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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宋元丰改制后,馆阁归于秘书省的领导之下,致使秘书省职官的设置、职事、选任及编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馆阁的皇家藏书性质进一步减弱,国家藏书的特性趋于强化。相比较而言,北宋以馆阁为核心的国家藏书制度在这一时期趋于完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秘书省宿直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秘书省借书制度的完备、秘书省馆职待遇的制度化、新建省舍、北宋国家藏书再盛。
关键词:国家藏书制度 秘书省 馆阁 《麟台故事》
中图分类号: G25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1-0137-04
On the Improvement of Book Collection Systerm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To Mainly Contained of “The Story of LIN TAI”
Abstract After the reform of Yuanfeng period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secretariat, the library belongs to the secretariat, which caused the secretariat’s official settings, offical elections and career compiled to change greatly. Therefore, the less to collect books for the royal trend, the more to collect books for the country trend. In contrast,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period, as the core of the national collection system, the library trends to perfect. It mainly reflects in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value shift system in secretariat,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book reservation system in secretariat,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offical treatment in secretariat, construction new central authorities, the revival of collecting books for the country again.
Keywords national collection system; secretariat; Library; “The Story of LIN TAI”
北宋崇文院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崇文院时期的馆阁藏书即使获得进一步发展,也不会弱化皇家藏书的性质,更不可能出现国家性质较强的馆阁藏书制度。元丰改制后,北宋馆阁归于秘书省之下,其本旨并不是在于建立国家性质较强的馆阁藏书制度,而是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冗官冗费问题。但其结果是馆阁在秘书省的领导下发展成为国家性较强的藏书机构,体现了北宋国家藏书制度的完善。下文即以记述北宋馆阁藏书与制度方面具有专门性史料价值的《麟台故事》(以下简称《故事》)所载为主[1],对秘书省与馆阁前后的变化进行探讨,以企阐明北宋以馆阁为核心的国家藏书制度正是在这一时期趋于完善。
1 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
秘书省的前身为秘书监,始置于东汉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掌国家典籍、著作及祭祀祝文。晋惠帝永平年间,改称为秘书省。唐代在秘书省之外,又设置了国家从事典籍收藏与整理的主要机构:弘文馆、集贤院、史馆等。终唐之世,虽然秘书省是中央王朝主管图书事业的政府机关并未改变,但其职能逐渐在削弱[2]。五代至宋初,三馆共以数十间民居小屋为寓寄之所,主要承担着朝廷典籍收藏与整理的职能,进一步侵夺了原本属于秘书省的职权,以至于元丰改制之前的秘书省,已经成为徒有虚名的中央政府典籍管理部门。
