催生战地之花——寻访黄埔女兵足迹》,而伴随着这篇文章所进行的阅读和采访则让我真正接受了“国民革命”的含义。
  “欲求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而这痛苦就叫做革命”,这是伴随着电影《十月围城》的公映而流传开来的一句短语。更多的人也是因为这部电影开始与“革命”两字握手言和。而黄埔军校的第一期女兵们,正是为了这幸福而经受了个人的种种痛苦。曾宪植,与她相熟的人都会亲切地称呼她阿曾同志,在专门纪念她的文集里,人们会提到她喜欢哈哈大笑,书桌下一直珍藏着当女兵时的照片,以及她和她那位骁勇善战的前夫出现在同一会议场合时的坦荡自然。她是曾国藩的后代,叶剑英元帅的第一位夫人,在她与他第一次见面时,她是离家出走、只身远赴湖北黄埔军校去当兵的十六七岁女生,学业结束后,她成了他部队里的一员,于是在“广州起义”的前后,这一对郎才女貌一路同行,可是,事业上的需要却使两人总是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他在陕北,她在上海,一别就是三四年,因为她的美貌,她根本无望穿过种种封锁到达延安,即便是扮成村姑,也难掩那与生俱来的大家气质。终于,他们有了一个机会可以双双留学苏联,可是她不愿意组织上给予这份特殊照顾,最终将名额让给他人。最后,等她终于有机会到延安了,看到的却是丈夫抱着另一个娃娃叫闺女……她一直没有再婚,也没有人再问起过这些事情,只是在她的晚年,每次逢年过节,叶家的孩子都会聚到她家,他们喊她大妈妈。
  还有胡兰畦,她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位女将军,茅盾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原型,军阀杨森是她的追求者,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邀请她为座上宾,她是何香凝的秘书、宋庆龄的朋友、陈毅将军等了三年多的恋人,当她率领她旗下的战地服务团到达战时的大后方重庆时,蒋经国亲自到场迎接……她有太多的传奇可供书写,可是在她现存于世的回忆录里,我能读到的更多的是她对自己信仰的坚守,她一直在强调着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上述那些在时下人看来足以称奇的经历,在她的笔下只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我们不会看到太多的个人爱恨,只是能深深地体会到在这本署名胡兰畦的回忆录里,“陈伸弘”(陈毅宇 仲弘)的名字一直贯穿其中,她一直叫他仲弘。在每一次国恨家仇的大事之中,她仍会原原本本地记述她和他的每一次相逢,他在她上军校时来探望,他在她带队到达重庆后与她雪夜畅谈,每 一次他们谈论的问题都围绕着国家大事,只是在这些一次次慷慨激昂的革命议论中,他们也谈论过婚嫁,他们互相承诺了等对方三年,待到抗日胜利后就结婚,可是在最后的最后,因为她的党性总是受到质疑,她不想连累他,他最终娶了别人,而她也从此再不论及婚嫁,直至去世,膝下无子。
  那个家国变幻的时代,那些“每天闭上眼睛就想到中国的明天”的人,他们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们的情感爱憎又是如何?抛去种种身份和荣耀,只是将她们还原成一个个普通的女人,她们作为女子的心路历程又是什么?很多事情也许只能借助于后人的想象与演绎才能逐渐看清楚,而这样的理解与看清对于那时的她们又是多么爱莫能助。
  时代选择了个人,个人的经历最终汇集成了一个时代的命运。因为对这种时代与个人更深刻的认知,所以我开始摸索着阅读一系列有时代印记的作品,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奥威尔的《1984》。在这个书籍种类越来越多、已经令人眼花缭乱的当下,我始终相信,判断一本书、一个作家到底是昙花一现还是最终能代表时代的一个标准,就是他作品里所反映的现实和对普通人,尤其是最底层平凡人的悲悯与尊重。从这点上说,狄更斯是伟大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作者的最新作品是可贵的,《原谅我红尘颠倒》虽然文笔粗糙,却是不失勇气的。“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人们说那是信仰的力量,而在更加信仰生活、直面现实的氛围下,我更愿意去探求悲悯的文字,它可能蕴含在《赎罪》里,也可能闪现于《目送》与《亲爱的安德烈》中,也可能流传于《圣经》……而实际上,亦舒的作品已经俨然成为现代女子的圣经——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于丹:每一本书都是一处风景
  
