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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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承认,再次面对《香水》,十几年前那种颠覆性的阅读感受没有再发生,当然,这也正常,就像一个熟悉地形的司机对前方的路况再无意外一样,《香水》至少技术层面已无秘密可言。我们常常用一部文学作品能不能抚慰人心来衡量它的价值,就此而言,显然这并非《香水》的长项,但时过境迁,《香水》仍不失奇妙,并俨然已成幻想小说、寓言小说中的经典,甚至有着教科书般的标杆意义,不难发现,现在很多中国当代小说都受过这部小说和作者聚斯金德的启发和影响。
  现在,我们就来试着聊一聊这部用传统手法创造出来的带有现代气息的小说。
  “试着”是我们对这部小说背后来自作者的那种强大的想象力的敬意,如果想象力是文学作品的一个维度,那么就《香水》而言,作品抵达的人性的深度也足以让人瞠目结舌,但从效果来看,它们的获得既自然,又轻松,且纯粹,足见作者对题材的掌控力。
  作者帕特里克,聚斯金德,出生于1949年联邦德国的阿姆巴赫。在20世纪的1984年他写出了《香水》,1987年完成了一部叫《鸽子》的中篇,加上之前的一部叫《低音提琴》的剧本,近三十年过去,好像它们还是聚斯金德作品的全部,当然这些作品也已经从畅销书成为常销书,据说已经在全球翻译成至少二十三种文字。有些作家可能天生就不是高产作家,他们只为一部或某几部作品而生,也许这些东西已经包含了他们想要言说的全部,仅凭着这些有限的言说,他们已经超越了无数长篇累牍的唠叨,以简胜繁,《香水》就是这样。20世纪80年代,这几部作品的诞生轰动了整个德国文坛。1987年,《香水》更以唯一一部外国小说入选并获得巴黎书籍博览会“古滕贝格奖”。
  “十八世纪,在法国曾出现了一个人”,“此人便是最有天才和最残暴的人物”,“他名叫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
  《香水》开宗明义,把作者和整部小说的意图先说了出来,他要为一位气味世界的怪杰立传,这个人的天才和野心因为仅仅局限在气味这样一个时效短暂的王国,因此在整个文明史上也找不到他的痕迹。这自然是小说家语,目的也是使这种“无中生有”最终让人“信以为真”!
  传统的欧洲小说开场会有大面积的景观描写或者社会关系的陈述,作者通常用这种方式让读者知道他们的主人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状态,对他的宗教背景、情感类型,以及他们即将面临的艰难险阻都有所预期和准备,同时这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也会有所帮助。
  《香水》却不做这些努力。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故事的来龙去脉,相当于从一个事件的末尾来追溯它的成因,作者最终创造了一位气味世界令人恐怖的芳香之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反问一下,这个神祇是如何诞生的?循着故事脉络,我们也许可以找到这个偶像从无到有的蛛丝马迹,或者在故事源头,那些材料的初始状态,找到作者的用心!
  首先,这个气味之神被作者安排在一个鱼肆诞生,因为这里也是巴黎,书中原话——“整个王国”最臭的地方。
  香水大师诞生在一个腥臭的鱼肆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反讽,关键作者还想说明,这个香水大师生命力有多强大,他母亲将他在鱼肆中就地生产后,用剖鱼刀割断脐带,然后将他像之前处理所有的弃婴那样丢在一个装鱼内脏的垃圾桶里。那些婴孩都如愿一一死去,而格雷诺耶却能在危险之际大放悲声,声音之凄厉,立即召来了邻近其他的市民,包括警察,于是他母亲的身份也立马由弃婴者转成了杀婴犯(她存有此心,有前科,也是咎由自取),杀婴犯被处以绞刑,格雷诺耶在人间的第一记哭声不仅宣布自己的降临,还把他的第一个敌人即他的母亲送上了断头台!
  我们可以看到大师格雷诺耶没有父亲(书里只说他是私生子),母亲随即被杀,也让他几乎一落地,就成为一名孤儿!
  这种生育方式近乎动物,而且在遍布尘土、垃圾的最底层,无父无母,则让这份孤独少了来自血缘、家族关系的影响和支持,可见作者这种极端的安排,要的就是一种纯粹,从一开始主人公就必须置身一种孤立无援的境遇,他要独自面对各种组合灾难,他要用自己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生存,毋庸置疑,这个肮脏的地方不会给他任何一丝与爱有关的信息,哪怕一缕和煦的风也吹不进来。而我们的主人公格雷诺耶却要于此出发、生长,他能长成什么样呢?
  小说结尾让他成为一名企图用香水控制世界的野心家!
  小说也可以看成格雷诺耶版的“在路上”——
  格雷诺耶没有气味。
  一个人如果天生没有气味已经让人匪夷所思了,但他却还要成为一名香水大师——这中间有多少必然性?它的真实性或许也只存在《香水》文本中,是作者用叙述权力为他设定的,姑且我们先来接受一个“现实”:格雷诺耶是个无气味的人,这一“空缺”的设定也让他立马成了整个世界的异类。这既让他自惭形秽,同时又让他有了仇视这个世界的理由。事实上,最后格雷诺耶也用自己的方式让这种特质获得意义上的提升。
  作者之所以要让主人公与众不同,一方面是要为他涂一层神话色彩;另一方面也是要他在寻常的苦难之外,更增添—种与生俱来的压力。至少一开始,格雷诺耶就很痛苦,他与众不同,没有体味,于是他饱受歧视,各种迫害也纷至沓来……
  没有气味与嗅觉灵敏—一两种矛盾融合一身,可以看出作者多少有点游戏的意思:气味既然是世俗众生人人俱备的,且最接近动物的一面,那么没气味就意味着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也远离动物那一面——
  小说中格雷诺耶很快被人视为异类,甚至魔鬼!首先是他第一个乳母,让娜·比西埃,她因为发现婴儿没有气味,恐怖得不行,非要把他退回修道院,这一点连修道院的泰里埃长老都受影响,他觉得“这东西(格雷诺耶)必须滚得远些……人家不会隔一小时又把他送回来”,结果格雷诺耶再次被送走,这次能接受他的加拉尔夫人没有嗅觉。
  之后,格雷诺耶就在加拉尔夫人、制皮匠格里马、香水商人手中辗转,他们无一不悭吝、贪婪,包括他后来遇到的巴尔迪尼侯爵、香料寡妇阿尔努菲夫人、里希斯参议员,他们收养或收留格雷诺耶都是因为利益驱使,要从他身上榨取更多,斩获更多——其实这些人也构成了格雷诺耶全部的社會关系,或者就是由他们组成了格雷诺耶眼里的巴黎,甚至法国。   从阶级论的角度看,这些利欲熏心者都是压迫者,而格雷诺耶是被压迫者,最后的结局也可看成格雷诺耶的一种抗争和反叛,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格雷诺耶的杀人行为似乎也是合乎“阶级斗争”理论的,格雷诺耶充其量只是残酷的资本主义的牺牲品。
  也是在这一段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的过渡中,这个世界向格雷诺耶展示的只有罪恶和残忍,也让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灾难和病痛,比如差点被室友用被子闷死,在制皮工场他得了炭疽病,到了香水店则得了一种化脓性麻疹……几乎每次重病都危及生命,但格雷诺耶每次都如履薄冰,用他那强大的生命力支撑过来。作者形容格雷诺耶的生命就是一只倔强、执拗的扁虱,“沉默地活着”“本能地等待着机会”。一边让自己在饥饿、伤害、疾病等组成的灾难中小心地看护着奄奄一息的生命;另一边还让自己在弱肉强食环境中,做一个顺从、无所需求的样板。因此,对格雷诺耶这样好用、听话、高效率,很难找到替代的好伙计,在他每次遭遇命难时,他的主人们都毫不掩饰地都表示了遗憾和惋惜。
  如果小说仅仅讲述这些,未免会让读者失去阅读趣味,还好,小说迅速地回到嗅觉——这个人与生俱来就具备的这样一种超强的基本能力。格雷诺耶的嗅觉奇才,在他6岁时就被自己无师自通地开发出来。
  格雷诺耶长相古怪,丑陋,性格孤僻,加之他无气味的特质,让他与周围世界处于绝缘状态。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作者的决绝:除了嗅觉一项,所有可以引人注目、好感的东西通通不给格雷诺耶!