诸如《故事》载,太平兴国年间(976-984),时任左拾遗的田锡上书:“以谓今三馆之中,有集贤院书籍而无集贤院职官,虽有秘书省职官而无秘书省图籍。”[3]端拱元年(988)初置秘阁后,从三馆秘阁的馆职到库藏书籍均有着很大的调整,而秘书省的情形更是:“若秘书省,则所掌祠祭祝版而已,书籍实在三馆秘阁。而所谓职官者,犹今寄禄官耳,则虽无书籍可也。”[4]亦即宋初所有典籍都归于馆阁之中,从收藏到整理的过程中几乎与秘书省没有干系,其所执掌者“祠祭祀版而已”,其设职官者“犹今寄禄官耳”。尤其是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的省舍处所、隶属官司、职官设置、职掌选任、编制品位等相关内容,同在《故事》中又存有比其它典籍更为详尽的记载:
秘书省,在光化坊,隶京百司,判省事一人……秘书监之领秘书省事,犹著作佐郎(今宣教郎)在三馆则修日历;正言(今承议郎)、司谏(今朝奉郎)供职本院,或在从班,则行谏诤之职;侍御史(今朝请郎)、监察御史(今承议郎)供职本台,则行纠弹之职也。[5]
此载十分清晰地表明: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在设置上虽然沿用着唐、五代以来的形式,但其所承担的朝廷政务仅剩下“负责常规祭祀用祝文的撰写”,地位的重要性也远不可与唐、五代时相提并论。再以其职官系统的设置而言,尽管依旧设有秘书监、秘书少监、秘书丞、秘书郎、校书郎、正字、著作郎、著作佐郎等官名,但事实上已属于“寄禄官”,乃是一种官员转迁的阶官,仅用以表明本官所在官位的品级和应当享有的俸禄,并非是有实际差遣的“职事官”[6]。甚至秘书省的最高长官秘书监,如遇朝廷特令供职,或以他官兼秘书监,或以秘书监兼领他官。
对元丰改制前秘书省的专门记载,与《故事》所记相类同者,可见于《宋史》、《宋会要辑稿》等,但这些史册成书晚于《故事》,见其史料价值之珍贵。再细加考较,则诸多文献所载都不及《故事》详尽。当然,诸多典籍所载有关宋初的秘书省并不主管朝廷的典籍,即所有典籍全部收藏于三馆及稍后所建秘阁的大致情况,还是比较一致的。这足证《故事》所载史料信实可靠。而这一情况,在清代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故事》和编修《钦定历代职官表》之时,已有明确的认识:“昭文、史馆、集贤书库,谓之三馆,后又增建秘阁,与三馆为四,各置直馆、直院、直阁等官,其下则为校理、检讨。”[7]总之,通过《故事》的记载,可以清晰地看出宋初秘书省本身的重要性及其所隶属的官吏的地位,根本就无法与当时的三馆、秘阁及其官吏相提并论。因为馆阁官员正是有差遣的“职事官”,往往倍受宋太祖尊宠与优待,其官品无论高下,地位均在当时显得清贵切要,升迁也往往异于他司常僚;而且越是往后,朝廷崇儒之风愈盛,馆阁的典藏规模与政治地位也越加不同凡响:“文籍大备,灿然可观,处中禁以宏开,非外司之为比。”[8]足见,宋初馆阁地位日趋显要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本为掌管朝廷藏书的秘书省职掌被严重地削弱。即朝廷图书的收藏、整理及修纂方面的职能完全被当时的三馆和后来新建的秘阁所取代,出现了学者所谓馆阁“侵秘书省之职”[9]的结果。
2 元丰改制后的馆阁
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行,把本为主管图籍的职能部门崇文院(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的通名)与具有行政职能的文化机构秘书省合并为一,而秘阁初建时,秩本次三馆,又常为秘书监领,故亦附之,通称秘书省。于是,秘书省的职能在改制前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据《故事》载:
元丰官制行,秘书省分四案:曰国史案,掌编修《日历》事,曰太史案,掌太史、天文浑仪等事;曰经籍案,掌典籍之事;曰知杂案掌,本省杂事大概如此。[10]
可见,元丰改制后“正式确立了秘书省对三馆秘阁的领导地位”[11],改变了以往二者共存而并不相属的局面,完成了宋代政府藏书制度由建立、发展到进一步趋于完善的转变。自此以后,馆阁之设整体上归于秘书省下,仍旧寓居于崇文院旧址上,只是诸多旧有的馆阁馆职或罢,或蜕变为秘书省新馆职,三馆秘阁遂成为秘书省的主体,并未因崇文院归入秘书省而消失,故终宋代而言,人们习惯上把秘书省与馆阁视为一回事,即如前称崇文院实指馆阁一样。
当然,三馆秘阁在归入秘书省之下时,还是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史馆前担负着日历、实录和国史的修撰常务,但“元丰官制既行,日历归秘书省国史案,专以著作郎、佐郎修纂,别致国史院或实录院秀先朝实录、国事,于是国史、日历分为二矣”[12]。又如,以前在馆阁中贴职的其它行政机构的官员即罢其贴职,后虽有复置者,已与馆阁干系不大。其实,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元丰改制的最大举措就是把崇文院与秘书省合二为一,这对于北宋以馆阁为中心的藏书制度之建设而言,影响十分长远,故在现存《故事》残本和辑本的不同篇目中,均以不同角度进行了记载,但又是以《官联》篇为主。
