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格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来源 :法学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czhud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的财产,人格财产作为一类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特殊财产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从充分地保护人格财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和精神价值考虑,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人格财产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利益已降低为次要利益,则其与普通财产无异,可在符合善意取得各项要件时予以适用。
其他文献
一位花友让我给他嫁接两盆泰国榕,由于春季购买的小叶榕桩发的枝条很细,估计嫁接起来难度大,便翻了一下书。有文章提到榕树多为春季枝接,但秋芽初发时也可以嫁接。于是,8月
从罗马法到近代私法的物权客体范围的演进,确立的是以“有体物”为标准的物权客体的范围,有体物之外的“物”或被严格排除在物权客体之外而以特例规定设定物权,或以拟制手段纳入
会议
随着网络社会中的一系列公共事件,“人肉搜索”成为信息时代的重大议题。“人肉搜索”本身作为工具是中性的,既可以成为建设性的力量,也可以成为毁灭性的灾难,故不应立
会议
意思表示是源自大陆法系民法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如何通过一定介质表达出来的一个概念。意思表示失误就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其真实意思没能过该介质正确
会议
我国民法典的起草早已提上议程,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不少学者写过关于民法典体系问题的文章,有二编说,七编说等等,主要是借鉴外国民法典体例的不同而导致的各自观点的差异。笔者
中介机构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专业人士责任。“专业人士的注意义务”应表述为: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由于统
会议
在我国民法典编纂问题上,合同、侵权行为以及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具体的债应当入典,理论上当无异议,但是对于债法的内容应如何安排,即是否应设立债法总则以统帅各种具体的债,学界
会议
通过对两种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在调整无权处分和债权合同嗣后无效交易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机制比较,表明在调整复杂的利益冲突过程中,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显得顾此失彼,且存在
会议
人们在享受互联网飞速普及发展和网络技术日益进步所提供的便利的同时,也更加为自己的隐私信息被任意披露而感到忧虑。本文以人肉搜索事件中的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为入口,通过
会议
我国民法对成年人中的意思能力欠缺者,在行为能力的设计上抽象的划分成两类型的模式,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未来民法典应取消无行为能力人一级的抽象划分,仅保留限制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