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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农民工作为中国农民向工人阶级转化的一种特殊过渡形式,在职业、收入形式、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群体规模、社会贡献等外在属性方面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而在社会地位、综合素质等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呈现出阶级属性的“二重性”。辩证地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对于促进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统一、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农民工 阶级属性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6)03-0134-04
农民工阶层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该群体阶级属性的理解与认识事关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2003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党和政府明确肯定了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但笔者以为对农民工的阶级属性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辩证的认识,这对于促进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与统一、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认识
农民工是否属于工人阶级?在什么程度上具备了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回答此类问题,需要从工人阶级的概念及其阶级属性问题分析人手。
属性问题实质上就是本质问题,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要素的集合。事物之间的区分通过外在的和内在的两方面表现出来,因而属性也就有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之分。辩证法告诉我们,只有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才能反映出事物的真实面目。就阶级属性来说,一个阶级只有达到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才能全面反映该阶级的真正本质,该阶级因而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作用。一个群体或阶层缺少了其中一个方面,或者说其中的某一方面发展得不够成熟,则不能在完全意义上属于某个阶级,它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就受到严重影响。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工人阶级即指无产阶级。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恩格斯在这里虽然也是从外在属性上对无产阶级作界定,但问题不仅仅如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工人阶级在外在属性上表现为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失去生产资料,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取微薄的工资来维持生活,而在内在属性上则与先进的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具有大公无私的品质、彻底的革命性、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等。只有外在属性而不具备内在属性,工人阶级不可能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也不能承担起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使命。可见,内在属性是反映工人阶级本质的主要方面所在,也是工人阶级发挥其历史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对于这一点,毛泽东在分析中国工人阶级的特点时作过精辟的概括:“中国无产阶级除了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即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富于组织性纪律性,没有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以外,还有它的许多特出的优点。”“第一,中国无产阶级身受三种压迫……因此,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比任何别的阶级来得坚决和彻底。”“第二,中国无产阶级……成为中国社会里比较最有觉悟的阶级。”“第三……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的农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便利于他们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根据毛泽东的分析,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异常艰巨,同时也使中国工人阶级除具备了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之外,还具备“许多特出的优点”。中国工人阶级正是在内在属性上具备了很多优点,因而最终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并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革命导师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分析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第一,从内容上看,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包括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两个方面,内在属性是反映工人阶级本质的主要方面,只有达到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工人阶级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第二,从方法论上看,把握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要立足于现实,随着时代的变化,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内容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使我国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内容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根据革命导师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基本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我们可以对现阶段我国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作以下分析。外在属性上,我国工人阶级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不再是经典作家所描述的那样一无所有,但又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通过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形式表现出来),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所得,与工业化和现代化大生产相联系。内在属性上,我国工人阶级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密的组织性、纪律性;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勇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积极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参与意识;具有较好的社会文明意识、法制观念等。总之,现阶段我国工人阶级在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两方面达到了高度统一,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二、农民工阶层的阶级属性具有二重性: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非统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身份向工人身份的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了人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从早期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工人阶级是在产业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山其他社会阶层转化而来的,而农民则是工人阶级的主要来源。并且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是比较彻底的,职业的转变与身份的转变几乎是同时进行的。而在当代中国,由于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制度的阻碍,农民向了人阶级的转化呈现出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点,职业转变与身份转变相分离,这种分离使我国农民不能直接转化为工人阶级,而是经过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这也决定了农民工阶层不可能完全具备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根据上述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届性的分析,结合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我们来分析现实中农民工阶层的阶级属性。