先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总述之曰:
元丰官制行,尽以三馆执事归秘书省,省官自监少至正字皆为职事官。至元祐中,又举试学士院入等者,命以为校理、校勘,供职秘书省。若秘书省官、则不试而命。至于进擢之异,待遇之渥,资任之优,选除之遴,简书之略,盖不与他司等也。[13]
虽然元丰改制后往昔荣耀至极的馆阁之设犹存,但已明确隶属于秘书省之下。秘书省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文化机构,其职官性质的变化和地位的提升非同寻常:“省官自监少至正字皆为职事官。”即此后秘书省的职官在“进擢”、“待遇”等方面,远非他司能够比及。
继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称:
元丰五年官制行,即崇文院为秘书省……秘书省官、则不试而命。见带馆职人依旧,如除职事官,校理以上转一官,校勘减磨勘三年,校书减二年,并罢所带职。[14]
后又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又称:
元丰官制:秘书监、少监各一人,或少监二人;丞一人;秘书郎二人,通掌省事;著作郎、佐郎各二人,专修日历;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校对书籍……元丰之制,止增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各二员,监少之外,定为十八员,以仿有唐登瀛之数,其溢员皆外补。[15]
这两条各有侧重的详细记述了元丰改制后秘书省职官的设置、选任、职事和编制情况。这是因为,秘书省在元丰改制前的省官设置,大致上还是沿用宋前旧制,并无大的变化;但是,秘书省前朝所拥有的与国家典藏相关的职事,已在宋初就悉数尽归三馆。故历经宋初以来三馆到崇文院馆职的发展后,在元丰改制时,所谓馆职已远非秘书省省官所能相提并论,诸如秘书省的最高长官秘书监,还必须取得馆阁贴职的资格,成为馆阁馆职后,才能够参与国家典籍收藏、整理、修纂等事务,否则便与它司官员无异。所以,元丰改制后,昔日馆阁馆职的恩遇要从秘书省新馆职中体现出来的同时,还要合理地调整好资序。如《故事》载:“及元丰肇新官制,改崇文院为秘书省,诏书虽称凡厥恩数悉如旧章,然理资序法无复昔时。”[16]即按照秘书省旧有的设置排序、规定选任、制定员额等。
3 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
首先,元丰改制后,秘书省的设置及其排序如旧,但掌管藏书的职责更为分明。共分三层八级:第一层是最高领导层,有秘书监和少监两级,监为秘书省最高行政长官,少监为之贰,与监共掌领本省事;二者相对应而言,有大(或太)监与小监、大篷与少篷等的称呼;元丰改制后监定为正四品,少监定为从五品[17]。第二层是处于中间管理的领导层,有秘书丞和秘书郎两级;秘书丞主要是协助监、少参领本省事;秘书郎主要掌甲(经)、乙(史)、丙(子)、丁(集)四库(旧三馆秘阁书库)图籍的分类储藏及校定、刊正、抄写等事;二者可合称之为丞郎,元丰改制后秘书丞定为从七品,秘书郎定为正八品且位于著作郎之下、著作佐郎之上。第三层是职事更为具体专一的技术层面,由秘书省著作郎、秘书省著作佐郎、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四级;著作郎主要负责秘书省所承担的著撰任务,如修纂时政记、起居注、日历、祭祀祝辞等,著作佐郎位次与著作郎而与之同职事,故二者有“著作郎佐”、“二著”之合称[18];元丰改制后,秘书省著作郎定为从七品(或正七品)且位居秘书丞之下、秘书郎之上,秘书省著作佐郎定为正八品且位次于秘书郎、高于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定为从八品且位于著作佐郎之下、正字之上,秘书省正字定为从八品且位次于秘书郎。
其次,元丰改制后,秘书省官的选任不同于以前的秘书省省官。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监,掌领着古今经籍图书、国史与实录、天文历数,及常祭祝文撰写等,其地位实属当时中央政府文化主管的最高主持者,故其选任更为朝廷所重视。秘书省的各级省官,即为馆职,朝廷对其选任的重视程度也同样与元丰改制前大不相同。如元丰五年(1082年)六月,朝廷“以通直郎、监察御史丰稷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即有意向天下昭示秘书省职官选任的与众不同。再如元丰七年(1084年),曾经是秘阁校勘的邢恕、王仲修转入秘书省后也仅是任为校书郎;曾鼎力协助司马光修纂成《资治通鉴》的范祖禹,也才任秘书省正字。
第三,元丰改制后,秘书省馆职的正常编制一般为14至18人不等,情况较为复杂。其中以数额的增加表现得尤为显著,以至于宋徽宗政和末(1111-1118年),秘书省馆职既冗且滥,又无固定员额,成为朝臣抨击朝政的重点对象之一。到宣和三年(1121年),“论事者屡以为言,上亦厌之,乃诏三省定员数,且清其选”。具体的做法是:既参照元丰五年(1082年)改制后的设置员额,如秘书监、少监各一人(或少监二人),丞二人,秘书郎二人,著作郎、佐郎各二人,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又仿照唐初秦王府故僚号为十八学士的故事,“止增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各二员,监少之外,定为十八员”[19]。最终确定的编制即为:秘书省著作郎和秘书丞各一人、秘书郎二员、秘书省著作佐郎四员、秘书省校书郎六员、秘书省正字四员,共十八员,此数应不包括秘书省监、少监在内。
