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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概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性是共同体的本质属性,因此,未来只有充分激活社区的主体性作用,才能将社区建设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区协商治理的目标,社区协商治理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路径。当前社区协商治理实践面临着社会主体协商意愿淡薄与协商能力匮乏、公权力过度介入、创新难以扩散等困境,制约着社区协商治理的发展。需要在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通过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协商的意识、培养社区治理主体的协商能力、转变政府治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