外在属性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大批农民纷纷离开农村外出打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外出打工经历了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的过程,越来越多的农民长期在城市打工谋生。就职业来说,农民工在城市的主要生产活动是从事着原本只有城市产业工人从事的非农产业,如建筑、运输、机械制造、服务业等,劳动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职业的变化也引起收入形式 和工作场所的变化。农民工的收入以货币收入为主,打工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工作场所主要集中在城市的二、三产业,与城市的正式职工接近一致。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问题,农民工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并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对农村中的少量土地也不具备所有权,而且大量农民工实际上已经出租、转让甚至抛弃了在农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除非在城市实在难以生存下去,否则他们不愿再回到农村重操旧业。
此外,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贡献突出。据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进城农民工约为9460万人,近年来进城农民工的数量还在不断上升,保守估计在1.2亿左右,已经超过城镇有户籍的公有制第二、三产业的职工,而在建筑、采掘、纺织、服装、玩具等行业第一线的职丁80%以上是农民工。在1978—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的9.4个百分点中,就业不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生产率较高的工业、服务业,贡献了其中1个百分点;就业转向生产率较高的非国有部门贡献了0.5个百分点。因此,农民工阶层在外在属性上与城市的正式职工基本上一致,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党和政府明确肯定了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
内在属性方面。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并不表明农民工已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工人阶级。由于我国历史上特殊的制度安排以及制度的惯性作用,农民工阶层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内在属性涉及面广,我们对于农民工内在属性问题的分析着重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两大方面进行。
农民工阶层的社会地位无法与城市正式职工相提并论。第一,经济方面,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相比“三同三不同”: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偏低,在城市职工工资逐年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不升反降,如深圳市农民工2001年的月工资平均是588元,低于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农民工劳动时间长,据李强2002年在北京的调查,北京市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劳动时间平均每天10.36小时,最长有时达到24小时。过低的工资和超长的劳动时间在经济学上属于绝对剥夺。此外,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都面临着权利缺失的问题。第二,政治方面,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的政治生活之外。农民工的“农民”身份决定了他们在城市政治生活中不能和正式工人一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利、表达自己意愿的言论自由权利,在企业内部得不到应有的任用、培训、升迁,不能和正式职工一样参与企业的决策和民主管理,甚至连加人工会组织也受到诸多限制,他们是城市社会中“沉默的大多数”。第三,社会生活方面,他们是城市社会中的“边缘群体”。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和市民之间存在着“群体隔离”,缺乏平等的交流与互动,交往的困境抑制了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和市民之间的融合。他们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工作失业和生活困难时得不到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他们的就业岗位受到诸多限制,子女也无法与城市孩子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如此等等。总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清华大学社会学专家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全部100种职业的排位中,农民工居于第五位,而且排在最后10个位次的职业都与农民工不无关系。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社会地位的差别由此可见一斑。
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城市工人阶级所具有的良好综合素质。工人阶级是个先进的阶级,其先进性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当前,日益深入的社会改革以及不断推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工人阶级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农民工阶层在综合素质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他们还没有实现向工人阶级的彻底转变。第一,农民工阶层还没有形成鲜明的阶级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农民工进城的主要原因多是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一些青年农民工外出的目的更是为了见见城里的世界,没有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没有形成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的社会责任感。第二,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农民工多是在低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就业不稳定,与现代化大生产联系不强,再加上他们自身存在的自由散漫作风,因而还不具备工人阶级应具有的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第三,农民工阶层由于自身的弱势地位还没有形成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农民工多是受雇于个体私营企业,与雇主的关系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正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更谈不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少数就业于国有企业的农民工也只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无法享受和城市职工相同的待遇,也不能参与企业的管理与监督活动。由于待遇的低下以及权利的缺失,农民工无法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感情上的联系,无法形成“单位是我家”、“我是单位的主人”的主人翁意识,因此在工作中难以表现出工人阶级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四,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相对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笔者不认同“农民工已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这种观点。——方面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据调查,广东省东莞市农民工初中毕业以下的超过90%。另一方面农民工大多没有接受技能培训,职业准备不足,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明确指出: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在这些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文化水平低下和职业技能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作用的发挥,民工荒现象从侧面反映出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与企业对农民工的需求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偏差。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不断改进与升级,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专业化、全面化、精细化趋势的加强,文化水平低、职业技能不足的农民工将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他们与先进生产力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第五,农民工群体中小农意识比较明显,未能形成强烈的参与意识、自主精神、民主法制观念,,可见,农民工阶层在内在的综合素质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他们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还不能形成自觉的社会行动,因此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以实现向工人阶级的彻底转化。
社会地位的低下使农民工阶层不能与城市正式职工平等地工作和生活,这既不利于他们融入城市社会,也使他们难以像城市正式职工那样行使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利;而较低的综合素质使他们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以承担起时代赋予工人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总之,从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来看,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现代社会工人阶级的内在属性,从这一层 面来看,他们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工人阶级。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农民工的阶级属性具有二重性:外在属性方面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而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呈现出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非统一”。