4 北宋国家藏书制度完善的体现
元丰改制后,国家藏书制度历经了一次历史性的重大嬗变,馆阁归于秘书省之下,崇文院作为馆阁寓居的舍址虽未改变,但作为一个文化机构已不复存在。于是馆阁处在秘书省的领导之下,实现了行政职能与文化职务的统一,促使以馆阁为核心的北宋国家藏书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秘书省宿直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元丰改制之前的馆阁,除了具有藏书职能之外,还担负着培养和储备人才以备皇帝顾问的特殊职能。元丰改制后,馆阁的这一职能与相应的宿直制度又同归于秘书省,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屡经变更,形成一些较为完备的定制。如“政和六年,措置秘书省官请当宿官告假即轮以次官,侯参假补填,月具直宿请假官员数、职位、姓名报御史台。官、吏各为历,长、贰点检觉察,即吏告假报以次人及补填,如宿官法。日轮职掌二人,孔目官、专副至守当官通轮;楷书二人,正名楷书至守阙通轮;库子二人,装界作、翰林司、厨子各一人,亲事官四人,剩员五人。”[20]
二是秘书省借书制度的完备。元丰改制后,秘书省之下的馆阁藏书与崇文院时期的最大不同就在于藏书的应用功能发生了变化,其国家性在增强。此前的馆阁藏书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皇家特色,服务的对象为社会的高层,或者至少也是诸如馆臣之类的特殊阶层,况且馆阁自太宗以来就地处禁中,对于一般官吏而言,几乎无接近藏书之地的机会,无缘接触到馆阁藏书。此后的馆阁藏书归秘书省管理,皇家藏书以禁中太清楼等为主,于是馆阁藏书的国家性质加强,藏书的服务对象随之逐渐扩大。特别是随着书籍借出量的剧增,还出现了大批书籍难于收回的情况。如政和四年(1114年),措置点检秘书省官言:“三馆秘阁自崇宁四年借出书籍未还者四千三百二十八册卷,久不拒收。”对此朝廷诏令:“自今省官取借书籍,并申本省长贰判状权借,依限拒收。”[21]如此能够上升到朝廷下诏管理的书籍借阅问题,肯定不是一般的个别情况,而其侧面反映出的也正是馆阁藏书国家性的增强。
三是秘书省馆职待遇的制度化。元丰改制后,由秘书省省官序列转化而来的新馆职与旧馆阁馆职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新馆职所隶属的秘书省是一个行政机构,所设省官具有既定的品位。据此品位可以确定秘书省内不同馆职之间的职位高低,如元丰改制后秘书郎为正八品,校书郎为从八品,秘书郎即位居于校书郎之上。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省官作为馆职,又具有明确的职事决定享有朝廷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是新建省舍“为京城官府之冠”。北宋历朝对馆阁的舍址建设相当重视,尤其政和年间(1111-1118年)至宣和三年(1120年)新建成的秘书省舍址,“朱碧辉焕,栋宇宏丽,上邻清都,为京城官府之冠。”[22]
五是北宋国家藏书“再盛于宣和”。北宋馆阁藏书在出现了庆历年间的盛况之后,宣和初徽宗又采纳了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23]朝廷又屡次组织了大规模访书、购书、抄书、校书、刻书等活动,致使馆阁藏书迅速增加,出现了北宋馆阁藏书“再盛于宣和”[24]的盛况。如宣和七年(1117年),朝廷修成《秘书总目》后,所增加的图书比《崇文总目》多25254卷,总计55923卷,达到北宋国家藏书的最高纪录[25]。
参考文献:
[1]王照年.程俱及其《麟台故事》考论[C].历史文献研究(28).武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231.
[2]李更.宋代馆阁校勘研究[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06:43.
[3][4][6][8][12][13][14][15][16][19][20][21][22][23](宋)程俱.张富祥校证.麟台故事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0:47,228,232,22-23,92,313,225,232,233,
175,171,97-98,276,35,276.
[5](清)永瑢,纪昀.钦定历代配官表[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60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491.
