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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军用机器人的武器、控制和动力等系统已经比较完善;但可靠的敌我识别,仍然是军用机器人“单飞”面临的瓶颈。
最近,世界上的很多军事强国都致力于研发军用机器人,并希望未来的军用机器人最终实现自行作战的目标,亦即无需人类在后台操控,即可像人类士兵一样在战场上自动寻找并攻击目标。但这样的研究项目,也引起了一些国际组织、科研机构乃至部分国家军方的担忧,因为失控的机器人有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
军用机器人“历史悠久”
不久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调查员克里斯多夫·海因斯发布了一份报告,呼吁各国冻结“杀人机器人”试验、生产和使用。他写道:“机器人没有人类的感情,它们不会理解和辨别人类的情感,诸如复仇、惊慌、愤怒、困惑、偏见或者恐惧。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问责制度,加上机器人不应该拥有决定人类生死的权力,因此部署此类武器系统可能令人无法接受。”
海因斯认为,如果对研制具有杀人能力的机器人不加以限制,总有一天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全自动”的“杀人机器人”会走上战场,并自主决定人类生死。
不过,“杀人机器人”只是军用机器人中的一个类别。如果将“军用机器人”定义为“能够无需人类干预,或只需远程遥控,即可在战场上完成军事行动的自动机械”,那么无人驾驶飞机、自动炮台、扫雷机器人和美军用于山地运输的现代“木牛流马”等均可包括在内。而且,这类事物活跃在战场上的历史远比人们想象的更长。通俗来说,机器人早就开始“学会”杀人了。
使用遥控无人机械完成军事行动的思想大约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军曾经研制过一种名为“歌利亚遥控炸弹”的反坦克武器。这是一种通过有线遥控(必要时也可无线遥控)来控制的无人“袖珍坦克”,它可以搭载大约60~100公斤烈性炸药,在工兵的操纵下直接冲入敌军坦克底部。由于坦克底部装甲最为薄弱,因此即使是重型坦克也难以承受“歌利亚”的一击。“歌利亚”对于步兵来说也同样致命,如果“歌利亚”在被好奇的步兵围观时突然爆炸,就可以造成惨重的伤亡。
由技术人员在后台遥控,并且自身具有一定“智能”的军用机器人,则出现于20世纪70~80年代。随着集成电路技术出现并不断完善,计算机的体积不断缩小,最终可以搭载在军用无人载具之内。同时,计算机的功能也在不断完善,可以完成控制载具行进、寻找目标、敌我识别和发射武器等一系列任务,而且相对稳定可靠,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战场环境。
减少伤亡并非唯一目的
随着军用机器人性能不断完善,并承担起更多的军事任务,它们已经占据了越来越多原本属于人类士兵的岗位,并因此而降低了战场伤亡。特别是在一些极为危险的领域,比如战场中侦察和扫雷,人类士兵很容易在紧张工作的同时遭到敌方袭击,这有可能导致他们受伤、阵亡,或者因为战场环境导致操作失误,同样引发伤亡。但对于军用机器人来说,“阵亡”的概念可以说不存在,即使被敌方击毁,换一台新的重新上阵便是。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投无人车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李杨说:“在和平时期,军队也有可能承担抢险救灾任务,比如2008年对汶川地震灾区进行抢险。当时,震区的气象和地面条件都非常复杂,所以驾机低空飞行和在灾区上空跳伞的战士们,都要冒着随时牺牲的危险。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跳伞者在落地的一瞬间,要承受相当巨大的冲击力。受过训练的人在开阔地跳伞不易受伤,可是在地面情况不明的灾区降落就有可能导致伤亡。但在空投无人车研制成功之后,它就可以被投放到地面情况不明的灾区代人涉险。这种车辆具有良好的防冲击和识别地形等能力,可以在降落时尽可能保存自己,并将灾区情况及时传递到指挥部,为下一步救灾工作提供珍贵的情报。”
在具有“智能”的更为进步的军用机器人出现之前,早期的无人机就常常承担代人涉险的重任。