  关于“读书”,我必须首先承认,我是个名符其实的“标题党”加“外表派”。上学那会儿如此,现在依然这样。世间的书实在太多,因此每个人面对如林的书海都需要建立自己的选择标准。虽然我的标准对某些人而言实在欠缺功力,但面对不是我喜欢的作者的书,我每次都是依照标题和外表选择,目前为止还好一屡试不爽。每次到书店翻看新书,我总会根据每本书的“书名”、“纸质”、“封面设计”、“手感”这些条件一一排除,然后选择上一本我中意的。因为我深信,每本书跟每个人一样,具有不同的气质。选书就好像选朋友,至少要“气味相投”。
  当“淑媛编辑2009年度读书书单”这个选题敲定之后,似乎给了我一个思考读书意义与目的的机会。总结的结果是,自从我能够独立思考之后,我对“读书的意义与目的”的想法从来没有变过。每本书对我的意义都是作者为我提供了“另外一个看待世界的方式”。我从不迷信他们书中的任何话、任何定论,因为我相信不同的人经过同一段人生经历,一定有不同的感受。而唯有这不同,才真正属于每一个人。所以读每本书,我所在意的,是那个作者用怎样的视野看待周遭。
  我从不相信“一本书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种话。对于每一个有独立思想与自我思考的人而言,我相信,书只是为你提供了另外一种你从没有过的看待问题的视角,是启迪灵魂的钥匙。它为你开启了一段未知旅程,而真正要去经历这段路的人只能是你自己。而每每当你旅行归来,你会得出与书写者不同的结论,相同的感受当然是有的,那是你们所共通的,那些不同的体会才是属于你自己的,是最宝贵的。
  一个有强大自我的人,是不会轻信的,他只相信他自己所看到、所经历过的。当然,一个人不可能经历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看过所有的风景,这些你必须借助别人来完成,但至少在体验别人感受的同时要建立自己的判断,所谓的读书要读出“新意”,不要被作者的思想牵着走。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相信读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借由不同的眼睛让自己看到更多,但不要沉溺其中。如此,每本书的书写者对我而言,都是一个“永不会相见的邻居”,他们与我共同生活在地球这个大村落,因为占据了同一个小区的不同楼房与楼层,视野因此不同,看到的风景自然不同。当然,我们也逛过同一个小区花园、去过同一家超市,面对同一朵花,我们有过相同的感受,但更多时候,我们是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体会。
  2009年的这12本书,有几本是我在几年前甚至许多年前阅读过的,但是我仍想把它们列在今年的书单中,因为如今再次重读,我又有了不同的体会。这是书之所以能够被称为好书、被一读再读的价值所在。我更相信,这是自我成长的表现,因为年纪和阅历的不同,我能从同一本书中体会出不同的感受、看到不同的故事,这是我心灵成长的一个小明证。
  我喜爱我的这些“邻居”们,因为他们,我看到了不曾看过的风景。但我更偏爱自己的独立思考,寄望自己在走过了跟他们一样的路之后,得出属于自己不同的体悟,哪怕这不同只有“一毫克”那么“重”。
  
  永不相见的邻居
  
  于丹:专题编辑
  不喜欢照相,却在钱包里保留了一张学生时代的证件照。头发很长很美,却喜欢一把都扎到脑后,露出个大奔儿头。爱憎分明,精益求精的执拗劲儿,在编辑部里堪称无敌。
  