[7](清)永瑢,纪昀.钦定历代职官表[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60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9][17]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7:16,239-242.
[10]郝润华.晃公武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78.
[11](宋)程俱.宋麟台故事[A].徐雁,王燕均.中国历史藏书论著读本[Z].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98.
[1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3409.
[24](明)胡应麟.书厄论[M].徐雁,王燕均.中国历史藏书论著读本[Z].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61.
[25]郝润华.晁公武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王照年(1971-),男,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唐宋文学文献、宋元史;罗玉梅(1973-),女,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
关键词:国家藏书制度 秘书省 馆阁 《麟台故事》
中图分类号: G25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1-0137-04
On the Improvement of Book Collection Systerm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To Mainly Contained of “The Story of LIN TAI”
Abstract After the reform of Yuanfeng period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secretariat, the library belongs to the secretariat, which caused the secretariat’s official settings, offical elections and career compiled to change greatly. Therefore, the less to collect books for the royal trend, the more to collect books for the country trend. In contrast, at Northern Song dynasty period, as the core of the national collection system, the library trends to perfect. It mainly reflects in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value shift system in secretariat,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book reservation system in secretariat,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offical treatment in secretariat, construction new central authorities, the revival of collecting books for the country again.
Keywords national collection system; secretariat; Library; “The Story of LIN TAI”
北宋崇文院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崇文院时期的馆阁藏书即使获得进一步发展,也不会弱化皇家藏书的性质,更不可能出现国家性质较强的馆阁藏书制度。元丰改制后,北宋馆阁归于秘书省之下,其本旨并不是在于建立国家性质较强的馆阁藏书制度,而是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冗官冗费问题。但其结果是馆阁在秘书省的领导下发展成为国家性较强的藏书机构,体现了北宋国家藏书制度的完善。下文即以记述北宋馆阁藏书与制度方面具有专门性史料价值的《麟台故事》(以下简称《故事》)所载为主[1],对秘书省与馆阁前后的变化进行探讨,以企阐明北宋以馆阁为核心的国家藏书制度正是在这一时期趋于完善。
1 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