  格雷诺耶对气味的认识也是被动的,起初他并不清楚自己拥有一个世界上最灵敏的鼻子,他只是凭着本能,把所有气味都毫不遗漏地吸进来,并转成自己的记忆。最初,这更像一个游戏。
  格雷诺耶很快就拥有了上万种,甚至十万种气味的储备,并能“清清楚楚地加以区别,随意加以支配”,“他重新闻到这些气味时,不仅回忆得起来,而且当忆起这些气味时,他事实上又闻到了这些气味”,“他的天才或许可以和一个音乐神童相比拟,音乐神童从旋律与和声中听到一个个音的字母后,可以谱写全新的旋律与和音”。
  作者在这时变得异常的大方,对格雷诺耶的嗅觉才能基本都是溢美之詞,而且认为他对气味态度公正,没有好坏、香臭、好恶的判断,只要是新鲜的气味,他就喜欢,就会把它们收纳进来,在头脑中对这些气味分门别类。他还可以随意地分解,再重新混合,产生新的气味。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格雷诺耶对气味的理解和认识,从一开始就超越了审美的范畴。
  到了格雷诺耶做皮革学徒时,他已走遍巴黎的大街小巷,在各种场合去搜寻气味,尤其那些卖花和香料的市场是他的狩猎场。并且这时格雷诺耶嗅到了真正的香水,那些香水像彩带一样从华丽的马车上飘来——他很快地猜到香水就是起到使人陶醉和吸引人的作用。构成香味的个别香精质量优良,但它们作为整体却是粗劣的,他相信,只要有同样的原料,他就可以做出完全不同的香味。
  这期间,格雷诺耶还停留在对气味单纯的执着中,他的气味收藏的仓库不断地扩大,世界已经没有任何语汇能帮助他做细致的梳理、划分和命名。它们只是像小孩手里的积木,不断重组,再不断地被破坏。格雷诺耶这时候还不清楚他举世无双的嗅觉意味着什么。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从此改变了格雷诺耶对香味和自己的认识。
  这是一个节日的夜晚,当人们都在塞纳河边观看烟火表演,并忘我地欢呼时—格雷诺耶却在这些单调的硫黄、硝石混合的气味中,捕捉到一丝不同:风把某种东西朝他吹来,一点碎屑、一个香味原子,不,还要少—一“是对一种香味的预感,而不是真正的香味”。
  小说中有几处关于香味精彩的描写,我们都知道嗅觉、味觉这类感受,都难付诸文字,但作品既然是写一位嗅觉天才,于是作者也用不同的方式与不同的手段,来突显、捕捉这种顶级香味对天才的嗅觉系统,乃至心灵所产生的震撼和冲击,比如他借格雷诺耶的感受继续评价:“这种香味是了解其他所有香味的一把钥匙,倘若不了解这种香味,那就对所有的香味一无所知。”接着他又让格雷诺耶去尝试分离气味的组成,这气味是由两者,即挥发性的和滞重的两部分混合的,不,不是混合体,而是统一体,既少又弱,但结实牢靠,像一段闪闪发光的薄绸……但又不像绸,而是像蜂蜜一样甜的牛奶——可是无论如何,牛奶和绸子,这怎么能联系在一起呀!这种气味无法理解,无法形容,无法归类,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但它又千真万确地存在着。”
  格雷诺耶很焦躁,绝望,因为他可能随时会失去这种对他意味不凡的香味,但还好,它消失了一阵,美妙的气味又重新现身,在那些污浊的市井气味中漂浮着,像一根牵引着格雷诺耶的柔和而又清晰的带子。“他不需要看什么,这气味万无一失地领着他走”,最后他来到马雷大街,之后他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看到这个香味的来源:一个背对着他正在去李子核的女孩。
  “顷刻间,他被搞糊涂了,以至真的认为,他这辈子还没见到像这个少女这么美丽的东西……当然他是指他从未闻到过如此美妙的气味,由于他了解人的气味,他不敢相信,这样美妙的气味是从一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格雷诺耶入魔般贪婪地嗅着这人世间罕有的气味,对他来说,“面对这种香味,十万种香味都会毫无价值。这是一个更高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的样板,必定可以整理出其他的香味。这香味就是纯洁的美!”
  格雷诺耶的美学课还在继续,他一边嗅吸着女孩身上飘来的香味,一边想着如何占有它。最后他来到女孩身后,在她发现危险之前,格雷诺耶已经用双手锁住了她的喉咙—一女孩没有叫喊,格雷诺耶没有看她那张美丽的生有雀斑的脸庞和那对发光的绿色的大眼睛,因为这时候他紧紧闭起双眼,不让她的香味跑掉一分一毫。女孩断气了,格雷诺耶也从头到脚把她残留的最后一点香味吸纳干净。然后,安然地离开。
  对格雷诺耶来说,他并没有犯罪感,对女孩的死也没有内疚,他只是在占有一种气味,而不是杀人。到此为止,他都像动物一样生存,但这一晚,马雷街少女的香味让他忽然间觉醒!他忽然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人,进而清楚了未来生活的意义、方向、目的。他还知道他是世界上唯一占有一切手段的人:他那出色的鼻子、不寻常的记忆力,以及最重要的——马雷大街少女芳香。“他必须做个芳香创造者,不是随便一个制造者,而是一切时代的最伟大的制造者!”   格雷诺耶与香水商人巴尔迪尼的相遇也充满了戏剧性……
  公正地说,格雷诺耶这时候还只是个皮革学徒,他对香水的认识,还止于想象,他的天才还没有合适的机会和地点展现出来,尽管他对香味的构想和发掘整个世界都罕有匹敌,但至少这时候它还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
  而走在末路上的落魄商人巴尔迪尼也在苦寻机会,过去靠一点祖产,靠一两张配方就能霸占香水市场的时代已经过去,他已经被他竞争对手层出不穷的香水表演弄得走投无路,只有苟延残喘、勉力支撑的份儿,他已经做好随时退出的准备,离开这个喜新厌旧又让他精疲力竭的香水界。
  严格说,巴尔迪尼的香水才能是无法与格雷诺耶比拟的,前者不过是按图索骥、照本宣科的匠人,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他的财富累积完全靠早年用钱换来的两张配方,只会依葫芦画瓢,没有多少创造力。但他却是整个巴黎发现格雷诺耶真正价值的人。
  当时正是他心情最沮丧的时候,对手的挤对已让他进退维谷。于是他破例同意一个来送皮革的制皮伙计使用他的实验室。因为格雷诺耶取笑他的对手名扬巴黎的香水,并许诺可以为他不走样地复制出来。巴尔迪尼鬼使神差地答应这个要求,随即他又后悔,因为这个口无遮拦的丑八怪伙计,粗鲁得就像一头失控的蛮牛,看起来他根本就没有接触过香水,各种实验用的量杯滴管他基本就视而不见,甚至根本不去触碰,他只是把香料倒在一起,混在一起……这些盛着价值连城香料的器皿随时可能爆炸,会摔在地上砸个粉碎!巴尔迪尼终于忍不住了,但他叫停的口气是虚弱的,且越来越虚弱,最后自己停下来,因为他已经闻到了,就是他苦苦想去仿制又苦无头绪的“阿摩尔与普绪喀”的香气……格雷诺耶说这款香水并不好,他可以再给他配两款好的,奇迹面前,巴尔迪尼也无力拦阻。果然,那是两款无与伦比的香水。
  第二天,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格雷诺耶从皮革匠手中赎出,让他意外的是,格雷诺耶像一个先知,已经打好行李包在等他了……
  表面上,巴尔迪尼对格雷诺耶有知遇之恩,但他只是需要格雷诺耶的香水配方为他抢占市场,创造财富。在巴尔迪尼看来,格雷诺耶就是上天给他送来的香水大师,他可以同时给全巴黎的香水匠提供香水配方,且絕对不重样!有了这个人,他就不再惧怕任何对手!