  王琳璐:拒绝教条式读书
  
  回顾自己过去一年看过的书,感觉像是工作总结的读书版本。列书单的时候,心里着实忐忑了一会儿。虽然一个人找个地方一窝,开一盏只够自己看清手里书本的小灯,放一张纯音乐的CD,再泡上一杯花茶,感觉人生的美好不过如此……但说实话,以目前每天超过10小时的上网记录来看,能做到以上所描述的种种,简直是奢侈。所以,以下所列出的书中,真正被我从头到尾都读完的,不超过总数的30%。而其余那些,有的,我只翻过前言和后序;有的,实属完全无法耐心读下去,只是跳着囫囵吞枣一番罢了;有的,成为我每日的厕所必读,因为时间仓促,所以至今为止,也只是进展了3/5而已;有的,被放在床头,方便睡前随手翻翻,至于何时能翻完,全凭造化了。也许正是因为它们被对待的方式不同,所以这些被列上书目的图书,风格也是杂乱无章。如果不是突发奇想做起这个专题,也许我根本不会花心思去细想当初选读它们的原因。
  绕回到每日上网时间超长的话题。其实,剐过去的这一年,我看过的网络小说也有一些,但它们却并没有被列入书单中。不管网络上曾被炒得多红火,那些在电脑屏幕前看着还不错的文字,真到被印成实体书拿在手里的时候,总是还差股劲儿。并不是有了跌宕起伏的情节,加上或华丽,或调侃,或搞怪的文字,就能成就一部好弗。过去师长们常教导说,人生的时间何其有限,每多看一本无用之书,就减少了一次遇见一本有用之书的机会。每每我难挡那些所谓情节诱惑,或是自我放纵的借口,而花费大量时间和精神,废寝忘食地翻完一本又一本网络小说时,心里偶尔也会有个孱弱的声音在无奈地叹息道: “功力不到家呀!”
  不过,完全推翻它们的作用也不对。大自然的神奇就在于生物多样性的和谐共处,并且能够相互滋养。小时候,我是个不爱读书,看到文字就想睡觉,母亲口中不知上进的笨小孩。如果非要选喜欢阅读的种类,第一以及唯一的选择,一定是漫画。即便是现在,在报刊亭选购杂志时,我也是以哪一本图片印刷精美作为首选,而非哪个标题吸引眼球。但其实,这些漫画和网络小说的阅读,某种程度上,反而帮我过滤掉许多我不会感兴趣的问题,直接成为把握阅读导向的舵手。
  举个例子来说,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一度迷恋上谈天音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的几部古典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都是虚构的,但是作者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却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雅士的推崇。也正是受到这个影响,我开始琢磨起去研读魏晋时期古书的想法。于是,便有了书单上那本蔡志忠的漫画。说来也惭愧,因为古文功底太差,又不愿意只看白哺译文敷衍自己,所以秉着凡事由易向难的进展趋势,我给自己选了个最便捷的漫画入门方式。而此后翻看诗与纳兰词,则属于自自然的兴趣使然了。
  书单里列的书,有些是早年就看过的,比如《天龙八部》和《简爱》。把金庸的这部武侠小说重又翻出来的原因,其实是想借着书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尤其是《易经》与佛学知识的通俗戏说,来帮助参看手上正被认真习读的、南怀瑾先生的《易经系传别说》。然而,其涉及的哲学知识面太广,我浅薄的知识储备并不足以应付理解。于是,《苏菲的世界》、《爱的艺术》、《顺生论》和《李叔同说佛》,又被作为哲学和佛学的基本扫盲书籍进入了我的书单。
  其实,就真实的个人阅读习惯而言,我还是偏爱篇幅短小的中文散文。首先,它们比起翻译过来的国外短文,在行文和排篇布局上要流畅潇洒得多。匈牙利国宝级作家艾斯特哈兹彼得的《一个女人》,虽然号称文字多么诙谐幽默,富含智慧,尽管译者已然竭尽所能,但翻译之后的文字魅力,还是着实被打了大大的折扣。其次,几千字的文章读着不费力,该给的信息量一个也没落下。所以马家辉的《目谜·耽美》,我很快读完,而英国女作家玛格丽特德拉市尔的疗伤系小说《空床日记》,却是止步于65页,再也没有继续下去。
  
  给阅读理一点头绪
  
  王琳璐:专题编辑
  别名“木头”,热爱打听边角料绯闻,喜欢假装“低调”。嘴巴跑得比脑快,开选题会时常常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主编大人常年给出四字评语——胸无大志。
  