“早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就意识到了无人机在降低伤亡方面难以比拟的优势。在1964-1975年间,美军总共出动了3435架次无人侦察机去执行战略侦察任务,有2873次安全返航,回收率达到了84%。1972年起使用了更高级的无人机,安全返回的概率更是超过90%。”空军指挥学院教授徐邦年说,“而在同一时间段,美军损失各类有人驾驶军用飞机2600余架,伤亡的飞行员也有5000余人,俘虏中有近90%是飞行人员。在减少人员伤亡方面,无人机可谓功不可没。而且,无人机小巧的特点,也使它们不容易被敌方发现和击落。”
徐邦年介绍说,相比于有人驾驶的军用飞机,无人机的优势不仅在于不易被击落和降低人员伤亡,也有利于降低制造成本。无人机不需安装飞行员座舱和驾驶设备,比同等大小的有人驾驶飞机轻15%。一般来说,每架军用飞机上1公斤的重量,大约需要4000多美元的成本。因此,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无人机显然也更合算。
更重要的是,无人机可以实现很多人类受制于身体结构无法完成的战术动作,在空战中有更大的优势。徐邦年说:“在空中格斗时,飞行员可能需要承受巨大的加速度。这些正或负的加速度,也就是超重和失重,以g(重力加速度)的倍数来度量。人体能够承受的超重大约在9g左右,这也是目前所有有人驾驶战斗机在设计时允许的极限。但如果战斗机改为无人驾驶,就只需考虑机体材料能承受的超重。随着材料技术的进步,无人机允许的超重可能会高达20g以上,这就为它们在空中完成一些有人驾驶飞机无法企及的战术动作,比如做人类难以承受的急转弯提供了可能。”
徐邦年认为无人机在空战中有更多“先天优势”的说法,也得到了陈坚的赞同。他还告诉记者,在其他许许多多的军事行动中,军用机器人也表现出了大幅超越人体极限的优异性能。
“举例而言,受制于人体的结构,一个人在做长途行军时能够背负的物品是有限的。即使装备美军最新研制成功的‘外骨骼’助力装置,最强壮的士兵在做长途行军时能够背负的物品也不可能超过200公斤。这是因为,再先进的‘外骨骼’,也仍然需要人体来支撑,而那是整个装备中最脆弱的一环。”陈坚说,“但如果使用能够通过不同地形的现代‘木牛流马’,士兵们就多了一个负重的‘助手’。而且,人总是会疲劳,机器人却只要能源足够便可不眠不休。因此,在防守阵地、运输物资、扫雷等方面,机器人都可以承担起一线作战任务,而且比人类士兵更能连续作战。”
最近,世界上的很多军事强国都致力于研发军用机器人,并希望未来的军用机器人最终实现自行作战的目标,亦即无需人类在后台操控,即可像人类士兵一样在战场上自动寻找并攻击目标。但这样的研究项目,也引起了一些国际组织、科研机构乃至部分国家军方的担忧,因为失控的机器人有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
军用机器人“历史悠久”
不久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调查员克里斯多夫·海因斯发布了一份报告,呼吁各国冻结“杀人机器人”试验、生产和使用。他写道:“机器人没有人类的感情,它们不会理解和辨别人类的情感,诸如复仇、惊慌、愤怒、困惑、偏见或者恐惧。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问责制度,加上机器人不应该拥有决定人类生死的权力,因此部署此类武器系统可能令人无法接受。”
海因斯认为,如果对研制具有杀人能力的机器人不加以限制,总有一天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全自动”的“杀人机器人”会走上战场,并自主决定人类生死。
不过,“杀人机器人”只是军用机器人中的一个类别。如果将“军用机器人”定义为“能够无需人类干预,或只需远程遥控,即可在战场上完成军事行动的自动机械”,那么无人驾驶飞机、自动炮台、扫雷机器人和美军用于山地运输的现代“木牛流马”等均可包括在内。而且,这类事物活跃在战场上的历史远比人们想象的更长。通俗来说,机器人早就开始“学会”杀人了。
使用遥控无人机械完成军事行动的思想大约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军曾经研制过一种名为“歌利亚遥控炸弹”的反坦克武器。这是一种通过有线遥控(必要时也可无线遥控)来控制的无人“袖珍坦克”,它可以搭载大约60~100公斤烈性炸药,在工兵的操纵下直接冲入敌军坦克底部。由于坦克底部装甲最为薄弱,因此即使是重型坦克也难以承受“歌利亚”的一击。“歌利亚”对于步兵来说也同样致命,如果“歌利亚”在被好奇的步兵围观时突然爆炸,就可以造成惨重的伤亡。