  这一段格雷诺耶进入芳香世界的过程写得很有趣,同时它也几乎颠覆了巴尔迪尼多年小心翼翼建立的香水观,格雷诺耶的香水是用一种野蛮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当然巴尔迪尼也在教育,乃至规范、纠正格雷诺耶,比如教他使用天平、量杯、滴管,每次配香水,都要把分子式写出来,在他看来,有了分子式,之后的香水才是可靠的。又比如,他要格雷诺耶把酒精当成溶剂,而不是香料来使用,要最后才允许倒入……
  对格雷诺耶来说,写出分子式去配香水,明显是条弯路,是一种累赘,但在巴尔迪尼看来,却是进步,至少格雷诺耶给他带来的香水冲击,不再是无解的和无规律遵循的,也不再是花样翻新的魔术,他甚至还能纠正一些格雷诺耶犯下的错误,于是感到自己也在参与,甚至引领了这些香水的研究和发展。
  行业规则和香料的制造技术对格雷诺耶来说,自然是后者更让他感兴趣,前者他学来用以应付巴尔迪尼,包括他嗅香水时那种伤风的小姑娘一样抖手帕的动作,也学得惟妙惟肖,但人们制作、隔离、浓缩、保存香水并使之具有更高用途的工作方法才是他的用心所在,至少这时候的格雷诺耶还没有能力像占有物品一样占有一种气味。他心里因为马雷街少女的芳香而有了一个了不起的愿景。
  他学习各种萃取香味的办法,尤其巴尔迪尼工场里最常用的蒸馏法,这种方法可以用火的热量,把植物最纯正的部分,即植物的精华,气味很浓的香精,分离出来。很快他就成了蒸馏专家,因为别人是看热候、火的温度来判断对蒸馏液品相的影响——但格雷诺耶更直接,他用鼻子就能判断出芳香是用武火还是文火更适宜。这期间他也继续着自己的香水试验,比如他试图蒸馏玻璃的气味,“即光滑玻璃像黏土一样凉爽的气味”,蒸馏了黄铜、瓷器、谷物、砾石、土、血、他自己的头发,最后还蒸馏了塞纳河的河水。他想象从百里香、薰衣草中提取香味那样,把这些材料中暗藏的味道提取出来—一结果,他失败了。他不明白蒸馏其实是把易于挥发的芳香油与其他无香味的剩余物质分离开来,他花了几个月时间证明这是个错误,于是格雷诺耶大病一场。
  损失最重的要数巴尔迪尼,他直接感觉这个时间死神把格雷诺耶从他生活中拿走,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和惩罚。此时,因为有了香水天才格雷诺耶的支持,他已经有了一个全面征服法国、欧洲,乃至全世界香水市场的计划,包括那些王室都必将成为他的拥趸,但现在这一切都要因为“这个用金子也买不到的小鬼”格雷诺耶的离开而消失。巴尔迪尼请了巴黎最好的医生,让他住最好的房间,并不顾那些脓疮的恶臭,亲自照顾,为的就是能在格雷诺耶离世前多拿到一个新香水的分子式。
  有一天,昏迷状态的格雷诺耶忽然问了一个问题:“请您告诉我,师傅,为了取得一个物体的香味,除了压榨和蒸馏,还有别的办法吗?”
  巴尔迪经回答说:“有的,有三种办法:热提取法、冷提取法、油提取法。人们使用这些方法可以得到一切芳香中最美的芳香。”
  “在哪里?”
  “在南方,主要在格拉斯市。”
  格雷诺耶没有死,他还有非常伟大的计划要去实施,有了这个答案,他未来的方向终于清晰起来。他安然入睡,健康又迅速回到他的身上。
  又过了三年,巴尔迪尼才决定让格雷诺耶满师,并给他一个自由身份。这期间巴尔迪尼已经让自己以七十岁的高龄成了欧洲最大的香水专家和巴黎最富有的市民之一。他向格雷诺耶提了三个条件作为自由的前提:第一,在巴尔迪尼这里生产的一切香水,不许他自己制造,也不许把它们的分子式传给第三者;第二,格雷诺耶必须离开巴黎,在巴尔迪尼有生之年不得再来;第三,必须对前两个条件绝对保密。
  格雷诺耶同意了。虽然他不相信圣者,也不相信他母亲的在天之灵,还是向它们发了誓。而香水配方他更无所谓,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制出更香的香水。接下来,格雷诺耶去了南方。但作者此时让他做了一次停留,也许换个作者,会让格雷诺耶直接抵达目的地,也即他的理想国,他的芳香世界,但作者却要挫一挫读者的阅读预期,让格雷诺耶在这中心目标之外一停就是七年。   作者这时候想干什么?
  格雷诺耶走出了巴黎,也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他离开这座城市越远,他周围的空气就变得越明朗、清新和洁净。这里不再有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气味相互追逐,飞快地变换着,彼此污染。这里只有沙土、草地、植物、水的气味,迎面缓缓吹来。
  格雷诺耶感到自由,这种自由的状态是他远离人,尤其是他们的气味后获得的。这时候他心情舒畅,而此前他在巴黎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一刻不在吸纳巴黎污浊而混沌的气味,再被它覆盖着、压抑着,这个气味的主角就是人,甚至没有一个角落,没有哪块石头,没有一片土地不在散发人的气味,因此他凭着一种本能远离了这些气味。
  于是格雷诺耶听凭自己的鼻子引领着他,远离城市,最后是远离村庄,一切凡是与人有关的气息都是他规避的,这样,鼻子领着他从四面八方离开人,就像一个指南针那样,旋转着,后来这个指南针变得像一只陀螺,不再指明方向,于是格雷诺耶明白过来,他来到一个气味的极点,从这个地方朝任何一个方向迈一步,就意味着向人靠近一点。
  这个极点,即整个王國的最远点,在一个名叫康塔尔山的两千米高的火山顶上。格雷诺耶于1756年8月的一个夜晚抵达这里。破晓时分,他站在山顶,很快用鼻子知道现在朝任何一个方向,都离开了人(也朝向人)!他用整整一天,甚至用眼睛来一点点印证,最近他确信自己已经从可憎的人类和他们的仇恨中逃脱出来!他现在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人,唯一的存在!
  格雷诺耶高兴极了。就像一位乘船遇难者在经过数周海上漂流后忽然看到了一个岛屿,格雷诺耶也庆祝自己来到这个荒僻的山上。他高兴得喊叫起来,把随身的旅行背包、羊毛毯都扔掉,双臂高举,转着圈跳起舞来。他一边跳,一边朝四面八方呼喊自己的名字,直到深夜,就像一个疯子停不下来。
  在山顶他找一个坑道,深三十米左右,坑道尽头狭窄不堪,格雷诺耶只能弯腰站立,但可以坐,可以蜷缩着入睡。格雷诺耶还闻出来,这地方没有其他生物来过,他小心地在上面铺上羊毛毯。随后睡上去,他觉得就在天堂一样。这里虽然处在法国最荒凉的山中五十米深处,更像一座坟墓,但格雷诺耶就像在他母亲的肚子里,他从未感到自己如此安全。以至他忍不住幸福地哭了。“但他不知道,他这么幸福该感谢谁?”
