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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行风县支行28年无案件发生,尤其是近年来相继涌现出刚直不阿、任劳任怨的优秀共产党员戴西平;在平凡岗位上勤奋好学、业务强、素质高的会计业务骨干陈凤艳;严格规章,尊章守纪的财务管家李东升;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住院的老父亲、无私奉献的先进工作者王锋等一个又一个先进典型,人们便不由得啧啧赞叹凤县支行逐渐形成的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工作机制。
近年来,人行凤县支行积极倡导“奉献在山区、深入在基层、坚守在岗位”和“强廉、强德、强思想”,诠释出“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央行廉政文化,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尤其是紧紧围绕支行工作实际,大胆开展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做法如下:
其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划分工作职责。成立由支行“一把手”任组长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由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督促考核:各股室承担本股室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监察室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收集、督促落实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倡议承诺。制定了《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不当行为信息共享联系制度》、《走访工作人员家庭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考核制度》、《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组织实施《关于开展“家庭助廉”共同搞好“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活动的倡议书》、签订《工作人员规范“八小时之外”行为承诺书》、《工作人员家属助廉承诺书》。三是分门别类监督,厘清管理范围。如对“社交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对“生活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作风情况;对“家庭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在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团结邻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特殊时点”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在重要节假日,以及工作调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就业、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特殊时点的表现情况。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力求全面管控。一是在内部大力开展法纪教育,教育工作人员敬畏法纪,增强法制和纪律观念,并要求各股室密切关注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二是在外部建立与县纪委、公安局、社区等单位信息共享联系机制,全面了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各种表现。三是在家庭发动工作人员家属协助支行进行行为监督,随时掌握即时动态情况。
其二:建立监督格局。如由监察室负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将相关情况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岗位(廉政)风险评估范畴,结合上级行安排和支行实际,确定风险排查重点,灵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办公室负责外部信息的渠道拓展、情况收集等工作,通过走访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全面了解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各种表现,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作人员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工会重点负责走访工作人员的家庭,通过组织签订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属监督卡》,召开家属座谈会、电话沟通、定期走访等形式,了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相关情况。同时,通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力争占领工作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空间;业务股室负责管好本部门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对有违纪违规苗头的行为,及时向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提早开展教育提醒,防止各种不良行为苗头扩大恶化;同时按季评判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工作情况。要求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分别撰写排查走访情况报告,并提交支行监察室汇总。由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情况,进行分折、评估、逐人考核。
其三:完善考核规则。一是确立行为考核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不主观臆断,不妄加猜测,尊重工作人员人格;坚持教育引导,预防为主,惩教并举,督促纠正错误,促进行为规范;坚持保护隐私,不介入个人正当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积极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行为考核标准。即立足工作人员思想、表现、行为三个方面,结合行为排查、对外调查、走访家庭的情况,把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规范、中央“八项规定”、《行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守则》、廉政纪律及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为考核标准,确定“良好”、“一般”、“轻微违纪”、“严重违记”四个考核层次。三是规范行为考核程序。行为考核规定每年开展2次,由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程序为: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调查走访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做出初步考核结论,交支行党组会审核,最后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并接受被考核人员的申诉和复议。四是将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者晋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成效:实现了四个满意。调研显示,人行凤县支行的“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单位满意。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不仅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醒个人谨言慎行,不能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能干的事坚决不干,而且营造了整个单位守纪讲规的良好氛围,促进每个人令有所行、禁有所止,实现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成为主流。二是社会满意。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既有利于每个人分清荣与耻的界限,追求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遏制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又有利于塑造人民银行作风过硬的形象,经过地方党政的借鉴与推广,有力地促进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和谐与稳定。三是职工满意。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往往会反作用于“八小时之内”的行为。通过试点探索与实践,大家普遍认为“监督”既是爱护和关心,更是关怀和保护。“正能量”的聚集意味着“负能量”的减少,“之外”胡做乱想的减少也意味着“之内”安分守己的增加,每个人精力的集中必将推动央行各项事业的发展。四是家庭满意。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其另一目的就是促进家庭的平安和幸福。由于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得到有效净化,家庭责任心和归宿感显著增强,形成了尊老爱幼、互帮互助、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
