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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互联网大会上,最被关注的领域是移动互联网,讨论得最为热烈的话题却是版权。超过27位相关企业CE0和行业专家在两天的互联网大会期间,围绕版权展开了各种讨论,并对现场的多家媒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2009年11月3日下午,更有专家将目前处于业内版权纠纷中心的几家企业“召集”在起,临时举办了版权研讨会。
如何合理保持互联网信息传播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平衡,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上,近段时间频繁卷入各种版权纠纷的企业,包括搜狐、优朋普乐,优酷、迅雷等企业纷纷向外界传达了自己对于版权问题的看法。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领导也表达了对版权司题的观点。
正方:版权保护是为了我们的国家
整个2009年,搜狐就一直处于版权保护的漩涡中。起诉麒麟游戏、成立反盗版联盟、到迅雷本部针锋相对地开发布会等等都让搜狐在这场版权保卫战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而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同样也在各个场合不遗余力地宣传搜狐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立场。
“几年以后大家会感谢我现在做的事情。我现在做的事情不只是考虑搜狐自己,搜狐规模比较大,盈利各方面都不错。我觉得这件事情(版权保护)是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产业。”张朝阳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上这样对媒体表示。
张朝阳表示,即使目前受到很大的非议也无所谓,反盗版推动社会进步,暂时被误解、被不理解是没有问题的。他还呼吁。司法和国家行政部门应该充分意识到版权保护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和知识经济能否发展的关键核心所在,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除了模仿国外的各种模式,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下先下手为强的各种各样的蛮荒的竞争方式要被一种更加公平的、有规则的竞争所取代。这时候能否保护竞争、保护公平的环境,鼓励大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就变成核心的问题。”张朝阳表示,“另外一方面是关于著作权和网络视频的版权。现在上网看视频的人很多,这样也带来了巨大的机会和危险,机会是打击盗版更容易了;危险则是如果不打击,人们将不会去电影院,也不用等电视台节目的播出。这样不只是互联网视频产业发展不起来,而且会像黑洞一样把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吸干净了。”
和搜狐站在同一阵营的优朋普乐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邵以丁也表示,优朋普乐在过去的三年中积累了很多内容方面的优势。对于和搜狐一起发起的版权诉讼邵以丁表示,公司绝对没有想靠诉讼费来支撑公司的产业收人,只是希望盗版视频的经营者正确看待行业,知错就改。
反方:开发的心态把产业做大
作为搜狐在视频诉讼战中的两个对手,优酷和迅雷也来到了互联网大会的现场。优酷CE0古永锵和迅雷CE0邹胜龙一柔一刚。虽然说法不一,但目的都是一样。
古永锵表示。视频网站经过这三年的良性发展,可以说是初见规模。这三年来,业务、商业模式的探索以及正规化等的话题不断讨论,总的来说需要同行一起用开放、合作分享的态度去经营、分享这个产业。现在优酷也开始跟版权分销公司做影视剧方面的片库购买。产业界应该共同把这个产业做大。内容和发行方应该是合作而不是对立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下把蛋糕做大。
同时,古永锵还表示,很多公司在这方面散播新闻,打口水战,这样的口水战对行业是不利的。虽然没有直说,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古永锵的这一表态针对的是搜狐及其发起成立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
相比古永锵的绵里藏针,邹胜龙则是一针见血。邹胜龙表示,最近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和优酷,迅雷之间的一些纠纷起因是行业竞争导致的,他很反对这样的做法。这不仅会破坏行业生态链,恶意垄断内容还会导致内容的价格体系被打破,这些都会进一步导致行业成长变慢。邹胜龙尤其提到。有一些特别恶意的事件会把广告投放商也牵扯进来。希望通过这样的诉讼把广告商吓走,拖慢企业的成长。
邹胜龙表示。迅雷看看,土豆,优酷能够代表20%以上的市场,当这些企业的广告商产生置疑时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影响。对于这样的做法迅雷不认同,这不仅在伤害一个企业,也在伤害一个行业。邹胜龙甚至直接对媒体表示。因为互联网视频这个市场利益很大,蛋糕非常大。因为迅雷看看在这个市场上做得很好,招致了一些人的嫉妒。
专家:调解大于诉讼
作为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协调企业间的版权纠纷方面做了很多相应的工作。早在2009年2月,中国互联网协会版权联盟就提出,为了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版权,加速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将建立版权信息公告平台。互联网版权信息公告平台建立后,将完善正版作品流通环节与国内外相关版权人组织开展版权认证工作,重点建立海外作品核实通道。降低互联网企业版权采购风险,开通假授权单位举报服务。不定期对外公布假授权单位黑名单。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中国互联网协会最近成立了版权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企业间的版权纠纷。黄澄清副理事长表示。“版权的问题是一个必然出现的问题。版权保护过程当中权利人、传播者跟用户之间是一个平衡。要保护好版权,我觉得唯一的衡量指标是看原创是不是繁荣了。如果原创繁荣了,我觉得保护就是成功的。如果说在这个保护过程当中,只是强调任何一方的利益没有意义。在网络版权保护上应该是一个平衡和合作共赢的关系。从发展趋势来看,保护版权这项工作应该朝着越来越规范的方向发展。”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更表示,要把视频网站版权这个事情解决好。不光是诉讼这条道。“解决视频版权问题一定要从基础开始做,大家要定行规;要定一些规则,基本原则让大家都遵守。网络版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既要保护权益人合法的权益,又要能够促进互联网起到传播信息,交流信息的作用。所以怎么样把握好这个平衡度非常重要。最后没有办法才走到诉讼,然后由法律去解决。”