  这之后,他到坑道外面,只是为了舔水、大小便和猎获蜥蜴与蛇作为食物。此外,他唯一关心的就是尽快回到自己的墓穴。他一天有二十多个小时坐在完全黑暗、完全寂静的石道尽头那块粗羊毛毯上,背靠着卵石,自得其乐。
  这就是格雷诺耶的内心帝国,他的芳香世界,在宫殿的房间里摆着货架,架子从地板直到天花板,架子上放着他有生以来收集的所有的气味,有数百万种。格雷诺耶每天像视察工作一样,把某个年份的气味调出来,这样同时被它们带出来的,还有当时的气氛和情节。比如一杯让他流眼泪的香水,是1752年的香水,它们是那年春天日出前在国王桥上向着西方吸来的,当时吹来一阵轻风,风里混合着海的气味、森林的气味和码头上的小船散发的一点点焦油味。那一晚也是格雷诺耶未经皮革商格里马许可在巴黎游荡度过的头一个夜晚,当时这气味向他预告了自由。是一种希望之气味。他小心翼翼地保存下来,并且每天都要喝它——
  作者让格雷诺耶在坑道中隐藏七年,其实就是让他,这个没有教养也没有文化的人,在一种绝缘的状态中发现,主要是创造自己的神性!
  七年后的一天,格雷诺耶崩溃了,在一个梦境中,他梦到自己被一团雾气包围,这团雾气他知道其实就是他的气味,但他却嗅不到!他可以分辨成千上万种气味,且从不混淆,却无法闻到自己的气味!对一个用气味来了解和判断世界的人来说,这也意味着他不了解自己,他对自己来说是陌生的!—从前,他就知道这一点,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但七年的独处,尤其他在这种清晰的寂静中,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尤其不能原谅。
  格雷诺耶激动地大喊大叫,就像他最初发现这个山顶上只有他一个人!他想尽办法,把衣服脱光了,让寒风把自己吹个透彻,最后他伏在旧衣服上。他住了七年的坑道都闻不到属于他的气味。他的记忆力惊人,能准确地回忆起七年前这地方散发的气味,这气味如此纯洁,说明任何时候都没有人或动物来过…—
  格雷诺耶纠结的其实还是一种身份的缺失,他没有一点归属感。前面他虽然通过各种想象,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香水之神,但在现实中他还从来没有实现过。
  格雷诺耶受不了这种感觉。他走到坑道口,穿上自己破烂的衣服,把粗羊毛毯披在肩上,当天夜里他离开康塔尔山,向南方走去。
  可想而知,格雷诺耶的野人形象把见到他的第一拨人,也就是一些种地的农民吓得够呛,而在城里他则引起了轰动。人们猜测他的来历,有人认为他是个逃犯,有人则认为他不是人,是人与熊的后代,或者印第安人。他被送到市长那里,展示过他的满师证书,接着格雷诺耶囫囵地介绍自己的经历:他是被强盗袭击后,绑架到一个洞穴中,关了七年之久,七年中没有见过阳光,也没见过一个人,靠一个看不见的手送的篮子里的食物生存,最后借助一个梯子才逃脱。这自然是格雷诺耶编造的,又是他七年后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哽咽,但他知道这比事实更可信。而真实情况也是这样,类似的强盗袭击事件,在当地层出不穷,市长于是赶紧为格雷诺耶登记备案,并上报给图卢兹的庄园主埃斯皮纳斯侯爵。
  埃斯皮纳斯侯爵如获至宝,他应该算是第二个认识到格雷诺耶价值的人。埃斯皮纳斯侯爵听说格雷诺耶在一个洞穴里——四周完全是腐烂的土壤——住了七年之久,真是喜出望外,叫人立即把格雷诺耶带到他的实验室。
  果不出他所料:格雷诺耶被致命气体严重伤害了,他二十五岁的身体已经明显表现出老人一样衰变的迹象。他以为,如今只有使他设计的活力空气换气,把有害气体彻底驱逐出去,格雷诺耶才能恢复到过去的健康状况。为此,侯爵召集了四百位这个城市中所有医学院、植物协会、化学物理协会、共济会分会等学术团体的成员,在蒙彼利埃大学礼堂为他们举办了一场关于致命气体对生命巨大影响的生动讲演。他先是展示格雷诺耶身上的疤痕,畸形的身体,加上衣衫褴褛,每个人都认为他已经烂掉一半,无可救药了。   展示结束后,侯爵就把他送到自家的贮藏室。在那里,侯爵选的几位大夫亲自为他进行空气置换,即把比屋顶高得多的空气从吸气烟囱吸入——这套设备由一组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精心操作,始终保持运转状态。而且每隔一个小时,格雷诺耶就能吃到专门为他定做的那些远离土壤的营养食品:鸽子汤,云雀酥饼,长得特别高的大麦做的面包,比利牛斯山产的葡萄酒等等。
  这种去污和恢复的治疗持续了五天。之后,侯爵叫人把格雷诺耶带到盥洗室洗雨水澡,然后用安第斯山的核桃油肥皂从头到脚进行清洗,再剪去手指甲和脚指甲,还请来裁缝和鞋匠为他配置新装。侯爵亲手为他有疤痕的脸涂脂抹粉,给他的嘴和脸颊擦上胭脂红,又给他画了拱形眉,最后再为他喷洒自己的私人香水,一种普通的紫罗兰香水。
  在新的见面会上,格雷诺耶的新形象让所有人都倾倒不已,一周前,他还像一头蹲着的历经磨难的野兽,现在则是一个体态健美的文明人。侯爵又开始高谈阔论,讲述他的致命的土壤气体理论,他说到激动处,展开臂膀,眼望天空,很多人都模仿他这么做,女人们则放声哭泣。
  只有格雷诺耶清楚,使他发生变化,成为一个正常人的并不是鸽子汤或所谓的换气把戏,其实就是那几件衣服、发式和化妆品在起作用。
  这段时间格雷诺耶也收益不小。他让侯爵为他找了一家香水工场,他为自己定做了两款奇特的香水。
  其一其实不是一种香水,而是一种气味,是对人的气体的一种模仿。它是由类似猫屎、臭蛋之类的东西提纯再放一些新鲜香油混合而成;第二种则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但它的气味并不像一种芳香,而是像散发香味的一个人,是对一个真实、本身具有人气味的人的整体模仿。假如一个真实的人用这种香水,旁人会觉得他带有两个人的气味,会像个可怕的双重身体的人。但对一个没气味的人,比如格雷诺耶则刚刚合适。
  格雷诺耶把第一种香水喷洒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出门去检验正常人对他的反应。他到各种场合,先是广场,然后是婚礼现场,先是小孩、妇女,最后到男人,也许昨天他们还会被格雷诺耶突然地出现吓一跳,现在则有了准备。
  格雷诺耶很成功,他发现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容易上当受骗,把他用猫屎、干酪和醋拌在一起的臭气,当成和他们一样的气味吸进身体,并把他,格雷諾耶,他们中间的坏蛋,当作人群中的一个人接受,他感到无比高兴。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克制住不对所有的人呼喊:他不怕他们,几乎也不恨他们。他只是轻视他们,因为他们又臭又笨,因为他们受了他的骗。因为他们什么也不是,而他就是一切!