三、辩证地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
提出农民工阶级属性的“二重性”并不否认党和政府对于农民工工人阶级属性的认定。笔者要强调的是,在农民工的阶级属性问题上,我们既要明确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更要清醒地看到农民工阶层目前面临的困境及存在的不足,认识到他们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而以这样的辩证态度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明确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有利于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我国社会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阶层,作为党的阶级基础的工人阶级队伍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党要与时俱进,把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组织和团结起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更多的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向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工的少数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存在着返回农村务农的可能,但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必将在城市生存下来,并最终转化为工人阶级,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目前的现实来看,农民工阶层的劳动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们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作为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工人阶级政党不能无视这样一个规模庞大、贡献突出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不能因为农民工阶层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不足而否认他们的工人阶级属性。相反,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我们可以通过工会这个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体组织把广大农民工阶层吸纳进来,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到党的周围,以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工问题实质上是农民问题,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不仅有利于扩大工人阶级队伍,还将有利于加强工人阶级与广大农民的联系,从而在更广泛的程度上扩大党的阶级基础。
另一方面,认清农民工阶层在工人阶级的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正式职工之间存在的差距,有助于我们加强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以更好地推动现代化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尽管农民工阶层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但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较低的综合素质严重阻碍了该群体角色的转变,抑制了该群体作用的发挥,并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必须看到,农民工阶层在文化水平、职业技能、阶级意识、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组织纪律、价值观念、法制观念、社会文明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素质缺陷既不利于工人阶级队伍整体质量的提高,也限制了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成员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发挥。更要看到,社会地位的低下和综合素质存在的缺陷使农民工阶层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种种困境,他们的心理受到伤害,这些心理现象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对政府和社会的对立情绪,从而在行为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失范现象,激化社会矛盾。近年来,农民工群体中社会失范现象比较突出,如盗窃、抢劫、诈骗、卖淫,更严重的是杀人、放火、贩毒、强盗、强奸、加入黑社会组织等,农民工的游民化倾向已发展到犯罪的严重地步,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仅仅在理论上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党和政府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全面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人阶级,真正行使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利。如此,既有利于促进工人阶级的团结和统一,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推动现代化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 农民工 阶级属性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6)03-0134-04
农民工阶层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该群体阶级属性的理解与认识事关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2003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党和政府明确肯定了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但笔者以为对农民工的阶级属性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辩证的认识,这对于促进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与统一、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认识
农民工是否属于工人阶级?在什么程度上具备了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回答此类问题,需要从工人阶级的概念及其阶级属性问题分析人手。
属性问题实质上就是本质问题,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要素的集合。事物之间的区分通过外在的和内在的两方面表现出来,因而属性也就有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之分。辩证法告诉我们,只有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才能反映出事物的真实面目。就阶级属性来说,一个阶级只有达到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才能全面反映该阶级的真正本质,该阶级因而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作用。一个群体或阶层缺少了其中一个方面,或者说其中的某一方面发展得不够成熟,则不能在完全意义上属于某个阶级,它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就受到严重影响。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工人阶级即指无产阶级。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恩格斯在这里虽然也是从外在属性上对无产阶级作界定,但问题不仅仅如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工人阶级在外在属性上表现为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失去生产资料,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取微薄的工资来维持生活,而在内在属性上则与先进的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具有大公无私的品质、彻底的革命性、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等。只有外在属性而不具备内在属性,工人阶级不可能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也不能承担起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使命。可见,内在属性是反映工人阶级本质的主要方面所在,也是工人阶级发挥其历史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对于这一点,毛泽东在分析中国工人阶级的特点时作过精辟的概括:“中国无产阶级除了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即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富于组织性纪律性,没有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以外,还有它的许多特出的优点。”“第一,中国无产阶级身受三种压迫……因此,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比任何别的阶级来得坚决和彻底。”“第二,中国无产阶级……成为中国社会里比较最有觉悟的阶级。”“第三……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的农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便利于他们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根据毛泽东的分析,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异常艰巨,同时也使中国工人阶级除具备了一般无产阶级的基本优点之外,还具备“许多特出的优点”。