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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明习律令者”是官方对通晓法律之人的特定称谓。“明习律令者”的家世包括皇室、宦官与外戚、官吏及其子弟、布衣,资历不仅限于法官法吏,他们在秦汉历史舞台上担当改革家、“法学家”、文吏、思想家等角色。“明习律令者”的家世、资历与政治形象反映了这一时期法律传习的特点,即通过国家在政策上的积极引导,形成了广泛的传习群体和相对完善的仕宦途径,有利于国家更好地处理繁复的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