  等人群散去,格雷诺耶蹲在圣坛下的一条长凳上,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同时感到一种极大的满足,这不是他在山洞里独自浸淫他收藏的气味时那种满足,今天他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是对这种力量产生的一种冷静和清醒的满足。
  他终于知道了他能胜任什么。他会设计出一种超人的芳香,一种天使的芳香,谁闻到这香味都会入迷,必定会从心底爱上他,格雷诺耶,这香味的载体!他们就会跪下来。
  因为人们可以在美丽的事物前闭上眼睛,对优美旋律和语言充耳不闻,但他们不能摆脱呼吸,因为气味是呼吸的兄弟,如果想生存,你就无法抵御。气味能径直到达心脏,在那里把爱慕和鄙视、厌恶和兴致、爱与恨区别开来。谁掌握了气味,谁就掌握了人们的心。
  格雷诺耶要成为现实世界中和凌驾于现实之上的全能的芳香上帝!也就是说他要成为掌握其他人心的人。
  在康塔尔山的坑道与在圣皮埃尔大教堂,格雷诺耶实现了两次对自己认知的变迁,头一次是对自己天才能力的认可,后者则让他知道自己要拿这种天才做什么。其实这也是他人格的两次跨越式变化,他由一个颟顸的自然人,变成了一个能掌握全局,又破坏力惊人的恶魔,对这个世界来说,无疑是个灾难,而对格雷诺耶本人来说,也未必是幸事!但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已经由不得小说人物,包括作者。
  现在故事到了终结处,也是最重要的时候,基本上这个时候作者所持就是一种撒手状态,因为前面所有的铺垫已经做好了,规则也由作者自己严格规定,小说要驶上快车道—一当然也可以用河流来形容,在上游时它已经接受了足够的支流和水量,现在到了浩浩荡荡泥沙俱下的中游!我们来看看故事自身的力量。
  格雷诺耶终于来到南方,他印象中可以学到更好的采集、分离香水的地方,老巴尔迪尼介绍的格拉斯市,他说这个城市就是芳香的罗马,香水行家向往的圣地。
  格雷诺耶在格拉斯市的游历是从广场开始的,广场边有一些制革工场,皮革刺鼻的气味,别人不适应,对格雷诺耶却意味着安全感,靠着这个臭气环境他觉得自己不再是这个城市的陌生人。
  格雷诺耶开始在城里闲逛,用鼻子去丈量它的大小,去探测那些大香料店的贮藏室和大地下室内,那一桶桶精油,一堆堆薰衣草肥皂,一瓶瓶花精水、葡萄酒和酒精,它们在格雷诺耶的灵敏的嗅觉中显现无遗。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就在格雷诺耶用鼻子扫描一座宫殿时,从花园里传来一种久违的香气,就是一七五三年九月巴黎的马雷大街那位红发少女的香味。一度他以为再也闻不到了,现在他重新把它找回来了,怎么不叫他激动且害怕?
  小说对格雷诺耶这两次与极品香味的相遇都有精彩的描述,但强调了它们的不同,现在这个还是个孩子的气味,但已经比当时马雷大街的少女好了——“不那么浓,不那么厚,但是更雅致,更吸引,同时更自然。但是再过一至两年,这气味定会成熟,必将获得一种力量!任何人,男人和女人,都抗拒不了这种力量。”
  格雷诺耶强迫自己离开那座宫殿,现在他还没有能力去占有这种香味,他只是把香味吸入体内,藏在记忆,但这同时也把它破坏了。现在墙后的这个少女,他要真正掌握,要像从她身上剥下一层皮一样得到它,并把它转变成自己的香味。现在,他还没这个能力,他可以花两年时间进行学习,同时等候这朵稀有之花成熟的到来!
  格雷诺耶在不远处找到一家小香水作坊,便打听是否需要伙计。   正如前面说过的,格雷诺耶遇到的东家不是苛刻残忍的小业主,就是爱财如命的暴发户,作者也不想给他什么意外了,格雷诺耶一生中最后受雇的这个雇主,其实只是老板的遗孀,靠一个叫德鲁的伙计支撑店面。
  格雷诺耶一见面就立马用鼻子判断出两人的奸情。在壮硕的德鲁还在掂量他会不会成为情敌时,格雷诺耶的扁虱理念开始发挥作用,他看起来笨拙、迟钝、顺从,尤其对他即将得到的微薄的酬劳毫无报怨,格雷诺耶被留了下来,第二天他就开始替阿尔努菲夫人干活。
  他到的时候正是水仙花季,水仙花每天早上成山摞海地由农民送到作坊,它们体积庞大,分量却像羽毛,散发着香气。一只大锅里装着由猪油和牛油融化成的奶油状的液体,大量新鲜的花朵被倒入锅中,而格雷诺耶的工作就是用一把扫帚一样的工具搅拌它们,让这些花在临死前把香气交出来,吐给浸泡它们的媒介,之后他再把那些枯萎的花朵打捞出来。到了晚上,外面山一样堆积的花都在锅里处理完备,大多数芳香都留在锅里,保存在那些看起来不甚好看的灰白色油脂里。
  这个过程,称为离析——第二天会继续进行,锅子加热,油脂融化,加入新的花。格雷诺耶则负责这个循环,把鲜花放进锅里—一搅拌—一再把废渣清除—一再放入鲜花——再搅拌——再清除……直到某一天,油脂饱和,不能再继续吸收香味。
  这个过程很辛苦,格雷诺耶的手掌长了老茧,胳膊每天都像灌铅一样,背部也因为疼变驼了。德鲁从来不会帮他,除了看火,他就只负责往锅里倒那些羽毛一样轻飘的花,之后去某个酒肆喝酒。格雷诺耶对这些程序从一开始就不抵触,因此很快就能从头至尾独立完成,但他从不抱怨,况且那些气味交换的过程发生在他的搅拌中,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他被这个毁灭同时又是新生的过程所吸引。
  七月末,茉莉花期开始。八月,又转到夜风信子的季节。这两种花香味优美,花也脆弱,必须在日出前采摘,在前面那种热的油脂中“离析”的制作会使香味完全丧失。于是格雷诺耶又接触到他来格拉斯市前最想学习的冷油脂萃取法。
  比起热油脂离析法,冷油脂萃取更像一种哄骗,人们在封闭的房间里把这些花撒在涂有冷油脂的盘子上,再用浸过油的布裹住,要三四天时间这些花卉才会枯萎,同时把自己的香味全部散发出来交给相邻的油脂,然后格雷诺耶小心地把它们扯掉,再撒上新鲜的花。这道程序也要反复进行十几二十次,直至油脂饱和。
  格雷諾耶用他绝无仅有的鼻子判断出:在任何情况下,冷油脂萃取法都是获得脆弱香味最巧妙和最有效的手段。
  没用多长时间,格雷诺耶在几种获取香味的技法方面超过了他的老师德鲁。但他总是用一种谦卑而谨慎的方式表达,“好像该出锅了——”“可能时间够了——”,用的都是小心的口气。德鲁只要觉得自己的第一伙计的位置没有被挑衅,他也乐得把所有的程序和全过程交给格雷诺耶,因为他虽不知道格雷诺耶有一个天才的鼻子,但他相信他有才能的,“手很灵巧”——只是有点傻里傻气,没有一点抱负,对自己的能力也一无所知。这个特点,他当然会好好利用,让格雷诺耶为自己服务。因此到最后,整个工场多数时间都是格雷诺耶一个人。
  格雷诺耶却喜欢这种独处,他甚至觉得自己一个人生产的香料通常比德鲁在场时品相更高,气味更纯粹。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一个人在工场里可以做一些他想做的香水试验。他在蒙彼利埃配制的香水快用完了。他要为自己设计一种新香水,不仅仅是仿制,甚至获得一种人的香味,更确切的说法,是多种人的香味。
  由于自己那个宏大的目标,格雷诺耶不仅对各种实验怀着极大热情,而且也在系统地把自己的武器磨得锋利,使自己的技术精益求精……接着,他开始把在巴黎,巴尔迪尔那里未成功的实验重新拾起,比如从石头、金属、玻璃、木头、盐、水等无生命物中提取香味,当时用简单的蒸馏法失败了,但现在通过油脂奇妙的吸附力而取得了成功。当然这些无生命物质实验就像绘画中的风景画、静物画,不久格雷诺耶就把兴趣转向有生命的对象。
  最初是冬蝇、幼虫、老鼠、小狗。动物的不配合也让离析试验很难进行,毕竟动物不像那些花卉,不会乖乖或默不作声地交出它们自己的,而是垂死挣扎,绝望地反抗,这样产生大量恐惧和死亡的冷汗,会破坏热油脂。于是他必须让它们放弃反抗,必须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弄死它们!