  余雯婷:带着它们去荒岛
  
  如果让我去无人荒岛住上一阵子,那么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定会牢牢地待在我的“荒岛求生行李箱”里。尽管我与书中的主人公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度,但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一边捶胸顿足,一边自言自语:这种混账事情,在我的学生时代也发生过。主人公霍尔顿是美国“垮掉一代”的代表,抽烟、喝酒、打架、半夜从学校逃到纽约的酒吧买醉,不过,他又“垮”得不彻底,内心深处对理想、爱情,以及东方哲学依然有着美好的憧憬。
  我很后悔我是在毕业多年以后才读这本书。我幻想着,如果可以“穿越”到大学时代,当我躲在宿舍里喝啤酒的时候,手捧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会是多棒的体验。
  相比之下,塞林格的短篇小说集《九故事》是另外一种风格,其中的7篇小说都曾经收录在《纽约客》里。我读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版本,感觉翻译得不太好,建议找其他的版本或者读读原版。正好,去年我也读了另外一本短篇小说集,卡佛的《大教堂》(译林版),这本书读起来就比《九故事》要顺畅得多。以前我读司备特‘菲茨杰拉德和简·奥斯丁,总觉得那才叫生活,那才是人生该有的向往,可是读完卡佛之后,我发现他笔下的故事才让我的心更有归属感。就像人们对他的评论:“他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写不张扬的小说,作不张扬的诗,自是不张扬的人。”
  《我,及其他》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苏珊’桑塔格的作品。她本人的生平故事我非常了解,正因为了解,所以每每逛书店时,我都在摆满她作品的书架旁犹豫不决——“西方最重要的知识分子”和“最有深度的评论家”的厚重感让我不敢轻易翻阅。直到去年拿到这本《我,及其他》,改变了我的一些看法。这仍是一部短篇小说集,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两篇,一是《美国魂》,写得非常大胆、前卫、意识流,读起来像出自一个经验老到的男作家之手。另一篇,是我最喜欢的《朝圣》,写两个爱读书的孩子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去拜访《魔山》的作者托马斯‘曼的情景。《朝圣》和这本书里其他小说的浓厚风格不太一样,桑塔格下笔很轻,且小心翼翼,令人忐忑不安又怦然心动。
  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原本是为了工作而买的,但翻看了几页之后,就被它吸引得连夜看完。书的前半部分是斯蒂芬金对于创作生涯的回忆,里面很多描述和场景你都可以在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或是EB怀特《最美的决定》里找见。看完之后,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原来美国作家对于过简朴生活、在咖啡馆写作、喝杜松子酒、抽雪茄烟的热爱如出一辙。后半部分才是书的主题——写作。他有很多好的写作建议,例如活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基本不用副词,要展现,不要讲述,让读者身临其境……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下面这句话:“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是交朋友。最终写作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
  最后再谈一下去年看过的比较轻松的书。英国作家尼克霍恩比的《失恋排行榜》是关于一个开唱片店男孩的感情故事。这本书带着浓浓的英国范儿,绝对的Made in London!作者本人是剑桥大学英文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伦敦的流行音乐评论人,谙熟流行音乐和英国文化。在这本书里,他将音乐和通俗文化的背景设置得无懈可击。可以说,如果你是一个欧美音乐的爱好者,即使不看故事情节,书中隐藏着的唱片推荐单,都会让你得到巨大的满足。而我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马上收拾行囊,带上唱片和吉他,买一张机票去利物浦,看看那个远在英国的港口小镇是不是每条街都弥漫着Rock&Roll的味道。
  尼克·霍恩比的另外一本小说《砰!》也相当不错,写一个16岁的男孩发现女友怀孕,因而当上“未成年爸爸”的故事。书的情节和电影《朱诺》有几分相似,但《砰!》是站在男孩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难怪有人说尼克·霍恩比的书“关注男人的成长与迷失,关注男人的不安全感、恐惧与忧伤,是写给男人看的书”。不过无所谓了,女人看看也无妨,谁让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
  
