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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建筑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坍塌倒塌事故等五大类,运用ABC管理分类法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安全事故类型;运用因果分析法对主要安全事故类型进行原因分析;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方面论述建设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本文在深入调查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从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观点出发,针对五大类事故的危险因素、事故原因等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建筑安全;安全事故;安全分析;对策研究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统
近几年事故类型情况。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22起、死亡64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26人,同比分别下降1.14%和3.86%。
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76起,占总数的52.87%;坍塌事故71起,占总数的13.60%;物体打击事故63起,占总数的12.07%;起重伤害事故50起,占总数的9.58%;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62起,占总数的11.88%[1]。
201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80起、死亡人数减少94人,同比分别下降15.33%和14.51%。
2015年,全国有32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0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01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92起、死亡5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48起、死亡人数增加139人,同比分别上升43.02%和32.25%。
2016年前三季度,全国有3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5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16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57起,占总数的52.24%;物体打击事故75起,占总数的15.24%;起重伤害事故41起,占总数的8.33%;坍塌事故50起,占总数的10.16%;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他事故69起,占总数的14.02%。
二、因果分析法安全事故类型进行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事故原因分析。建筑工程由于其作业场所的复杂性,作业工种的多层次性、特殊性等,很容易造成事故多发,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日常导致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1)建筑工程技术及环境方面;(2)现场安全管理方面;(3)政府监管方面。
三、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及生产管理
(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错误等。按照轨迹交叉事故致因理论,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交叉时构成了事故。而建筑行业高处坠落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为:操作失误、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用徒手代替工具、攀爬不安全的位置、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2)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灯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及面具、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据有关方面统计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91%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
(3)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影响。當设计出图晚、施工工期紧常会引起施工准备仓促,造成施工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也造成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施工现场照明光线不足,视线不畅;通风不良、粉尘飞扬;作业场所狭窄、杂乱,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杂乱无序:噪声刺耳[3]。
(4)管理存在缺陷。尽管导致事故直接原因为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和不安全状态的物,但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施工管理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不充分,针对性不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不到位,安全责任人的落实不明确;安全教育不及时,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忽视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和教育然而,由于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或低运行状态,使得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问题并未产生重视,从而导致农民工安全教育缺失,安全事故发生发生频繁。
(5)预防措施及管理措施。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特点,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配合政府机构改革需要,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3]。
① 加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筑企业中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加大“三违”处罚力度,严重者待岗或下岗。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与拆除塔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
② 加强作业方案和作业场所的控制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的材料、机械工具,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防护棚、脚手架、塔吊搭设与拆除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尽量减少露天高处作业的时间;雨雪天进行高处施工作业时,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雪及时处理。
③加强施工管理。无论何种施工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014 年12 月1 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管理应超前思想: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各项责任制度的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明确了施工过程的管理活动。
总之,按照因果分析方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物、方法、环境和管理各方面的因素,同时指出施工单位要普及相关安全知识,针对不同施工人员采用不同安全教育方法;把好材料进场关口,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性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避免恶劣的气候条件施工,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客观好条件;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进行施工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救助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李国兴.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与预防措施[J].中国建设信息,2010(5):59- 95.
[3]李玉.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足的成因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4(2):11-12.
[4]郝生跃,柴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6(6):13- 19.
作者简介
刘丹丹,女,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
关键词:建筑安全;安全事故;安全分析;对策研究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统
近几年事故类型情况。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22起、死亡64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26人,同比分别下降1.14%和3.86%。
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76起,占总数的52.87%;坍塌事故71起,占总数的13.60%;物体打击事故63起,占总数的12.07%;起重伤害事故50起,占总数的9.58%;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62起,占总数的11.88%[1]。
201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80起、死亡人数减少94人,同比分别下降15.33%和14.51%。
2015年,全国有32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0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01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92起、死亡5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48起、死亡人数增加139人,同比分别上升43.02%和32.25%。
2016年前三季度,全国有3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5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16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57起,占总数的52.24%;物体打击事故75起,占总数的15.24%;起重伤害事故41起,占总数的8.33%;坍塌事故50起,占总数的10.16%;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他事故69起,占总数的14.02%。
二、因果分析法安全事故类型进行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事故原因分析。建筑工程由于其作业场所的复杂性,作业工种的多层次性、特殊性等,很容易造成事故多发,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日常导致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1)建筑工程技术及环境方面;(2)现场安全管理方面;(3)政府监管方面。
三、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及生产管理
(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错误等。按照轨迹交叉事故致因理论,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交叉时构成了事故。而建筑行业高处坠落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为:操作失误、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用徒手代替工具、攀爬不安全的位置、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2)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灯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及面具、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据有关方面统计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91%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
(3)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影响。當设计出图晚、施工工期紧常会引起施工准备仓促,造成施工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也造成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施工现场照明光线不足,视线不畅;通风不良、粉尘飞扬;作业场所狭窄、杂乱,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杂乱无序:噪声刺耳[3]。
(4)管理存在缺陷。尽管导致事故直接原因为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和不安全状态的物,但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施工管理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不充分,针对性不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不到位,安全责任人的落实不明确;安全教育不及时,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忽视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和教育然而,由于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或低运行状态,使得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问题并未产生重视,从而导致农民工安全教育缺失,安全事故发生发生频繁。
(5)预防措施及管理措施。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特点,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配合政府机构改革需要,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3]。
① 加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筑企业中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加大“三违”处罚力度,严重者待岗或下岗。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与拆除塔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
② 加强作业方案和作业场所的控制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的材料、机械工具,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防护棚、脚手架、塔吊搭设与拆除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尽量减少露天高处作业的时间;雨雪天进行高处施工作业时,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雪及时处理。
③加强施工管理。无论何种施工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014 年12 月1 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管理应超前思想: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各项责任制度的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明确了施工过程的管理活动。
总之,按照因果分析方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物、方法、环境和管理各方面的因素,同时指出施工单位要普及相关安全知识,针对不同施工人员采用不同安全教育方法;把好材料进场关口,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性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避免恶劣的气候条件施工,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客观好条件;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进行施工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救助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李国兴.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与预防措施[J].中国建设信息,2010(5):59- 95.
[3]李玉.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足的成因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4(2):11-12.
[4]郝生跃,柴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6(6):13- 19.
作者简介
刘丹丹,女,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