人行风县支行的“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引起中共凤县纪委高度重视,并在县级各乡镇和党政部门进行借鉴和推广。
近年来,人行凤县支行积极倡导“奉献在山区、深入在基层、坚守在岗位”和“强廉、强德、强思想”,诠释出“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央行廉政文化,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尤其是紧紧围绕支行工作实际,大胆开展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做法如下:
其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划分工作职责。成立由支行“一把手”任组长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由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督促考核:各股室承担本股室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监察室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收集、督促落实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倡议承诺。制定了《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不当行为信息共享联系制度》、《走访工作人员家庭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考核制度》、《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组织实施《关于开展“家庭助廉”共同搞好“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活动的倡议书》、签订《工作人员规范“八小时之外”行为承诺书》、《工作人员家属助廉承诺书》。三是分门别类监督,厘清管理范围。如对“社交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对“生活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作风情况;对“家庭圈”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在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团结邻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特殊时点”进行监督,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在重要节假日,以及工作调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就业、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特殊时点的表现情况。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力求全面管控。一是在内部大力开展法纪教育,教育工作人员敬畏法纪,增强法制和纪律观念,并要求各股室密切关注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二是在外部建立与县纪委、公安局、社区等单位信息共享联系机制,全面了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各种表现。三是在家庭发动工作人员家属协助支行进行行为监督,随时掌握即时动态情况。
其二:建立监督格局。如由监察室负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将相关情况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岗位(廉政)风险评估范畴,结合上级行安排和支行实际,确定风险排查重点,灵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办公室负责外部信息的渠道拓展、情况收集等工作,通过走访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全面了解掌握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各种表现,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作人员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工会重点负责走访工作人员的家庭,通过组织签订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属监督卡》,召开家属座谈会、电话沟通、定期走访等形式,了解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相关情况。同时,通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力争占领工作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空间;业务股室负责管好本部门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对有违纪违规苗头的行为,及时向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提早开展教育提醒,防止各种不良行为苗头扩大恶化;同时按季评判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工作情况。要求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分别撰写排查走访情况报告,并提交支行监察室汇总。由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情况,进行分折、评估、逐人考核。
其三:完善考核规则。一是确立行为考核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不主观臆断,不妄加猜测,尊重工作人员人格;坚持教育引导,预防为主,惩教并举,督促纠正错误,促进行为规范;坚持保护隐私,不介入个人正当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积极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行为考核标准。即立足工作人员思想、表现、行为三个方面,结合行为排查、对外调查、走访家庭的情况,把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规范、中央“八项规定”、《行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守则》、廉政纪律及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为考核标准,确定“良好”、“一般”、“轻微违纪”、“严重违记”四个考核层次。三是规范行为考核程序。行为考核规定每年开展2次,由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程序为: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调查走访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做出初步考核结论,交支行党组会审核,最后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并接受被考核人员的申诉和复议。四是将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者晋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成效:实现了四个满意。调研显示,人行凤县支行的“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单位满意。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不仅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醒个人谨言慎行,不能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能干的事坚决不干,而且营造了整个单位守纪讲规的良好氛围,促进每个人令有所行、禁有所止,实现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成为主流。二是社会满意。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既有利于每个人分清荣与耻的界限,追求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遏制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又有利于塑造人民银行作风过硬的形象,经过地方党政的借鉴与推广,有力地促进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和谐与稳定。三是职工满意。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往往会反作用于“八小时之内”的行为。通过试点探索与实践,大家普遍认为“监督”既是爱护和关心,更是关怀和保护。“正能量”的聚集意味着“负能量”的减少,“之外”胡做乱想的减少也意味着“之内”安分守己的增加,每个人精力的集中必将推动央行各项事业的发展。四是家庭满意。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其另一目的就是促进家庭的平安和幸福。由于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得到有效净化,家庭责任心和归宿感显著增强,形成了尊老爱幼、互帮互助、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
人行风县支行的“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工作机制,引起中共凤县纪委高度重视,并在县级各乡镇和党政部门进行借鉴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