  如果我去无人荒岛,我要带上它们
  
  余雯婷:新闻报道编辑
  别名“小鱼妹”,八卦达人、已婚文艺女青年。编辑部里当仁不让的亲欧美代表——喝下午茶要选能提供Cappuccino、看得见风景的地方,简单吃个饭也要有Pizza的餐厅才行。如果有机会,她说不定会上演一场背起包包浪迹天涯的戏码。
其他文献
迁徙和寄居是人类悲惨生存现象之一。所有寄居的人都一样,珍惜自己的零起点,勤劳、忍耐、爱财如命,不管你怎样告诉他们,到头来很可能一场徒劳,他们还是想不开。  ——《寄居者》    严歌苓的新作《寄居者》由新星出版社出版,讲述了上世纪四十年代一个中国女孩和两个犹太男孩之间的爱情故事。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又读了瑞娜克拉斯诺所著的《永远的异乡客:战时上海的一个犹太家庭》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对那段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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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IC/CFP    距离有“电子商务教母”、“在线跳蚤市场女王”等美誉的eBay总裁梅格。惠特曼(Meg whitman)离职已整整一年,但这个创下诸多辉煌纪录的商海女强人从来没有真正淡出过人们的视线——最近她正式宣布参加2010年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的竞选,谋求“健美先生”阿诺德’施瓦辛格连任期满后空出的职位。  “如果把加利福尼亚比作一桩买卖,那么我们现在的生意就太萧条了。加州面临着与其他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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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美国亚利桑那州参议员约翰·麦凯恩输掉了总统大选,却让自己的女儿梅根(MeghanMccain)出了名。这个今年24岁的小姑娘借父亲大选的东风打造自己的平民博客,并因屡屡语出惊人,成为近日美国媒体报道的焦点。    关于梅根·麦凯恩:你不知道的10件事  1 她是谁:“从政者通常告诉他们的孩子,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轻信,但我的父母只告诉过我:‘做你自己。”  2 选择男友:“我不想成为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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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波士顿来之前,我的老板给我说:“猫啊,你到美国去可要好好学习,打扮得时尚一点,不要这么土。”可来了之后才发现,在我天天栖息的哈佛方圆1公里之内兜一圈,我即使穿着2007年的五道口款,看起来还是洋气得很的嘛!  我来美国之前,外子给我普及的知识是:波士顿和沈阳纬度差不多,是美国东北重镇,地位也应该和沈阳差不多——因为它历史也很悠久(有两百多年历史),还有著名的高校(比美国国龄还长的哈佛)。可当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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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时分在鸟儿的啼鸣声中苏醒,暮色浓时在充满植物香气的厨房准备晚餐,哪怕是失意落寞时亦有闪耀的星空做伴,这样的“家”,是何等美妙的居所!把森林搬进室内,这份诱惑恐怕所有的都市人都无法抗拒吧?    这幢别墅是两个现代艺术的狂热分子的杰作,若非亲眼所见,我想我仍认定那样的房子不可能为身处都市的我们所拥有。然而步入眼前的这幢位于纽约市区的别墅后,却有如置身于丛林地带,饱满的生命力在有限的空间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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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材质是2010年春夏季服饰的流行关键词。充满未来感的透明材质,搭配清新柔和的色彩,春夏季的柔美服饰一定会受到大家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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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17岁的“瘾君子”儿子扫地出门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总有敢于吃螃蟹的人。为了“忠于自己的内心,真实地写作”。英国知名女作家和评论家朱莉·梅尔森将自己和17岁“瘾君子”儿子反目的经历写成了一部小说,让“家丑写作”一时成为焦点。  在出版《迷途的孩子》之前,48岁的朱莉·梅尔森已经是英国文坛小有名气的女作家。1994年她的第一部半自传小说《梦游》甫一上市,就荣获当年《星期日邮报》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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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25岁依旧单身的都市女人们大抵都经历过几次或铭心刻骨或浅尝辄止的恋情,但多少还是抱着满腔爱意继续寻寻觅觅,寻寻觅觅……  你一定会对这样的场景屡见不鲜:几双颜色、造型各异的高跟鞋穿梭在下班高峰拥挤的车流和人流中,步履匆匆地汇向同一个目的地——通常是环境清幽的咖啡馆或者不太嘈杂的酒吧,落座后的话题,通常会从打乱某双高跟鞋脚步的某雄性动物开始,进而扩展到某雄性动物群体,言谈之间, “高跟鞋”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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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铮筝 图 IC/CFP    谁是2009年最令人过目不忘的设计师?答案绝对非圣马T新人加勒斯·普(Gareth Pugh)莫属。他的T台简直就是行为艺术的舞台:未来主义、结构主义、科幻片、惊悚片、战争片连番上演,而现在时尚圈中满城风雨的传闻是:这位擅长以荒诞虚幻制造耸动美感的28岁天才,已经被Dior相中为新一届男装首席设计师。  巴黎十区一间漆黑的、布满黑色幔帐的工作室内,弥漫着干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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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人走过了青春期的少女梦,摆脱了都市剩女的心慌慌,进入家庭或登上权势高峰的她们,退了桃花眼、没了凝脂肤,只剩下内心凄厉厉的一片艳与寂。  在她们的世界中,生活就是生活,需要费尽心机地筹划,甚至钩心斗角地争夺。柔情没有用武之地,于是变得坚硬;天真只是徒增烦忧,所以化为世故。在以亚历山德拉·卡宁汉为代表的熟女剧作家笔下,不论是《绝望主妇》里那一群危机重重的已婚女,还是《罗马》里那些争权夺势的女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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