由技术人员在后台遥控,并且自身具有一定“智能”的军用机器人,则出现于20世纪70~80年代。随着集成电路技术出现并不断完善,计算机的体积不断缩小,最终可以搭载在军用无人载具之内。同时,计算机的功能也在不断完善,可以完成控制载具行进、寻找目标、敌我识别和发射武器等一系列任务,而且相对稳定可靠,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战场环境。
减少伤亡并非唯一目的
随着军用机器人性能不断完善,并承担起更多的军事任务,它们已经占据了越来越多原本属于人类士兵的岗位,并因此而降低了战场伤亡。特别是在一些极为危险的领域,比如战场中侦察和扫雷,人类士兵很容易在紧张工作的同时遭到敌方袭击,这有可能导致他们受伤、阵亡,或者因为战场环境导致操作失误,同样引发伤亡。但对于军用机器人来说,“阵亡”的概念可以说不存在,即使被敌方击毁,换一台新的重新上阵便是。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投无人车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李杨说:“在和平时期,军队也有可能承担抢险救灾任务,比如2008年对汶川地震灾区进行抢险。当时,震区的气象和地面条件都非常复杂,所以驾机低空飞行和在灾区上空跳伞的战士们,都要冒着随时牺牲的危险。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跳伞者在落地的一瞬间,要承受相当巨大的冲击力。受过训练的人在开阔地跳伞不易受伤,可是在地面情况不明的灾区降落就有可能导致伤亡。但在空投无人车研制成功之后,它就可以被投放到地面情况不明的灾区代人涉险。这种车辆具有良好的防冲击和识别地形等能力,可以在降落时尽可能保存自己,并将灾区情况及时传递到指挥部,为下一步救灾工作提供珍贵的情报。”
在具有“智能”的更为进步的军用机器人出现之前,早期的无人机就常常承担代人涉险的重任。
“早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就意识到了无人机在降低伤亡方面难以比拟的优势。在1964-1975年间,美军总共出动了3435架次无人侦察机去执行战略侦察任务,有2873次安全返航,回收率达到了84%。1972年起使用了更高级的无人机,安全返回的概率更是超过90%。”空军指挥学院教授徐邦年说,“而在同一时间段,美军损失各类有人驾驶军用飞机2600余架,伤亡的飞行员也有5000余人,俘虏中有近90%是飞行人员。在减少人员伤亡方面,无人机可谓功不可没。而且,无人机小巧的特点,也使它们不容易被敌方发现和击落。”
徐邦年介绍说,相比于有人驾驶的军用飞机,无人机的优势不仅在于不易被击落和降低人员伤亡,也有利于降低制造成本。无人机不需安装飞行员座舱和驾驶设备,比同等大小的有人驾驶飞机轻15%。一般来说,每架军用飞机上1公斤的重量,大约需要4000多美元的成本。因此,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无人机显然也更合算。
更重要的是,无人机可以实现很多人类受制于身体结构无法完成的战术动作,在空战中有更大的优势。徐邦年说:“在空中格斗时,飞行员可能需要承受巨大的加速度。这些正或负的加速度,也就是超重和失重,以g(重力加速度)的倍数来度量。人体能够承受的超重大约在9g左右,这也是目前所有有人驾驶战斗机在设计时允许的极限。但如果战斗机改为无人驾驶,就只需考虑机体材料能承受的超重。随着材料技术的进步,无人机允许的超重可能会高达20g以上,这就为它们在空中完成一些有人驾驶飞机无法企及的战术动作,比如做人类难以承受的急转弯提供了可能。”
徐邦年认为无人机在空战中有更多“先天优势”的说法,也得到了陈坚的赞同。他还告诉记者,在其他许许多多的军事行动中,军用机器人也表现出了大幅超越人体极限的优异性能。
“举例而言,受制于人体的结构,一个人在做长途行军时能够背负的物品是有限的。即使装备美军最新研制成功的‘外骨骼’助力装置,最强壮的士兵在做长途行军时能够背负的物品也不可能超过200公斤。这是因为,再先进的‘外骨骼’,也仍然需要人体来支撑,而那是整个装备中最脆弱的一环。”陈坚说,“但如果使用能够通过不同地形的现代‘木牛流马’,士兵们就多了一个负重的‘助手’。而且,人总是会疲劳,机器人却只要能源足够便可不眠不休。因此,在防守阵地、运输物资、扫雷等方面,机器人都可以承担起一线作战任务,而且比人类士兵更能连续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