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自己银行卡内的他人财物行为定性分析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ofei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会发生借用他人银行卡使用的情况,但因银行卡为实名制管理,若被他人登记挂失后转移卡内财物,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本文将以祝某某盗窃案为例对此行为进行法律定性分析。
  关键词:盗窃;银行卡;占有;保管
  中图分类号:D920.5;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169-01
  作者简介:章天怡(1990-),女,汉族,浙江杭州人,法学学士,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研究方向:刑法学。
  基本案情:2014年,被害人倪某某与被告人祝某某结识。2014年7月,被害人倪某某因不愿与前夫分割共同财产,委托被告人祝某某以祝某某的名义在建设银行办理储蓄卡一张,密码由被害人倪某某设定并保管银行卡。2014年7月,被害人倪某某在该卡内存入人民币10万元。2014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祝某某采用挂失并补卡的方式,在本区富春街道建设银行各网点的ATM机上分9次从银行卡内取走现金人民币82500元,用于个人挥霍及外借并中断与被害人倪某某的联系。
  主要问题:将自己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后,通过挂失方式将银行卡内的他人资金取走的行为,如何定性?
  分歧意见:对于被告人祝某某的行為,在裁判时主要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祝某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1.被告人祝某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害人倪某某虽然借用了被告人祝某某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但该银行卡的密码由倪某某设定,卡也由倪某某保管。被告人祝某某虽为名义上的银行卡申领人,但因其不掌握银行卡和密码,对该卡内的资金不具备占有权和支配权。被告人祝某某明知该卡内资金非其所有,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提取卡内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和外借。之后被害人倪某某多次联系被告人祝某某,但被告人祝某某更改了联系方式和地址,可以推知其不愿归还该笔钱款,因此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被告人祝某某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该银行卡和密码由倪某某保管,被告人祝某某对该卡无直接使用的可能性。在被害人倪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人祝某某利用其申领人身份,到银行对该卡进行挂失并且重新补办,系秘密窃取手段。后被告人祝某某先后九次从银行ATM机上取用卡内的82500元资金。直到被害人倪某某使用原有银行卡时,才发现原有银行卡已经失效,而卡内的8万多元钱已经被人取走。因此,可以认定被告人祝某某客观上有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3.从被告人祝某某挂失补办该卡之时起,该卡内钱款的占有权已经转移,被告人祝某某已经取得了对该10万元钱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其盗窃行为已经完成。后续的取钱行为只是对盗窃所得的处置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祝某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1.被告人祝某某对该卡内资金具有法律形式上的占有权。因我国对办理银行卡实行实名制,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才能申领,银行卡内资金交易的权利、义务均由申领人享有和承担,即银行卡申领人被视为银行卡相关权利的所有人,其具有支配、使用卡内全部资金,冻结卡内资金,申请挂失及停止银行卡的使用等各项权利。因此,无论银行卡由谁实际持有并使用,银行卡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申领人承受,卡内资金在法律形式上都处于申领人的控制之下。借用人虽持有银行卡并掌握银行卡的密码,但其一旦将资金存放到借来的卡内,该资金就在法律形式上处于银行卡申领人的控制之下。虽然被害人倪某某持有银行卡并掌握密码,但是该卡内的资金在法律形式上处于被告人祝某某的控制之下,被告人祝某某可以随时通过将该银行卡挂失的方式实际控制该银行卡内的资金。被告人祝某某到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办的行为,也正是其对该银行卡及卡内资金行使支配控制权的体现,且该挂失行为系正常、合法的民事行为,开户银行不存在错误认识(这也是本案不成立诈骗罪的主要原因)。
  2.被告人祝某某对其控制下的他人财物进行非法侵吞。被告人祝某某将银行卡挂失补办后,分多次从ATM机上取款8万余元。被告人祝某某明知该笔钱款实际上为被害人倪某某所有,仍取出后用于个人挥霍和外借。因被告人祝某某对该10万元具有控制权,虽有挂失补办银行卡的行为,但该10万元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
  3.关于该笔钱款是否是被害人倪某某交由被告人祝某某代为保管的问题。被害人倪某某称其因不愿与前夫分割共同财产,就提出让被告人祝某某帮其保管一部分的存款,并基于对祝某某人品的信任,提出以祝某某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将其个人存款存在该卡内的建议。因此,被害人倪某某虽然掌握银行卡和密码,但是其主观上也有将钱交由被告人祝某某保管的意思。即使被害人倪某某无主动将其交由被告人祝某某保管的意思,但因现金存入被告人祝某某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内,事实上也已经形成一种代为保管的关系。
  就笔者本人而言,更倾向于第二种意见。2015年12月25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祝某某犯盗窃罪。
  [ 参 考 文 献 ]
  [1]叶庆瑞.取走他人在自己卡内存款的行为性质分析[J].法制博览,2017(22):7-9.
  [2]黄国盛.取走他人在自己卡内存款的行为性质分析[J].中国检察官,2017(16):33-36.
其他文献
本文探究了人力资源管理工具在事业单位中应用,构建一套完整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系,促进事业单位的长久经营以及发展。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application of h
在班级中,班主任需要担当的不仅仅是领导者的作用,还要做好教育者与培养者的本色工作,为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负责。与中学阶段的教育比较,小学生的管理要复杂并且繁琐的
1949年7月“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当代文学的肇始,新的文学机制开始确立。表现于文学创作领域,一个突出现象就是乡土世界文学人物画廊里
期刊
摘 要:笔迹鉴定中会遇到需对复制件检材进行检验的情形。复制件检材存在现实风险,在检验过程中要注意防范控制各种风险。  关键词:复制件检材;笔迹鉴定;鉴定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1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168-01  作者简介:龙勉(1972-),男,湖北武汉人,武汉铁路公安处刑事技术支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现场勘验和文件检验研究。  笔
没有出生,父母已给小龙定了方向rn我国佛教圣地--河南登封嵩山少林寺附近有一个小乡村,叫陈家沟.可不要小瞧了这个陈家沟,她可是河南省武术两大拳种--陈氏太极拳和少林武功的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发展的现状,分析出融资担保业务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从而提高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水平,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和
【摘要】高校学困生的范围的扩大不仅给大学生的自我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而且影响了高校的教育质量。本文从坚持以人为本的视角,体现对学困生的关怀教育,为构建和谐大学校园提供了新思路和实践措施。  【关键词】高校;学困生;以人为本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內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摘 要】“愉乐教学”是我教育教学努力的方向,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兴趣中學习,让数学学习成为学生的一种享受,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激发学习兴趣、创设和谐的情境、激励信心等多种方法手段来实施“愉乐教学”,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关键词】愉乐教学;兴趣;和谐;信心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中,医疗器械维修领域也不例外.互联网的应用,显著提升了医疗器械维修水平,改善了医疗器械维修效率,为医疗器械维修行业发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