秘书省的前身为秘书监,始置于东汉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掌国家典籍、著作及祭祀祝文。晋惠帝永平年间,改称为秘书省。唐代在秘书省之外,又设置了国家从事典籍收藏与整理的主要机构:弘文馆、集贤院、史馆等。终唐之世,虽然秘书省是中央王朝主管图书事业的政府机关并未改变,但其职能逐渐在削弱[2]。五代至宋初,三馆共以数十间民居小屋为寓寄之所,主要承担着朝廷典籍收藏与整理的职能,进一步侵夺了原本属于秘书省的职权,以至于元丰改制之前的秘书省,已经成为徒有虚名的中央政府典籍管理部门。
诸如《故事》载,太平兴国年间(976-984),时任左拾遗的田锡上书:“以谓今三馆之中,有集贤院书籍而无集贤院职官,虽有秘书省职官而无秘书省图籍。”[3]端拱元年(988)初置秘阁后,从三馆秘阁的馆职到库藏书籍均有着很大的调整,而秘书省的情形更是:“若秘书省,则所掌祠祭祝版而已,书籍实在三馆秘阁。而所谓职官者,犹今寄禄官耳,则虽无书籍可也。”[4]亦即宋初所有典籍都归于馆阁之中,从收藏到整理的过程中几乎与秘书省没有干系,其所执掌者“祠祭祀版而已”,其设职官者“犹今寄禄官耳”。尤其是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的省舍处所、隶属官司、职官设置、职掌选任、编制品位等相关内容,同在《故事》中又存有比其它典籍更为详尽的记载:
秘书省,在光化坊,隶京百司,判省事一人……秘书监之领秘书省事,犹著作佐郎(今宣教郎)在三馆则修日历;正言(今承议郎)、司谏(今朝奉郎)供职本院,或在从班,则行谏诤之职;侍御史(今朝请郎)、监察御史(今承议郎)供职本台,则行纠弹之职也。[5]
此载十分清晰地表明:元丰改制前的秘书省在设置上虽然沿用着唐、五代以来的形式,但其所承担的朝廷政务仅剩下“负责常规祭祀用祝文的撰写”,地位的重要性也远不可与唐、五代时相提并论。再以其职官系统的设置而言,尽管依旧设有秘书监、秘书少监、秘书丞、秘书郎、校书郎、正字、著作郎、著作佐郎等官名,但事实上已属于“寄禄官”,乃是一种官员转迁的阶官,仅用以表明本官所在官位的品级和应当享有的俸禄,并非是有实际差遣的“职事官”[6]。甚至秘书省的最高长官秘书监,如遇朝廷特令供职,或以他官兼秘书监,或以秘书监兼领他官。
对元丰改制前秘书省的专门记载,与《故事》所记相类同者,可见于《宋史》、《宋会要辑稿》等,但这些史册成书晚于《故事》,见其史料价值之珍贵。再细加考较,则诸多文献所载都不及《故事》详尽。当然,诸多典籍所载有关宋初的秘书省并不主管朝廷的典籍,即所有典籍全部收藏于三馆及稍后所建秘阁的大致情况,还是比较一致的。这足证《故事》所载史料信实可靠。而这一情况,在清代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故事》和编修《钦定历代职官表》之时,已有明确的认识:“昭文、史馆、集贤书库,谓之三馆,后又增建秘阁,与三馆为四,各置直馆、直院、直阁等官,其下则为校理、检讨。”[7]总之,通过《故事》的记载,可以清晰地看出宋初秘书省本身的重要性及其所隶属的官吏的地位,根本就无法与当时的三馆、秘阁及其官吏相提并论。因为馆阁官员正是有差遣的“职事官”,往往倍受宋太祖尊宠与优待,其官品无论高下,地位均在当时显得清贵切要,升迁也往往异于他司常僚;而且越是往后,朝廷崇儒之风愈盛,馆阁的典藏规模与政治地位也越加不同凡响:“文籍大备,灿然可观,处中禁以宏开,非外司之为比。”[8]足见,宋初馆阁地位日趋显要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本为掌管朝廷藏书的秘书省职掌被严重地削弱。即朝廷图书的收藏、整理及修纂方面的职能完全被当时的三馆和后来新建的秘阁所取代,出现了学者所谓馆阁“侵秘书省之职”[9]的结果。
2 元丰改制后的馆阁
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行,把本为主管图籍的职能部门崇文院(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的通名)与具有行政职能的文化机构秘书省合并为一,而秘阁初建时,秩本次三馆,又常为秘书监领,故亦附之,通称秘书省。于是,秘书省的职能在改制前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据《故事》载:
元丰官制行,秘书省分四案:曰国史案,掌编修《日历》事,曰太史案,掌太史、天文浑仪等事;曰经籍案,掌典籍之事;曰知杂案掌,本省杂事大概如此。[10]
可见,元丰改制后“正式确立了秘书省对三馆秘阁的领导地位”[11],改变了以往二者共存而并不相属的局面,完成了宋代政府藏书制度由建立、发展到进一步趋于完善的转变。自此以后,馆阁之设整体上归于秘书省下,仍旧寓居于崇文院旧址上,只是诸多旧有的馆阁馆职或罢,或蜕变为秘书省新馆职,三馆秘阁遂成为秘书省的主体,并未因崇文院归入秘书省而消失,故终宋代而言,人们习惯上把秘书省与馆阁视为一回事,即如前称崇文院实指馆阁一样。
当然,三馆秘阁在归入秘书省之下时,还是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史馆前担负着日历、实录和国史的修撰常务,但“元丰官制既行,日历归秘书省国史案,专以著作郎、佐郎修纂,别致国史院或实录院秀先朝实录、国事,于是国史、日历分为二矣”[12]。又如,以前在馆阁中贴职的其它行政机构的官员即罢其贴职,后虽有复置者,已与馆阁干系不大。其实,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元丰改制的最大举措就是把崇文院与秘书省合二为一,这对于北宋以馆阁为中心的藏书制度之建设而言,影响十分长远,故在现存《故事》残本和辑本的不同篇目中,均以不同角度进行了记载,但又是以《官联》篇为主。
