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娶一个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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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节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收到很多短信,如果不幸丢了手机,所有号码都会在这一天自动集齐。
  昨天半夜,我收到一个陌生号码的圣诞祝福,落款署名:老刁。
  真是奇迹。此时离最后一次见到老刁,已经过了12年。
  我第一次见到老刁,是1994年,在亚运村小关附近的歌舞厅。我初到北京,夜里无聊,自己跑去唱歌,一个人,一壶茶,在大厅狂唱一宿。那时候的玩法,就是照着歌单写编号,然后送到播放室,轮到谁的号,谁就上台去唱。那天晚上,我到得很早,大厅里就我一人,狂唱好几首,刚放下麦,老刁笑盈盈过来献花,夸我唱得好。
  献完花,老刁回自己座位,跷着二郎腿抽烟,姿态性感,时不常拿眼神儿瞄我。后来我实在没忍住,硬着头皮过去套磁。一番攀谈,互相介绍身份职业,老刁号称自己是公关小姐,专门负责给唱功好的客人送花儿。
  晚上回去跟同事吹嘘:“我去歌厅,有人送花,跟我套磁,是个美艳的公关小姐。”同事范昀说:“基本上,我们都管那种人叫三陪啊。”得知我跟老刁聊了一宿,最后还没给钱,范昀痛心不已,用眼神谴责了我很久。
  第二天,我又早早去了,等到九点多,老刁来了,我赶紧凑过去,寒暄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你是三陪吗?”
  老刁一边抽烟,一边嘿嘿地笑:“你是大学生吗?”
  她既然不想正面回答问题,那就说明肯定是。我到北京之前,被老前辈指教过,北京水深,小姐都勾结黑社会,经常对外地人玩仙人跳,王朔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也写过这种事情。看着老刁的红嘴唇,我的被害妄想狂发作,幻想自己被黑社会大哥绑进小黑屋一顿毒打……
  那一夜,我跟她就再也没说过话。
  第二周,上海来领导,我负责招待。凌晨一点,我们经过歌舞厅门口,背后有人喊我名字,回头一看,老刁正在街边吃烤串,满嘴是油。
  当着同事被漂亮女孩搭讪,光荣!我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中,凑近老刁,小声聊天,假装跟老刁特熟,当时心里别提多美了,一想到回去之后,被大家缠着问怎么认识她的,就遏制不住想狂笑。
  结账的时候,我执意掏钱,老刁也没推,淡淡地说了声谢谢,叫我以后常来。
  紧接着又去了几次歌舞厅,跟老刁彻底混熟了,知道她很多事:东北人,朝鲜族,单亲家庭,家里还有个弟弟。她刚到北京的时候有个男朋友,那厮喝高了总打她,后来妈咪找人交涉了一下,两个人就分手了。老刁讲这些事情时,轻描淡写,但我怀疑,所谓交涉,应该是个很血腥的场面。每次一想到那个倒在血泊里的前男友,我对老刁的兴致就瞬间消散,当然,这也是我后来能跟她做朋友的前提——大家都想上她,只有我不想(其实是不敢),说明我这个人很正派。
  老刁后来承认,那天给我送花,是因为包房没客人,想在大厅休息,见我一个人唱个不停,她想落个清静,就给我送花,跟我聊天,总比听我整晚扯着嗓子唱要强。
  她喜欢民乐,认为除了扬琴和古筝,一切音乐都是噪音。
  “等赚够钱,我就找个老师学古筝,或者扬琴,然后自费办演奏会。”这个宏大的理想,她说了很多次。
  除了妈咪,老刁只有一个朋友,就是我。有一次,她邀请我跟她回家过年,冒充男朋友,让家里人开心一下。我拒绝了,嘴上的理由是,怕她家人灌我喝酒,心里其实是怕把这段感情玩真了不好收场。我想她应该明白,所以后来也没再逼过我。
  有一年圣诞,公司有个大派对,我请老刁帮忙撑门面,老刁穿着露背礼服就来了。一屋子姑娘都是职业套装,老刁的礼服显得格外刺眼,甚至有些不得体,所有人都盯着她看,她无所谓,一直搂着我装亲热,把我臊得脸一直红着。
  那天晚上散场后,她第一次叫我送她回家。我当时喝了点洋酒,酒壮怂人胆,决定想进她屋做表白。她生猛地把我轰出来:“你要考虑好,进了我家,就得当我男朋友,自己决定吧。”我的下半身替我决定,当她男朋友。她却坚持说:“你先回家,有事等明天酒醒了再说。”
  酒醒之后,这件事就装作没发生,两人之后见面谁都不提。最后一次见她,在火车站,她回吉林,不知何时才回北京。我在月台上问她,如果第二天我还是决定当男朋友,她会怎么样?
  老刁一边抽烟,一边嘿嘿地笑:“我会让你跟我一起回家呗,上车补票也行……你敢吗?”
  我的回答有点没心没肺:“我敢,但我不太想娶一个哥们儿。”
  如果是电视剧,老刁上了火车,会躲在座位上偷看我,然后泪光频频闪动,等到火车加速后,才一边哭一边用母语说:“欧巴,擦浪哎……”
  可惜生活不是电视剧,老刁的回答是:“不去拉倒,你想去,我还怕你给我丢人呢。”她上车后,一直忙着弄行李,直到开车,也没把头扭向窗外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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