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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意义重大的战略举措,也是高职德育教育的一项重大任务,和谐教育是把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的个性发展需要统一起来,创设和谐的教育氛围,使学生得到和谐的发展,是实现素质教育培养目标的教育模式。
和谐教育在高职德育中的运用
和谐德育是和谐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运用,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受教育者个体发展需要的统一为出发点,通过协调教育诸要素的关系,促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素质得到和谐并进,以实现受教育者全面协调发展为最终目的。
为高职学生的人生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造就一大批建设主力军,是当前学校班主任工作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使命,要履行好这个使命,高职德育应该以“和谐德育”作为追求目标。
我国高职德育现状中存在的不和谐
智育与德育之间的不和谐
目前社会需要、就业压力、高收入的回报使学校德育工作受到巨大的牵制。学校在培养学生、衡量学生中过于注重分数、注重学习、注重智力,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成了一种普遍的倾向。相应的,这些情况下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以分数或者以学习状态来衡量是否是好学生的学校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很难得到老师的赞许,缺少在集体中表现自己的机会,回到家里也会受到父母的指责。
教育观念上的不和谐
教育质量要提高,教师素质是关键。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国家推出了教师培训的系列工程,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老化、单调,高职德育工作者由于缺少各种有效的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其德育理念往往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德育工作者的道德教育意识、对学生道德问题的敏感、以及处理道德问题方面的经验积累、反思道德教育的能力不高,对学生个体成长缺乏关照,方式方法简单生硬,习惯于“管”和“灌”,造成师生人际关系的不和谐。
德育内容上的不和谐,德育过程和德育形式远离学生主体
远离时代、远离学生实际生活的德育内容,不能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传统德育总是想通过说教来育人,将德育简单地处理为知识传播和灌输过程,认为只要教给了关于道德的知识,学生就会获得相应的道德认识和情感,有了一定的道德认识和情感,就能外显为一定的道德行为。而实际上,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一个道德认识水平很高的人可能很少甚至不表现出任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
德育要求缺乏一贯性,家庭、社会与学校德育步调不一致
德育目标内容的经常变动和缺乏一贯性,这使得许多道德要求就像“学雷锋”活动一样,成了每年三月刮过的一阵风。倡导的德育目标总是变化,容易倒退回最初的状态。学校、家庭、社会没有取长补短,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孤军奋战的学校德育没有能力完全实现德育的历史使命,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实现高职和谐德育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首先, 正确认识学生,就是从高职生的实际出发,尊重他们的基本权利,满足他们的正当需要,认真地倾听他们的需要,感受他们的心理,关注他们的成长;其次,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来选择德育方法,设定德育目标;然后,教育者面对学生身上的一些错误和不足,最好要让学生适当承担责任,并在其过程中自醒自悟,达到提升自己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的。
第二,理顺德育的各种关系,使其成为和谐的体系。首先,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是有教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条件,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良好的师生关系能使师生双方认知上彼此认同,情感上互相愉悦,行为上目标趋同;其次,管理和谐是确保德育成效的切实保证,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与德育工作间的联系;最后,“三教”和谐就是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教育力量各自的优势,使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目标一致。
第三,积极构建和谐的学校德育环境。一方面,构建积极的校园文化环境能够激发学生不断学习、进取和创新;消极的校园文化环境则易诱使学生消极悲观,不思进取。另一方面,学校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掌握行为标准,纠正错误认识,克服不良行为或习惯,为提高道德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职和谐德育教育是高职德育工作者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也是我们总结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王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批判地继承古今中外丰富文化遗产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德育教育之系统的创造性事业。
(作者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和谐教育在高职德育中的运用
和谐德育是和谐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运用,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受教育者个体发展需要的统一为出发点,通过协调教育诸要素的关系,促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素质得到和谐并进,以实现受教育者全面协调发展为最终目的。
为高职学生的人生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造就一大批建设主力军,是当前学校班主任工作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使命,要履行好这个使命,高职德育应该以“和谐德育”作为追求目标。
我国高职德育现状中存在的不和谐
智育与德育之间的不和谐
目前社会需要、就业压力、高收入的回报使学校德育工作受到巨大的牵制。学校在培养学生、衡量学生中过于注重分数、注重学习、注重智力,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成了一种普遍的倾向。相应的,这些情况下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以分数或者以学习状态来衡量是否是好学生的学校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很难得到老师的赞许,缺少在集体中表现自己的机会,回到家里也会受到父母的指责。
教育观念上的不和谐
教育质量要提高,教师素质是关键。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国家推出了教师培训的系列工程,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老化、单调,高职德育工作者由于缺少各种有效的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其德育理念往往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德育工作者的道德教育意识、对学生道德问题的敏感、以及处理道德问题方面的经验积累、反思道德教育的能力不高,对学生个体成长缺乏关照,方式方法简单生硬,习惯于“管”和“灌”,造成师生人际关系的不和谐。
德育内容上的不和谐,德育过程和德育形式远离学生主体
远离时代、远离学生实际生活的德育内容,不能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传统德育总是想通过说教来育人,将德育简单地处理为知识传播和灌输过程,认为只要教给了关于道德的知识,学生就会获得相应的道德认识和情感,有了一定的道德认识和情感,就能外显为一定的道德行为。而实际上,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一个道德认识水平很高的人可能很少甚至不表现出任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
德育要求缺乏一贯性,家庭、社会与学校德育步调不一致
德育目标内容的经常变动和缺乏一贯性,这使得许多道德要求就像“学雷锋”活动一样,成了每年三月刮过的一阵风。倡导的德育目标总是变化,容易倒退回最初的状态。学校、家庭、社会没有取长补短,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孤军奋战的学校德育没有能力完全实现德育的历史使命,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实现高职和谐德育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首先, 正确认识学生,就是从高职生的实际出发,尊重他们的基本权利,满足他们的正当需要,认真地倾听他们的需要,感受他们的心理,关注他们的成长;其次,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来选择德育方法,设定德育目标;然后,教育者面对学生身上的一些错误和不足,最好要让学生适当承担责任,并在其过程中自醒自悟,达到提升自己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的。
第二,理顺德育的各种关系,使其成为和谐的体系。首先,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是有教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条件,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良好的师生关系能使师生双方认知上彼此认同,情感上互相愉悦,行为上目标趋同;其次,管理和谐是确保德育成效的切实保证,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与德育工作间的联系;最后,“三教”和谐就是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教育力量各自的优势,使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目标一致。
第三,积极构建和谐的学校德育环境。一方面,构建积极的校园文化环境能够激发学生不断学习、进取和创新;消极的校园文化环境则易诱使学生消极悲观,不思进取。另一方面,学校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掌握行为标准,纠正错误认识,克服不良行为或习惯,为提高道德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职和谐德育教育是高职德育工作者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也是我们总结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王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批判地继承古今中外丰富文化遗产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德育教育之系统的创造性事业。
(作者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