  格雷诺耶用这种办法杀了一条小狗,小狗被他用一块肉从母狗身边引开,一直到死小狗都保持着幸福的表情,因为格雷诺耶用木棒迅速地结果了它。格雷诺耶为它涂上油脂,花了十二小时提取它的气味,之后他把蒸馏出来的那点油脂拿给那只母狗闻,母狗先是欢呼,接着哀鸣,久久不愿把鼻子移开。后来,格雷诺耶一直把这只带有小狗气味的玻璃管带在身上,作为他头一次成功地从一只活体上提取香味精华的纪念。
  后来,他逐渐把研究转到人身上。起初只是一些人的汗味,比如有一天,他在大教堂里做了不下七次弥撒,他把它们收起来。这是一种可怕的气味,由各种人从口鼻吐出的气流,还有神香混合而成,令人窒息。他又从医院,那些长期卧床的病人那里得到被他们汗水、体液浸透的床单分离出气味。冬天他还让一个哑巴女叫花子披着各种油脂混合物处理过的破布待了一整天。
  三月的一个星期天,格雷诺耶又一次到城市另一头去观看城墙后花园里的那个小姑娘。他刚走到一半,就嗅到她了。她还在那里,像一株无比美丽的植物安然无恙。她的芳香正如他所期待的,变得更浓,可又不失其精致,一年前还显得非常柔弱、分散,如今已汇成稍显浓稠的香河。格雷诺耶一直跑到花园后面,内心充满了恋人的幸福感。格雷诺耶可能是个怪物,他从未体验过爱情,也从未激起过别人的爱,可是在这一天,他就像在恋爱,深深享受着爱情的幸福。当然他不是爱一个人,他爱的是一种香味,而且把它当成未来自己的东西来爱。他发誓,一年后定要把它带回家!
  到了晚上,他躺在床上,再一次回忆这种香味,沉浸其中,爱抚它同时也被它爱抚,但就在这时,一个新冒出的念头吓住了他:“若是这香味毁了,可怎么办?”因为现实的香味是会消耗光的,如果它被耗尽,源泉也不复存在。那么我将像先前一样一无所有。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让香味的丧失拖延,他将锻造的这顶香味王冠,在王冠最崇高的部分—一掺进别的香味并控制住它们。制作这种香水,城墙后的那位少女的香味无疑是核心。   从作品的安排来看,其实到这时候,格雷诺耶已经完成了他心智到技术的两重改变,他也由一个懵懂的自然人而一跃而成一个有自我意志力的正常人,格雷诺耶的自我塑造宣告完成。
  这一年五月格拉斯东部一块玫瑰园里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十五岁少女被人用棍棒打击后脑勺而毙命。少女是赤裸而亡的。头发被人剪掉,衣服也被剥掉带走。女孩异常美丽,属于那种性情忧郁严肃的类型。
  一开始人们怀疑是吉卜赛人干的。因为吉卜赛人会用头发做枕芯。又猜测是意大利季节工人。但到茉莉花季时,又发生了两起凶案。受害者又是像花一般美的少女,同时也属于性情忧郁严肃的黑发女子。发现她们时两人也赤裸着身体,头发被剪,后脑勺有钝器击中的伤口……
  人们陷入恐惧之中,格拉斯市每个地区夜里都安排了巡逻,增加了城门的岗哨。但是一切防范措施都无济于事。就在两个少女遇害后几天,人们又发现一具少女尸体,她是在一个水池边洗衣时被打死。
  执政官在激动的市民要求下实行了宵禁,天黑以后禁止所有妇女出门——但在这个夏天,没有哪个星期不发现一具少女尸体。
  这些受害者都是发育中的绝美的女性,绝大多数都属于深色皮肤,虽然凶手很快就把本地白皮肤、深褐色的甚至深金黄色的-,只要她们不太瘦——也加入牺牲者的行列。凶手好像到处都能追踪到她们,不仅市郊,还有市中心。甚至没有听到声响,没有哪条狗吠过一声,而在过去,这些狗会追着陌生人狂吠。凶手不可思议的,没有留下任何踪迹,甚至没有身体,就像一个幽灵。
  尤其当医生小组检查那些被剪去毛发的少女,发现所有人都仍然是处女。
  这种认识让人们的恐惧有增无减,因为每个人的意识中,都相信这些受害的少女已经是被污辱过的。如果真相如此,人们至少可以了解凶手的动机。现在人们束手无策。九月底,这个杀害少女的凶手在弄死不下二十四名最美丽的少女后,便不活动了。随即两个月在没有凶案的平静中过去,到了年底,政府放松了安全防范,也取消了禁止妇女夜间外出的禁令。公众和私人生活都飞快地恢复正常和平静。
  “但在格拉斯有个人却一直怀疑这种太平”,这个人叫安托万·里希斯,是第二参议员。他有个叫洛尔的女儿,他们一起住在城东部的一个雄伟的庄园里。而洛尔,就是身有异香,并让香水大师神魂颠倒,并对其香味欲夺而后快的城墙后的少女。里希斯凭着直觉和理智的分析,判断洛尔会是凶手下一个目标,因此不相信他已经走远。
  里希斯是位富商,在欧洲乃至印度都有自己的产业。当然,所有财富中他认为最珍贵的还是他的女儿洛尔,她只有十六岁,红色头发、绿色的眼睛,让每一个看到她的人,无论男女都倾倒不已。
  凶案发生时,里希斯还没联想到洛尔,因为杀人犯并不伤害儿童和成年妇女,他只袭击少女。但到了三月里,有一次里希斯坐在客厅,看着洛尔走到花园。她穿着蓝色的连衣裙,红色头发在阳光中像熊熊的烈火。他从来没看到她如此美丽—一有两秒钟,她消失在树后,虽然只是两秒钟,他却有一种再也见不到她的感觉。
  在八九月,里希斯看到几个被弄死的少女。那景象让他毛骨悚然,却也让他大开眼界。因为这些人又不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凶手的审美观非常出色,而且自成体系。不仅在作案的手段上,就是受害者的选择上也表露出一种几乎经济合理的安排。虽然,他不知道凶手对这些受害者有何需求,但凶手不像一个毁灭性的家伙,而是一个细心收藏的怪才。如果不把受害者当成一个个体,而是想象为更高原则的组成部分,用某种理想方式把她们融化成一个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所呈现的方向性是指向——洛尔的!