先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总述之曰:
元丰官制行,尽以三馆执事归秘书省,省官自监少至正字皆为职事官。至元祐中,又举试学士院入等者,命以为校理、校勘,供职秘书省。若秘书省官、则不试而命。至于进擢之异,待遇之渥,资任之优,选除之遴,简书之略,盖不与他司等也。[13]
虽然元丰改制后往昔荣耀至极的馆阁之设犹存,但已明确隶属于秘书省之下。秘书省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文化机构,其职官性质的变化和地位的提升非同寻常:“省官自监少至正字皆为职事官。”即此后秘书省的职官在“进擢”、“待遇”等方面,远非他司能够比及。
继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称:
元丰五年官制行,即崇文院为秘书省……秘书省官、则不试而命。见带馆职人依旧,如除职事官,校理以上转一官,校勘减磨勘三年,校书减二年,并罢所带职。[14]
后又在残本卷一上《官联》篇又称:
元丰官制:秘书监、少监各一人,或少监二人;丞一人;秘书郎二人,通掌省事;著作郎、佐郎各二人,专修日历;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校对书籍……元丰之制,止增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各二员,监少之外,定为十八员,以仿有唐登瀛之数,其溢员皆外补。[15]
这两条各有侧重的详细记述了元丰改制后秘书省职官的设置、选任、职事和编制情况。这是因为,秘书省在元丰改制前的省官设置,大致上还是沿用宋前旧制,并无大的变化;但是,秘书省前朝所拥有的与国家典藏相关的职事,已在宋初就悉数尽归三馆。故历经宋初以来三馆到崇文院馆职的发展后,在元丰改制时,所谓馆职已远非秘书省省官所能相提并论,诸如秘书省的最高长官秘书监,还必须取得馆阁贴职的资格,成为馆阁馆职后,才能够参与国家典籍收藏、整理、修纂等事务,否则便与它司官员无异。所以,元丰改制后,昔日馆阁馆职的恩遇要从秘书省新馆职中体现出来的同时,还要合理地调整好资序。如《故事》载:“及元丰肇新官制,改崇文院为秘书省,诏书虽称凡厥恩数悉如旧章,然理资序法无复昔时。”[16]即按照秘书省旧有的设置排序、规定选任、制定员额等。
3 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
首先,元丰改制后,秘书省的设置及其排序如旧,但掌管藏书的职责更为分明。共分三层八级:第一层是最高领导层,有秘书监和少监两级,监为秘书省最高行政长官,少监为之贰,与监共掌领本省事;二者相对应而言,有大(或太)监与小监、大篷与少篷等的称呼;元丰改制后监定为正四品,少监定为从五品[17]。第二层是处于中间管理的领导层,有秘书丞和秘书郎两级;秘书丞主要是协助监、少参领本省事;秘书郎主要掌甲(经)、乙(史)、丙(子)、丁(集)四库(旧三馆秘阁书库)图籍的分类储藏及校定、刊正、抄写等事;二者可合称之为丞郎,元丰改制后秘书丞定为从七品,秘书郎定为正八品且位于著作郎之下、著作佐郎之上。第三层是职事更为具体专一的技术层面,由秘书省著作郎、秘书省著作佐郎、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四级;著作郎主要负责秘书省所承担的著撰任务,如修纂时政记、起居注、日历、祭祀祝辞等,著作佐郎位次与著作郎而与之同职事,故二者有“著作郎佐”、“二著”之合称[18];元丰改制后,秘书省著作郎定为从七品(或正七品)且位居秘书丞之下、秘书郎之上,秘书省著作佐郎定为正八品且位次于秘书郎、高于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定为从八品且位于著作佐郎之下、正字之上,秘书省正字定为从八品且位次于秘书郎。
其次,元丰改制后,秘书省官的选任不同于以前的秘书省省官。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监,掌领着古今经籍图书、国史与实录、天文历数,及常祭祝文撰写等,其地位实属当时中央政府文化主管的最高主持者,故其选任更为朝廷所重视。秘书省的各级省官,即为馆职,朝廷对其选任的重视程度也同样与元丰改制前大不相同。如元丰五年(1082年)六月,朝廷“以通直郎、监察御史丰稷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即有意向天下昭示秘书省职官选任的与众不同。再如元丰七年(1084年),曾经是秘阁校勘的邢恕、王仲修转入秘书省后也仅是任为校书郎;曾鼎力协助司马光修纂成《资治通鉴》的范祖禹,也才任秘书省正字。