中国工人阶级正是在内在属性上具备了很多优点,因而最终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并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革命导师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分析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第一,从内容上看,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包括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两个方面,内在属性是反映工人阶级本质的主要方面,只有达到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高度统一,工人阶级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第二,从方法论上看,把握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要立足于现实,随着时代的变化,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内容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使我国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内容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根据革命导师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属性的基本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我们可以对现阶段我国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作以下分析。外在属性上,我国工人阶级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不再是经典作家所描述的那样一无所有,但又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通过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形式表现出来),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所得,与工业化和现代化大生产相联系。内在属性上,我国工人阶级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密的组织性、纪律性;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勇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积极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参与意识;具有较好的社会文明意识、法制观念等。总之,现阶段我国工人阶级在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两方面达到了高度统一,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二、农民工阶层的阶级属性具有二重性: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非统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身份向工人身份的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了人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从早期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工人阶级是在产业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山其他社会阶层转化而来的,而农民则是工人阶级的主要来源。并且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是比较彻底的,职业的转变与身份的转变几乎是同时进行的。而在当代中国,由于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制度的阻碍,农民向了人阶级的转化呈现出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点,职业转变与身份转变相分离,这种分离使我国农民不能直接转化为工人阶级,而是经过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这也决定了农民工阶层不可能完全具备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根据上述关于工人阶级阶级届性的分析,结合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我们来分析现实中农民工阶层的阶级属性。
外在属性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大批农民纷纷离开农村外出打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外出打工经历了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的过程,越来越多的农民长期在城市打工谋生。就职业来说,农民工在城市的主要生产活动是从事着原本只有城市产业工人从事的非农产业,如建筑、运输、机械制造、服务业等,劳动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职业的变化也引起收入形式 和工作场所的变化。农民工的收入以货币收入为主,打工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工作场所主要集中在城市的二、三产业,与城市的正式职工接近一致。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问题,农民工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并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对农村中的少量土地也不具备所有权,而且大量农民工实际上已经出租、转让甚至抛弃了在农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除非在城市实在难以生存下去,否则他们不愿再回到农村重操旧业。
此外,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贡献突出。据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进城农民工约为9460万人,近年来进城农民工的数量还在不断上升,保守估计在1.2亿左右,已经超过城镇有户籍的公有制第二、三产业的职工,而在建筑、采掘、纺织、服装、玩具等行业第一线的职丁80%以上是农民工。在1978—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的9.4个百分点中,就业不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生产率较高的工业、服务业,贡献了其中1个百分点;就业转向生产率较高的非国有部门贡献了0.5个百分点。因此,农民工阶层在外在属性上与城市的正式职工基本上一致,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党和政府明确肯定了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
内在属性方面。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并不表明农民工已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工人阶级。由于我国历史上特殊的制度安排以及制度的惯性作用,农民工阶层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内在属性涉及面广,我们对于农民工内在属性问题的分析着重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两大方面进行。
农民工阶层的社会地位无法与城市正式职工相提并论。第一,经济方面,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相比“三同三不同”: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偏低,在城市职工工资逐年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不升反降,如深圳市农民工2001年的月工资平均是588元,低于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农民工劳动时间长,据李强2002年在北京的调查,北京市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劳动时间平均每天10.36小时,最长有时达到24小时。过低的工资和超长的劳动时间在经济学上属于绝对剥夺。此外,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都面临着权利缺失的问题。第二,政治方面,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的政治生活之外。农民工的“农民”身份决定了他们在城市政治生活中不能和正式工人一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利、表达自己意愿的言论自由权利,在企业内部得不到应有的任用、培训、升迁,不能和正式职工一样参与企业的决策和民主管理,甚至连加人工会组织也受到诸多限制,他们是城市社会中“沉默的大多数”。第三,社会生活方面,他们是城市社会中的“边缘群体”。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和市民之间存在着“群体隔离”,缺乏平等的交流与互动,交往的困境抑制了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和市民之间的融合。他们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工作失业和生活困难时得不到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他们的就业岗位受到诸多限制,子女也无法与城市孩子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如此等等。总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清华大学社会学专家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全部100种职业的排位中,农民工居于第五位,而且排在最后10个位次的职业都与农民工不无关系。农民工与城市正式职工社会地位的差别由此可见一斑。