  里希斯得出这个可怕结论,连续折磨他的恐惧感意外地消失了。
  假如他,里希斯是凶手,具有凶手同样狂热的理想,那么他也不会采取与凶手迥异的行动,而且也会全力以赴,杀死美丽无双的洛尔,来实现自己的疯狂……
  他甚至有些喜欢这个计划,对凶手也越发地尊敬—一当然,这也像一面镜子反射着他对自己的尊重。毕竟,是他里希斯,用自己的细致分析识破了凶手的诡计。
  接着里希斯做了一梦,梦到有天醒来,洛尔已经死了,头发衣服通通不见了——这个梦迫使他决定带着洛尔离开自己的庄园。
  里希斯玩了一个计,他让佣人赶着十二匹载货的骡马和自己一起出城,并扬言他们要去格勒布尔。随后,在走出格拉斯不远,他就让男仆带着骡马队去了格勒诺布尔,而他和洛尔带一名女仆向南方进发。最后,他们来到海滨一座小島上,他们真正的目的地是圣奥诺拉修道院。里希斯和修道院非常熟悉,他打算和女儿安顿于此,度过眼前这场劫难……
  洛尔和她父亲离开格拉斯时,格雷诺耶正在城市另一头配制他的长寿花香水。他在格拉斯的日子就要结束了,这让他心情愉快。在他面前的一只盒子里放着二十四小瓶用二十四个少女的香气制成的香水。第二十五种,即最珍贵、最重要的一种他想在今天去取。将近中午,他配制好长寿花香水后,习惯地到工场外来了个深呼吸。
  第一口气,他就觉得有点不对,不正常,在城市的所有充满香味的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格雷诺耶吓蒙了,她死了?他想。更可怕的是,有人抢在了他的前面?格雷诺耶所受的震惊太大了,以致他的眼泪像一串串珠子从鼻子两边滚落下来。
  他跑到城边,在城门前的广场上,这时候果然在没经过城市的西风里,他找到他的金线,虽然又细又弱,但很清晰,这时候他听到第二参议员带女儿去格勒诺布尔的消息。
  他们走的哪条路?他问岗哨。岗哨指了指北边。但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不是事实,他选择相信自己的鼻子。果然,不久他在一家偏僻客栈找到了伪装出行的洛尔,还有她的父亲里希斯以及一位随身女仆。
  里希斯失算的是,他的对手,是一位嗅觉天才,他的常规谋略只能应付正常人,格雷诺耶不在此列。而且他把随从支走,也为凶手大开方便之门。当天夜里,格雷诺耶就利用自己的无体味为掩护,潜入了洛尔的客房。此时洛尔已经入睡,但格雷诺耶还是用木棒让她进入永远的沉睡中……   他随身的工具都是现成的,为了这一刻他格雷诺耶已经准备了两年,甚至更久,包括他所有的生命都似乎在为此做铺垫,他用一块涂了油脂的布单把洛尔像木乃伊一样紧紧地包住,再把她头皮齐根剪去,和睡衣裹在一起。他最后检查了一下这包尸体,确定没缝隙小洞,折叠处没有裂开,这样确保少女的香味跑不出来。
  之后,他坐在旁边花了六个小时,一直到天亮,直到少女洛尔的香味一丝不剩地被包裹她的油脂吸收。“这种等待使他心满意足,他一辈子还从来没有像这几个小时有这么良好的感觉,这么平静,这么沉着,这么同自己融化为一体。”
  到了外面鸟开始吟唱的时候,他站起身,完成他的工作。
  格雷诺耶揭开布单,像揭一块巨大的橡皮膏似的从死者身上剥下来。他用洛尔的汗衫擦她的身子,就连毛孔上的油脂碎屑也没放过。然后他将它和布单,连同洛尔的头发,睡衣一起打成一个扎实的小包,夹在胳臂下。到这时,他才认为她真的死了,像那些熬过的花屑一样可以丢弃。
  其实,格雷诺耶从来就没有认真地看过这个叫洛尔的少女。他对她的外形不感兴趣。对他来说,她作为躯体已经不再存在,剩下的只是一种绝世的芳香。现在,他取走了这些芳香,走到窗口,从原路退出去。
  少女洛尔被杀的消息在整个格拉斯地区引起轰动,但它引起最大的负面不再是仇恨,而是绝望和恐慌。里希斯是强有力的人物,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而洛尔,认识她的人都认为她是圣女,她都死了,躲避凶手还有什么指望?整个格拉斯市的市民都变得无所事事,他们焦虑地等着下一次谋杀的来临。
  但这一次格拉斯、德拉吉尼安和土伦的行政长官之间,少有地出现了计划周密且有效的合作。除了担心人民起来暴动,还因为洛尔遇害后,有人提供了一线有益的线索。显然,当天晚上到客栈,第二天又消失的制革伙计有极大的嫌疑:这个人走路姿势偏向左侧,有点跛。
  通缉凶手的告示发布出去,有不少制革伙计被捕,其中也刚好有个跛脚,但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到了第十天,市哨所的一位上尉来举报说,案发头一天,他值勤时,有人来问过里希斯第二参议员的去向——昨天他刚好又看到他了,就在格拉斯市一家香水作坊前。
  一小时后,格雷诺耶被捕了。通过几个证人辨认,证明他就是当天在客栈过夜的制革伙计。人们搜查了工场,在一个角落里,放着洛尔的睡衣、汗衫和红头发。掘开地面,其他二十四名少女的衣服和头发也显露出来,还有用来击毙受害者的木棒和旅行袋。证据确凿。教堂的钟声响起来。法院宣布,杀害二十五名少女的凶手在追缉一年后,终于被捕!
  审讯进展很顺利,因为不仅罪证俱在,而且被告本人也对这些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唯独问到他的杀人动机时,格雷诺耶的回答总不能让人满意。他一再重复说,他需要她们,因此把她们杀死了。至于为了何种目的需要她们,他却沉默不语。人们给他用重刑,往他身体里注水,施以各种刑法,但他既不呻吟也不喊叫,似乎毫无痛感,如果再问,他的回答还是:“我需要她们。”法官认为他有精神病,于是不再审讯,就此结案。
  1766年4月15日格拉斯法官做出判决:
  “制造香水的伙计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将在四十八小时内押到城门前林荫大道上,在那里绑在一个木十字架上,然后由行刑者用铁棍痛击关节、腿、臀部、肩膀等处十二下,致其碎裂,并钉在十字架上示众,一直到死。”尸体将在夜间埋在掩埋动物尸体的地方,该地不做任何标记。
  格雷诺耶听到宣判时,毫无反应。法院工作人员问他最后的愿望,他也说没有!
  市民们像对待重大节日一样做着准备。行刑当天,人们用不着干活,妇女们穿着节日的衣服,男人们都把靴子擦得亮亮的,有军衔官衔的都穿上制服和官服,佩带勋章、绶带,头上戴着假发。行刑时间定在下午,但一大早,第一批爱热闹的人已经来占好位子。他们带来椅子、坐垫、食品、葡萄酒和小孩。将近中午,本地区的居民由四面八方涌来,广场聚集了近一万人,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新来的不得不留在广场边的花园和田园里。这也让行刑台显得很小,就像一个玩具或者木偶剧的舞台。只有从刑场到囚室的德鲁瓦大街的一条巷子空了出来。
  三点时,行刑官和助手到位,他们把十字架扛到行刑台上。掌声四起。
  四点,看台上,许多上流人物,戴着礼帽穿着闪亮衣服的夫人陆续登场,之后是穿紫色法衣的主教。气氛庄严肃穆。
  最后在这種寂静中,大家都听到马蹄声和车轮滚过的声音——
  警察局长用一辆双驾马车,把罪犯带了过来……
  这几乎也是格拉斯市民们从未见过的场面,罪犯是乘着一辆豪华的马车,在骑兵的护送下前来受刑的。但这种别出心裁的方式,还是让观众感到满意,因为对待一个如此残暴的罪犯,必须特殊对待。不能像对待普通的拦路抢劫犯那样,给他戴上手铐脚镣拉到刑场上打死。把他从华丽的马车上拉下来送到十字架上,这种过程看起来更加残酷!
  之后,更让他们惊奇的是跟在警察局长身后的是卫队的一名军官,最后是格雷诺耶,他身穿一件蓝色外衣和白衬衣,脚穿白丝袜和有搭扣的鞋——他没有戴镣铐,没有人拉着他的手臂押他走。格雷诺耶像个自由人从马车上下来。
  最后,就是奇迹:一个难以理解、前所未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以致一些目击者、参与者谈起它时总是遮遮掩掩的,他们称之为奇迹,但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参与其中而羞愧:
  事情是这样的,某一个瞬间开始,在街上和周围山坡上的一个人忽然间坚定地相信,刚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蓝衣人,不可能是杀人犯!他们不是怀疑他的身份,几天前他们在官厅窗口看到过的他,当时他们还想,如果这个人落到他们手里,他们会把他撕成碎片!他和前面那个被判处死刑的人是一个人!
  但是—一不是他,不可能的,他不可能是杀人犯!
