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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IPO抑价现象一直以来就是中国以及西方金融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国外关于这方面的文献观点纷呈。在我国,上市公司抑价现象更加严重,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新股发行定价的相关制度、市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等方面入手,对中外上市公司IPO抑价理论进行对比和评述。
关键词:IPO抑价:信息不对称:非理性行为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所谓IPO发行抑价,是指在IPO发行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定价较低,上市后的市场交易价格远高于其发行价格,导致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出现了巨额的价差,新股认购者从而可以获得超额回报的一种现象。IPO抑价现象全球各证券市场中都普遍存在直到19世纪7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这一价格异常现象才得到关注。我国的证券市场基本呈现弱有效市场,IPO抑价现象则更为突出。股市中一直流行着一种“打新股”热潮,正是因丰厚的经济利益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乐此不疲,过高的IPO抑价率长期来看又是极为不正常的,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会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市场参与主体的非理性行为等。
一、基于非对称信息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IPO现象发生的本质就是证券市场的三大主体发行者、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西方金融界,根据信息不对称所考察的对象不同,存在着如下3种假说:1.发行者与承销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投资银行模型”,二者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2.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赢者诅咒模型”,投资者内部存在知情者与不知情者两大集团,发行人为了确保新股发行的成功,尽可能多地吸引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那就只有通过IPO抑价手段来吸引未知情投资者:3.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信号显示模型”。
而在我国,不对称信息对新股的发行抑价也同样存在重大影响,其理论探析正如西方金融界存在的3种假说所述,但又有它如下所述的特殊情况:1.由于承销商和发行人之间对新股发行的需求情况存在信息不对称,发行人无法对承销商进行有效监督,最终导致新股发行定价低于均衡价格;2.投资者的整体素质不高,这样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就显得更加不对称,二者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由于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投资者只愿意以较低价格购买股票,这样新股发行价格大大低于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3.中国的证券市场相对还不够成熟,投机色彩比较浓厚,受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也比较明显。这样承销商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也就更加明显,市场上存在经常性投资者和偶然性投资者,前者以长期投资为主,后者以短期投机为主,而承销商为了获得真实的报价就会在新股定价时适当降低价格使机构投资者有一定的获利空间,从而导致了IPO抑价的存在。
二、基于制度因素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在国外存在着一下3种假说:1.规避法律成本假说,发行公司抑价发行目的是为了减少公司遭受法律诉讼的可能性:2.价格支持假说,该理论认为主承销商采取托市来维持高的收盘价,在此预期下,新股初始收益率的期望值大于零;3.内部股锁定假说。该理论认为IPO抑价是管理者股东的策略性行为。当新股抑价发行时会激发出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需求。待锁定期结束后,管理者股东便能以高价价格出售手中超过锁定期的股票。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目前实施科学严谨的股票发行制度,公司提出上市申请,再由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主承销商对上市公司进行辅导,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对承销商来说,上市如果发行失败,成本是巨大的,而且很可能会丧失承销商资格,这样,低廉的价格也就成为了决定上市公司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
三、基于非理性因素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在行为金融理论中,IPO市场也变成了无效的市场。IPO价格并非取决于一级市场上的投资者,而是取决于二级市场上的需求方,因此IPO市场中相关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因认知偏差而导致的理性偏离是造成IPO抑价的原因。在国外有以下几种理论:信息叠加理论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无信息者在申购前会尽可能地了解有信息者的购买意愿,最终无信息者的信息以及决策会干扰有信息者的正常决策,从而使负面信息产生叠加效应。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够成熟,机制也不够完善,投资者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投资行为的短期性更加明显,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关系,投资者根据历来的经验,其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得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稳定的高额的收益率,而并非建立在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上,在IPO高抑价率的市场条件下,投资者追求的就是新股的低风险高收益,在这种预期的强化下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机资金流入一级市场。
关键词:IPO抑价:信息不对称:非理性行为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所谓IPO发行抑价,是指在IPO发行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定价较低,上市后的市场交易价格远高于其发行价格,导致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出现了巨额的价差,新股认购者从而可以获得超额回报的一种现象。IPO抑价现象全球各证券市场中都普遍存在直到19世纪7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这一价格异常现象才得到关注。我国的证券市场基本呈现弱有效市场,IPO抑价现象则更为突出。股市中一直流行着一种“打新股”热潮,正是因丰厚的经济利益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乐此不疲,过高的IPO抑价率长期来看又是极为不正常的,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会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市场参与主体的非理性行为等。
一、基于非对称信息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IPO现象发生的本质就是证券市场的三大主体发行者、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西方金融界,根据信息不对称所考察的对象不同,存在着如下3种假说:1.发行者与承销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投资银行模型”,二者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2.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赢者诅咒模型”,投资者内部存在知情者与不知情者两大集团,发行人为了确保新股发行的成功,尽可能多地吸引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那就只有通过IPO抑价手段来吸引未知情投资者:3.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信号显示模型”。
而在我国,不对称信息对新股的发行抑价也同样存在重大影响,其理论探析正如西方金融界存在的3种假说所述,但又有它如下所述的特殊情况:1.由于承销商和发行人之间对新股发行的需求情况存在信息不对称,发行人无法对承销商进行有效监督,最终导致新股发行定价低于均衡价格;2.投资者的整体素质不高,这样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就显得更加不对称,二者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由于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投资者只愿意以较低价格购买股票,这样新股发行价格大大低于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3.中国的证券市场相对还不够成熟,投机色彩比较浓厚,受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也比较明显。这样承销商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也就更加明显,市场上存在经常性投资者和偶然性投资者,前者以长期投资为主,后者以短期投机为主,而承销商为了获得真实的报价就会在新股定价时适当降低价格使机构投资者有一定的获利空间,从而导致了IPO抑价的存在。
二、基于制度因素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在国外存在着一下3种假说:1.规避法律成本假说,发行公司抑价发行目的是为了减少公司遭受法律诉讼的可能性:2.价格支持假说,该理论认为主承销商采取托市来维持高的收盘价,在此预期下,新股初始收益率的期望值大于零;3.内部股锁定假说。该理论认为IPO抑价是管理者股东的策略性行为。当新股抑价发行时会激发出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需求。待锁定期结束后,管理者股东便能以高价价格出售手中超过锁定期的股票。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目前实施科学严谨的股票发行制度,公司提出上市申请,再由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主承销商对上市公司进行辅导,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对承销商来说,上市如果发行失败,成本是巨大的,而且很可能会丧失承销商资格,这样,低廉的价格也就成为了决定上市公司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
三、基于非理性因素下的IPO抑价理论对比
在行为金融理论中,IPO市场也变成了无效的市场。IPO价格并非取决于一级市场上的投资者,而是取决于二级市场上的需求方,因此IPO市场中相关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因认知偏差而导致的理性偏离是造成IPO抑价的原因。在国外有以下几种理论:信息叠加理论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无信息者在申购前会尽可能地了解有信息者的购买意愿,最终无信息者的信息以及决策会干扰有信息者的正常决策,从而使负面信息产生叠加效应。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够成熟,机制也不够完善,投资者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投资行为的短期性更加明显,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关系,投资者根据历来的经验,其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得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稳定的高额的收益率,而并非建立在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上,在IPO高抑价率的市场条件下,投资者追求的就是新股的低风险高收益,在这种预期的强化下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机资金流入一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