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城市工人阶级所具有的良好综合素质。工人阶级是个先进的阶级,其先进性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当前,日益深入的社会改革以及不断推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工人阶级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农民工阶层在综合素质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他们还没有实现向工人阶级的彻底转变。第一,农民工阶层还没有形成鲜明的阶级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农民工进城的主要原因多是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一些青年农民工外出的目的更是为了见见城里的世界,没有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没有形成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的社会责任感。第二,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农民工多是在低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就业不稳定,与现代化大生产联系不强,再加上他们自身存在的自由散漫作风,因而还不具备工人阶级应具有的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第三,农民工阶层由于自身的弱势地位还没有形成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农民工多是受雇于个体私营企业,与雇主的关系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正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更谈不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少数就业于国有企业的农民工也只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无法享受和城市职工相同的待遇,也不能参与企业的管理与监督活动。由于待遇的低下以及权利的缺失,农民工无法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感情上的联系,无法形成“单位是我家”、“我是单位的主人”的主人翁意识,因此在工作中难以表现出工人阶级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四,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相对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笔者不认同“农民工已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这种观点。——方面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据调查,广东省东莞市农民工初中毕业以下的超过90%。另一方面农民工大多没有接受技能培训,职业准备不足,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明确指出: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在这些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文化水平低下和职业技能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作用的发挥,民工荒现象从侧面反映出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与企业对农民工的需求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偏差。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不断改进与升级,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专业化、全面化、精细化趋势的加强,文化水平低、职业技能不足的农民工将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他们与先进生产力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第五,农民工群体中小农意识比较明显,未能形成强烈的参与意识、自主精神、民主法制观念,,可见,农民工阶层在内在的综合素质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他们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还不能形成自觉的社会行动,因此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以实现向工人阶级的彻底转化。
社会地位的低下使农民工阶层不能与城市正式职工平等地工作和生活,这既不利于他们融入城市社会,也使他们难以像城市正式职工那样行使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利;而较低的综合素质使他们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以承担起时代赋予工人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总之,从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来看,农民工阶层还不具备现代社会工人阶级的内在属性,从这一层 面来看,他们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工人阶级。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农民工的阶级属性具有二重性:外在属性方面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而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呈现出外在属性与内在属性的“非统一”。
三、辩证地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
提出农民工阶级属性的“二重性”并不否认党和政府对于农民工工人阶级属性的认定。笔者要强调的是,在农民工的阶级属性问题上,我们既要明确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更要清醒地看到农民工阶层目前面临的困境及存在的不足,认识到他们在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而以这样的辩证态度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明确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有利于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我国社会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阶层,作为党的阶级基础的工人阶级队伍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党要与时俱进,把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组织和团结起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更多的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向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工的少数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存在着返回农村务农的可能,但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必将在城市生存下来,并最终转化为工人阶级,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目前的现实来看,农民工阶层的劳动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们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作为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工人阶级政党不能无视这样一个规模庞大、贡献突出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不能因为农民工阶层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不足而否认他们的工人阶级属性。相反,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我们可以通过工会这个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体组织把广大农民工阶层吸纳进来,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到党的周围,以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工问题实质上是农民问题,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不仅有利于扩大工人阶级队伍,还将有利于加强工人阶级与广大农民的联系,从而在更广泛的程度上扩大党的阶级基础。
另一方面,认清农民工阶层在工人阶级的内在属性方面与城市正式职工之间存在的差距,有助于我们加强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以更好地推动现代化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尽管农民工阶层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但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较低的综合素质严重阻碍了该群体角色的转变,抑制了该群体作用的发挥,并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必须看到,农民工阶层在文化水平、职业技能、阶级意识、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组织纪律、价值观念、法制观念、社会文明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素质缺陷既不利于工人阶级队伍整体质量的提高,也限制了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成员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发挥。更要看到,社会地位的低下和综合素质存在的缺陷使农民工阶层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种种困境,他们的心理受到伤害,这些心理现象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对政府和社会的对立情绪,从而在行为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失范现象,激化社会矛盾。近年来,农民工群体中社会失范现象比较突出,如盗窃、抢劫、诈骗、卖淫,更严重的是杀人、放火、贩毒、强盗、强奸、加入黑社会组织等,农民工的游民化倾向已发展到犯罪的严重地步,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仅仅在理论上肯定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党和政府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全面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人阶级,真正行使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利。如此,既有利于促进工人阶级的团结和统一,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推动现代化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