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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在我国产生法律效力的“国际人权两公约”与我国刑法在制度理念上存在重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用国权主义刑法和民权主义刑法的区别来概括。通过两者的比较研究和理性分析,重新定位我国的刑法理念,使刑法的功能完成从国家权力的实现工具到人民权利的实现工具的转变,使中国刑法走向人权保障的民权主义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