第三,元丰改制后,秘书省馆职的正常编制一般为14至18人不等,情况较为复杂。其中以数额的增加表现得尤为显著,以至于宋徽宗政和末(1111-1118年),秘书省馆职既冗且滥,又无固定员额,成为朝臣抨击朝政的重点对象之一。到宣和三年(1121年),“论事者屡以为言,上亦厌之,乃诏三省定员数,且清其选”。具体的做法是:既参照元丰五年(1082年)改制后的设置员额,如秘书监、少监各一人(或少监二人),丞二人,秘书郎二人,著作郎、佐郎各二人,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又仿照唐初秦王府故僚号为十八学士的故事,“止增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各二员,监少之外,定为十八员”[19]。最终确定的编制即为:秘书省著作郎和秘书丞各一人、秘书郎二员、秘书省著作佐郎四员、秘书省校书郎六员、秘书省正字四员,共十八员,此数应不包括秘书省监、少监在内。
4 北宋国家藏书制度完善的体现
元丰改制后,国家藏书制度历经了一次历史性的重大嬗变,馆阁归于秘书省之下,崇文院作为馆阁寓居的舍址虽未改变,但作为一个文化机构已不复存在。于是馆阁处在秘书省的领导之下,实现了行政职能与文化职务的统一,促使以馆阁为核心的北宋国家藏书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秘书省宿直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元丰改制之前的馆阁,除了具有藏书职能之外,还担负着培养和储备人才以备皇帝顾问的特殊职能。元丰改制后,馆阁的这一职能与相应的宿直制度又同归于秘书省,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屡经变更,形成一些较为完备的定制。如“政和六年,措置秘书省官请当宿官告假即轮以次官,侯参假补填,月具直宿请假官员数、职位、姓名报御史台。官、吏各为历,长、贰点检觉察,即吏告假报以次人及补填,如宿官法。日轮职掌二人,孔目官、专副至守当官通轮;楷书二人,正名楷书至守阙通轮;库子二人,装界作、翰林司、厨子各一人,亲事官四人,剩员五人。”[20]
二是秘书省借书制度的完备。元丰改制后,秘书省之下的馆阁藏书与崇文院时期的最大不同就在于藏书的应用功能发生了变化,其国家性在增强。此前的馆阁藏书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皇家特色,服务的对象为社会的高层,或者至少也是诸如馆臣之类的特殊阶层,况且馆阁自太宗以来就地处禁中,对于一般官吏而言,几乎无接近藏书之地的机会,无缘接触到馆阁藏书。此后的馆阁藏书归秘书省管理,皇家藏书以禁中太清楼等为主,于是馆阁藏书的国家性质加强,藏书的服务对象随之逐渐扩大。特别是随着书籍借出量的剧增,还出现了大批书籍难于收回的情况。如政和四年(1114年),措置点检秘书省官言:“三馆秘阁自崇宁四年借出书籍未还者四千三百二十八册卷,久不拒收。”对此朝廷诏令:“自今省官取借书籍,并申本省长贰判状权借,依限拒收。”[21]如此能够上升到朝廷下诏管理的书籍借阅问题,肯定不是一般的个别情况,而其侧面反映出的也正是馆阁藏书国家性的增强。
三是秘书省馆职待遇的制度化。元丰改制后,由秘书省省官序列转化而来的新馆职与旧馆阁馆职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新馆职所隶属的秘书省是一个行政机构,所设省官具有既定的品位。据此品位可以确定秘书省内不同馆职之间的职位高低,如元丰改制后秘书郎为正八品,校书郎为从八品,秘书郎即位居于校书郎之上。元丰改制后的秘书省省官作为馆职,又具有明确的职事决定享有朝廷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是新建省舍“为京城官府之冠”。北宋历朝对馆阁的舍址建设相当重视,尤其政和年间(1111-1118年)至宣和三年(1120年)新建成的秘书省舍址,“朱碧辉焕,栋宇宏丽,上邻清都,为京城官府之冠。”[22]
五是北宋国家藏书“再盛于宣和”。北宋馆阁藏书在出现了庆历年间的盛况之后,宣和初徽宗又采纳了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23]朝廷又屡次组织了大规模访书、购书、抄书、校书、刻书等活动,致使馆阁藏书迅速增加,出现了北宋馆阁藏书“再盛于宣和”[24]的盛况。如宣和七年(1117年),朝廷修成《秘书总目》后,所增加的图书比《崇文总目》多25254卷,总计55923卷,达到北宋国家藏书的最高纪录[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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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3409.
[24](明)胡应麟.书厄论[M].徐雁,王燕均.中国历史藏书论著读本[Z].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61.
[25]郝润华.晁公武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王照年(1971-),男,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唐宋文学文献、宋元史;罗玉梅(1973-),女,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