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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克服当今人民陪审员制度陪而不审等种种体制弊端,河南法院率先推出试行人民陪审团之举措,在学界和实务界成为焦点。人民陪审团与英美的陪审团制度虽然在功能上有相似之处,如体现民主法治,但还是存在实质上的差别的,其在表决机制、诉讼职能及效力约束上都体现了其独特之处。而对于这种对西方陪审团制度的借鉴与移植是应照搬照抄还是独具特色则有必要进行探讨,以制定出符合中国本土文化的人民陪审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