如何合理保持互联网信息传播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平衡,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上,近段时间频繁卷入各种版权纠纷的企业,包括搜狐、优朋普乐,优酷、迅雷等企业纷纷向外界传达了自己对于版权问题的看法。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领导也表达了对版权司题的观点。
正方:版权保护是为了我们的国家
整个2009年,搜狐就一直处于版权保护的漩涡中。起诉麒麟游戏、成立反盗版联盟、到迅雷本部针锋相对地开发布会等等都让搜狐在这场版权保卫战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而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同样也在各个场合不遗余力地宣传搜狐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立场。
“几年以后大家会感谢我现在做的事情。我现在做的事情不只是考虑搜狐自己,搜狐规模比较大,盈利各方面都不错。我觉得这件事情(版权保护)是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产业。”张朝阳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上这样对媒体表示。
张朝阳表示,即使目前受到很大的非议也无所谓,反盗版推动社会进步,暂时被误解、被不理解是没有问题的。他还呼吁。司法和国家行政部门应该充分意识到版权保护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和知识经济能否发展的关键核心所在,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除了模仿国外的各种模式,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下先下手为强的各种各样的蛮荒的竞争方式要被一种更加公平的、有规则的竞争所取代。这时候能否保护竞争、保护公平的环境,鼓励大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就变成核心的问题。”张朝阳表示,“另外一方面是关于著作权和网络视频的版权。现在上网看视频的人很多,这样也带来了巨大的机会和危险,机会是打击盗版更容易了;危险则是如果不打击,人们将不会去电影院,也不用等电视台节目的播出。这样不只是互联网视频产业发展不起来,而且会像黑洞一样把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吸干净了。”
和搜狐站在同一阵营的优朋普乐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邵以丁也表示,优朋普乐在过去的三年中积累了很多内容方面的优势。对于和搜狐一起发起的版权诉讼邵以丁表示,公司绝对没有想靠诉讼费来支撑公司的产业收人,只是希望盗版视频的经营者正确看待行业,知错就改。
反方:开发的心态把产业做大
作为搜狐在视频诉讼战中的两个对手,优酷和迅雷也来到了互联网大会的现场。优酷CE0古永锵和迅雷CE0邹胜龙一柔一刚。虽然说法不一,但目的都是一样。
古永锵表示。视频网站经过这三年的良性发展,可以说是初见规模。这三年来,业务、商业模式的探索以及正规化等的话题不断讨论,总的来说需要同行一起用开放、合作分享的态度去经营、分享这个产业。现在优酷也开始跟版权分销公司做影视剧方面的片库购买。产业界应该共同把这个产业做大。内容和发行方应该是合作而不是对立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下把蛋糕做大。
同时,古永锵还表示,很多公司在这方面散播新闻,打口水战,这样的口水战对行业是不利的。虽然没有直说,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古永锵的这一表态针对的是搜狐及其发起成立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
相比古永锵的绵里藏针,邹胜龙则是一针见血。邹胜龙表示,最近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和优酷,迅雷之间的一些纠纷起因是行业竞争导致的,他很反对这样的做法。这不仅会破坏行业生态链,恶意垄断内容还会导致内容的价格体系被打破,这些都会进一步导致行业成长变慢。邹胜龙尤其提到。有一些特别恶意的事件会把广告投放商也牵扯进来。希望通过这样的诉讼把广告商吓走,拖慢企业的成长。
邹胜龙表示。迅雷看看,土豆,优酷能够代表20%以上的市场,当这些企业的广告商产生置疑时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影响。对于这样的做法迅雷不认同,这不仅在伤害一个企业,也在伤害一个行业。邹胜龙甚至直接对媒体表示。因为互联网视频这个市场利益很大,蛋糕非常大。因为迅雷看看在这个市场上做得很好,招致了一些人的嫉妒。
专家:调解大于诉讼
作为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协调企业间的版权纠纷方面做了很多相应的工作。早在2009年2月,中国互联网协会版权联盟就提出,为了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版权,加速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将建立版权信息公告平台。互联网版权信息公告平台建立后,将完善正版作品流通环节与国内外相关版权人组织开展版权认证工作,重点建立海外作品核实通道。降低互联网企业版权采购风险,开通假授权单位举报服务。不定期对外公布假授权单位黑名单。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中国互联网协会最近成立了版权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企业间的版权纠纷。黄澄清副理事长表示。“版权的问题是一个必然出现的问题。版权保护过程当中权利人、传播者跟用户之间是一个平衡。要保护好版权,我觉得唯一的衡量指标是看原创是不是繁荣了。如果原创繁荣了,我觉得保护就是成功的。如果说在这个保护过程当中,只是强调任何一方的利益没有意义。在网络版权保护上应该是一个平衡和合作共赢的关系。从发展趋势来看,保护版权这项工作应该朝着越来越规范的方向发展。”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更表示,要把视频网站版权这个事情解决好。不光是诉讼这条道。“解决视频版权问题一定要从基础开始做,大家要定行规;要定一些规则,基本原则让大家都遵守。网络版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既要保护权益人合法的权益,又要能够促进互联网起到传播信息,交流信息的作用。所以怎么样把握好这个平衡度非常重要。最后没有办法才走到诉讼,然后由法律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