  站在刑场上的这个人是无辜的!几乎一瞬间,从主教到商人,从侯爵到洗衣妇,从法院院长到游浪汉,所有人都知道这点。   行刑官也知道。他握着铁棍的手颤抖起来,刹那间,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孩,胳臂酸软,两膝无力。他举不起这支铁棍,凶手被带上来时,他感到恐惧,不得不靠着那根杀人铁棍,才不至于跪下来。
  另外的一万名男女老幼则变得像被情人魅力征服的小姑娘那么柔弱,一种强烈的爱慕的感觉突然向他们袭来,众所周知,这是一种喜欢这个小个子杀人犯的感觉。他们无力抗拒,也无法抗拒。他们想把自己的心取出来,放到那个蓝衣男子的手中,无论如何:他们喜欢他。
  格雷诺耶在车门口站了几分钟,一动不动。他身旁的随从已经跪了下来,卫队军官和警察局长,也无法把格雷诺耶送到行刑台,他们哭着把自己的帽子脱下再戴上,就像发舞蹈病的人在做鬼脸……
  绅士们行为失控,激动万分,每个人都放任自己内心的欲望,女士们则渴望追求这个美丽的少年,她们幸福地叹息,再不声不响地晕倒……
  所有人都认为这个身着蓝衣的男子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最美丽、最迷人和最完美的人:修女们觉得他是救世主的化身,开明人士认为他是最高的主宰,少女们相信他是童话中的王子,而男人们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理想的样子。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最敏感的部分已经被他识破,仿佛这个男人有一万只手,对他们轻柔地抚摸,撩拨。
  结果,一个处决那个时代最可恶的罪犯的行刑现场转变成了盛大的酒神节:此前一直品行端庄的妇女,老实持重的男人,都一齐失态,在弥漫的情欲的甜蜜气味中,他们像野兽般交欢、嘟哝和呻吟……
  格雷诺耶嘲弄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这—切都是他用自己的能力导演的。他从小就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在没有爱的环境里长大,靠着倔强和仇恨生存,但他丑陋、瘸腿,从里到外都让人憎恶——此时他终于靠自己,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事实上,他就是自己的神,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让所有人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这个胜利却让格雷诺耶感到可怕,因为他一秒钟也享受不到。虽然他洒在身上的香水让周围的人都成了俘虏,但在这一瞬间,他对人厌恶到了顶点,完全败坏了来自胜利的乐趣。
  他突然明白,自己在爱之中永远不能满足,满足只有在憎恨中才能得到。
  格雷诺耶恨不得把面前所有人,愚蠢的、散发臭味、好色的人消灭干净。如果他们能恢复对他的憎恨,并把他消灭,就像他们原来计划的那样就好了。但他的希望注定要落空,他用了世上最高级的香水来做假面具,没有人能识破它。
  突然,一个男子从绅士看台的最前排跳了起来,动作威猛,黑色外衣使他看上去像只乌鸦或复仇天使。
  格雷诺斯认出他是洛尔的父亲。他是唯一没被蒙骗的人,他应该从他身上嗅到他女儿的香味。他是来杀他的。
  格雷诺耶张开双臂,迎向这位冲来的复仇者。他甚至感觉刀或者剑,一种利器插入他冷酷的心,他也因此得到解脱。
  然而,里希斯却靠着他的胸脯躺下,他根本不是什么复仇天使,而是一个软弱、伤心的里希斯,他用两只手紧紧抓住格雷诺耶,就像他是这世上唯一的依靠。根本没有使人解脱的利器,心脏没有东西刺入,没有诅咒、憎恨的叫声。有的是里希斯的眼泪,他在道歉:原谅我,我的儿子!
  格雷诺斯昏了过去。
  聚斯金德的作品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而电影则在2006年才姗姗来迟,对一个轰动一时的作品,电影的反应显得不合理。唯一的解释,就是导演提克威,在《香水》从文体至视觉的改编与再创作中感到了难度。但实际上,这个气味视觉化的过程,还是出现了偏差,也可解释成对视觉的一种屈从,一种迁就——没办法,谁让电影就是用眼睛看的呢。于是不仅格雷诺耶不再是丑陋、残疾,看起来有些迟钝——电影全部弄得相反,甚至在书里,林荫大道的行刑过程只是个过程,而在电影中便成了目标,成了观众的视觉狂欢。喜欢的观众估计会赞成这是导演的创新,是成功的二度创作。但从原著的主题的揭露层面考虑,应该是起到了负效果。
  格雷诺耶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里希斯家里,睡在洛尔的床上。里希斯还在深情款款地请他当自己的儿子、继承人。并告之市政府已经撤销了判决,他自由了。
  格雷诺耶知道这是他的香水在起作用,虽然它已经转弱,但洛尔香味的核心却像“一种柔和的、深色的、闪闪发光的火焰,更加美妙地显示出来”。至少几个小时内,他不会受到攻击,他是安全的。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亮,格雷诺耶离开了里希斯的庄园。
  这时候的林荫大道,以及广场和山坡就像一个巨大的破烂的兵营,那些醉得不省人事的人,以及夜里狂欢纵欲的而精疲力竭的人随处躺着,有些人一丝不挂,另一些则半裸着身体,旁边还有灶火在冒烟,他们刚刚还在烤肉、狂饮、跳舞,現在只能胡乱地倒地,发出鼾声和梦呓。格雷诺耶从这些横七竖八的人体中间走过去,小心而迅速走过去。当然即使有人看见他,也认不出来。格雷诺耶不再散发香味了,奇迹已经过去。
  格雷诺耶走在前往巴黎的路上,他准备去巴黎赴死。他希望这样。
  这句话颇有点“尘归尘,土归土”的意思,作者也有意让他笔下的主人公践行这个过程。
  此时,格雷诺耶的口袋里装着他类似核武器一样的小玻璃瓶。瓶子几乎还是满的,格雷诺耶仅仅用一滴,就让整座城市若痴若狂,剩下的已经足够迷惑全世界的人。“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可以使十万人围着他欢呼发狂,他可以散步到凡尔赛去,让国王来吻他的脚;他可以写封香水信给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还可以在巴黎圣母院当着国王的面涂上圣油,成为太上皇,甚至成为人间的上帝……”
  只要他愿意,所有这一切他都可以做……
  格雷诺耶到巴黎时是1767年6月25日,一年中最热的一天。他甚至提前一天就闻到巴黎浓郁的气味,这天就像他生下来那天一样。
  格雷诺耶来到弗尔大街尸骨存放所的拱廊里。公墓像被炸坏的战场,尸骨遍地,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这里看不到一个活人。尸体的臭味可怕极了,就连掘墓人也已溜走。只有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走投无路者活跃在这里。他们正燃起营火煮东西,以驱除臭气。
  格雷诺耶刚混入这些人中间时,谁也没有发现他,他可以不受阻碍走到营火周围,仿佛他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因此事后回忆时,他们坚信他是个幽灵,当然也可以是个天使,一个超自然的生物。
  这个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突然出现在那里,仿佛从地里长出来的,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小瓶子。后来,就看到他用里面的东西喷洒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那些液体像闪闪发光的火……
  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发觉自己被这个天使一样的人吸引住了,他们对他又是敬畏又是渴望,于是欢呼着向他冲过去,就像潮水一样,没有哪个人能够抵挡。也没有人想去抵挡……
  人们二三十人形成一个包围圈。圈子越缩越小,于是他们开始挤、推、抢。天使被挤倒在地,每个人都想摸他,都想要他一点东西,哪怕一片羽毛,一个小翅膀,他那神奇之火的一个火星。他们撕下他的衣服,剥他的皮,拔光他的头发,用牙齿咬他的肉。可他那么坚硬,最后有人用了刀子,斧头和砍刀朝着关节砍去,刹那间,天使被分成几百块。这些人每人都抢到一块,然后在欲望的驱使下躲到一旁,把肉啃光。半小时后,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已从地面上消失了,一根头发都没留下。
  作者最后这样写道:“大家都有点窘,不敢相互对视。他们中的每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已经参与了一次凶杀。把一个人吃掉,他们想,他们绝不会做出如此残酷的事……奇怪的是,自己尽管非常难堪,却没有发觉有过一点坏心眼……后来,他们完全公开地相互对视时,他们不禁破涕为笑。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作家聚斯金德写了一个属于个人的造神运动,一个身处卑微的人,也有控制他人、掌握世界的想法,而且他几乎成功。但他消失在原点,消失在和他一样来自底层有着同样疯狂的人群中。
  作者用这么一个寓言式的故事,隐隐地告诉我们,这种控制他人的想法,也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想法,我们随时可能自我膨胀,而至疯狂,而这种深藏于人性或文化中的毒瘤,是我们要警觉和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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